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市公司补充更正公告看新准则执行:推测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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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补充更正公告市场反应研究

上市公司年报补充更正公告市场反应研究

上市公司年报补充更正公告市场反应研究
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石。

只有保证真实、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

从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如《证券法》、《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等,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形成了初步规范。

但是近年来屡屡出现对年度报告进行打补丁现象,补丁内容涉及年报的各个方面,披露时间有在年度报告两个多月之后的,也有在年度报告的第二天即打出补丁。

由此可见,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在内容和形式上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本文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为指导,通过统计2002和2003年所有披露补充更正公告的内容和时间,实现对我国证券市场近年来持续存在的,上市公司对已公布的年度报告进行补充更正的现象研究分析。

研究结果表明:1、我国上市公司有推迟和拖延披露补充更正公告的动机;2、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公告的时间越晚,其市场反应就越大;3、上市公司补充更正公告的披露对股票交易量具有影响作用。

新准则要点解析-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新准则要点解析-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新准则要点解析-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与1998年6月2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原准则相比有一定变化,为了更好的理解新准则的实质,同时,能在上市公司顺利执行,了解新准则的变化内容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十分必要。

一、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发生变化的主要方面新准则由总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前期差错更正、披露共五章、十八条组成,主要变化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定义方面的变化:新准则在定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不仅对原有术语的名称进行了修订,还增加了一些新定义,主要有:1.取消了“会计估计”、“会计差错”和“重大会计差错’定义,将会计差错改为“前期差错”;增加了“会计估计变更”、“前期差错”的定义。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重估和调整。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遗漏或误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也就是说新准则不涉及本期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都是针对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2.修改了“会计政策”的定义原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这个定义所称的会计政策,其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比较宽泛,实质上包含了会计的基本假设、相关原则、核算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甚至还包含某些非会计假设。

(二)账务处理方面的变化:由于本准则主要是对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三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处理和披露进行规范,因此,准则在这些情况下分别对采用的“追溯调整法”、“追溯重述法”和“未来适用法”三种会计方法进行定义,并规定了每种方法的适用范围。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疑难问题解析(二)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疑难问题解析(二)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疑难问题解析(二)问题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公司对超额亏损控股子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前根据有关条例未确认的确认投资损失,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转让价款与上述情况换言之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差额应调整未分配利润,不能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已在利润表内确认的子公司超额实施亏损,在转让该子公司时可以控股公司将转让定金与已确认超额亏损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率计入当期合并利润表。

解读在原《企业会计制度》下,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确认的被投资企业购买量,一般以长期股权投资减计至零为限。

其未确认维系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分担额,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可以在合并会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增设"并无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同时在利润表的"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下反映,这两个项目投资反映母公司未有未确认子公司的投资亏损额。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子公司"超额亏损"要在报表内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未确认投资损失,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冲减未,不再单独作为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列报。

企业在编制执行新准则的首份报表时,对于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仍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金额,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相应冲减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投资和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及"净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项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对于2007年以前产生的未在利润表内确认的超额亏损,按照有关有关规定调整2006年末暂未分配利润的,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应直接增加却未分配利润,不应在合并利润表中作为转让收益。

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公告的相关研究

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公告的相关研究

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公告的相关研究证券市场在我国发展已有二十多年了,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屡见不鲜,而且公司做假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

会计报表差错更正及重述被上市公司反复利用,使其报表信息可信度大打折扣。

研究表明,这些年来以“报表重大差错更正”为借口而追溯调整的上市公司数量呈急剧上升态势,统计在2007年年报中对会计差错重述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就多达130多家,占了2007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9%多。

文章第一章导论中论述了研究的意义,会计信息在内容上和获取时间上不对称,使得通过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来间接获得该公司资本价值信息的投资者处于劣势’。

因为投资者经常会根据报表反映的利润来判断上市公司的业绩,为了达到获得资本市场上的收益,实现企业的融资目标或者ST公司避免退市等目标,操纵会计利润成为了经理人员的常用手段。

因此,作者认为有必要就会计差错的发生和更正行为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第二章阐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意义,并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补充更正公告披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主要围绕企业被动披露信息,监管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独立第三方的注册会计师难以保持其独立性。

第三章中对作者国内外会计差错变更的相关研究做了文献综述,可以看出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补充更正的相关研究越来越多,国内外学者主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正和补充公告的动机——盈余管理、利润操纵做了详细探讨。

