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合集下载

37种融资模式解析

37种融资模式解析

37种融资模式解析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个人借贷、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途径来获得资金,以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在商业领域中,有着不同的融资模式可以选择。

本文将介绍37种常见的融资模式,并对其进行解析。

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1.银行贷款:指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获得资金。

这是最常见的融资模式之一,适用于小微企业和个人。

2.债券发行: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

债券可以是公司债券、政府债券或可转债等。

3.集资:通过向合作伙伴、股东或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常用于初创企业和非营利组织。

4.股权融资:企业通过出售股权来融资。

投资者购买股份,成为公司的股东。

5.私募股权融资:与公开市场不同,私募股权融资指通过私下交易出售股份。

常见于初创企业和风险投资。

6.战略投资:企业通过与具有相关产业经验或资源的投资者合作,获得资金和资源。

7.经销商融资:企业与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由经销商提供资金用于采购产品。

8.物业融资:通过将企业物业质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9.抵押贷款:将企业的资产(如房产或机器设备)作为担保获得贷款。

10.租赁融资:将企业的资产租赁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获得租金。

11.信用卡贷款:个人通过信用卡获得短期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

12.无抵押贷款:指企业或个人通过无需提供抵押品的方式获得贷款。

13.商业保理: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公司,以获得即时现金。

14.地产融资:通过房地产投资、开发和销售等方式获得资金。

15.合资:不同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分享风险和回报。

16.公开发行:指企业通过初始公开发行(IPO)发行股票,并向公众募集资金。

17.项目融资:企业通过向投资者推销项目,获得项目相关资金。

18.私人贷款:企业或个人通过与他人私下达成协议获得借款。

19.私募债券:类似于私募股权融资,企业通过销售债券来募集资金。

20.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购买企业股权来投资于初创企业。

21.天使投资:个人或天使投资者通过购买企业股权为企业提供早期资金。

常见的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的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有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

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

一般称其“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发起人为此专设的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人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很显著的特征就是“权钱交易”:政府赋予私营公司或企业对某一项目的特许权,由其全权负责建设与经营,政府无需花钱,通过转让权利即可获得一些重大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极大的的社会效益,特许期满后还可以收回项目。

当然,投资者也因为拥有一定时期的特许权而获得极大的投资机会,并相应赚取了利润。

所以BOT投资方式能使多方获利,具有较好的投资效果。

2.BT(build -transfer)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特点与优势: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2.与BOT相比,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这个阶段;投资方在项目建成后直接进行移交。

3.TOT模式(transfer – operate- transfer)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投融资模式简介

投融资模式简介

投融资模式简介1.平台式融资模式平台式融资模式是指底层依托于互联网平台,通过线上技术手段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搭建起连接的通道。

这种模式可以打破传统金融中的区域和时间限制,提高融资的效率和便捷性。

在平台上,融资者可以发布自己的融资需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资金实力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

目前,平台式融资模式主要包括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和消费金融等。

2.私募基金投资模式私募基金投资模式是指通过设立私募基金来吸纳投资者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投资于不同类型的项目中。

私募基金通常只对合格投资者开放,包括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投资者。

私募基金的投资领域广泛,可以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创业投资等。

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更加灵活,投资策略多样化,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通常承担更高的风险,但也有机会获得更高的回报。

3.外部融资模式外部融资模式是指企业通过向外部机构或个人融资来满足资金需求。

外部融资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发行等,通常需要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外部融资模式适用于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可以提供较大规模的融资,并且可以选择合适的融资期限和利率。

然而,外部融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利息和偿债压力。

4.内部融资模式内部融资模式是指企业通过自身内部资源来满足资金需求,而不是依赖外部机构。

内部融资主要包括利润再投资、资产处置和股权重组等。

内部融资模式适用于资金需求相对较小的企业,可以减少对外部金融机构的依赖,降低融资成本。

然而,内部融资也有一定的限制,企业需要有足够的内部资源支持,并且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之,投融资模式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经营目标来确定。

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融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需要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来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企业的持续发展。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1、民间主动融资(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即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行,作为对该民间投资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向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

在PFI 中,最终是由政府支付项目建设、维护费用,相当于是政府购买服务。

2、使用者付费模式(User Reimbursement Model ,URM)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合适的基础设施项目民间投资主体,同时,政府制定合理的受益人收费制度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上述费用转移支付给项目的民间投资者,作为购买项目服务的资金。

在URM模式下,资金的平衡来自于项目的收费,此种模式中的产品和服务的收费是在政府的中介下完成的。

对于一些不适合私人直接进行收费、市场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污染治理工程等,比较适合采用URM方式来运作。

3、影子收费融资模式(shadow tolling)是指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营,作为对该民间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或其他形式基金向其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补偿其免费为公众提供服务应得的利益;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

在影子收费融资模式下,对于使用者并不直接向运营者付费,而是由政府根据设施的交通流量和预先商榷好的费率向运营者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就是影子收费。

实质上它没有真正融得资金,最终还是由政府支付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费用,相当于政府购买服务,只不过政府通过这种方式将支付的时间大大延长了,通常是二十年左右。

