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要点20190726
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8〕263号),为了确保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简况龙岩市经国家核准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共8个,面积1107公顷。
其中省级开发区2个,面积500公顷;省级工业园区6个,面积607公顷。
作为城镇发展和土地利用的重点区域,我市省级开发区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产业升级、区域发展的推动器和科技创新基地。
现各工业园区正朝着“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集约用地”的方向发展。
二、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依据(一)指导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改变开发区外延扩大、用地粗放的局面,建立集约高效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模式,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低效用地挖潜,提高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与长效机制,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二)评价目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旨在通过基础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全面掌握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推动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为开发区(工业园区)扩区升级审核、动态监控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三)评价依据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2008〕145号)4、《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5、《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8〕263号)6、城镇地籍调查有关矢量数据和制图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策略建议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土地管理工作 的有序进行。
加强土地审批管理
严格土地审批程序,控制非农用地的新增,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强化土地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策略建议
引导产业升级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 化方向发展。
在影响因素分析方面,本研究主要关注了政策调控、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等因素,但可能还有其他因素 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产生影响。
研究不足之处及未来研究方向展望
01
未来研究方向展望
02
对同一类型开发区内的不同企业或项目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土地集 约利用水平的差异及原因。
03
进一步研究其他可能影响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因素,如企业社 会责任、环保政策等。
05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提升策略 建议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策略建议
优化用地结构
合理规划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等各类用地,提高土地 利用效率。
推广多层厂房和高层建筑
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和高层建筑,增加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产出。
加强土地利用监管
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机制,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确保 土地高效利用。
数据来源
通过收集该开发区的土地利用数据、 规划数据、经济数据等相关资料,为 评价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实例评价过程展示
确定评价目标
明确评价目的,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 升级等。
收集数据并计算指标值
对各项指标进行数据收集和计算,得到各项指标 的具体数值。
ABCD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技术方案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技术方案为了完成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本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结合了相关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
本次评价更新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评价范围包括主区和发展方向区。
本次工作任务是在上轮评价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近两年内主区和历年发展方向区的用地情况、统计数据、经济数据等的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潜力,全面掌握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推动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为开发区扩区审核、动态监控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潜力测算、图件编制、数据库建立、成果编制、成果验收、存档与备案。
技术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评价方法以定量评价为主,注重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整体评价与典型分析相结合,实地调查与统计分析相结合。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技术步骤如下图1所示:图1:技术路线图1、准备工作为了准备好调查表,需要设计基本情况调查表(规程附录表F.1、F.2、F3);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表(需要根据调查计划另行设计,以及规程附录表F.7);管理绩效、土地供应状况调查表(规程附录表F.7、F.10);典型企业调查表(规程附录表 F.11);以及其他表格,例如规程附录表 F.4、F.5、F.6、F.8、F.9等汇总统计表,评价和潜力测算表格等。
2、用地调查1)编制工作底图为了编制工作底图,需要搜集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的地籍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航空遥感影像图等制作工作底图,并收集准备城市规划图、供地图等相关图件。
2)调查方法采用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有各部门管理资料整理、实地踏勘、遥感影像或航片判识、访谈问卷等多种形式。
应充分利用现有成果,收集各类资料,主要包括统计年鉴或报表、经济社会普查、土地利用调查,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成果资料。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技术要点(河南)

2.4.2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
