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核销流程图

外汇核销流程图
外汇核销流程图

保理公司办理保付代理业务有关外汇划转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操作规程

保理公司办理保付代理业务有关外汇划转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操作规程 第一条保理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 (一)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保理公司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所属外汇局办理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后,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境外划入的出口企业贷款、境内进口企业划转的对外应付款、向境外划付的企业进口货款以及向境内出口企业划转境外收入的货款。 第二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保理公司在境内银行办理进出口货款的跨境收付时,应按规定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填制《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交易性质申报在进出口企业与境外进行的进出口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出口保理货款”或“进口保理货款”。保理公司无需填写《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外收入)》。 被保理进出口企业不再办理该保理项下进出口货款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对于已运行外汇金宏系统的银行的企业客户,在从保理公司划入出口货款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内收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 第三条保理公司与境内进出口企业间的外汇划转 (一)出口保理项下的外汇划转。保理公司从境外收取出口企业货款后,应持正本保理协议、出口企业的出口合同、发票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扣除保理费等费用后的款项划转手续。银行审核无误后,在划款凭证上注明“出口保理货款”字样,并标明扣除的保理费等费用金额。划转资金需进入出口企业待核查账户。 (二)进口保理项下的外汇划转。进口企业向保理公司划转进口应付货款时,应持正本保理协议、企业进口合同、发票,到开户银行申请款项划转手续。银行审核相关凭证无误后,在划款凭证上注明“进口保理划款”字样。进口保理项下进口企业需要购汇支付进口货款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后应将购汇资金直接划入保理公司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第四条保理公司对境外收付汇 (一)保理公司从境外收取出口货款。保理公司从境外收取出口企业货款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供正本保理协议、正本出口报关单和企业出口合同,银行审核无误后,在正本出口报关单上注明“收汇”字样并标明收汇金额及日期,同时办理款项入账手续。 (二)保理公司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保理公司向境外保理商支付进口货款时,进口企业应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的“网上交单”功能,将进口货物报关电子底账提交到付汇银行,保理公司应向付汇银行提供正本保理协议、正本进口报关单,进口合同、发票,银行审核无误后,核查企业“进口付汇名录”,对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进行核查、核注及结案操作,并在正本进口报关单上注明“进口保理货款”字样,标明付汇金额及日期,同时办理付汇手续。 第五条保理项下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 (一)出口收汇核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从保理公司划入待核查账户的出口货款的结汇或划出时,银行应按规定扣减出口企业出口贸易方式所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额度”,以划转金额为准向出口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在其上注明“出口保理货款”字样,同时编制核销收汇专用号码(具体编写规则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1号))。 出口企业在运行外汇金宏系统银行开户的,可直接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网上核销手

进出口业务流程图文详细讲解

进出口业务流程(仅供参考) 图1 进出口贸易流程图 如图1所示,进口运行程式对比出口运行程式,全局透视进出口贸易的操作

十七.报关 图4 进出口报关流程图

图5 一般贸易通关流程图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单位必须向海关办理申报出口手续。由发货单位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备妥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或磅码单)、商检证、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及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官员检查单证和货物,确认单货相符和手续齐备后,即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经海关查验放行的出口货物,方能开始装船。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一般在拖柜同时就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做商检通关换单及出口报关。

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图6 进口报关流程(公共保税库出库)图 十八.交接 发货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港口规章,及时与港方仓库、货场办妥交换手续,做好现场记录,划清船、港、货三方面的责任。

十九.装船 海关放行后,发货单位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装货单与港务部门和理货人员联系,查看现场货物并做好装船准备,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负责点清货物,逐票分批接货装船。 港口装卸作业区负责装货,并按照安全积载的要求,做好货物在舱内的堆码、隔垫和加固等工作。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监装人员对一级危险品、重大件、贵重品、特种商品和驳船来货的船边接卸直装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防止接卸和装船脱节。 图7 出口集装箱流程图 1、出口集装箱进入港区后,港区向海关发送出口集装箱进场咨训。 2、待货主作出口报关后,海关向港区发送出口集装箱查验或放行资讯 3、港区将形成的预备船图发送给船代和外理 4、船代按预配船图形成出口舱单发送给海关。 5、外理按预配船图形成出口船图发送给海关 二十.发装运通知 对合同规定需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的,应及时发出,特别是由买方自办保险的。如因

