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机车车辆维修配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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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

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

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可追溯至上世纪50年代,经历了长期的发展与完善。

该制度旨在保证铁路机车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运行效率,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

下面将对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建立了完善的检修体系。

根据机车车辆的不同类型和品种,采取了分工明确的检修流程和工作分工。

机务段是执行机车车辆检修任务的基层单位,负责基础检修、日常检修和重修等工作。

同时,还设立了车辆段、电气机车段、高速动车组维护段等专业维修单位,分别负责不同类型的机车车辆的专业维修。

其次,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规定了严格的检修要求和检修标准。

检修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进行,确保检修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相关技术标准和检修规范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推进的科技进步和铁路运输的需要。

检修过程中,机车车辆的各个部件和设备都会接受系统的检查、调整、维修、更换等操作,以确保其在运行中的正常运转。

另外,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注重技术人员的培养和队伍建设。

机务段设立了相应的培训机构和专业学院,负责培养和选拔机车车辆检修技术人员。

通过严格的考核和评定流程,选拔出一批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检修人员,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检修团队。

同时,技术人员还会参加定期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素质。

此外,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还注重设备的更新和升级。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铁路运输的发展,铁路机车车辆的检修设备也在不断升级与改进,以适应新型机车车辆的检修需求。

先进的检修设备能够提升检修效率和质量,降低人工操作的强度,减少了人为失误的风险,提高了机车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最后,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不断完善与创新。

随着铁路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一些新的检修方法和技术手段也得到了应用。

例如,引入了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机车车辆检修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铁路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80]铁计字100号

铁路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80]铁计字100号

铁路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正文:---------------------------------------------------------------------------------------------------------------------------------------------------- 铁路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80)铁计字100号1980年1月1日)铁路运输设备大修主要是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周期性修理、维护和提高设备质量,保证正常的运输生产和行车安全。

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主要是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并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强运输生产能力,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加速设备现代化,对原有设备进行的技术改造和采取的技术措施。

一、计划范围铁路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输设备大修和基本折旧率提取。

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安排的费用,由铁道部统一计提,统筹安排。

路局所属工附业折旧基金由路局自提自用。

大修计划的范围主要包括:1、铁路运输设备和建筑物按检修周期和固定资产状态进行的大修理;2、恢复原有设备的完整和良好状态,并为提高现代化水平而采用的先进技术和装备;3、生产房屋大修在较大城镇,为节约用地,或配合城市规划,根据生产需要,推倒重建,移地重建,平房改楼房,增加层数,扩大面积在原有建筑面积百分之二十五以内;4、住宅房屋大修,经铁路局批准需移地大修,平房改楼房的可按原有户数和当地标准执行(工程部门可比照办理);5、运输设备大修可与更新改造工程结合进行;6、为了改进机车车辆性能和缩短机车车辆检修时间,单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加装改造和新增互换配件。

更新改造计划的范围主要包括:1、设备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重置或重建;2、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和采取的技术措施;3、为提高电气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和科学研究;4、综合利用原材料,治理“三废”,环境保护等需要增添的设备和相应的土建工程;5、劳动安全保护措施需要增添的设备和相应的土建工程;6、改建、扩建项目内新增的生活房屋以及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新建急需解决的住宅和单身宿舍;7、战备建设和其他挖潜、革新、改造工程及零星设备购置。

《CTCS-2、3级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2015)57

《CTCS-2、3级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2015)57

TG/XH 202-2015CTCS-2/3 级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规范CTCS-2/3 级列控车载设备(以下简称列控车载设备)管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动车组安装的列控车载设备采购、安装、检修、升级改造及运用管理,规定了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检修周期、修程范围、质量控制和运用管理等内容,是开展运用维护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列控车载设备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的关键技术装备,有关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列控车载设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可靠运用。

第四条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应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责任制。

第五条列控车载设备维护工作涉及电务、机务、车辆、运输等部门。

电务部门负责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机务部门负责列控车载设备运用管理工作,车辆部门负责动车组(含列控车载设备)检修一体化管理工作。

铁路局应加强结合部管理,制定结合部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六条列控车载设备主要部件包括主机、人机界面单元(DMI )、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BTM )及天线、轨道电路信息读取单元(TCR )及天线、司法/ 数据记录单元(JRU/DRU )、列车接口管理单元、速度传感器(含雷达天线)、无线传输单元及GSM-R 天线、相关电缆及接线盒、列控设备动态监测装置(DMS )等。

第七条列控车载设备部件、器材实行寿命期管理,已达到寿命期的设备部件和器材应结合修程及时更换。

铁路局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检修和更新改造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应加强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九条列控车载设备实行总公司、铁路局和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十条根据列控车载设备技术管理需要,铁路局电务处、电务段应设置相应列控车载设备专职管理岗位,负责列控车载设备专业技术管理、设备维护工作第十一条电务段须根据列控车载设备技术管理和维护需要,设立专业车载设备检修车间和工区。