影子收费方式的风险分担对于政府而言,项目基本上由政府部门转向了私人部门,因为整个项目由私人部门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并筹措相关成本费用;政府仅承担交通风险,原因是影子费用的给付与交通流量相关,如果交通流量始终处于第二区间,那么政府给付的额度就会比较多,但由于给付始终在政府承受范围之内,所以相对于私人部门而言,政府承担的风险还是要小得多。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

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

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投融资模式是指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取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以下是五大投融资模式的全面解析。

1.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盈利、积蓄、借款等渠道获取资金。

这是最传统的融资方式,相对较为稳定和可控,但资金规模有限。

自筹资金的优势在于可以避免资金的债务压力和利息支出,但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要求较高。

2.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引入投资者的方式获取资金。

通过股权融资,企业可以吸引到资本市场的资金,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

同时,投资者对企业的发展也具有利益相关性,可以提供跨部门的资源和经验。

但股权融资也会带来股东权益分散和管理决策的复杂性等问题。

3.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企业发行债券来获取资金,债券投资者作为债权人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债券融资,企业可以灵活获取资金,同时可以通过债券市场来进行融资和交易。

债券的优势在于稳定的利息支付和较低的市场风险,但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压力和利息支出。

4.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企业向银行贷款获取资金,一般以企业的信用和还款能力为基础。

银行贷款通常相对较为便利和灵活,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来调整贷款额度和期限等。

但贷款的优势在于利息支出较高,对企业的资金流压力较大,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和抵押物。

5.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发行股权,以获取资金。

与公开发行股票不同,私募股权融资的对象有限,一般限定为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富有经验的投资者。

私募股权融资可以为企业提供大额的资金支持,同时可以利用投资者的资源和经验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常用的十二种融资模式

常用的十二种融资模式

常用的十二种融资模式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企业要发展壮大,往往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而融资模式的选择,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就为您介绍十二种常用的融资模式。

一、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企业最常见的融资方式之一。

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者,会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和抵押物等因素,为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

这种融资方式的优点是利率相对较低,资金来源稳定。

但缺点是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

二、债券融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

债券是一种债务凭证,投资者购买债券相当于向企业出借资金,企业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和本金。

债券融资的优点是融资规模较大,资金使用较为灵活。

但缺点是发行债券需要较高的信用评级和较为复杂的审批程序。

三、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企业通过出让部分股权,吸引投资者投资,从而获得资金。

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在不增加债务负担的情况下获得资金,但同时也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

常见的股权融资方式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融资和首次公开募股(IPO)等。

四、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这种融资模式适用于需要大型设备但资金不足的企业,优点是可以快速获得设备,减轻资金压力。

五、典当融资典当融资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融资的特点是手续简便、放款迅速,但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六、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

这种融资模式依托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七、信托融资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后投向企业。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投融资是指投资方将资金投入到创业者或企业中,以获得回报的行为。

常见的投融资模式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等。

1.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认购股份,获得企业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并通过股权回报获取投资回报。

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两种。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一般采用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主要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进行投资。

2.债权投资债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债券等金融工具,向企业提供借款并获取债券利息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

债权投资一般以借款合同为依据,投资者将资金借给企业,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按合约约定支付利息和本金。

债权投资相对风险较低,收益也相对稳定。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投资风险较大、回报较高的项目,获得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风险投资一般用于初创阶段的企业,通常风险投资会在初创企业完成一定的业绩指标后退出投资,并获得较高的回报。

风险投资在创业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可以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和资源,并给予战略指导和支持。

4.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是指投资者为了支持早期阶段的创业公司,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支持,帮助创业公司进行初期的发展和壮大。

天使投资者一般是个人投资者或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资源的机构投资者。

天使投资相对于其他投资方式更加灵活,投资者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自由决定投资金额和方式。

5.并购与收购并购与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或合并其他公司,获得其他公司的资产、技术、市场份额等,并通过整合和重组实现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并购与收购可以帮助投资者快速获取市场份额和资源,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6.借壳上市借壳上市是指投资者通过收购一家已上市的公司,并将自己的公司整体注入到该上市公司中,实现自身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1、BOT及其变种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

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

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

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2、BT融资模式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

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

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

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

其中BT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

这些都需要注意应对,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A.完善机制,寻求法律支持项目的谈判中、签订中、履行中以及转让中寻求法律的支持是客观的需要,这对于项目的健康有序运行十分必要。

①在项目的谈判中当采用BOT、BT方式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请律师参与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

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从优确定投资者。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查整个招投标过程,特别是对开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现场公证。

②在协议签订中BOT、BT项目企业确定后,项目业主应与该项目承包商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书》,这个合同书是BOT、BT项目的核心协议,此后的一系列协议,都应依据此合同展开。

项目业主应运用法律程序(如公证方式)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上,确保这一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

如果项目承包商由多家投资者组成,投资者之间也必须提交联合的法律文书。

依照国际惯例,各类法律文书都应办理公证,使BOT、BT项目更趋规范化。

③在项目转让过程中BOT、BT项目的投资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后,提出书面申请,由政府组织交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BT方式的投资方可申请BT移交;BOT方式的项目进入经营,到期后提出移交。