出口企业收取外汇的正确姿势入账申报篇王术芳

出口企业收取外汇的正确姿势入账申报篇王术芳 经常项目外币账户开好了,账户路线也整理好了,就可以发给客户打款了。跟客户结算主要有电汇(T/T)、信用证(L/C)、托收(D/P、D/A)等方式,不论哪种方式都必须做收支申报的电汇收款,有前T/T和后T/T。前T/T指货没出运前收取货款,主要用于收取订金、预付款等。后T/T指货物出运后收取货款,主要用于见提单付款、O/A付款等。不论哪种T/T,货款到达出口商的收款银行后,在付款信息无误时,银行为其入账,出口商需要向银行提供该笔货款的资料,如合同、发票或报关单。对于外汇分类为A类的企业,可以直接操作预收预付货款(前T/T)即货没出运前就可以收付货款,而且不需要报关单就可以收付,只向银行提供合同或者发票即可入账;如果是后T/T,则只需自行通过电子口岸客户端把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或付汇证明联打印在A4纸上提供给银行即可。同时,对于A类企业,外币货款不再先入待核查账户等申报后再转入经常项目外币账户,自4与26号起可以直接绕过待核查账户而直接入经常项目外币账户。对于外汇分类为B类的企业,也可以跟A类一样直接操作预收预付货款,不需要提供报关单,只向银行提供合同或发票即可入账;操作后T/T时,如果银行要求出口商必须凭报关单的核销联或付汇联,则B类企业必须去海关打印正本收汇核销联和付汇

证明联(BC类企业不能自行通过电子口岸打印)。B类企业的外币货款必须先入待核查账户,等提供材料申报后才能进经常项目外币账户。对于外汇分类是C类的企业,凡事涉及到外汇收支的,一律先去外汇局审批,等外汇局给企业下发《登记表》后,凭登记表去银行办理收支业务。(C类企业是很悲催的,做任何外币收支都要想先去外汇局做前置审批;退税时必须收齐货款才能申报,退税分类只能被评定为四类)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的,货款到达银行后,也需要向银行提供入账资料进行收支申报。收支申报需要注意期限,自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做收支申报。有两种方式进行申报:1、去银行开通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的国际收支申报模块,企业自行进外汇应用服务平台进行收支申报2、企业去银行柜台申报,这种模式下企业需要准备合同或发票甚至报关单,填写银行提供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去银行柜台现场递交资料,由银行替企业进行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从境外、离岸账户收取的,做涉外收入申报;而从海关监管区域收取的,做境内收入申报。如何判断你的货款是从境外还是境内收取的呢?银行在处理收入信息时,会在支付货款的客户名称前打上标记,如果是境外,会标记JW,如果是境内监管区域,会标记JN。 总之一句话,钱只有到了出口商的账户里才算真正收到货款了,不要相信所谓的付款水单(你能PS,老外难道就不会了?)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核销业务操作指南

退汇核销管 理3、备案表; 4、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书正本; 5、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单; 6、中国电子口岸IC卡。 异地付汇核销管理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备案表; 4、进口货物报关单。 5、中国电子口岸IC卡。 进口付汇差额核销 管理少到货差额核销: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 2、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 3、进口合 同及其他核销单证;4、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5、备案表;6、进口货物报关单; 7、报关单联网核查IC卡;8、对于单笔合同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或核销差额虽超过等值5000美元但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超过2%的进口付汇核销差额报审业务,外汇局可以直接凭进口单位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 同及其他核销单证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9、对于单笔合同项下少到货差额超 过等值5000美元且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2%的进口付汇核销差额报审业务, 还应提供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同,并视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经有关交易所或交易所会员单位证明的行情报价材料。 (2)因进口商品质量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与出口商的有关往来函电及商检机构证明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书面保函。 (3)因动物及鲜货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与出口商的有关往来函电及商检机构证明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书面保函。 (4)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紧急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我国驻出口商所在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 (5)因出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等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出口商所在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法律文件。 (6)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付汇银行当日牌价。 (7)因溢短装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商品检验证明、提单或货运单等证明材料。(8)进口合同中已约定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货款内对外支付的,因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同、税务凭证、运保费单证及有关商业单证(进口货物报关单已标明运保费、杂费金额的除外)。 (9)因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项下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冋、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情况证明、补税证明及相应商业单证。 (10)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外汇局要求的有效凭证。 多到货差额核销: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 2、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 3、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4、备案表; 5、进口货物报关单; 6、报关单联网核查IC卡; 7、对于单笔合冋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兀的,或核销差额虽超过等值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8月5日印发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严格规范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机关。 第三条出口收汇核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出口单位办理备案登记、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当在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 第四条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年度考核情况、国际收支申报率、出口贸易方式、收汇方式以及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等情况,并结合相关部门对出口单位的管理意见,对出口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分别采取自动核销、批次核销和逐笔核销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外汇局对出口单位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员(以下简称核销员)管理制度,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当由本单位的核销员负责。核销员管理办法由各分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报总局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出口单位备案登记 第六条出口单位取得出口经营权后,应当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七条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备案登记时,应当向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五)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六)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八条出口单位在外汇局备案登记的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一个月内,持有关部门变更通知,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汇局需在“中国电子口岸”变更该出口单位IC卡权限。 第九条出口单位因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持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到外汇局办理注

