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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场站设计规范标准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标准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标准公交场站设计规范第1.0.1条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

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一节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第2.1.1条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

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第2.1.2条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道路网的建设与发展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和规划,优先考虑首末站的设置,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第2.1.3条首末站一般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使一般乘客都在以该站为中心的350m半径范围内,其最远的乘客应在700~800m半径范围内。

在缺乏空地的地方,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

第2.1.4条首末站宜设置在全市各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

这些集散点一般都在几种公交线路的交叉点上。

如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

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条线路单独设首末站,而宜设置几条线路共用的交通枢纽站。

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

第2.1.5条在设置无轨电车的首末站时,应同时考虑车辆转弯时的偏线距和架设触线网的可能性;车辆特别集中的首末站要尽量靠近整流站,充分考虑电力供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公交车站建设标准

公交车站建设标准

公交车站建设标准
公交车站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市民出行的便利程度和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

为了确保公交车站的安全、舒适和便利,制定和遵守一定的建设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公交车站的位置应该合理布局,便于市民乘车。

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合理确定公交车站的位置,使其能够覆盖到重要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居民区等重要区域,方便市民出行。

同时,公交车站的位置应该考虑到道路交通的流线,避免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公交车站的建筑结构应该安全耐用。

公交车站的建筑材料应该具有一定的抗风、抗震能力,能够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保证市民的安全。

此外,公交车站的建筑结构应该考虑到通风、采光和排水等因素,保证市民在车站内部的舒适度。

再次,公交车站的设施应该齐全完善。

公交车站内部应该设置有舒适的候车座椅、信息公告牌、垃圾桶等基本设施,以方便市民的候车和获取公交信息。

同时,公交车站的无障碍设施也应该得到
重视,为行动不便的市民提供便利。

最后,公交车站的管理和维护应该得到重视。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公交车站管理制度,加强对公交车站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确保公交车站的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这不仅能够提升市民对公交车站的满意度,也能够延长公交车站的使用寿命。

总之,公交车站的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市民出行的便利程度。

只有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才能够确保公交车站的安全、舒适和便利,为城市交通发展和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保障。

公交车站建设标准

公交车站建设标准

公交车站建设标准公交车站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直接影响着城市交通的便利性和乘客的出行体验。

因此,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公交车站建设标准,对于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交车站的选址应该考虑到周边的交通情况和人流密集程度。

一般来说,公交车站应该设置在交通枢纽、商业区、居民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方便乘客的出行需求。

同时,选址时还需要考虑到交通安全和周边环境的协调性,确保公交车站的设置不会影响到周边的交通秩序和城市景观。

其次,公交车站的建设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规范。

车站站台的长度和宽度应该能够容纳多辆公交车停靠和乘客候车,站台的高度和坡度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以保障乘客上下车的安全和便利。

此外,车站的遮阳、防雨设施也是必不可少的,能够为乘客提供良好的候车环境。

再次,公交车站的信息发布设备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该配备公交线路、时刻表、乘车指引等信息发布设备,为乘客提供准确、及时的公交信息,方便乘客的出行选择和换乘指引。

此外,公交车站的无障碍设施也需要得到重视。

为了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乘车需求,公交车站应该配备无障碍坡道、扶手、盲道等设施,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安全地乘坐公交车。

最后,公交车站的环境卫生和管理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公交车站周边的环境应该保持整洁、卫生,车站内部的管理和维护也需要得到重视,确保车站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乘客的良好出行体验。

总之,公交车站的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乘客的出行体验。

通过科学合理的选址、规范标准、信息发布、无障碍设施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建设,能够提高公交车站的服务水平,为城市居民的出行提供更加便利、舒适的选择。

因此,各地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公交车站的建设标准,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和提升公交车站的建设水平,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贡献力量。

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96年9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第三章车辆与装备水平 (4)第四章线路与场站选址 (6)第五章场站建筑与建设用地 (7)第六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10)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科学管理的水平,合理确定和掌握建设标准,推动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建设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汽、电车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汽、电车工程项目。

改、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汽、电车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节约能源、节约用地、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

第五条 汽、电车工程项目的建设,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以当地城市目前的经济技术水平为基础,根据生产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装备水平。

第六条 汽、电车工程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含城市交通规划或公共交通规划)的要求。

场站设施建设必须与车辆发展规模相协调。

车辆、首末站、枢纽站、停车场、保养场等项目建设必须统一规划、系统建设、逐步实施。

以安全、方便、迅速、舒适的服务,满足城市居民出行的需求。

第七条 汽、电车工程项目的建设应落实场站选址、资金等建设条件。

建设资金的筹措应明确资金来源及其构成。

引进外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共汽车首末站设计规范

公共汽车首末站设计规范

公共汽车首末站设计规范第2.1.1条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

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第2.1.1条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

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第2.1.1条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

