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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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领导班子工作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工作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强化宗旨意识,清政廉洁,改进工作作风。

2、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3、副院长按照分工范围或院长的委托,抓好相关工作,可按分管的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卫生工作的专项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日常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长汇报。

第五条工作规则1、院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班子成员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互相支持。

定其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本院的重大事项。

2、班子成员要互相通气,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副院长要及时向院长报告,院长也要定期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3、院长出差期间,由院长指定的一位副院长主持工作。

医院行政议事规则

医院行政议事规则

医院行政议事规则一、总则(一)为使行政决策会议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行政议事规则。

(二)院行政会议包括院办公会(政联席会议)、职能科室负责人例会、院周会等,分别具有研究决策、咨询、信息发布等职能。

(三)一般情况下,院办公会(政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院周会每两周召开一次,职能科室负责人例会每个月召开一次。

二、院办公会(政联席会议)(一)院办公会是医院行政最高决策机构,由正、副院长,正、副书记,总会计师、院办主任等人员组成。

院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在时由院委书记召集和主持。

(二)院办公会议事内容包括:业务(医、护、药、技、科研、教育等);人事、行政管理、改等工作;财务、设备、保卫工作;后勤保障、基建等工作。

(三)会议方法分决策、议事、通报等。

1、重大问题的决策,需经过调研、论证、咨询、利用信息等步骤,听取有关职工代表和专家意见,权衡利弊,综合分析,力求科学决策。

2、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议而有决。

3、通报内容一般为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务必言语简练,重点突出。

(四)各分管院领导应根据院办公会的安排,对需要提交会议决策的重要议题,充分听取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写好调研报告,并提出至少两种以上处理意见和二者之间的利弊比较,以及倾向性的决策意见。

(五)院办公会的决议,通过院周会传达到各科室或由院办公室直接传达到有关科室,执行部门应认真贯彻,按时完成。

如确有困难,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分管领导要抓好所管部门对决议的贯彻、执行、检查和督促工作。

三、院职能科室负责人例会(一)院职能科室负责人例会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贯彻院办公会的决议,听取各职能科室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协调、布置和安排职能科室近期工作。

(二)各职能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先做好咨询,听取不同意见,准备好调研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集体讨论决定。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一、总则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是医院最高行政决策机构,负责医院的整体规划、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

为了有效地组织和协调行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工作,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机制1. 定期会议:行政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一般为每月一次。

会议时间、地点事先确定,并通知各成员。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时间,应及时通知并尽量协调各成员的时间安排。

2. 预备会议材料:行政领导班子会议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提交会议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决策建议等,以便成员提前了解和研究。

3. 会议议程:每次会议前,由主持人确定会议议程,并及时通知各成员。

议程应包括会议开始时间、主要议题、发言顺序、讨论和决策等环节。

4. 议事程序:会议由主持人主持,按照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会议期间应保持纪律,讲究规范的发言、听取各方意见、对重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5. 决策标准: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的决策,应本着民主、科学、公正的原则,以保证整个团队的利益为出发点,做出符合医院整体发展和利益的决策。

6. 决策执行:会议结束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将会议纪要及决策内容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并亲自监督、配合执行,确保决策的顺利落实。

三、议事纪律1. 尊重与公平: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上,成员应相互尊重、平等对待,不得人身攻击和互相诋毁。

各成员对各种不同观点和意见应给予公平的评价和正面的回应。

2. 机密性: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是高度机密的工作,成员应严守对外保密,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3. 发言秩序:在会议期间,成员应按照发言顺序进行发言,不得互相打断和扰乱议事秩序。

发言应简明扼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得偏离主题,确保参会人员能够理解和接受。

4. 议决程序:会议讨论决策时,应由主持人掌控节奏,确保发言充分、辩论清晰,并最终形成有效的决策结果。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包括院1党委会议、领导班子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

根据不同的内容和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

第五条取消以非会议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二章各会议议事规则第六条党委会议的内容、程序和方式(一)议事内容:1.研究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

2.讨论决定医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3.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请求,以及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思路等事项。

4.研究涉及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职工的切身利益。

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审议通过行政办公会议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医院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分工,以及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奖惩。

6.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讨论党员、职工教育和党员发展问题。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一、引言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是医院的核心决策机构,对医院的发展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行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工作,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特制定本规则,以便确保行政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够更好地服务医院的发展。

二、原则1. 科学性原则:决策需以科学、客观、公正的方式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重数据分析和实际情况。

2. 有效性原则:确保会议的效率和议事结果的执行力,避免决策拖延和决策的“一刀切”。

3. 透明性原则:决策的过程应该透明,所有与会人员均应享有发言权和知情权,重大决策结果应在适当的范围内向全体员工通报。

三、议事程序1. 会前准备在召开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之前,会务人员应提前准备好议事材料,包括提案、报告、数据分析等,并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以便大家提前研究。

2. 会议召开(1)定期会议:行政领导班子应定期召开会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研究决策。

(2)会议主持:由班子成员中的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负责控制议程、管理会议时间以及维持会议秩序。

(3)出席人员:会议应有足够的出席人员,确保决策的充分讨论和多角度考虑。

(4)发言顺序:会议进行时,应按照事先确定的发言顺序进行,以便保证每个人都有发言机会。

3. 决策方式(1)共识决策:鼓励成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通过充分讨论和交流,达成共识,尽量避免单一观点主导决策。