进出口贸易核销单全过程

进岀口贸易核销单全过程 1.什么叫"出口贸易外汇核销单" "出口贸易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商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2.怎样办理出口贸易收汇核销手续出口商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①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竝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 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②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3.出口商将核销单丢失该怎么办,如出口商将核销单丢失,必须立即向发放核销单的外汇管理部门报告所丢失的核销单编号,并通过报纸发表声明,该核销单即行作废。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商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审查三项内容:1、进口商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 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商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 即是否有

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常见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操作指南 核销单的操作指南 一、核销业务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取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企业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报关前的备案;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可以在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登记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三、特殊贸易方式出口的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对于下列特殊贸易方式出口的,出口单位除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报关单外,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1、以出境展销、展览商品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展品复入境报关单; 2、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经贸委批件,按照工缴费执销; 3、以实物补偿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外经贸部门的批准件、相关合同、进口报关单。对超过合同规定的补偿款视同一般贸易办理核销; 4、以易货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易货合同及易进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5、以实物作为投资的出口,应当提供外经贸部门及外汇局的批准件; 6、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的,一般应当全额收汇,外商投资企业不能全额收汇的,应当事先经外汇局批准。以收抵支的,应当提供合同、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登记手册;

核销单的流程

核销单的流程: 1: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2:企业凭操作员IC卡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3:企业凭核销单发票箱单报关出口; 4:出口后大概1个月左右海关退回核销单; 5:企业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银行给出2联单据:第一联企业留存联,第五联收汇核销专用联→外汇局核销用); 6:企业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到税务局办理退税。 “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一、开户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进出口贸易流程详解

1、?出口贸易流程 1)出口交易前的准备 ①?国际商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②?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③?落实出口货源; ④?出口商品经营方案的制定;?⑤?建立业务关系; ⑥?经贸洽谈人员的选派与洽谈内容的确定; ⑦?出口商品的广告宣传; ⑧?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与企业域名注册。 2)交易磋商: 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过程。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在交易磋商过程中,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以后,交易即可成立,买卖双方就构成了合同关系,接下来就是订立书面合同。 3)出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①?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外经贸机构批准) ②?申请原产地证书?(贸促会批准) ③?接受法定检验或委托鉴定,取得检验报告或鉴定证书(商检提供) ④?催证、审证、改证 ⑤?制作各类单据(如汇票、发票等) ⑥?办理托运手续 ⑦?投保?⑧?报关;交纳关税?⑨?装运;换取提单?⑩?缮制单据 缮制单据后提交至银行,接下来就是:?审单复单→?结汇→?退税→?合同归档 2、进口贸易流程 1)进口交易前的准备 ①?对国内外市场的调查研究;包括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和供应商资信。 ②?进口成本核算; ③?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申领; ④?进口用汇; ⑤?委托代理进口。 ⑥?选择交易商品和对象 2)交易磋商 询价、洽谈 签订外贸合同 3)进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①?信用证的开立和修改 ②?委托装运

③?装运前验货 ④?索要商检证书 ⑤?运输和保险 ⑥?审单和付款 ⑦?进口报关纳税 ⑧?进口商品检验 ⑨?提货离岸 出口货物流程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核销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经海关审核无误,在*和与*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银行结汇水单. 1、需要是要进行海关登记。税务登记。主要是认定一般纳税人,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登记。 2、海关登记到外管局申领*,按装电子口岸等 3、走货前*电子口岸登记。等退单收汇后报关日后180天内凭银行的外汇申报单(核销专用联)去外管局核销。 4、收到工厂开来的增值税专用*,30天内去税务局认证*。 5、下载专用软件(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a18652954.html,)把关单信息、*信息、*信息等输入电脑生成磁盘带去税局预审。 6、预审回来后把预审信息读入专用软件。预审通过后把出口*、进货*、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等装订成册,专用软件生成正审数据,打印出报表到税局正审,资料交专管员核对后等待退税。