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停车坪与回车道一起构成站内停车、行车、回车的整体。

第2.1.8条首末站必须设有标志明显、严格分隔开的入口和出口,其使用宽度应不小于标准车宽的3~4倍。

若站外道路的车行道宽度小于14m时,进出口宽度应增加20~25%。

在出入口后退2m的通道中心线两侧各60°范围内能清楚地看到站内或站外的车辆和行人。

第2.1.9条首末站非铰接车的出入口宽度应不小于7.5m。

候车廊的建设规模,按廊宽3m规划。

第2.1.10条首末站周围宜安排绿化用地(包括死角及发展预留用地),其面积宜不小于该站总用地的15%。

第2.1.12条首末站的规划用地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用地90~100m2计算。

若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少于10辆或者所划用地属于不够方正或地貌高低错落等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之一时,宜乘以1.5以上的用地系数。

首末站若用作夜间停车,其停车坪应按该线路营运车辆的全部车位面积计算。

第2.1.13条为了确保首末站的建设规模,回车道(行车道)和候车廊的用地不包含在90~100m2的计算指标内,应按第2.1.6条、第2.1.9条要求另算后再加入站的用地面积中。

第2.1.14条末站停车坪的大小按线路营运车辆车位面积的10%计算;末站生产、生活性建筑面积一般为首站建筑面积的12~15%。

若全线单程运行时间超过30min,则末站增加开水间、备餐间等建筑,全站建筑面积宜为首站的20%。

公共汽车首末站设计

公共汽车首末站设计

思考:为何开凹的长度要求不小于22m
• 北京圆明园大道中途站
北京首条设公交封闭专用车道 设置上下双行的公交车专用车道
三个车站设置在路中央 过街天桥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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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关系
基地位置的选择
首末站宜设置在城市市各主要客流集散点 附近较开阔的地方。这些集散点一般都在几种 公交线路的交叉点上。如火车站、码头、大型 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 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 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 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80米。
走道
走道长度(m) ≤40 单面布房双面布房 单面布房双面布房 1.30 1.40
>40
1.50
1.80
净高
• 办公室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0m,设空调 的可不低于2.40m;走道净高不得低于 2.10m,贮藏间净高不得低于2.00m。
(办)
厕所
• 厕所距离最远的工作点不应大于50m。
• 厕所应设前室,前室内宜设置洗手盆。 • 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邻室对流的直接 自然通风,条件不许可时,应设机械排风 装置。
思考:以踢步的数量计算可以吗?
•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 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线(包括最低和 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 至直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铅垂高度。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m)
楼梯类别 住宅共用楼梯 幼儿园、小学校等楼梯 最小宽度 最大高度 0.26 0.26 0.175 0.15 0.16
公共汽车首末站设计
主讲:赵兵兵 2005年9月10日

公交首末站建设规范标准

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试行)1 术语和定义1.1 公交首末站指常规公交线路的起点和终点站,承担客流集散服务,公交车辆的始发终到服务,司乘人员的后勤服务,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检修清洗、夜间停车服务等。

1.2 公共交通标准车(以下简称标准车)是为准确衡量各类型公交车辆占用设施资源的大小关系而选取的基准车型。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它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表1-1各类型公交车辆换算系数标准1.3 回车道指场站内供车辆进出、移位、回转方向使用的道路。

1.4 场站停车能力指公交首末站所能停放的最大公交车辆数,以标准车计。

2 建设规模2.1 公交首末站应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

每处首末站最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最大用地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停放线路不超过5条。

2.2 按照公交首末站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不小于10标台/万人的公交车辆配置标准确定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规模。

2.3 公交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

可分为小型站(10-20 标准车)、中型站(21-40 标准车)和大型站(41-50 标准车)三类。

2.4 本指引以21-4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为研究重点。

对于10-2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应在21-40标准车规模公交首末站的基础上乘以0.8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对于41-5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乘以1.1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

3 建设内容3.1 公交首末站功能包括客流集散、场站管理、车辆停放、调度管理、车辆清洗、车辆检修和后勤保障等。

3.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首末站应建设停车坪、回车道、上下车区和候车廊、调度管理用房、场站管理用房、休息用房等设施。

3.3 对于位置较为偏远的公交首末站,为方便工作人员值晚班和发早班车,可根据需要设置夜间休息室。

3.4 具体功能及建设内容应符合表4-1的规定:表4-1 独立占地公交首末站建设内容表3.5 公交首末站应同步建设智能信息系统。

公交首末站设置标准

公交首末站设置标准
一、场地条件
1.公交首末站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的地段,便于公交车辆的停靠和乘客的出行。

2.场地面积应满足公交车辆的停放需求,并留有适当的扩展空间,以满足未来公交线路的增加和车辆更新换代的需求。

3.场地应具备完善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保证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和停靠秩序。

二、设施配备
1.公交首末站应配备有遮阳遮雨设施、候车亭、座椅、照明、垃圾箱等基础设施,提高乘客的候车环境和乘车体验。

2.应配备相应的公共设施,如洗手间、母婴室、无障碍设施等,以满足不同乘客的需求。

3.应配备智能化管理系统,包括公交车辆进出站自动调度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票务系统等,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交通便利
1.公交首末站应设置在道路条件良好、易于通行的地方,便于公交车辆的进出和停靠。

