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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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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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局工作制度

前言 为使农村工作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进行,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和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经局长办公会讨论,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对过去和现行各项规章制度作了认真修改,并增加了各部门职能、职责、有关收费标准和依据等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这本《****农村工作局工作职责制度汇编》,从而使各项制度建设趋于进一步完善,各部门职能职责更加明晰,各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更加明确具体,从制度上堵塞以权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惩治腐败,真正达到廉洁、团结、勤奋、高效、求实、创新、服务的要求。 一项制度的建立,仅是某一工作目标的开始,《****农村工作局工作职责制度汇编》体现了我们搞好农业工作的决心和良好的愿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全局干部职工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的同时,自觉遵守本《****农村工作局工作职责制度汇编》》所列各项规定,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修正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奋力拼博,开拓创新,努力树好部门形象。 第一部分****农村工作局职业道德规范和全员守则 一、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遵守社会公德。 二、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农机化管理的社会职责。注重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做到优质服务,讲求信誉。 三、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发扬批语和自我批语的工作作风,搞好团结、协作。反对拉帮结伙,反对无组织无原则,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讲的行为。增强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四、提倡不说“过头话”,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不扯皮、不推诿,讲求工作高效率的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五、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注重职业形象。讲文明、有礼貌,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六、严格遵守工作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离职守,有事须先向领导请假,先斩后奏者按旷工处理。 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局工作安排,凡不服从工作或不到岗的停发工资按旷工论处,超过15天的本年度评定为不合格,并予以辞退。 第二部分局机关职责、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 附申请条件

2017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7年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附 申请条件) 2、供养对象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档;县级民政部门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三、五保供养标准:1、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补助。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集中供养在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的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4800元,一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5200元,二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6000元,三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7200元。此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护理补贴。分散供养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元、50元、60元,此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养老机构为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根据失能失智轻、中、重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护理补贴,此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五保供养工作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2017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小编找来了近期各地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相关信息: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同时废止。2017辽宁省低保新政策_辽宁农村低保户标准辽宁省的城乡低保标准是怎样的。辽宁的低保政策有哪些

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辽宁省低保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农村五保供养指的是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相关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日前,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2017年广州市各区农村每人每月五保供养标准应不低于以下标准:白云区1806元、黄埔区2413元、花都区1751元、番禺区2512元、南沙区2121元、从化区1440元、增城区1624元。黄冈市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等。各设区的市确定供养标准后报省民政厅、财政厅备案。(二)《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并对调标前月份补发供养标准差额。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明确从今年4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450元/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370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7330元/年,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则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并公布。一、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与此同时,六安市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六安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以1人为单位计发;按不高于其所享受月供养金的500%确定,但供养金低于当地

论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重大变革

论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重大变革 尹世尤沈其新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农村建设的进程中经历了三次重大土地制 度变革。第一次变革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它根本改变了我国农村的社会关系,为我国现代农村奠定了社会主义的制度基础;第二次大变革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第三次变革是鼓励和推广了土地流转制度,它有利于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三大变革都已经并将继续推动我国农村建设的大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互助合作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流转 作者尹世尤,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沈其新,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长沙410082) 。 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土地制度的变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历史上我国农村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是以土地制度的变革为先导和核心的。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一、互助合作:我国农村“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 《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①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我国广阔的农村确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第一次具有深远和长久意义的重大历史变革,为我国农村未来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一,通过互助合作,我国农村确立了集体所有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了崭新的生产关系,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农村的全面进步。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是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彻底变革。它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度(土地改革后建立起来的农民个体经济本质上仍然是私有经济) ,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成为推动农村生产力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直接动力。据统计,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18%。1956年,农业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总产值还是增长了419% ,其中粮食比1955年增产414% ,稻谷、小麦、薯类、烤烟、茶叶等的产量都超过了“一五”计划最后一年即1957年的生产指标②。事实说明,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是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正如陈云在1956年4月访问越南所说:“合作化后,组织起来的农民自己动手搞水利。人还是那些人,但组织起来力量就大得多,积肥、改良农具和种子、改进耕作技术等等以前不易办的事情, 合作化之后都不难了。”③同时,农业互助合作也促进了中国农村的全面进步。通过互助合作,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形成了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了家庭关系的改善,冲击了农村中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宗族势力。我国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第二,通过互助合作,我国农业获得了长期平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打下了基础。《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建国后推行的农业合作化是成功的,推动了农业的长期平稳发展,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我国才能够完全依靠自身积累,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实际上阐明了农业互助合作对推动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重大贡献。事实上,当时党和国家作出大搞农业合作化的决策,首要目的在于通过互助合作增产粮食,以适应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需要。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曾经对总路线的内容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总路线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主体,这就是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它还要有两翼,这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只有两翼丰满了,鸟的主体才会腾飞起来。这就清楚说明了,农业作为两翼之一,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工业化前景,也就是说,在当时条件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宝鸡文理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姓名:郑正红 院系:宝鸡文理学院经济管理系 年级:2008级2班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宿舍地址:3#409 电话号码:8624111