包括截至评价时点已建成的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村 居民点所属的街巷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 各评价指标计算中,都不含已建成农村集体建设用 地部分。 • 已建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用地扩展潜力的构成部 分。
包括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未建成土地中的已 达到供地条件未供应土地和未达到供地条件的土 地。
2.4.2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尚可供应土地
尚可划拨土地,是指尚可供应土地中,可以划拨 方式供应的土地。 尚可有偿使用土地,是指尚可供应土地中,可以 有偿使用方式供应的土地。包括尚可通过招标、 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方式有偿使用的土地。 • 尚可供应的工矿仓储用地,是指尚可供应土地 中,可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并且规划用途为 工矿仓储用地的土地。 • 其他尚可有偿使用土地,是指尚可供应土地中, 可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并且规划用途为除工 矿仓储用地以外的土地。
2.4 调查内容与程序
2.4.1 基本信息调查 2.4.2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2.4.3 用地效益调查 2.4.4 管理绩效调查 2.4.5 典型工业企业调查 2.4.6 其他调查
2.4.1 基本信息调查
收集开发区总体概况资料 开发区审批、用地规模、管理机构; 历次扩区情况; 四至定界确认文件等 。
4
5
1.1 土地集约利用和评价的内涵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是以符合有关法规、政策、 规划等为导向,通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改善 经营管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不断提高开发 区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开发经营模 式。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旨在通过基础调查、 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利 用潜力,全面掌握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推动开 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为开发区扩 区升级审核、动态监控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 据。
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

勘、遥感影像或航片判识、访谈问卷等多种形式。
应充分利用现有成果,收集各类资料,主要包括统计年鉴或报表、经济社会普 查、土地利用调查,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 规划等成果资料。 在调查资料整理基础上,应开展数据校核工作。
方面相一致。
四、开发区集约利用程度评价
评价指标理想值
理想值确定方法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土地开发率 等相关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标 准、行业政策等,在分析土地 土地供应率 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确定指标 理想值 土地建成率
指标
参考相关开发区地 集约利用先进水平, 确定指标理想值
未划定发展方向区或发展方向区划定方案未通过审核的开发区,评价范围为主区。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象为评价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一、术语定义和总则
评价原则
政策导向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划为前提,以国家对开发区管理的各项政策为导 向,充分体现开发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象为评价范围内的全部 土地。 综合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从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管理绩效等方面,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 度,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综合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因地制宜原则 评价工作应充分考虑开发区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 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标准。
Ⅱ —— Ⅰ ——
二、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调查内容—用地状况调查 用地分类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用地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用地。其中,创新、 创业环境建设用地需经当地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部门确认。
2019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要点

数据与范围相对应:监测统计中采用的数据应与开发区评价 范围(依法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相对应。
技术延续性:除《技术方案》中特殊说明外,涉及的基本概 念、用地分类与定义、指标内涵等与《规程》一致。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省级公示方案提交经公示后加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公章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新参评开发区、有范围调整开发区怎么办?
①新参评开发区
开发区基本信息:代码、名称、设立时间、 级别、《公告目录》上面积及与之相符的开 发区批复坐标(txt格式;2000坐标系);
不在《公告目录》上的新参评开发区省内自 行编制代码;
指标体系
工业主导型 (11项)
指标体系
产城融合型(8项)
1.土地开发率:已达到供地条件土地面积与除不可建设土地以外土地总面积之比 2.土地供应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与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面积之比 3.土地建成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与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4.工业用地率: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5.综合容积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6.建筑密度: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7.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工矿仓储用地上的总建筑面积与工矿仓 储用地面积之比 8.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工矿仓储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面积 、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的总面积与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之比 9.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物流)企业累计固定资 产投资总额与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之比 10.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与工矿仓储 用地面积之比 11.土地闲置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面积与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2.综合地均税收: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二、三产业税收总额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 面积之比 13.人口密度:评价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8.16•【字号】•【施行日期】201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各市国土资源局:目前,我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以下简称“更新工作”)总体上已进入成果编制、验收、上报阶段,大部分市、县都能按照部和省厅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评价更新工作,部分开发区成果已经省厅组织验收完毕。