铁路大型维修机械管理制度范文

铁路大型维修机械管理制度范文

铁路大型维修机械管理制度范文铁路大型维修机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大型维修机械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铁路相关单位和维修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械管理目标:确保维修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维修效率。

第四条机械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依规。

第五条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报废制度,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章维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第六条维修机械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严禁私自改动设备配置,严禁私自使用他人设备。

第七条每台维修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第八条维修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使用人员需按规定佩戴相关防护用品。

第九条维修机械设备应设定专用停放区域,严禁随意停放,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条使用完毕的维修机械设备,应及时清洗、保养,确保设备的干净、整洁。

第三章维修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第十一条维修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定期巡检。

第十二条维修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包括:设备清洁、润滑、紧固和防锈等工作。

第十三条维修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包括:校对设备的机械部件、电气部分和液压部分。

第十四条维修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五条维修机械设备的保养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保养时间、保养人员和保养内容等信息。

第四章维修机械设备检修管理第十六条维修机械设备的检修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不影响正常维修工作。

第十七条维修机械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进行,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维修机械设备的检修工作涉及重要零部件的更换和修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九条维修机械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和检修内容等信息。

第五章维修机械设备报废管理第二十条维修机械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铁道部关于机车车辆维修配件管理办法

铁道部关于机车车辆维修配件管理办法

铁道部关于机车车辆维修配件管理办法【发文字号】[85]铁物字1234号【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5.11.28【实施日期】1985.11.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铁道部机车车辆维修配件管理办法(1985年11月28日(85)铁物字1234号)第一章总则机车车辆配件是保证机车车辆正常维修的重要物资,为了保证铁路运输和行车安全,配件工作必须坚持为运输生产服务的方向,围绕运输和安全这个中心,做到及时、齐备、质量良好、经济合理地满足修车需要。

机车车辆配件实行部、局(分局)段分级储备,各级储备要有机联系,紧密联合,合理分工,各负其责,达到既满足修车需要,又合理使用资金的目的。

第二章储备分工及定量查定方法第1条一项配件实行部、局、段三级储备,有的铁路局也可实行部、局、分局、段四级储备。

二项配件的分级储备由路局自行确定。

第2条将机车车辆配件按易耗和非易耗的特点,划分为常用、罕用和极罕用配件三大类。

原则上蒸汽机车配件,段年平均消耗四个以下(包括四个)者;内燃、电力机车配件段年平均消耗六个以下(包括六个)者;客、货车配件,段年平均消耗八个以下(包括八个)者为罕用配件。

各局不是每年都有消耗的配件为极罕用配件。

部、局、分局、段应根据全路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划出常、罕用配件的范围,并可根据本单位任务和消耗的变化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第3条储备定量按下列公式计算:年(平均)消耗量储备定量=--------×储备天数360(天)储备定量经过计算,数量不足一个的定为一个。

确定配件年平均消耗量时,要认真分析近三年来用于修车的实际消耗资料,结合本单位机车车辆配属台(辆)数和检修任务及机型、车种的变化情况来确定年平均消耗量,属于加装改造及本单位修车以外使用的数量不列入消耗数内。

第4条在认真剖析实际进料间隔期状况的基础上,按照正常供应的要求定出合理的储备天数,并考虑适当的保险储备天数。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国铁设备监规〔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铁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铁设备监规〔2024〕18号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车、中国通号、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物流集团,局属各单位:现将《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4年8月23日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保障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铁路设备符合运营安全要求。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按照职责开展全国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开展辖区内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铁路运输企业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工作,不断提升铁路设备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委外维修、检测监测、技术状态评价或者鉴定、寿命和报废管理、工装设备管理、铁路设备采购管理和供应商评价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和维修的铁路设备质量满足要求。

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铁道部铁运[2007]128号文件

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铁道部铁运[2007]128号文件

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铁道部铁运[2007]128号文件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铁道科学研究院:为加强机车车轮的管理,现印发《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

前发文电与本办法抵触时,以本办法为准。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机车车轮是保证机车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铁路行车安全。

为统一机车车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铁路新造、运用和维修的机车车轮。

第二条技术管理1.机车车轮由铁道部运输局统一管理;各机车制造、运用、维修等相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机车车轮的管理工作。

2.粗制的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须按标准进行计算分析,技术条件和图样须经铁道部批准。

3.成品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由相关机车制造厂(公司)负责,图样及技术条件须经其总工程师批准并通过铁道部审核。

4.成品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图样、技术条件的更改须经机车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铁道部审核。