(2)少数服从多数:如果在讨论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应尊重多数意见作出最终决策,但对于重大决策,应尽量争取更广泛的共识。

4. 会议记录会议过程中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要点和决策结果,确保会议记录准确、完整,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五、议事后处理1. 决策执行决策通过后,相关部门和个人应按照决策要求切实执行,并及时向行政领导班子反馈执行情况。

2. 决策评估定期对已经执行的决策进行评估,分析执行效果,并及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决策跟踪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需要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决策的落实情况符合预期效果。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保证医院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的效率,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院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内容与决策范围院长办公会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决策医院行政、业务议事等事项,是院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医院重要行政事项和决策的会议。

三、会议议事制度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议题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院长确定。

议题确定后,行政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应参加会议的院领导和列席人员,会议材料也应同时送达院领导。

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院长办公会原则上不予讨论。

2、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一至两周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会议成员一般为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议题需要,与党委书记沟通后,可邀请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参加会议。

会议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

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务安排工作。

3、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会议实行一事一议。

一般由议题相关部门作出简要说明,分管领导作必要补充。

院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做出决定。

所研究的议题,分管领导必须到会,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会议时,会前必须有明确的意见。

4、院长办公会会议讨论重要事项时,如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必要时可提交党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和公布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应当如实记录,并以文件、会议纪要或其他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确保落实到位。

第六条:处理紧急情况的程序如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应当经请示报告后,临机处置。

事后应及时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

医院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医院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医院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目的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制订本规则。

2.标准2.1参加会议人员。

2.1.1 XX医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行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中心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1.2 中心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列席记录,视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2 议事范围。

2.2.1 研究贯彻上级有关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的意见。

2.2.2 研究、审定中心发展规划、专项业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的专项计划。

2.2.3 审定以中心名义上报市卫生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涉及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

2.2.4 审定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涉及全中心卫生工作的行政规章制度、政策性文件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2.2.5 审议中心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审定专项用款计划及临时安排50000元以上的经费开支。

2.2.6 审定中心(包括两个院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单位招投标方案及购置100000元/台(套)以上的大型设备计划。

2.2.7 研究重大外事活动,审议公派出国人选和组织出境考察计划。

2.2.8 研究职能科室呈报的需要中心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原则。

2.2.9 研究决定一般干部的调入(出)问题以及中心员工的招聘问题。

2.2.10 研究决定对职工的重要奖惩以及福利分配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2.2.11 研究其他涉及面广且影响较大的问题以及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为需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2.3 议事程序和规则。

2.3.1 凡需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各位领导成员提出,于会议上一周的最后一天前,交中心办公室安排,由中心主任审定议题。

办公室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呈送各位领导成员做好会议准备。

2.3.2 涉及几个部门的议题,应事先由分管的中心领导牵头,进行协调、沟通,在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后,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讨论。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规则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坚持坚持民主集体制的贯彻执行,发扬民主,集思广义,使决策不发生失误和减少失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工作;根据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措施;
二、适时分析研究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在党风党纪,民族团结、医德医风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现状,讨论通过党支部组织发展、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定解决党风主要问题的措施以及对违纪党员的处罚;
四、研究制定医院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中、短期计划以及涉及医院整体利益的决策决定;
五、对医院行政业务、中层干部的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及院内机构的设置、调整;
六、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晋职晋级、调进、调出及外出进修、学习、考察人员的审定;
七、医院重要业务项目的开发、投入、贵重医疗设备、机械、物品的购置、大型基建项目、药品招投标等重大事项;
八、医院账务预算、决算的审定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九、对于不经集体讨论而个人专断给医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给管理造成混乱产生不良影响者,要严明纪律,追究责任;
十、议事办法,根据医院党政班子工作制度、职责对上述议题由院委会或支部分别进行,也可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联席讨论决策;
十一、需要集体讨论和研究的其它有关问题
凡属集体讨论决定的事宜,由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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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
工作规则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
议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加强医院集体领导,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院领导对医院行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第二条议事决策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医院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发扬民主,充分酝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凡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要严格执行。

(四)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每位成员对分管
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议事决策的范围
第五条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第六条部署医院行政工作。

第七条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第八条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第九条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议事决策的组织
第十二条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至3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

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第四章议事决策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五条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第十六条酝酿准备。

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应提前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建立候会制度。

除会议成员和全程列席人员外,其他列席人员应按行政办公室通知时间另室候会,在讨论相关议题时方可与会,该议题讨论结束立即退场。

第十八条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院领导做出说明,必要时再由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然后展开讨论。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会议主持人做出明确决定。

如暂不能做出决定,也应有明确说明,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决议结果做记录。

第十九条院长办公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讨论的事项,需要党委会研究的,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不需要党委会研究的,按规定程序行文公布或分管领导传达,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第五章议事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十条院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策,由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承办部门应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决策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对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做出的决议,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允许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在行动和言论上要坚决按会议决议行事,不得自由散布个人意见,更不允许泄露会议讨论时的不同意见。

第二十二条医院行政决策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于事关医院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在作出决策前必须充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三条院长办公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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