论新时期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其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为农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事实证明,体制创新对我国农业发展非常重要,不断超越、实现体制的完善将是今后很长时期内必须直面的课题。 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作为一个拥有八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发展的进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创造性地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经济体制的发展对农业主体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农民被有效地组织起来,农业经济发生较大的变化。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萌芽。“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将如何发展,如何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思考这个问题。农民在实践过程中不经意地创造了历史: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位农民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将土地包产到户,为此还写下了“生死协定”,由此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党和国家对小岗村这种做法并没有直接否定,而是允许进行试验。随后,中央在安徽省和四川省进行了试点,并对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进行全面的总结,进而上升为国家政策。1984年,党中央明确提出,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随后这种新型的农村经济体制在全国广泛地推行,并逐渐形成了“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本、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的农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从1978年到1985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由3.05亿吨增加为3.79亿吨,畜牧业、水产业快速发展,粮食和副食供应能力大增强,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开始“异军突起”,农业劳动力开始大量向非农业领域转移。

最新五保供养条例

最新五保供养条例 篇一:五保供养办法 山西省五保供养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在吃、穿、住、医、葬(教)等方面依法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农村五保供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正常生活; (二)政府供养为主; (三)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批、管理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建设、农业、卫生、审计、编制、税务、工商、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农村五保

供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鼓励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资金、物质捐助和无偿服务。第五条 提供捐赠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供养对象和供养内容 第七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第八条按照下列程序确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一)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经民主评议,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无重大异议的,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实施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朔政发[2013]38号 【发布部门】朔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5 【实施日期】2013.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实施意见 (朔政发〔2013〕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努力把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办法》的责任感 《办法》的实施,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是依法保障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步骤,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举措。《办法》的施行,标志着全省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基本确立,是新时