5.轮心的铸造要严格执行铁道部的相关标准规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条件。

第三条采购与供应1.所有粗制的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采购必须严格按铁道部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执行。

2.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以下称物资总公司)负责进口机车整体车轮、轮箍的采购供应。

3.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由机车车轮制造、维修单位负责采购。

4.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负责进口整体车轮与轮箍的商检、技术咨询和质量异议仲裁,以及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技术咨询和质量异议仲裁。

第四条粗制车轮、轮箍、轮心的接收1.整体车轮、轮箍、轮心供货时,供货方应向加工单位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名称、规格和型号、钢代号、产品数目、熔炼炉罐号或热处理号、顺序号、相关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出厂日期等。

2.加工单位须核对供货方提供的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质量证明书,逐个登记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与供货方签认。

机车车辆管理办法

机车车辆管理办法

机车车辆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机车、车辆是我公司从事铁路运输及铺架施工的主要动力和设备,为管好、用好机车、车辆,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运输生产和铺架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各单位除严格执行本办法外,还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有关规章、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遇公司前发文件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机车管理2.1机车运用2.1.1项目经理部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机车的日常运用、维修管理,经理部要有一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1~2名技术人员分管机车车辆工作。

2.1.2项目经理部依据标书、施组的安排提前2个月向公司运输部提报用车的书面计划。

计划中应详细说明机车的用途、列车牵引吨数、预计列车长度、区间最大坡度、计划机车台数、以及是否需要无线列调、运行监控器和移频信号等设备,并根据工期要求情况分时段说明所需机车台数。

2.1.3公司将根据项目经理部提报的计划,结合机车配属情况确定应拨机车型号及台数,为方便运用及维修,调拨时力求机型统一。

项目经理部在搞好机车维修、保养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机车交路,提高机车的运用效率。

机车的配属原则上在公司内部调配,确因内部调配不了时将考虑租用或购置。

租用或购置机车须经公司同意。

2.1.4司机长变动时原则上应征得劳资部、运输部的同意后实施。

机车调拨时,该车原司机应随之调动,调出方要负责机车的整备及随车乘务员的安全教育。

机车的使用、管理单位对机车负责的期限为自机车到达使用单位办理完交接手续时起,到使用结束送达下一个指定地点并办理完交接手续时止,其完整的技术状态交接记录要及时报公司运输部备案。

调出机车的发运工作由调出单位负责办理,其鉴定费、运费由接收单位承担。

2.1.5机车交接时,除技术状态交接外,机车的燃油及工具备品也应履行完整的交接手续。

机车交接时的基本油量为:DF4型为3000升、ND2型为1000升,不足部分由调出单位补齐,超出部分转接收单位。

机车发运时燃油的储备还应考虑到机车回送途中起车充电和打温的耗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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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蒸汽机车配件,段年平均消耗四个以下(包括四个)者;内燃、电力机车配件段年平均消耗六个以下(包括六个)者;客、货车配件,段年平均消耗八个以下(包括八个)者为罕用配件。
各局不是每年都有消耗的配件为极罕用配件。
部、局、分局、段应根据全路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划出常、罕用配件的范围,并可根据本单位任务和消耗的变化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实施日期】1985.11.2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日 (85)铁物字1234号)
第一章 总则机车车辆配件是保证机车车辆正常维修的重要物资,为了保证铁路运输和行车安全,配件工作必须坚持为运输生产服务的方向,围绕运输和安全这个中心,做到及时、齐备、质量良好、经济合理地满足修车需要。
铁道部关于机车车辆维修配件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机械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85]铁物字1234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宣布失效
【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85.11.28
第4条在认真剖析实际进料间隔期状况的基础上,按照正常供应的要求定出合理的储备天数,并考虑适当的保险储备天数。
其计算公式为:
储备天数=周转储备天数+保险储备天数
鉴于目前进料间隔期、配件运输等条件不够正常的实际状况,储备天数暂定一个控制数:
一、一项配件
第3条储备定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年(平均)消耗量
储备定量=--------×储备天数
360(天)
储备定量经过计算,数量不足一个的定为一个。
确定配件年平均消耗量时,要认真分析近三年来用于修车的实际消耗资料,结合本单位机车车辆配属台(辆)数和检修任务及机型、车种的变化情况来确定年平均消耗量,属于加装改造及本单位修车以外使用的数量不列入消耗数内。
机车车辆配件实行部、局(分局)段分级储备,各级储备要有机联系,紧密联合,合理分工,各负其责,达到既满足修车需要,又合理使用资金的目的。
第二章 储备分工及定量查定方法
第1条一项配件实行部、局、段三级储备,有的铁路局也可实行部、局、分局、段四级储备。二项配件的分级储备由路局自行确定。
第2条将机车车辆配件按易耗和非易耗的特点,划分为常用、罕用和极罕用配件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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