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星创天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星创天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太空探索已成为人类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这一背景下,星创天地项目应运而生。
星创天地项目是一个旨在建立在太空中进行商业活动的生态系统,为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太空资源利用的平台,推动太空产业的发展和技术的创新。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星创天地2. 项目目标:建立太空生态系统,推动太空产业发展3. 项目规模:初期计划建设太空实验室和生产基地4. 项目预算:预计投资额为100亿美元三、市场需求分析1. 太空资源开发需求:太空中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如水、氦、氩等,这些资源对于人类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2. 科研机构需求:许多科研机构需要太空资源进行实验和研究,星创天地可以为他们提供相关服务。
3. 企业需求:许多企业希望进入太空产业,开展相关商业活动,星创天地可以为他们提供支持和资源。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1. 技术可行性分析:目前,太空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包括航天器设计、太空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技术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
2. 市场可行性分析:太空产业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新兴产业,星创天地有望吸引众多科研机构和企业入驻,打造太空产业生态系统。
3. 财务可行性分析:虽然项目投资额较大,但太空产业的回报率也较高,未来有望实现盈利。
五、项目风险分析1. 技术风险:太空技术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可能会出现意外损失。
2. 政策风险:太空产业领域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可能会影响项目的发展。
3. 市场风险:太空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较大,市场需求可能不稳定。
六、项目实施计划1. 第一阶段(2023-2025年):筹备阶段,完成项目立项和相关准备工作。
2. 第二阶段(2026-2030年):建设阶段,开展太空实验室和生产基地的建设。
3. 第三阶段(2031年以后):运营阶段,推动太空产业的发展和生态系统的建立。
七、总结与展望星创天地项目具有较高的可行性,有望成为太空产业发展的引领者。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宛政办〔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日南阳市“科技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市委、市政府决定,2024年在全市开展“科技创新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和“7+17”重点产业链群,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宛和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开展科创平台能效提升、区域科创载体提质、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主体培育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人才引育、科创投入倍增、科创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创新城启航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清单,把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实现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有效提升,为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科技投入持续提升。
全年研发经费增速不低于19%,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R&D)强度达到2%以上,其中全市财政科技支出达到22亿元,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不低于2亿元。
大众创业星创天地运营思路DOC

大众创业星创天地运营思路DOC 大众创业星创天地运营思路一、背景介绍大众创业星创天地是一个致力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孵化器。
其目标是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支持和资源,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运营思路,以确保大众创业星创天地能够持续发展并为创业者提供最佳的服务。
二、运营目标1. 吸引优质创业项目:通过宣传推广、社交媒体、网络营销等方式,吸引更多优质的创业项目入驻大众创业星创天地。
2. 提供全方位创业支持: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导师指导、资金支持等全方位的创业支持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 打造创业生态圈:与相关企业、投资机构、政府部门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打造创业生态圈,为创业者提供更广阔的资源和机会。
4. 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大众创业星创天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运营策略1. 市场推广策略a. 建立品牌形象:通过精心设计的品牌标识、宣传资料和网站建设,打造专业、可信赖的品牌形象。
b. 多渠道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如线上广告、社交媒体、行业展会等,广泛宣传大众创业星创天地的优势和服务。
c. 口碑营销:通过创业者的口碑传播,提高大众创业星创天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创业项目筛选与评估a. 设立评估标准:制定明确的创业项目评估标准,包括市场潜力、团队实力、商业模式等方面的考量。
b. 专业评估团队:组建专业的评估团队,对入驻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只有具备潜力和可行性的项目能够入驻。
c. 项目培育计划:为入驻项目提供个性化的培育计划,帮助他们进一步完善商业计划、产品设计等,提高成功率。
3. 创业支持服务a. 创业培训:组织专业的创业培训课程,涵盖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提升创业者的综合能力。
b. 导师指导:为入驻创业者配备经验丰富的导师,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难题。
洛阳星创天地工作指引

洛阳市“星创天地”工作指引一、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及中小微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成果转化、产业创意、产品创新、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打造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业创新创业平台。
第三条“星创天地”实行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市、县科技部门应坚持正确导向、强化目标管理、推动体制创新,为“星创天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市级“星创天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在洛阳市注册经营,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主体。
2.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
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集中连片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有较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3.具有基本的服务设施。
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创业培训基地、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
至少拥有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提供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4. 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科学技术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号)要求,为加快我省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做好省级星创天地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星创天地是指在我省范围内创办,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
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申请河南省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二)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三)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具有建筑面积平方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实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年以上。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至少有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13日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科技资源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按照“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整合、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注重绩效,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1.支持省实验室建设。
对省级层面布局的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支持;对各地政府主导创建的省实验室,根据各地政府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研发补助。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2.支持创建(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
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持续支持。
将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最高限额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3.支持改造提升现有省级创新平台。
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建设的省级研发平台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稳定支持。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4.支持凝练一流课题。
星创天地建设及运营情况报告(提纲)