期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崭新起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特别是要把敬老院建设纳入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县(区)和乡(镇)两级政府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抓好、抓实,推动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有新突破、新发展。 二、突出重点,依法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办法》,依法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一)及时核查供养对象情况,做到“应保尽保”。 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及时组织对新申请对象的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五保条件的,全部给予五保待遇,并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对已亡或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核销,每年年底各县区需将新增的五保供养人数上报市民政局。对于新增对象暂未享受省级转移支付的,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1:1预算资金实施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明确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实行“按标施保”。 我市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在每年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是直接构成并影响国民经济重要指标的其中之一。自建国以来,政府就出台了各种政策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远意义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 家庭承包制是继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之后具有重大意义的第三次的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最成功的一步。稳定以农户为基础的土地承包关系是我国土地制度的核心,是解决农村所有矛盾和问题的前提。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人地之间的矛盾,就必须把着眼点放在加快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上。真正地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激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入,而其关键是稳定以农户为基础的土地承包关系。只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才有意义,购买、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才有积极性,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才有可能。只有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那些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才愿意把不便自己经营的土地转让出去,那些擅长经营农业的大户才能放心地接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有可能发展起来。应当说,我国人地矛盾还将会长期存在,但只有用市场经济的眼光,用改革发展的眼光,才能逐步地得到解决。 同时,只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自觉利用农业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显著差别,即劳动时间只是生产时间的一部分,还包括从事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进城或就地务工经商办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必然要积累属于自己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发展自营经济,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就会逐渐形成起来。一旦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强有力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使农产品不断地丰富起来,当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就会利用自己的经营性资产,积极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现代化才会成为可能。如果说我国农村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发源地,那么家庭承包经营则是发育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引擎。 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人们都把家庭承包制和乡镇企业的兴起,合称为中国农民的两项“伟大创造”。它们不仅使中国农村的面貌发生深刻变化,而且对中国的全面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大发展,解决了农村中大批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并因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条件、程序、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下面是zw234作文网://.zw234 为大家整理的五保供养条例,供大家参考。 五保供养条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五保供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五保供养是农村的集体福利事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供五保供养所需的经费和实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五保供养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在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五保供养工作。 第二章五保供养的对象 第六条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第七条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级、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五保供养证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八条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停止其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一)有了法定扶养义务人、且法定扶养义务人具有扶养能力的; (二)重新获得生活来源的; (三)已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农村集中五保供养协议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敬老院 乙方:五保对象姓名 丙方:村民委员会 丁方: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十六条和《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同意 ,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入住敬老院。为更好地保障四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吃、住、穿、医、葬(教)等方面的工作,并按照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定期向丙、丁方沟通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2、负责乙方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区民政局拔付的标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五保供养对象。其中甲方每月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元的零用钱。今后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政策的调整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和供养水平。 3、实行民主管理,文明办院,建立健全各类人员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管理,为乙方提供良好服务。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乙方检查身体。 4、组织乙方适当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并给予适当的报酬。 5、如乙方的个人财产需敬老院代管,甲方应妥善代管,并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个人财产清单》。 6、本着丧事简办的原则,五保对象去世后,要及时送到商丘市殡仪馆进行火化。如乙方亲友有其他要求的,费用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去世后,其房产及其他活动财产归甲方所有,责任田和宅基地由丙方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乙方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交甲方或丙方代管。 3、入院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必须听从丙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不遵章守纪,经多次教育不改,由丙方负责接回代管。 4、入院后,吃、穿、住、医、葬(教)均实行供给制。 5、室内物品必须做到悬挂有序,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杂物,生产工具交甲方统一保管。讲究个人卫生,常换衣,常剪指甲,常理发,按时睡觉起床。外出要向当班工作人员或院长请假,走亲访友须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供养人员之间要加强团结,说话和气,互帮互助,不准闹不团结,更不能打架骂人,

农村知识简答题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是乡镇公务员工作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的必考内容,主要考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新农村保险事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新农村工作45问等内容。本篇是新农村工作45问之一。 1.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第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二,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第三,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什么?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在经济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文化上,坚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目标,用四句话来概括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总目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要立足发展搞建设,搞好建设促进发展,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基础上推动新农村建设。 (2)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在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的前提下,推进新农村建设。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为目标,推进新农村建设。 (4)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5)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进新农村建设。[1] [2] 下一页 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的10条基本方针是什么? (1)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 (2)长期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3)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4)实施科教兴农;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我国农村原有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和僵化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的全面改革。我国农业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实现了农村经济集体所有制的建构,但在合作化后期由于操之过急,片面追求“一大二公”,推行“人民公社制”,使社会主义集体经济遭到严重挫折。人民公社制实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这种“吃大锅饭”体制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改革就不能促进农业发展。针对这一状况,1962年邓小平已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23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决定进行农村改革,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改革和开放是从经济方面开始的,首先又是从农村开始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7页)强调“农村的改革,是一种带革命意义的改革”(同上书第78页)。还具体指出:“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同上书第117页)主要采取三条措施: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分开;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村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此后,各项农村改革继续推进,主要有:继续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和找到了集体所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实现形式;实行了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在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的同时,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作用日益明显;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逐步放开农产品价格,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要素市场有了很大的发育;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非农产业,乡镇企业异 军突起。此外还实行科教兴农战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明确中央与地方管理农业事权,实行农业保价、专储和农产品风险基金制度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农业高速增长,不仅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也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转向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最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全区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和《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以及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理念,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制,确保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促进全区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一是保障正常生活的原则;二是财政供养为主的原则;三是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供养对象和内容 (一)供养对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无劳动能力的。

2.无生活来源的。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具有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的人。 (二)供养内容 主要从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与照顾:

