论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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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在法律领域中,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某种罪行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其中,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犯罪构成要件的两个重要方面,分别对应了犯罪行为实施者的主观状态和客观表现。

本文将分别探讨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中犯罪的基本构成要素。

主观要件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实施者实施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主观要件通常包括故意、过失、上意等要素。

其中,故意是最常见的主观要件之一,指犯罪行为实施者明知故意地进行犯罪行为。

故意是一种主观故意,是实施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

除故意外,过失是另一种主观要件,指犯罪行为实施者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犯罪的发生。

在过失犯罪中,犯罪行为实施者并非故意实施犯罪,但由于过失或疏忽导致了犯罪的发生,同样构成犯罪。

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构成中与犯罪行为实施者的主观状态无关的客观条件。

客观要件通常包括行为、结果和对象等要素。

行为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是犯罪构成中的基本要素之一。

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才能构成犯罪。

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后所产生的具体后果,有时也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不同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结果有所不同,因此结果也是犯罪构成的重要考量。

总结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犯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对于判断和认定犯罪行为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在主观和客观要件齐备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完整的犯罪事实。

通过对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深入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从而有助于认识和理解法律中犯罪的构成要件。

以上是关于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基本介绍,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愿法律的严明和公平能够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人民的权益保障贡献更多力量。

学会理解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

学会理解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

学会理解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一、引言在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是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

正确理解和应用犯罪构成要件是进行犯罪案件定性与分析的基础,对于法律从业人员、学法者以及广大公民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刑法中常见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刑法中的法律规定。

二、主体部分1. 主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涉及犯罪人的故意或过失。

故意是指犯罪人对其行为和行为结果的预见并且愿意接受的心理状态,而过失则是指犯罪人未能采取必要的注意和预见,导致不应当产生的行为结果。

举例来说,以盗窃罪为例,其主观构成要件为故意盗窃。

这就要求犯罪人有意识地犯罪,即具备明知盗窃行为并愿意进行的主观心态。

如果犯罪人无意中取走了他人财物,无法满足故意盗窃的主观要件,就不能构成盗窃罪。

2. 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涉及犯罪行为的实施和行为结果的发生。

不同犯罪类型的构成要件各有不同,例如,杀人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犯罪人的实际行为导致他人死亡。

以故意杀人罪为例,其客观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有实际的行为,即犯罪人采取了某种主动的行动,例如使用凶器、毒药等;其次,该行为必须导致他人死亡,且犯罪人具有杀人的直接目的或者预见他人死亡的结果;最后,行为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不得具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节。

3. 结果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涉及犯罪行为导致的实际结果。

某些犯罪类型的构成要件必须导致特定的结果发生,例如,盗窃罪必须导致被盗物品被转移、控制或处置。

以盗窃罪为例,其结果构成要件包括被盗物品的转移、控制或处置。

犯罪人必须通过实际行动将物品带离合法持有人的控制范围,并且具备转移、处分、控制等行为的能力,才能满足盗窃罪的结果构成要件。

三、结论犯罪构成要件是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准。

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关注犯罪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则着重于犯罪行为的实施和行为结果的发生。

刑事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

刑事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

刑事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引言:刑事法是指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理的法律体系,它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在刑事法中,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的主观意识和主观目的。

主观方面对于确定犯罪的程度和是否犯罪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构成主观方面的证据和刑事法中犯罪主体的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在刑事法中,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般包括以下构成要素:犯罪主体的故意、犯罪的目的和犯罪的精神状态。

1. 犯罪主体的故意故意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明知故犯或者应当明知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

犯罪主体的故意是判断犯罪是否成立的重要要素之一。

如果犯罪主体没有故意,即没有主观上的功过意识,那么他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犯罪。

2. 犯罪的目的犯罪的目的是指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和动机。

不同的犯罪行为可能有不同的目的,比如为了谋取财物、满足报复心理等。

犯罪的目的也是判断犯罪性质和程度的重要依据之一。

3. 犯罪的精神状态犯罪的精神状态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所表现出的心理状态。

不同的犯罪行为可能对应不同的精神状态,比如有预谋的、慌乱的、冷静的等。

犯罪的精神状态可以反映犯罪主体的内心世界和行为特征。

二、构成主观方面的证据在刑事法中,构成主观方面的证据是判断犯罪主体的主观意识和主观目的的重要依据。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口供、书证、物证和鉴定意见等。