2.应尽量靠近城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方便乘客的出行。

3.应与周边其他交通方式进行有效衔接,如地铁、出租车、共享单车等,形成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

四、安全性
1.公交首末站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段,远离危险品仓库、高压线等危险源。

2.应配备安保人员和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五、环保节能
1.公交首末站应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和节能技术,降低能耗和碳排放。

2.应配备太阳能发电系统、雨水收集系统等环保设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应加强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宜人的候车环境和生态空间。

[实用参考]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

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试行)1 术语和定义1.1 公交首末站指常规公交线路的起点和终点站,承担客流集散服务,公交车辆的始发终到服务,司乘人员的后勤服务,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检修清洗、夜间停车服务等。

1.2 公共交通标准车(以下简称标准车)是为准确衡量各类型公交车辆占用设施资源的大小关系而选取的基准车型。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它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表1-1各类型公交车辆换算系数标准1.3 回车道指场站内供车辆进出、移位、回转方向使用的道路。

1.4 场站停车能力指公交首末站所能停放的最大公交车辆数,以标准车计。

2 建设规模2.1 公交首末站应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

每处首末站最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最大用地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停放线路不超过5条。

2.2 按照公交首末站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不小于10标台/万人的公交车辆配置标准确定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规模。

2.3 公交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

可分为小型站(10-20标准车)、中型站(21-40标准车)和大型站(41-50标准车)三类。

2.4 本指引以21-4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为研究重点。

对于10-2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应在21-40标准车规模公交首末站的基础上乘以0.8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对于41-5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乘以1.1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

3 建设内容3.1 公交首末站功能包括客流集散、场站管理、车辆停放、调度管理、车辆清洗、车辆检修和后勤保障等。

3.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首末站应建设停车坪、回车道、上下车区和候车廊、调度管理用房、场站管理用房、休息用房等设施。

3.3 对于位置较为偏远的公交首末站,为方便工作人员值晚班和发早班车,可根据需要设置夜间休息室。

3.4 具体功能及建设内容应符合表4-1的规定:表4-1 独立占地公交首末站建设内容表3.5 公交首末站应同步建设智能信息系统。

公交车站建设标准

公交车站建设标准
公交车站是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市民出行的便利程度和城市交通的整体效率。

因此,公交车站的建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公交车站的选址应考虑到市民出行的需求和交通流量。

优先选择在人流密集的地段,比如商业区、居民区、学校附近等地方设置公交车站,以满足市民出行的便利性。

同时,要考虑到周边道路的宽度和交通状况,确保公交车站的设置不会对交通造成拥堵或安全隐患。

其次,公交车站的建设应符合人性化设计的原则。

车站的候车亭应当能够提供遮阳、防雨的功能,并且在冬季能够提供保温设施,让乘客在候车时能够感受到舒适。

此外,要设置座椅、垃圾桶、信息公告牌等设施,方便乘客候车和获取相关信息。

再者,公交车站的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方便乘客辨识。

车站的名称、线路、站点等信息应当一目了然,以便乘客能够快速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同时,车站周边的环境应当整洁有序,不应有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等现象,确保乘客的乘车体验。

最后,公交车站的建设还应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在选材上应当考虑到材料的环保性和耐用性,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公交车站的建设应当与周边的城市规划相协调,不应破坏城市的整体形象和风貌。

总的来说,公交车站的建设标准应当以市民的出行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和改善市民出行体验为目标。

只有在符合人性化设计、清晰标识、环保可持续的基础上,公交车站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城市交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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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试行)
1 术语和定义
1.1 公交首末站指常规公交线路的起点和终点站,承担客流集散服务,公交车辆的始发终到服务,司乘人员的后勤服务,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检修清洗、夜间停车服务等。

1.2 公共交通标准车(以下简称标准车)是为准确衡量各类型公交车
辆占用设施资源的大小关系而选取的基准车型。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 1.0,其它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1.3 回车道指场站内供车辆进出、移位、回转方向使用的道路。

1.4 场站停车能力指公交首末站所能停放的最大公交车辆数,以标准
车计。

2 建设规模
2.1 公交首末站应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

每处首末站最小用
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最大用地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停放线路不超过5条。

2.2 按照公交首末站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不小于10标台/万人的公交车辆配置标准确定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规模。

2.3 公交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
定。

可分为小型站(10-20 标准车)、中型站(21-40 标准车)和大型站(41-50 标准车)三类。

2.4 本指引以21-4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为研究重点。

对于10-20 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应在21-40标准车规模公交首末站的基础上乘以0.8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对于41-50 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乘以
1.1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

3 建设内容
3.1 公交首末站功能包括客流集散、场站管理、车辆停放、调度管理、
车辆清洗、车辆检修和后勤保障等。

3.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首末站应建设停车坪、回车道、上下车区
和候车廊、调度管理用房、场站管理用房、休息用房等设施。

3.3 对于位置较为偏远的公交首末站,为方便工作人员值
晚班和发早班车,可根据需要设置夜间休息室。

3.4 具体功能及建设内容应符合表
3.5 公交首末站应同步建设智能信息系统。

智能信息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系统:LED动态信息显示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公交信息查询系统等(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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