星创天地建设及运营情况报告(提纲)
星创天地建设及运营情况报告(提纲)一、建设概况(一)申报主体介绍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场地建设情况
(四)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五)星创天地建设投入情况
(六)星创天地研发经费投入情况
二、服务资源
(一)管理团队情况
(二)创业导师团队情况
(三)科技特派员情况
(四)网络电商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运行情况(五)天使投资(种子)基金(资金)设立及使用情况(六)服务模式
三、服务成效
(一)企业(项目)入驻情况
(二)创业培训及活动举办情况
(三)商业模式
(四)成功案例介绍
(五)其他服务成效
四、近三年发展规划
(一)发展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三)效益分析
(四)投资预算
(五)研发经费详细预算(按年度)
(六)预期效果
(七)项目完成后达到具体量化指标(具体考核指标)。
星创天地情况汇报

星创天地情况汇报近期,星创天地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成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以下是本次情况汇报:一、产品研发方面。
我们的研发团队在过去几个月内,不断加大了产品创新力度。
通过市场调研和用户反馈,我们成功推出了一款全新的智能家居产品,该产品结合了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同时,我们也在不断优化现有产品,提升用户体验,加强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更多创新产品,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
二、市场拓展方面。
在市场拓展方面,我们加强了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拓展了产品的销售渠道。
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品牌推广和营销活动,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目前,我们已经在多个城市设立了销售网点,产品销量持续稳步增长。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
三、团队建设方面。
团队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我们注重团队建设,加强了内部沟通和协作,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我们也加强了人才引进和培养,不断优化团队结构,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目前,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更加默契,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团队建设,打造更加强大的团队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创新、合作、共赢”的理念,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将深耕市场,拓宽渠道,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星创天地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以上就是本次星创天地情况汇报,谢谢各位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开创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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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科学技术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号)要求,为加快我省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做好省级星创天地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星创天地是指在我省围创办,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
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申请省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是在省境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二)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三)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具有建筑面积平方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场地、种植养殖实验示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年以上。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至少有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
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个,且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六)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体系。
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管理规,有健全的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七)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四条星创天地的认定程序:
(一)申报推荐。
省科技厅负责下发认定通知,星创天地建设主体按照要求填写《省星创天地申请书》,向所在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区和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省科技厅出具推荐函。
(二)受理公示。
省科技厅按照主管部门推荐情况,受理申请材料,不直接受理申请单位的材料,并对受理确认后的申报清单在科技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专家评审。
省科技厅对受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采取会议咨询等方式进行评审,同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答辩、现场考察等程序。
专家评审全过程实行回避和制度。
评审专家经纪检部门审核,按照有关规定从省专家库中抽取。
(四)认定公示。
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认定的“星创天地”,并通过科技网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文认定。
第四章评价与考核
第五条建立星创天地绩效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
对省级星创天地实行年度评价和动态管理,评价对象为认定满两年的省省级以上星创天地。
第六条主要绩效评价指标
(一)星创天地的运营和发展。
上一年度星创天地运营情况;服务资源建设情况;运行机制建立情况;带动农户增收、助力脱贫情况。
(二)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上一年度星创天地吸引和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等情况;对入驻创客(新创企业)投融资等支持情况。
(三)技术集成示。
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推广情况;入驻创客(新创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
(四)创业培育孵化。
服务团队开展服务、发挥作用情况;创业辅导制度和创业服务平台建立情况;入驻创客(新创企业)发展情况。
(五)创业人才培训。
开展创新培训情况;开展创业活动情况。
(六)其他情况。
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及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宣传推广工作情况。
第七条星创天地绩效评价程序。
(一)省科技厅负责下发绩效评价通知,各星创天地填报《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附件(扫描版或复印件),同时将盖有公章的指标评价体系表、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推荐单位。
(二)各推荐单位对绩效评价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盖章后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处。
(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根据相关指标对星创天地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评定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评估考核结果经省科技厅审定后,在省科技厅门户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评价结果及运用
(一)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性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优先给予政策性补助和优先推荐为国家级星创天地;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其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星创天地称号。
(二)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评价材料,评价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对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星创天地,经查实,评价结果认定不合格,并将相关责任主体计入信用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省星创天地申请书
星创天地名称:
场所地址:
运营主体:(盖章)申报日期:
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年月
省星创天地申请书
(编写提纲)
一、建设简况
.申报主体介绍
.机构设置情况
.场地建设情况
.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二、服务资源
.管理团队介绍
.创业导师团队介绍
.天使投资(种子)基金(资金)设立及使用情况
.服务模式
三、服务成效
.企业(项目)入驻情况
.创业培训及活动举办情况
.商业模式
.其他服务成效
四、近三年发展规划
五、有关附件
.星创天地运营主体法人证书副本或正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租赁协议
.星创天地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
.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协议
.入驻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及孵化服务协议
.入驻创业团队入驻协议
.入驻企业和团队知识产权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