1. 口供犯罪主体的口供是构成主观方面的重要证据之一。

通过对犯罪主体的讯问和审讯,可以了解他的犯罪动机、心理状态等信息。

但口供的真实性有时较难确定,需要通过其他证据的佐证来进行判断。

2. 书证书证是指犯罪主体的书面陈述或记录,比如日记、亲笔信等。

这些书证可以提供犯罪主体的主观意识和主观目的的直接证据。

3. 物证物证是指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的物品,如作案工具、赃款物品等。

通过物证可以还原犯罪主体的犯罪活动,进一步了解他的主观方面。

但物证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犯罪主体的故意和目的,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判断。

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法律中常用的概念,用于判断一项行为是否构成某一特定罪名或民事责任。

下面将分别对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进行详细的介绍。

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所持有的主观心理状态或动机。

在犯罪学和刑法领域,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往往包括以下关键要素:1.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却仍然有意实施该行为;2.过失:行为人没有故意,但是由于疏忽或不谨慎而造成了某种后果;3.过错:行为人没有故意,但是由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应当注意的义务,而造成了损害;4.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仍然故意实施;5.预谋:行为人提前有计划地犯罪;6.共同犯罪:多人合谋一起实施犯罪行为。

以上是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的一些常见类型,通过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进行分析和判断,可以确定罪责的归属。

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指犯罪行为实施时所具备的客观条件和表现。

在刑法中,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经常包括以下关键要素:1.实施行为:指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是判断罪行实施的基础;2.社会危害:行为是否对社会或他人造成危害;3.结果:行为最终造成的后果;4.对象:行为的对象是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对象;5.手段:实施行为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6.时间地点:犯罪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通过对这些客观构成要件要素进行审查和核实,可以确定犯罪事实的成立,从而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判决或处理。

总结起来,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都是判断罪责的关键要素,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对一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民事责任的综合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经过慎重的分析和审查,才能确保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定罪具有充分的依据和合理性。

主观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主观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主观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主观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它们是判断一件事情是否成立的基本标准。

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中犯罪嫌疑人内心的动机、目的和意图,而客观要件则是指客观的行为表现和结果。

主观客观构成要件要素需要同时满足才能构成犯罪,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要素。

主观构成要件首先,主观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主观故意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意识地实施犯罪行为,明知是违法的而故意违法。

而过失是指由于疏忽或粗心造成的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故意违法,但由于疏忽大意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此外,主观构成要件还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故意诱导、故意纵容等行为。

这些行为虽然并非亲自实施犯罪行为,但却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犯罪的发生,因此也属于主观构成要件的范畴。

客观构成要件在主观构成要件之外,客观构成要件是判断犯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因素。

客观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和结果。

行为表现是指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具体行为,例如盗窃、抢劫等。

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涉及违法行为的行动,客观构成要件才得以满足。

同时,客观构成要件还包括犯罪的结果。

在刑法中,通常规定了犯罪应当产生的具体后果,只有当这些后果实际发生时,客观构成要件才算达成。

主观客观构成要件的结合主观客观构成要件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是犯罪行为成立的前提,没有主观故意或过失,即使有客观行为,也无法构成犯罪。

其次,客观行为和结果也需要与主观要件相符合,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结果必须符合其主观意图或目的。

总的来说,主观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标准,只有在主观和客观要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行为构成犯罪,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犯罪行为认定的严谨性和客观性。

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客观要件犯罪是一种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通常由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构成。

犯罪主观要件主要指的是犯罪分子故意或过失的态度和目的,而犯罪客观要件则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和结果。

本文将从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客观要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犯罪主观要件1. 故意故意是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的目的明确,是其预先设定的结果。

故意是犯罪主观要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因为缺乏故意则很难认定行为的犯罪性质。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通过犯罪主体的言行举止和行为结果来判断是否存在故意。