1.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水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冬夏服装、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零用钱。社会捐助活动中募集的衣被优先用于五保供养对象。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确保通风采光、安全及照明。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顾。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五保供养对象缴纳参合金。 5.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由敬老院或所在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低保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工作规程及办理机构: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城镇低保救助制度 1、条件。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室建设情况汇报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室建设情况汇报 XX县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东岸,地处长三角城市群顶端,南京一小时都市圈核心圈内,介于南京芜湖之间,隶属钢城马鞍山,与江苏接壤,是安徽省重要的沿江沿边县,东向发展的桥头堡。全县总面积1346平方公里,辖10镇4乡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1个村36个居委会,总人口64.9万。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安徽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2007—2011年建设规划》要求,从2007年起,我县掀起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村卫生室建设热潮,截止目前,全县已建设标准化的村卫生室98个,其中2007年建成10个,2008年建成33个,今年建成55个,总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省财政投资172.4万元,市财政投资192.7万元,县财政投资252万元(含奖励资金150万元),乡镇财政投资84万元。总计各级财政补助550.2万元,资金缺口949.8万元。(详见附表) 建成后的村卫生室,改善了农村就医环境,告别了脏、乱、破、旧、差的落后面貌,夯实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的基础,新建的村卫生室内部宽敞明亮,各种诊疗常规与规章制度全部上墙,服务流程井然有序,并全部实行微机信息化管理。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同时,也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了方便舒适的服务环境,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起病、有地方看病,并且逐步达到少生病、不生病,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群众非常拥护和满意。

虽然,我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缓解,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时期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困扰着工作的整体推进,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按照上级规划的村卫生室建设资金每平方米造价500元,与目前建造的成本相差一半,另外每个村卫生室建成后,正常投入使用必要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微机等办公设施添置,仍须投入3万元。故此经核算全县98个村卫生室资金缺口为949.8万元,这样给工作推进带来了沉重压力,为此恳请上级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让村卫生室能够正常发挥出社会效益。尊敬的李区长: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专程到卫生计生委来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工作极大的鼓舞和鞭策。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卫生方面 1.机构情况。全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74家,其中区直医疗机构4家,中心卫生院10家,镇卫生院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村卫生室526个,民营医院10家,诊所183家,厂矿医疗机构1家,其他医疗机构24家。 2.人员情况。全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人员7037人,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有职工4495人(在编人员2899人、非编人员1596人),乡村医生

乡村振兴战略知识要点

乡村振兴战略重点知识梳理 一、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背景 1、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从沿海到内陆、从东部到西部、从城市到乡村呈阶梯式发展 2、城市虹吸效应导致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 3、农业产业生产方式落后,现代科技普及不足,产业链未形成,产业附加值低,无法支撑农村经济发展 4、城乡之间基础服务设施差距大,乡村落后于城市 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的 !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态宜居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和政策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 1、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 2、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3、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 4、是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 5、— 6、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 四、

五、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原则 1、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是政治保障 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出发点 3、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根本 4、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是目标 5、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是方向 6、' 7、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是基础 六、乡村振兴过程中面临的四大难点 1、 2、农民增收难,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短板 3、农业农村资金投入低,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薄弱环节 4、农业生态环境容易遭到破坏,绿色发展任务艰巨 5、各类人才短缺,提高农民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是关键 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 1、$ 2、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3、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 4、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 5、 6、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绿色发展之路 7、传承农耕文明,走文化兴盛之路 8、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9、打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八、~ 九、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时间表 1、到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2、到2035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