但只有少部分观点从经理层平滑利润等角度出发考虑,可见对动机的分析不够全面和细致,比如,从委托代理理论方面没有进行更系统地阐述。

而且对于发布报表补丁的公司特征分析的也不够深入,不利于进一步分析上市公司报表补充更正的动机。

另外,对上市公司报表补充更正的实证分析也没有细致分析其实证结果,没有对上市公司报表补充更正的效果进行深入探讨。

为了更加完善上市公司报表补充更正的研究,第四章主要叙述了运用的研究方法和选取的数据,第五章的描述性统计及实证分析中对采集的数据做了更加深入的分类和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应用指南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应用指南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应用指南和讲解应用指南和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概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28号是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具体规定了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处理方法与要求。

本文旨在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深入解读与讲解,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与应用该准则。

一、会计政策的确定与变更《准则》将会计政策定义为“为了编制和报告企业财务报表而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制度、基础和原则”。

会计政策的确定是企业财务会计的首要环节,它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有着重要影响。

《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其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

会计政策的确定应满足以下要求:1.一致性原则:企业应当在相同的交易或事项上保持一致的会计政策。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确定会计政策,而非单纯依据法律形式。

3.翔实性原则: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政策的变更应满足以下要求:1.会计政策变更必须合理,不能为了规避会计处理的难题而进行。

2.会计政策变更需要提前进行充分的审慎评估与论证,并且必须经过管理层的批准。

3.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大、范围广或者与财务报告用户的判断有关的,应当对上期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的确定与变更《准则》将会计估计定义为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需做出的重要假设或判断。

会计估计的确定和变更是财务会计中重要的内容,它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会计估计的确定应满足以下要求:1.可靠性原则:会计估计应基于可靠的信息和合理的假设。

2.准确性原则:会计估计应尽可能接近事实,并且应当按时修订和更新。

3.主观性和客观性原则:会计估计在合理范围内允许一定的主观判断,但应基于客观证据和专业判断。

会计估计的变更应满足以下要求:1.变更会计估计必须合理,不能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随意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一项重要会计准则,主要涉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内容。

这一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提供了指导,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质量和透明度。

下面我们将对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具体原则、规定和方法。

企业应当在编制财务报表之初选择并应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如果在后续期间发生了原会计政策不再适用或者新的会计政策更为适宜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并披露相应信息。

在确定会计政策时,企业应当考虑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尽可能确保会计政策反映了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披露中应当明确会计政策,并且对于重大会计政策的应用应当进行适当的说明。

二、会计估计变更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能需要对一些无法精确测定的项目进行估计。

这些估计以合理和可靠的基础为前提,但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企业在确定需要变更会计估计时,应当充分评估变更的影响,及时调整财务报表,并披露相应信息。

会计估计变更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因此在财务报表披露中,企业应当说明对关键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具体影响、调整金额等信息。

对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可能较大或者涉及重大会计政策的情况,企业应当对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适当说明。

三、差错更正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一些错误,这些错误可能是由于计算错误、认识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一旦发现错误,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

对于已经发布的财务报表发现的差错,企业应当在下一个期间的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调整,并披露差错更正。

第二篇示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是中国财政部于2009年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为规范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处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奥美医疗: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奥美医疗: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0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20-032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1、变更的原因: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时间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1-7)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1-7)

特别提示:本备忘录不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章和规则的补充解释,仅为上市公司做好新旧会计准则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协调小组”针对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过程中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以下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形成结论性意见,请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1号(2007.2.14)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如果上述交易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在2006年度予以确认,则公司应在2006年财务报表中反映上述交易,同时,公司还应根据136反之,公司应在2 007年度根据新会计准则确认上述交易并反映在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中,同时,公司还应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部分中详细披露相关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

二、长期股权投资对于部分派出机构提出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关会计问题,会议确定如下事项:(一)(二)上市公司在2006年度收购潜在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股权,潜在控股股东在2007年度完成过户,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应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5条第(二)项中的“除上述(一)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三)公司在个别报表中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如果子公司发生大幅亏损,如发生减值,公司应在个别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四)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过程中,(五)在首次执行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进行衔接处理利,公司应设置备查账簿,因此,即使子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后分配红利(以前年度),公司个别报表亦无法体现利润,该事项对公司个别报表具有重大经济影响。