2. 过失过失是相对于故意而言的,是指犯罪主体未能预见其行为会导致某种后果的过程。

过失一般分为普通过失和特殊过失,普通过失是指对于某种后果未做出合理评估,而特殊过失则是指在应有的预见和防范义务范围内未尽到责任。

明确判断过失性质对于确定犯罪主观要件至关重要。

犯罪客观要件1. 行为犯罪的实体行为是犯罪客观要件的关键内容,因为没有实体行为就谈不上犯罪。

犯罪行为应当满足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的动作、行为的对象以及行为的方式等方面。

2. 结果结果是一种行为造成的客观后果,也是犯罪客观要件的重要因素之一。

法律规定了一定的犯罪结果,只有行为的结果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结果的产生往往需要考虑因果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犯罪性质。

总的来说,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客观要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犯罪主观要件强调犯罪主体的内在因素,而犯罪客观要件则侧重于行为的外在表现和结果。

只有两者完整结合,才能全面判断一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客观要件的正确理解和运用至关重要,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之一。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在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只有当犯罪构成要件齐全时,某个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解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刑法规定的范围和底线。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要素1. 客观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外部表现。

例如,抢劫罪的客观要件包括抢劫行为、财物被抢劫等。

不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内容各异,需要根据不同罪名的规定进行具体解析。

2. 主观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主体具备的主观心理状态。

例如,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包括明知是杀人而具有故意。

主观要件的解析需要分析犯罪心理的成因、表现和特征。

3. 法定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法定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上的规定。

例如,盗窃罪的法定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等。

法定要件的解析需要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遵循法律的规范。

二、犯罪构成要件的例证1.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刑法中的一个常见犯罪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被害人受伤,并且伤势达到轻伤、重伤或者造成死亡等程度。

主观要件指犯罪主体明知是伤害行为,并且具备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

2. 贪污罪贪污罪是刑法中的一种职务犯罪,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被告人以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具有某项职务,并且在该职务下侵占公共财物。

主观要件指被告人具备故意盗窃的主观意图,并且明知其行为违法。

3. 走私罪走私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经济犯罪,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被告人明知从事走私活动,具有非法出境、入境的行为,并且涉及走私货物。

主观要件指被告人具备故意走私的主观意图,并且明知其行为违法。

三、犯罪构成要件的解析意义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解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刑事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通过对犯罪构成要件的准确解读,可以使刑法的适用更加明确和统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犯罪的主观要件名词解释

犯罪的主观要件名词解释

犯罪的主观要件名词解释犯罪,作为社会中阳割的行为,对于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具有严重的威胁。

法律界对犯罪行为的界定,往往需要依赖主观要件的判定。

主观要件是指在一项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中,对犯罪人的主观态度、动机、目的等方面的要求,才能构成实质性的犯罪行为。

本文将以一些常见的犯罪的主观要件为例,从多个角度进行解释。

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是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

故意犯罪,顾名思义就是犯罪人在行为执行过程中是有意为之,并有明确的犯罪目的。

比如,盗窃罪、故意杀人罪等就是需要犯罪人有明确故意,并成功地实施犯罪行为才能成立的。

而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的成立,需要法律界对犯罪人的心理状态进行判定。

心理状态包括犯罪人的动机、目的和犯罪行为的意识。

犯罪人的动机是指驱使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可能是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需要,或出于对他人的仇恨、嫉妒、报复等情绪。

而犯罪人的目的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后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如追求金钱、权力、性满足等。

此外,犯罪人的意识是指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认可程度,也就是犯罪人是否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具有法律责任。

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相反,其主观要件是犯罪人无意中但可以预见的行为导致的社会危害或后果。

过失犯罪中,犯罪人并非主动、故意为之,而是由于疏忽、谎判等原因,在某种程度上应当对犯罪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过失犯罪主观要件的成立,需要法律界对犯罪人是否存在过失的程度和预见性进行判定。

过失的程度是指犯罪人在作出行为决策时是否具有正常的谨慎程度,如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而犯罪人是否预见了可能发生的后果,则是指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其是否能够合理地预见到该行为可能会造成的社会危害或个人伤害。

