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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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受限空间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存在进入限制、通风不良、有有毒有害气体、粉尘、高温、低温、噪音、辐射等特殊环境因素,需要特殊操作和特殊装备的空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任何单位、个人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和管理机构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督促执行。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应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和交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第三章安全评价和准入管理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评价,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案。

第十条受限空间作业前,需要进行准入管理。

准入管理包括人员准入和装备准入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对于准备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作业。

同时,应进行必要的培训,了解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步骤,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二条对于准备进入受限空间的装备,应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工作状态正常,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准入管理过程中,应制定准入记录,并对准入人员和装备进行标识,以确保管理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油、电力、冶金、建筑等行业。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作业前准备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作业安全措施。

第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掌握相应的防护知识和应急技能。

第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确保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处置程序。

三、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作业结束后管理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清理,确保受限空间内无残留有害物质。

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验收,确认受限空间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总结,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安全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工作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和削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作业安全措施1.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在设备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受限空间是指人员进入和工作空间有限、通风条件差、存在潜在危险的场所,如储罐、管道、下水道、井洞等。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是规范受限空间内作业,保障人员安全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1.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明确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岗位,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

2. 作业前准备工作: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前准备工作,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措施制定、作业计划制定等。

3. 作业人员的管理:针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作业人员资质、培训要求、健康状况等要求。

4. 安全措施和装备: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装备,包括通风设备、安全带、照明设备等。

并规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使用相应的安全装备。

5. 作业过程监管: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包括现场监督、记录作业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等。

6.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应急响应措施、救援人员和装备的准备,并进行定期演练。

7.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 监督检查和评估: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上述是一个简单的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要点,具体需要根据不同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同时,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参考和遵守。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保障人员在受限空间内进行作业时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通用的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安全责任:制定公司安全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受限空间内作业的监督和管理。

2. 作业许可制度:规定对于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必须事先获得许可。

许可程序应包括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检查,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4篇)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4篇)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作业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操作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相关培训人员等。

第三条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具有限制进入和通风透气条件,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的空间内进行的作业。

第四条有限空间作业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控制风险、优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五条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时间、操作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六条作业方案应由专业的安全人员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其合理、可行、安全。

第七条作业前,应对有限空间内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第八条作业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对有限空间作业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在作业前,应向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确保其了解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作业操作第十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提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佩戴防护装备、检查通风设备、测试有限空间的气体浓度等。

第十一条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二条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与外界联系和求助。

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运用专业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操作,禁止使用非专业设备。

第十五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方法正确、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在有限空间发生人员伤害或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急救培训。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的管理,确保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存在受限空间的作业场所。

第三条术语1. 受限空间:人员进入和工作受到限制的,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缺氧、密封性或其他作业环境特点的工作空间。

2. 安全措施:指为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受限空间内进行作业时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

第四条职责划分1. 企业负责人要落实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受限空间内作业的安全。

2. 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和落实安全措施。

3.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共同维护、落实受限空间内的安全。

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制度第五条作业准备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任务、作业人员、安全措施、救援预案等内容。

2. 在编制作业方案时,应充分评估作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3. 应根据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操作标准,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作业许可1.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经过作业许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 作业许可要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包括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3. 作业许可中还应注明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

第七条作业前检查1.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检查,确保空间内无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等危险存在。

2. 作业前还应检查作业装备、工具、仪器设备等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3. 作业前检查应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在作业许可中做相应记录。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八条通风系统1. 受限空间内应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以确保空气流通和空间内的氧气供应。

2. 通风系统的工作状态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照明设备1. 受限空间内应使用专门的照明设备,以提供足够的光亮度。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场所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储罐、下水道等受限空间。

二、定义2.1 受限空间指进入和离开需要限定人员进入的特定区域必须通过独立入口和出口,并且具有限制进入和离开的条件和要求的空间。

2.2 受限空间作业指对受限空间进行检查、清理、维护、维修和安装等行为。

2.3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指经过受限空间作业培训并获得相关工作资质的人员。

三、责任与权限3.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3.2 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组织、计划、指导和监督,并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3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按照制度要求参与受限空间作业,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要求。

四、安全措施4.1 作业准备4.1.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明确任务、工作人员、所需工具和设备等。

4.1.2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先通知相关人员,确保作业安全,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4.2 环境检测4.2.1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检测空间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并记录。

4.2.2 如果发现空气中存在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或氧气浓度过高或过低,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作业者能够安全进入受限空间。

4.3 安全设施4.3.1 在受限空间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3.2 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设置独立的进出口,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装置,确保作业人员进入和离开时的安全。

4.4 通风和照明4.4.1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空气的流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4.2 受限空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常进行作业。

4.5 作业监控4.5.1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设立作业监控岗位,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

装备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装备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装备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提高受限空间作业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在构造上有限制,并且进入和退出需要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的空间内进行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参与的受限空间作业活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安全、提高效率。

第五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受限空间作业专用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受限空间作业专业人员,并组织定期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公司应当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作业人员意外伤害和职业病的防治制度,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监测。

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第十二条作业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的危险性评估,了解进入受限空间可能面临的危险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当经过严格的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进入要求,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受限空间作业证书,并在作业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

第十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离开或改变作业程序。

第十六条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使用和维护受限空间作业设备的能力,并按照规定使用和保养作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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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职责
1、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第四条定义
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2、安全隔绝
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

4、应采取通风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监测
5.1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班组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6款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3款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用品。

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7、照明及用电安全
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8、监护
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9、其它安全要求
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班组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第六条职责要求
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2、监护人员的职责
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3、作业人员的职责
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第七条《作业票》的管理
1、《作业票》由作业单位负责到安健环部办理。

2、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票》,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3、《作业票》一式两份,一份交作业负责人,完成任务后交作业单位,一份由安健环部保存。

4、《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第八条考核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健环部。

如有争议时由本公司安委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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