三、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应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四、在同一控制条件下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17条的有关规定,母公公司在编制上述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时,[j1] 五、所得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在公司未获取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前,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所得税的影响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未颁布相应的税务法规,在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按照资产负债表法计算所得税费用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确定的会计核算方法,与税务部门是否认可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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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市公司补充更正公告看新准则执行:推
测与证据
摘要:企业行为理论和演化理论认为企业是基于能力的学习型组织。

面对环境的新变化,除了主导因素动机,企业成员的认知和学习能力、客观条件等都会影响到企业反应的正确性和敏锐性。

我国新准则的强制实施是企业经营环境中的一项重大变化,企业的执行也是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

基于理论推测和对企业财务报告补充更正公告的分析检验,证实了新准则虽然总体实施平稳,但也呈现出过渡性和差异性特征,如出错较多和执行不平衡。

因此,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深入学习是保证新准则实施更顺利的必要措施。

关键词:新准则;执行;补充更正公告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正式实施。

新准则的执行情况是各方普遍关注的问题。

本文依据企业行为理论和演化理论,以及个体认知心理学的分析,认为上市公司在执行新准则初期出现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对新准则实施背景下的补充更正公告变化进行观测与分析,可以为其他有关新准则执行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印证和补充。

一、新准则执行:基于理论的推测
理论的重要功能是解释和预测。

对于我国新准则的执行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先通过理论分析进行推测,然后再据此进行实务调查或者
实证检验。

就新准则的执行而言,执行是企业及其组织成员的行为,新准则执行之前必然有一个学习的过程,新准则的执行也应该会给企业带来新的变化。

因此可以运用的理论有企业行为理论和演化理论,以及与学习有关的认知心理学理论。

(一)企业行为理论、企业演化理论与认知心理学理论的观点
企业行为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个适应性理性系统而不是一个无所不知的理性系统,需要从经验中进行学习,特别就企业的决策而言,严重依赖于传统方法、一般行业惯例以及标准运营程序。

企业对于规则的遵循,则可以看作是一个集合,这个集合包括对事物性质的理解、对自我意识的理解以及对恰当行为的印象的理解。

所有这些理解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渐演化,并最终成为组织结构的一部分(西尔特等,2008)。

演化,简言之就是变化(变迁)。

霍奇逊(2007)认为演化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是“基于能力的”。

诺思(2008)认为知识的变化是经济演化的关键,而个人和组织的学习是制度演化的主要动力,即企业的学习能力决定了其对环境的适应性。

特别就属于环境变化一部分的规则变迁而言,企业对新规则往往要经历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

规则的学习和执行,首要前提是正确的理解。

但是由于知识的形成与转换具有滞后性。

也就是说,企业表现出一种“惯性”,对变化没有做出及时反应。

这样新规则的学习会受到已有规则的影响,已有规则成为新规则学习的现实背景和约束路径。

即已有规则早就内化为企业的“惯例”,对它们的“路径依赖”使得新规则的学习和新知识的习得是渐进而非
突变的,“边干边学”是基本的方式。

认知是人们获得、储存、转换、运用以及沟通信息的心理过程。

根据加洛蒂(2005)的认知心理学理论:(1)知觉是认知研究的基础,人的知觉是为所接收的感觉信息赋予意义的过程。

人对外来信息不只是静态的被动接收,还包括主动的选择、整合和解释,这称之为知觉的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t approach to perception)。

人们的知觉会随练习而变化,此为知觉学习(perceptual learning)。

(2)人对外界信息的注意受限于认知资源和心理容量,所以人们通常进行的是选择性注意(selective attention)。

注意会受到练习、执行任务的种类以及个人意图等因素影响,从而使注意的效果变化。

(3)思维是对信息的操作,心理定势、功能固着、缺乏关于问题的知识或专长等障碍影响了人们解决问题时的思维效率。

(4)认知存在个体差异和性别差异,其中个体差异包括能力上的个体差异(解决认知任务的能力)、风格上的个体差异(个体用于处理认知任务的特有方式)以及专长差异。

(二)基于理论的推测
企业行为理论和演化理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了面对环境变化,特别是新规则的出现,组织及其成员必要的学习和适应过程。

而组织反应的敏锐性、正确性和差异性是受个人认知能力局限性和差异性影响的。

因此,上述理论至少可以部分解释和预测企业在新准则学习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两点重要推论:(1) 企业在新准则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错较多。

企业成员基于认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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