只有在过失的程度和预见性均被确认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过失犯罪的主观要件。

主观因素与客观行为犯罪的主观要件主要强调了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和动机,与客观行为相辅相成。

在判断一个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之前,法律界必须综合考虑主观与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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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丁胜*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加快和完善,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在犯构成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行为人是什么样的主观心态,造成对社会恶性的影响大小,会直接确定犯罪类别的认定以及量刑的轻重。

本文着重阐述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构成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以关于构成犯罪主观要素的几个方面,和影响犯罪主观要素的几个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使大家便于理解犯罪主观方面在司法实践运用中的评判标准。

只有充分认识和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条件和功能作用后,才更有利于今后我们的司法工作中定罪量刑更加准确无误,是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标准。

那种认为只要有危害结果就认定为犯罪,没有深入分析行为人的主观要素是片面的,容易造成更多的冤假错案。

查明行为人行为时是否具备具体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特定罪过形式,有助于我们正确区分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本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犯罪构成概念及其要素;第二部分,论述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内涵;第三部分,详细论述犯罪主观方面的两种不同罪过表现形式;第四部分,论述犯罪主观方面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

第五部分,犯罪主观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认定。

关键词: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认识错误。

目录引言 (3)一、犯罪构成概念及其要素 (3)二、论述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内涵 (3)三、论述犯罪主观方面的两种不同罪过表现形式 (4)(一)犯罪故意的概念和因素 (5)(二)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 (5)四、论述犯罪主观方面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 (7)(一)不可抗力事件的概念和认定 (7)*作者简介:丁胜,律师自考生,学号020*********.山特维克矿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工作。

(二)意外事件的概念和认定 (8)五、犯罪主观方面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认定 (9)(一)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定义 (9)(二)事实上的认识错义定义 (9)结论 (10)参考文献 (11)引言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方面,犯罪主观方面,各主客观诸要件的统一构成刑法上的犯罪。

①刑法上认定犯罪的因果关系,只是确立了行为人对特定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问题。

可以这样认为,《刑法》的每一条款犯罪以及刑罚轻重的设定,要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就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

而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不仅取决于他的行为,更取决于他在主观方面是否有罪过。

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对行为人犯罪的认定,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其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一、犯罪构成要素我国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主客观要件共同组成的。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单元,是犯罪构成整体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

犯罪构成要件分别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要件四个部分组成。

犯罪客体是用以说明犯罪社会危害性有无的要件,它是犯罪本质特征在犯罪构成要件体系中的最集中反映,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要件是用以说明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通过行为人怎样的行为受到侵害,在怎样的情况下受到侵害,以及受到了何种程度侵犯的要件。

它分别包括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等;犯罪主体是用以说明构成犯罪之人基本特征的要件,它不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包括自然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状况,在一定条件下,还包括了行为人的特殊身份和地位。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故①新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从苏联引进,经过多年的研讨、修正和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

意或过失)以及犯罪的动机和目的这几种因素。

其中行为人的罪过(犯罪的故意或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主观条件。

②犯罪目的只是某些犯罪的构成必备的主观要件,称为选择性主观要件;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必备的主观要件,不影响定罪,但会影响量刑。

查明行为人行为时是否具备具体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特定罪过形式,有助于我们正确区分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接下来,我们对犯罪主观方面和它的两种不同主观罪过形式进行深入分析。

二、犯罪主观方面现实案例中认为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危害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我国刑法第14、15条规定的“明知”和“预见”都是对危害结果的明知和预见;“希望”、“放任”、“轻信能够避免”等,也都是指对危害结果的态度,而不是指对危害行为的态度。

③从司法实践来看,过失案件的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态度与其对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的态度往往是不一致的。

例如。

违章明火作业引起重大火灾案件中,行为人对明火作业的违章行为是故意的,但对这种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却是过失的。

我国《刑法》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各种犯罪在主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要件。