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

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 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演变 追朔到解放前,我国农村经济伴随着我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形态的形成,封建经济已经被冲破。但是绝大多数农业地区,还是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广大农民中,一部分是佃户,靠租种地主的土地为生,一部分则沦为赤贫,完全靠出卖劳力为生,这部分人大部分成为地主的长工,几乎和家奴无别,部分则以打短工的形式,后者身份较为自由。还有一部分则居无定所,四处流浪,甚至靠行乞生活,成为中国社会中的流氓无产者的组成部分。 由于农业整体生产工具的落后,经营方式落后,加上技术、种子、肥料、水利基本建设等基本要素低劣,和劳资关系紧张,长工不忍地主的压榨,没有生产积极性,致使农业投入大和收益小,收获成果少。由于地主占有大部分粮食,人口占多数的农民只占有极少的粮食,平时就处于饥饿和半饥饿状态,一旦遇灾害,地主和粮商搞囤积居奇,就会发生饥荒,饿死人,致使农民卖儿卖女,外地逃荒。农村阶级矛盾极度尖锐,最后导致了一场巨大的土地革命。共产党领导农民搞了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我国土地改革较集中进行是在1948年到1952年底。土改后,在全国形成了,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小农经济。这种小农经济生产规模狭小,劳动生产率低下,由于它的分散性、落后性及脆弱性成为农业继续发展的严重障碍。这种小农经济是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以个体劳动为特征,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经济地位不稳,极易产生两极分化。 五十年代初期,农民由于农业作业需要,自发地进行“换工插犋”“换工互助”,由季节变为常年换工互助。党中央因势利导,及时发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积极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先引导农民组成互助组,以后有重点、有领导地办起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社员按劳动“工分”、入股土地、车马农具等股份分红。这种经济体制较互助组有了很大提高,使农业生产率有了较大提高,基本适应当时的农村生产里发展水平。这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很受广大农民欢迎,短时间内,就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起来。继而出现了高一级的农业生产合作形式,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归合作社集体所有,耕畜、大中型农具作价入社,实行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社员要劳动的投入量来分配产品。“高级社”,一般是由几个“初级社”合并而成。全国存在一个初、高级生产合作社短暂并存阶段。到1956年底基本形成了单一形式的高级社的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体制。全国走上了合作化道路。 这时党内出现了骄傲自满情绪,夸大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急于求成。。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未经巩固,立足未稳的情况下,又在全国搞并大社,建立人民公社。1958年,人民公社“成为”三面红旗”之一被高举,全国掀起人民公社化运动。 当时,急于取消个体经济和合作经济,混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急于向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否定和破坏等价交换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搞“一平二调”“一大二公”,恢复供给制,造成严重的吃大锅饭的弊端。 党中央为了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失误,在1962年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在所有制结构上,明确规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恢复社员

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制度

民乐县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农村五保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运作及管理工作,根据我局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农村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农村五保资金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县民政局财务统一核算。 (二)农村五保资金由县民政局提出分配方案,按照实际供养人数按月编制供养资金支出计划,送县财政局审核后划拨到指定银行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将五保金按季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抵扣五保供养金。 (三)民政局与财政局加强沟通,采取提前拨付配套资金等办法,强化资金调度,确保按季发放。 (四)农村五保对象领取五保金时必须由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农村五保证,直接从指定银行领取。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或因伤病等原因,无法按时领取的,乡(镇)民政办公室、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将五保金送到低保对象家中,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签收。对无特殊理由半年不领取五保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五保资格,乡(镇)民政办公室应及时

上报县民政局取消其五保待遇。 (五)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提供捐赠、资助。捐赠资金全部纳入当地五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三、相关责任。乡(镇)民政办公室主任、村委会经办人对农村五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记帐凭据的合法、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民政局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四、拨付要求。县财政局对上级拨付和本级列支的五保金,应在社会保障专户下设农村五保分户,设立分户帐号,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及时拨付。

村委会农村低保公示格式 XXX村委会拟享受农村五保对象名单 公示 根据《民乐县农村五保工作实施方案》和民乐县民政局《农村五保公示制度》,现将我村拟享受农村五保对象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村委会、乡政府、民政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月保障标准张** 2 李** 1 王** 2 赵** 1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督电话:村委会 乡政府 民政局4421349 XXX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顺德区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样本)

顺德区农村五保供养协议书(样本)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五保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甲方对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内容 1、甲方按月供给乙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顺德区政府当年度公布的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如对象没有住房则订立该条款,有则不需要) 3、甲方为乙方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4、甲方对乙方的门诊开支给予适当补助,门诊次数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就诊时应经甲方同意,否则不给予补助。 5、甲方在乙方死亡时负责为乙方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甲方保证乙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乙方是未成年人则订立该条款,否则不需要) 二、供养时间、形式 从200 年月日开始,采取在家分散供养的形式,由甲方提供照料。 三、乙方财产的处理

1、乙方在申请入五保供养前,应将自有的财产情况向甲方如实申报,订立本协议后,乙方应将其财产交由甲方代管; 2、乙方的股份分红、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由甲方进行代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协议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除孤儿到未成年解除五保供养协议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如乙方要求解除协议或乙方擅自以转移、转让、抵押或其他形式处理其所有的财产,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的财产(包括申报的财产及新增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在供养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查实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再承担供养义务,乙方必须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2、乙方入保时是未成年人,除残疾人外,到其年满18周岁时(最迟可延至其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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