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职工生命保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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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福利总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太钢福利总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太钢福利总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前言作为太钢福利总厂的一份重要文件,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和生产过程中安全无事故。

同时,此制度旨在规范太钢福利总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2. 适用范围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太钢福利总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职工、管理人员、承包商、访客等。

3. 重要条款3.1 安全生产责任太钢福利总厂领导班子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和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制定的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3.2 安全生产管理太钢福利总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类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并将其落实到位,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所了解、认识和执行。

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奖惩等各项内容。

3.3 应急预案太钢福利总厂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管理工作。

明确应急机构、应急流程、应急装备、应急人员等各项内容,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3.4 安全防范措施太钢福利总厂应当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危险情况进行事前预防或事后补救。

加强对场所、设备、物料、工艺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安全无事故。

3.5 工作场所管理太钢福利总厂应当对工作场所进行管理,保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加强对场地、通道、出入口、门窗、电气线路、设备加工厂等环境的检查和维护,做到安全实用、明亮宽敞、气氛舒适。

4.太钢福利总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场所管理等多方面对太钢福利总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

此制度能够保障从业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安全无事故,避免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冶金行业员工安全条例

冶金行业员工安全条例

冶金行业员工安全条例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冶金行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冶金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雇佣的员工。

第三条【基本要求】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安全责任】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六条【安全生产设施】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七条【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第八条【危险有害因素的防控】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九条【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明确作业程序和操作要求,并加强对员工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职业病防护】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职业病防护工作,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和评估】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奖励和惩处】冶金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励和惩处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加强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附则】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现行冶金行业的其他安全管理规定不符合的部分,以本条例为准。

职工生命保障规则

职工生命保障规则

职工生命保障规则
十八保命规则记,十禁止和八必须。

新工岗前要体检,骑车头盔最保险。

进入现场带劳保,可燃毒气仪器检。

工艺设备变更前,众人分析高危险。

高空要系安全带,安全确认启动前。

检修设备处理时,措施切断动力源。

岗前岗中不饮酒,杜绝违指和强险。

动火受限要许可,私拉乱接动力源。

危险区域不能进,燃毒报警要保险。

未经审批停连锁,人身设备难安全。

吊车旋转要注意,不跨不走保平安。

业绩成在安全日,效益败于事故期。

生命至上最可贵,安全必须数第一。

太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太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太钢公司所有员工、外包施工单位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太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第七条公司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所属区域、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钢铁工人的职业健康如何保障

钢铁工人的职业健康如何保障

钢铁工人的职业健康如何保障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钢铁工人在工作中面临着诸多职业健康风险。

保障钢铁工人的职业健康,不仅是对工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钢铁工人面临的职业危害多种多样。

首先是高温环境。

在炼钢、炼铁等工序中,高温是常态,工人长时间暴露在高温下,容易导致中暑、热衰竭等疾病。

其次,粉尘污染严重。

在矿石粉碎、运输、冶炼等环节,会产生大量的粉尘,长期吸入可能引发尘肺病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各种机器设备的运转、钢铁的碰撞等都会产生高分贝的噪音,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中,可能导致听力下降、神经衰弱等。

此外,还有化学毒物的危害,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苯等,会对工人的身体造成慢性损害,甚至致癌。

为了保障钢铁工人的职业健康,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加强工程防护是基础。

企业应加大投入,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改进,减少粉尘、化学毒物和噪音的产生。

例如,采用先进的密封技术和吸尘设备,控制粉尘的扩散;安装废气处理装置,降低化学毒物的排放;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并采取隔音、消音措施,降低工作场所的噪音水平。

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至关重要。

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和职业危害,为工人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耳塞、隔热服等,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

同时,要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用品,确保其防护性能有效。

职业健康监护也是保障工人健康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按照规定,组织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于发现的职业健康问题,要及时采取治疗和干预措施,防止病情恶化。

并且,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工人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信息,为后续的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同样不可缺少。

通过培训,让工人了解职业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以及防护措施,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等。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钢铁企业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钢铁企业

岗位安全要素
• 操检工岗位控制要素
• • • • • • • • • • (1)不得带手套打大锤。 (2)不得使用压扣钢丝绳,锁吊物件。 (3)检修后及时恢复转动部位的遮拦和护罩等安全设施。 (4)需停车方可紧固转动部位的螺丝。 (5)擦拭剪刃油污或更换剪刃时,在压头下加垫。 (6)点检转动部位时,站位1m以外,可能产生抛出物的侧面。 (7)打磨热矫粘结需反转,并设监护人。 (8)检修、抢修夹板区域设备需关闭夹板油门并挂牌。 (9)轧钢过程中不得到轧机压下上检查设备的行为。 (10)打磨辊道粘结、缺陷,跨在辊道两端护板上。
岗位安全要素制定目的和意义太钢职工职工生命保障规则1险肇和伤害事故必须报告2不停车不得进入转动部位不得跨越运转设备不得钻越道口栏杆3不得擅自进入明令禁止入内的危险区域4没有切断动力源并采取可靠措施不得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故障处理5不系挂安全带不得进行高处作业6不得指使命令他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7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操作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开动他人设备8未经允许不得缺省调整安全防护装置设施9不得私拉乱接私自使用能源动力介质10未经考试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岗位安全要素
• 记录工岗位控制要素
• (1)分吊不得超重。 • (2)有人在辊道上修磨需停电挂牌。 • (3)1#垛板台有人作业不得向前送钢。
岗位安全要素
• 喷打磨岗位控制要素
• (1)修磨钢板需戴防护眼镜、配戴口罩、戴耳塞。 • (2)不使用有裂纹、受潮和磨损超标砂轮片。 • (3)打磨缺陷风压不得超过0.46MPa,空载不超过 0.52MPa。 • (4)更换砂轮片需停风。 • (5)修磨时砂轮抛出物方向不得站人。 • (6)喷字时,身体部位不得处于钢板运行范围之内。 • (7)不得蹲在钢板间距内作业。 • (8)跨钢板移动前关闭关砂轮机。 • (9)未停车测量钢板的行为。

职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职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职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职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企业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职工生命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职工职责第二条职工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对自己的行为和生活负责。

第三条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从事危险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或停用安全设备。

第四条职工应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

第五条职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生产场所或办公场所吸烟、乱扔烟蒂等行为,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第六条职工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三章企业责任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生命安全管理机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履行要求。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九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生命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统计和报告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析,制定对策,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职工,按照企业规定的纪律处分进行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的职工给予嘉奖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从事危险工作的职工,按照企业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补偿和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太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太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太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太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太钢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施工、检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太钢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太钢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领导和协调。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3. 审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4. 审议安全生产投入和资源配置;5. 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6.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4. 排查治理安全隐患;5. 组织应急演练;6. 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太钢实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和所有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5. 应急救援知识;6. 心理健康知识。

第十条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第十一条太钢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1.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状况;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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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职工生命保障规则》
1、险肇和伤害事故必须及时报告。

2、不停车不得进入转动部位,不得跨越运转设备,不得钻、越道口栏杆。

3、不得擅自进入明令禁止入内的危险区域。

4、没有切断动力源并采取可靠措施,不得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故障处理。

5、不系挂安全带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6、不得指使、命令他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

7、未进行安全确认不得操作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开动他人设备。

8、未经允许,不得缺省、调整安全防护装置设施。

9、不得私拉乱接、私自使用能源动力介质。

10、未经考试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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