但是,各地工作进展很不平衡,部分市、县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度迟缓,部分承担单位编制的成果报告不够规范、质量不高,影响了全省更新工作整体进度和省级开发区升级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更新工作进度更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各市国土资源局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更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度指导,严格落实省厅部署的更新工作任务,切实推进本辖区开发区更新工作进度。
目前仍未完成更新工作的地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省厅汇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省厅进行沟通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市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成果编制工作,并向省厅提出验收申请。
国家级开发区更新成果必须在8月30日前上报省厅,省级开发区更新成果必须在9月10日前上报省厅。
如逾期不报,则视为放弃更新工作,省厅以后不再受理开发区有关报件。
二、确保更新成果质量为保证我省更新工作成果质量,结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成果要求》和前一阶段省厅组织验收的部分开发区更新成果中发现的问题,现将成果报告编制过程中需重点把握的内容统一明确如下:1、文字成果统一为“××开发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技术、专题)报告”。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探索建立土地资源权益分配机 制,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土地政策创新,完善土地 税收政策,发挥税收对土地节 约集约利用的调节作用。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开发利 用,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 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 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反映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包 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等。
生态环境指标
反映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 响,包括绿化率、环境质量等 。
社会效益指标
反映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包 括就业岗位、居民收入等。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方法与流程
数据收集与整理
收集相关数据,整理和分析,为评价提供基 础资料。
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根据评价目的和实际情况,确定各评价指标 的权重。
02
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高新 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 现代服务业,限制高耗能、高 污染、低附加值产业的发展。
03
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 ,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 艺、新设备,提高土地利用效 率和效益。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效益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宣传教育,提 高全社会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意识。
土地利用潜力评价方法
对比分析法
将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与国内外同类 开发区进行对比,找出差距和不足。
趋势分析法
根据历史数据和趋势预测未来土地利 用潜力的变化。
专家打分法
邀请专家对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 评价,给出潜力分值。
模型预测法
建立数学模型,对开发区土地利用潜 力进行定量预测。
土地利用潜力评价结果分析
优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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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共填写数据表 1 张,数据项 18 项。其中用地数据 9 项,社会经济数据 5 项,建筑工程数据 4 项。 审批范围填写 17 项,实际管理范围填写 8 项
幻灯片 16 数据来源
土地集约利用数据收集
用地状况数据以调查(三调、变更调查、城镇地籍调查)、供地、土地征收和储备等数 据和资料为主要来源,可以在去年数据上以增量形式计算。必要时可参照遥感影像或 进行实地调查。
工作范围:参评开发区的依法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
监测统计时点:本轮评价时点统一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开发区评价类型:与 2018 年度评价应保持一致。(工业主导型和产城 融合型)
数据与范围相对应:监测统计中采用的数据应与开发区评价范围(依 法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相对应。
技术延续性:除《技术方案》中特殊说明外,涉及的基本概念、用地
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面积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与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其他土地面积 之和
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指截至监测时点,通过划拨和有偿使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指截至监测时点,已经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幻灯片 10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工矿仓储用地是指截至监测时点,监测统计范围内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住宅用地是指截至监测时点,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
的数据去除,增补统计数据中缺漏的数据。
数据剥离方法原则上应以单个企业数据进行判断和剥离。确实无法剥离的可采取比例法进行 处理 幻灯片 18
幻灯片 19
数据校核
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对开发区填报数据开展校核工作。 数据校核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常规检查,对填写的格式、单位、齐全度进行检查;二