第16条又从反面强调,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心理态度的,不构成犯罪。

因此在法律上确认犯罪的故意或过失,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主观依据。

为什么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必须在主观上具备罪过呢?以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为指导的我国刑法学对于犯罪主观方面的界定是将其界定为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罪过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无可厚非的,鉴于传统刑法学理论将罪过分解为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而认识因素仅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认识和认识能力的问题,它应属于犯罪主体要素——刑事责任能力评价的范畴。

对于实施或不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任何正常人都会有选择的自由。

行为人在自己处于一定条件下具有相对自由的意志选择和支配下选择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的犯罪行为,他就不但在客观方面危害了社会,而且在主观方面也具有了犯罪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使他在国家面前产生了罪责。

国家对其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刑罚不仅是一种惩罚,而且也可以促使行为人以后正确地进行意志选择,不再做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样就通过刑罚达到了预防犯罪的目的。

因此行②高铭暄:《刑法学原理》,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第238页。

③李洁:《犯罪既遂形态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59页。

为人主观方面在相对自由意志基础上产生的危害社会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罪过形式中。

④三、犯罪主观方面的两种罪过形式罪过是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只能由故意构成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样的犯罪很多;二是由过失构成的犯罪,例如重大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等。

故意还是过失,反映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不同并进而直接影响到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刑罚目的实现的难易程度,因此刑法对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规定了轻重大小不同的刑罚。

(一)犯罪故意的概念和因素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和犯罪故意联系密切,无后者就无前者,后者是一种罪过心理,前者是后者罪过心理支配下构成的犯罪行为。

犯罪故意包含了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这就是认识方面的因素,也称意识方面的因素;违法性认识是违反法律规范,违法性认识应该是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司法实践中应遵循一般推定,例外查证”原则对行为人的违法性认识进行认定。

二是行为人希望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种希望和放任就是意志方面的因素。

通常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因素,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而构成故意犯罪。

例如,甲想伤害乙,持刀向乙的大腿扎了一刀,随即逃离,不料扎中了乙的动脉血管,又因当时无人到场抢救,乙因流血过多死亡。

这种情况下,虽然甲的行为发生致使乙死亡的结果,但甲并无杀害乙的故意,因此不能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只能让甲承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⑤要寻找犯罪故意的认定途径,应首先考虑与犯罪故意认定有关的各种因素,这些因素应是通过某种方式为人们所能感知的,因而它们必然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这些因素包括:1.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以及他与被害人的关系,这种客观事实可以确定行为人的主观动机;④我国刑法认定犯罪首先行为人主观上要有罪过,即犯罪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⑤高铭暄:《中国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135页。

2.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包括为实施该危害行为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预备、实施危害行为以及后续行为;3.实际发生的危害结果;4.发生危害结果时,与发生该结果有关的时空条件。

对上述1、2、3、4种情况的综合分析,可以认定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结果是否明知、是否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可以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故意。

(二)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是过失犯罪的主观心理态度,它是与犯罪故意并列的犯罪主观罪过形式之一。

根据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所谓的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⑥与犯罪故意需要认定一样,犯罪过失同样需要认定。

在过失的罪过形式当中,无论从主观意识还是意志,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与故意犯罪的行为人都有所不同。

从行为人的意识上看,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危害行为产生的结果是“明知”的,过失犯罪则要求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危害结果但由于他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到,但他又“轻信”这种结果能够避免。

从行为人的意志上看,故意犯罪的行为人是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过失犯罪的行为人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

有一案例:浙江金华县安地镇某村村民丁某、叶某决定用“电猫”捕猎野猪。

二人将脱壳电线从丁某家中拉出,沿山布防,离地面0.4米高。

二人在交叉路口设立警示牌,写明:“广告:电触野猪,晚上七时开电,早上六时收电。

”“电猫”安装后,除了雨天,均由丁某按照告示时间开关电源。

1999年2月27日凌晨,村民王某上山盗伐杉树,触到电线。

丁某在家中听到“电猫”的电铃声后,立即叫叶某一同上山寻找处野猪,后发现王某到在电线旁,已经停止呼吸,其身旁有杉木一根,砍刀一把,二人立即到金华县安地镇人民政府投案自首。

检察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丁某、叶某提起公诉。

该指控能否成立呢?处理结果:检察机关以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丁某、叶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二人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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