在项目转让过程中,应请法律机构或公证机构参与。

B.给予BOT、BT项目承包商比较合理的条件以BOT、BT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投资者对项目带不走,相比有的投入产出企业,BOT、BT项目企业承担的风险更大。

所以应制定对BOT、BT方式投资者比较合理的承包条件,如:价格、融资的财务费用、支付条件等,以消除BOT、BT 项目投资者的顾虑。

把BOT、BT项目投资者降低工程质量、加大建设费用等方式提前收回投资转移到以确定的合同条件上来。

C.强化对项目的监督强化对BOT、BT项目的监督。

可通过以下途径监督:①确定指标要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额、工程时间节点及完工日期,并确认投资方投资额等,并明确规定每一指标的上、下限。

设立相应的资产、质量状况指标。

如施工队伍与承包人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且独立管理或承担某一部分施工的,应视为分包。

②严格监督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监督。

对项目的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进度、建设质量等进行监督与管理,有权向投资方提出管理上、组织上、技术上的整改措施。

③强化法律若发生私自更改或超过规定数量的可诉之法律。

实行建设市场准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承包人有分包嫌疑时有权进行调查核实,承包人应提供有关资料并配合调查。

如分包成立则按违约处理。

D.注重风险防范设立相应的资产、质量状况指标。

首先是组建一个专业小组,形成依据完善防范风险的合同条件;其次是充分预见经济、技术、质量、融资等各类可能存在的风险,拟定相应的风险回避对策;再是力求各种审批和法律手续完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ABSABS是(Asset-Backed-Securieization)即“资产证券化”的简称。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基础设施融资方式,其基本形式是以项目资产为基础并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成本较低的债券进行筹融资。

规范的ABS融资通常需要组建一个特别用途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ration,SPC);原始权益人(即拥有项目未来现金流量所有权的企业)以合同方式将其所拥有的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SPC,实现原始权益人本身的风险与项目资产的风险隔断;然后通过信用担保,SPC同其它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将发债募集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并以项目的未来收益清偿债券本息。

ABS融资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与通过在外国发行股票筹资比较,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与国际银行直接信贷比较,可以降低债券利息率;与国际担保性融资比较,可以避免追索性风险;与国际间双边政府贷款比较,可以减少评估时间和一些附加条件。

其运作流程可简要图示如下:在西方,ABS广泛应用于排污、环保、电力、电信等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4、TOT是“移交-经营-移交(Transfer-Operate- Transfer)”的简称,具体是指中方在与外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外商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外商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外商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中方。

5、PPP项目融资模式PPP为“公私合伙制”,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PPP包含BOT、TOT等多种模式,但又不同于后者,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货币价值(value for money)原则。

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

其典型的结构为:特许经营类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

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6、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即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发行基金单位设立基金,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上,待所投资项目建成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其收益与风险由投资者共享、共担。

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集聚社会上分散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其操作模式如下:7、以“设施使用协议”为载体融资。

投资者事先同项目设施使用者签署“设施使用协议”并获付费承诺,然后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以使用协议作为融资载体来安排融资。

其信用保证主要来自于“设施使用协议”中使用者的无条件付费承诺,在具体的融资结构设计中往往把使用协议做成一个实际上的项目债务融资担保或信用增强途径。

此种方式较适合于资本密集、收益较低但相对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港口设施等。

8、民间主动融资(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即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行,作为对该民间投资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向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

PFI融资方式与BOT方式有类似之处(两者均涉及项目的“建设——经营——转让”),但在PFI中,最终是由政府支付项目建设、维护费用,相当于是政府购买服务,而BOT属于项目融资方式。

由此PFI主要用于一些不收费的项目,如免费的桥梁、隧道等,而BOT适用于具有收费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收费的桥梁等。

9、使用者付费模式(User Reimbursement Model,URM)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合适的基础设施项目民间投资主体,同时,政府制定合理的受益人收费制度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上述费用转移支付给项目的民间投资者,作为购买项目服务的资金。

其运作流程如下图所示:在URM模式下,与BOT一样,资金的平衡来自于项目的收费,但与BOT不同的是,此种模式中的产品和服务的收费是在政府的中介下完成的。

对于一些不适合私人直接进行收费、市场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污染治理工程等,比较适合采用URM方式来运作。

10、影子收费融资模式(shadow tolling)是指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营,作为对该民间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或其他形式基金向其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补偿其免费为公众提供服务应得的利益;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

(1)适用范围BOT、BT模式在一般情况下的确可以有效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但是它有一个不可逾越的条件,就是要对基础设施的使用者直接征收费用(或政府一次性必须给出很大一笔钱来收购该基础设施),对于基础设施项目来说,这种征收可能直接降低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显著的例子就是交通基础设施。

BOT工程较适宜于市场需求大,并且较具经营性价值的公共建设,如收费道路、发电厂等,便于拿营运收入回收投资成本。

而对于一些无法向使用者直接收费的城市非经营性公共工程,如一般公路、桥梁等,则采用“影子收费”的方式更加适合,由民间资本先行垫付经费,承担建设期间成本,政府可延后公共建设的财务支出,以纾解短期的财务负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