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要点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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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色与侧重点
工作延续性:指标数据、评价方法、原有技术规程 体现周期性:结合全面评价和监测统计,形成五年评价周期 明确分工:省级、国家级开发区分别由省和部开展评价和公告 减轻基层工作量:监测统计工作内容简化,突出数据,开发区不再自评 幻灯片 5
总体流程
总体要求
参评开发区范围:原则上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版)》中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除外)
分类与定义、指标内涵等与《规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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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实际管理范围指开发区实际行使管理权限的具体范围,含代管区域。实际管理范围说明 应填写开发区管理的实际范围,可根据情况用街道、乡镇、村或四至范围描述
土地总面积填写监测统计范围的图上量算面积,依法审批范围原则上应与 2018 年全面 评价一致
社会经济数据主要来源于开发区统计数据。包括各类统计年鉴或报表、经济社会普查 资料等。
建筑工程数据来源于工程设计和竣工资料,以及高分辨率遥感影像 幻灯片 17
监测数据统计
数据处理
统计数据应与评价范围空间对应 通常会有统计数据的统计范围与评价范围不一致的情况,这时需要进行数据剥离处理。 数据剥离处理的原则是以评价范围为基准,将统计数据中不属于评价范围生产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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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8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参评开发 区本轮监测统计数据审核,将基 础数据报部备案;
✓ 9 月 30 日前,完成省级开发区评 价成果汇总分析工作并上报成 果。
幻灯片 31 谢谢!
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面积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与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其他土地面积 之和
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指截至监测时点,通过划拨和有偿使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指截至监测时点,已经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幻灯片 10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工矿仓储用地是指截至监测时点,监测统计范围内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住宅用地是指截至监测时点,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
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指开发区监测统计范围内,2018 全年已建成城镇建 设用地上的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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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注意:2018 年未参评的开发区需填写总量,而非增量 幻灯片 14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净增建筑面积是指 2018 年内新增建筑面积减去拆除的建筑面积,不含农村 净增工矿仓储用地建筑面积是指 2018 年内新增工矿仓储建筑面积减去拆除的工矿仓储
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不可建设土地是指截至监测时点,按照规划要求,或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不可进行开发
建设的土地面积。主要包括河湖及其蓄滞洪区土地,自然、生态保护区土地和其他不可 建设土地。不可建设土地面积原则上应与 2018 年度全面评价保持一致 闲置土地是指截至监测时点,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中的 规定,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项目用地面积。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数据为准 幻灯片 11
指标体系
工业主导型(11 项) 幻灯片 21
幻灯片 22 1.土地开发率:已达到供地条件土地面积与除不可建设土地以外土地总面积之比 2.土地供应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与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面积之比 3.土地建成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与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4.工业用地率: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5.综合容积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6.建筑密度: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7.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工矿仓储用地上的总建筑面积与工矿仓 储用地面积之比 8.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工矿仓储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面 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的总面积与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之比 9.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物流)企业累计固定资 产投资总额与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之比
10.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与工矿仓 储用地面积之比 11.土地闲置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面积与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2.综合地均税收: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二、三产业税收总额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 地面积之比 13.人口密度:评价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与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幻灯片 23
计算集约度分值时,指标权重值统一采用部下发的权重值
工业主导型 幻灯片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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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提交形式
监测统计数据集以数据库表单格式,可通过汇交系统或光盘形式,以省为单位提交。 省级汇总分析报告、工作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提交.doc 或.docx 格式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 省级公示方案提交经公示后加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章的.pdf 格式电子文件。 幻灯片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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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监测统计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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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工作目标与定位
2019 年度三项工作之一(整体评价、开发区监测统计、详细评价试点) 开发区专项评价:对开发区内建设用地利用状况、经济产出、就业等用地绩效进行评
价,测算产业用地再开发潜力,为开发区优化用地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支 撑。
工作范围:参评开发区的依法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
监测统计时点:本轮评价时点统一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开发区评价类型:与 2018 年度评价应保持一致。(工业主导型和产城 融合型)
数据与范围相对应:监测统计中采用的数据应与开发区评价范围(依 法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相对应。
技术延续性:除《技术方案》中特殊说明外,涉及的基本概念、用地
建筑面积,不含农村工矿仓储用地 净增建筑基底面积是指 2018 年内新增建筑物的基底面积减去拆除建筑物的基底面积,
不含农村 净增工矿仓储用地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面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面积是指 2018 年
内新增工矿仓储用地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面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面积减去拆除 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面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面积,不含农村工矿仓储用地 幻灯片 15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Fra Baidu bibliotek
共填写数据表 1 张,数据项 18 项。其中用地数据 9 项,社会经济数据 5 项,建筑工程数据 4 项。 审批范围填写 17 项,实际管理范围填写 8 项
幻灯片 16 数据来源
土地集约利用数据收集
用地状况数据以调查(三调、变更调查、城镇地籍调查)、供地、土地征收和储备等数 据和资料为主要来源,可以在去年数据上以增量形式计算。必要时可参照遥感影像或 进行实地调查。
的数据去除,增补统计数据中缺漏的数据。
数据剥离方法原则上应以单个企业数据进行判断和剥离。确实无法剥离的可采取比例法进行 处理 幻灯片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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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校核
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对开发区填报数据开展校核工作。 数据校核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常规检查,对填写的格式、单位、齐全度进行检查;二
是异常数据核查,主要针对与往年相比或相较其它开发区数据变化极大的数据,与填报 单位沟通复核,核实无误的需说明原因;三是抽查核实,选择部分开发区对数据来源、 口径、数据处理方法等进行全面检查。 基础数据应经相关省厅主管部门确认方可提交部备案。 幻灯片 20
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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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统计数据收集
工业(物流)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开发区监测统计范围内 2018 年全年新增加的 固定资产投资额
二、三产业税收总额指开发区监测统计范围内,2018 年全年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范围 内的二、三产业税收总额
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是指开发区监测统计范围内,2018 年全年已建成城镇 建设用地上的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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