是异常数据核查,主要针对与往年相比或相较其它开发区数据变化极大的数据,与填报 单位沟通复核,核实无误的需说明原因;三是抽查核实,选择部分开发区对数据来源、 口径、数据处理方法等进行全面检查。 基础数据应经相关省厅主管部门确认方可提交部备案。 幻灯片 20
分类与定义、指标内涵等与《规程》一致。
幻灯片 8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实际管理范围指开发区实际行使管理权限的具体范围,含代管区域。实际管理范围说明 应填写开发区管理的实际范围,可根据情况用街道、乡镇、村或四至范围描述
土地总面积填写监测统计范围的图上量算面积,依法审批范围原则上应与 2018 年全面 评价一致
幻灯片 1
开发区监测统计技术要点
幻灯片 2
2019 年 7 月
工作目标与定位
2019 年度三项工作之一(整体评价、开发区监测统计、详细评价试点) 开发区专项评价:对开发区内建设用地利用状况、经济产出、就业等用地绩效进行评
价,测算产业用地再开发潜力,为开发区优化用地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支 撑。
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不可建设土地是指截至监测时点,按照规划要求,或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不可进行开发
建设的土地面积。主要包括河湖及其蓄滞洪区土地,自然、生态保护区土地和其他不可 建设土地。不可建设土地面积原则上应与 2018 年度全面评价保持一致 闲置土地是指截至监测时点,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中的 规定,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项目用地面积。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数据为准 幻灯片 11
社会经济数据主要来源于开发区统计数据。包括各类统计年鉴或报表、经济社会普查 资料等。
建筑工程数据来源于工程设计和竣工资料,以及高分辨率遥感影像 幻灯片 17
监测数据统计
数据处理
统计数据应与评价范围空间对应 通常会有统计数据的统计范围与评价范围不一致的情况,这时需要进行数据剥离处理。 数据剥离处理的原则是以评价范围为基准,将统计数据中不属于评价范围生产和实现
计算集约度分值时,指标权重值统一采用部下发的权重值
工业主导型 幻灯片 24
幻灯片 27
幻灯片 28
成果提交形式
监测统计数据集以数据库表单格式,可通过汇交系统或光盘形式,以省为单位提交。 省级汇总分析报告、工作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提交.doc 或.docx 格式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 省级公示方案提交经公示后加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章的.pdf 格式电子文件。 幻灯片 29
建筑面积,不含农村工矿仓储用地 净增建筑基底面积是指 2018 年内新增建筑物的基底面积减去拆除建筑物的基底面积,
不含农村 净增工矿仓储用地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面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面积是指 2018 年
内新增工矿仓储用地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面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面积减去拆除 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面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面积,不含农村工矿仓储用地 幻灯片 15
幻灯片 3
工作特色与侧重点
工作延续性:指标数据、评价方法、原有技术规程 体现周期性:结合全面评价和监测统计,形成五年评价周期 明确分工:省级、国家级开发区分别由省和部开展评价和公告 减轻基层工作量:监测统计工作内容简化,突出数据,开发区不再自评 幻灯片 5
总体流程
总体要求
参评开发区范围:原则上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版)》中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除外)
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指开发区监测统计范围内,2018 全年已建成城镇建 设用地上的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
幻灯片 13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注意:2018 年未参评的开发区需填写总量,而非增量 幻灯片 14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净增建筑面积是指 2018 年内新增建筑面积减去拆除的建筑面积,不含农村 净增工矿仓储用地建筑面积是指 2018 年内新增工矿仓储建筑面积减去拆除的工矿仓储
10.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与工矿仓 储用地面积之比 11.土地闲置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面积与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2.综合地均税收: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二、三产业税收总额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 地面积之比 13.人口密度:评价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幻灯片 23
幻灯片 30
时间节点
✓ 8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参评开发 区本轮监测统计数据审核,将基 础数据报部备案;
✓ 9 月 30 日前,完成省级开发区评 价成果汇总分析工作并上报成 果。
幻灯片 31 谢谢!
指标体系
工业主导型(11 项) 幻灯片 21
幻灯片 22 1.土地开发率:已达到供地条件土地面积与除不可建设土地以外土地总面积之比 2.土地供应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与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面积之比 3.土地建成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与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4.工业用地率: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5.综合容积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6.建筑密度: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7.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工矿仓储用地上的总建筑面积与工矿仓 储用地面积之比 8.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工矿仓储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面 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的总面积与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之比 9.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物流)企业累计固定资 产投资总额与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之比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幻灯片 12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工业(物流)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开发区监测统计范围内 2018 年范围内,2018 年全年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 内的二、三产业税收总额
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是指开发区监测统计范围内,2018 年全年已建成城镇 建设用地上的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