1、你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成立的手续 2、到技术监督度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3、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手续 4、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5、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开设外汇帐户 7、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这些都拿到了,你就可以做出口了。 1.项目批准文件的副本及复印件; 2.批准证书的副本及复印件;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复印件。 定》、《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中资企业保留限额外汇收入操作规程》,目前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审批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共包括两类:1、外汇结算帐户;2、外汇专用帐户。 符合规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 外汇专用帐户包括:代理进口、贸易专项、承包劳务、捐赠援助、专项代理、国际货运、国际汇兑、国际旅行社、免税商品及暂收待付等业务需在国内开立的外汇帐户及承包劳务需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

进口贸易流程FOB

进口贸易流程F O B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 合同商订的业务环节 ? 出口商与进口商经过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等业务磋商环节,就货物的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进口商拟订购货贸易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各留下一份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合同商订的业务流程 国际贸易进口总体流程图(FOB 价)

二、进口许可证签发的业务环节 ?进口商签订购货贸易合同后,持进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联)、贸易合同和主管部门有关批准进口文件等资料,向进口地外经贸委主管部门申请签发进口许可证。 三、开立与修改信用证的业务环节 出口商进口商 开证行 通 知 信 用 证 ③改 证 申 请 书 信用证改证书⑥ 通知行 ④改证函 信 用 证 修 改 通 知 书 ⑦ 填 写 开 证 申 请 书 ① 开出信用证② 申请签发进口许可证业务流程 许可证管理局 (进口地经贸委) 购货贸易合 主管部门有关批 准进口文件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口许可证申请表 进口商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进口商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及时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要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开证费和保证金。 ?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要求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通过SWIFT网络传递给通知行,副本交给开证人备案。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进行审证,审核无误后用电话通知出口方到通知行取信用证。 ?出口商依据贸易合同再次审证,发现有多处不符点或改证要求,可书写改证函向进口商提出改证要求。?进口商对改证函的内容予以确认,于是向开证行提出改证要求,交纳改证费。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改证书,并通过通知行交至出口商。

国际贸易进出口流程

出口贸易的一般流程 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六、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收付汇核销业务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备案登记时,应当向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⑤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⑥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如果出口单位出口登记的信息变更或不再经营出口业务,应在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关于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的步骤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收汇子系统 1、申请核销单:到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子系统先申请; 2、核销单发放:外管局通过电子口岸信息核对; 3、核销单发放:需带以下材料(1)外销合同(2)操作员IC卡(3)领单证明到外 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4、口岸备案:领用核销单需要在口岸备案; 5、核销单数据:海关对核销单数据的审核; 6、核销单验核:海关对核销单验核的审核; 7、出口报关: 8、结汇报关单: 9、交单:只有电子口岸有了报关单和报关单信息就可以交单了,不需要等退单以后再交单 10、发送至外汇局:通过电子口岸发送至外汇局; 11、持相关单据核销:先到银行结汇完成后,将信息通过网上报审和退税交单,传输给外管 局和税务局待对方审核无误后,才能去外管局核销和正式退税;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 1、货物离境后,海关产生结关信息(报关单号信息); 2、企业查询结关电子信息后向申报地海关领取或打印纸质单证; 3、海关签发纸质单证后,产生出口货物报关电子数据; 4、企业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无误后提交; 5、企业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无误后提交; 6、国家税务总局接收经企业确认提交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 7、清分各级税务机关的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 银行结汇的材料:核销单、报关单; 外管局核销的材料: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发票出口退税的材料: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空白的核销单是没有时间限制,但核销单备案以后3个月内必须在国税出口退税系统做单证

【转口贸易付汇】转口贸易付汇流程及操作过程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1.进口付汇核销的范围? 凡从境外进口商品,以外汇向境外出口商支付的货款、定金、尾款及贸易从属费用,以及与进口商品有关的专利款、技术款等,应当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具体手续由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以“进口付汇核销单”为主线贯穿各环节。在1995年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其中规定“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同时代申报单,一单两用。 2.外经贸企业哪些外汇收入必须结汇? (1)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2)境外贷款项下国际招际中标收入的外汇。(3)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4)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5)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援项下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6) 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保证金等。(7)出售房地产和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8)国外捐赠、资助及授助收入的外汇。(9)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结汇的外汇。 3.外经贸企业哪些对外支付应通过银行办理付汇? 外经贸企业各种方式的贸易进门及从属费用、样展品进口、无形资产进口、出口项下的对外支付的佣金和对外退赔及境外承包工程用汇等,应持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 4.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有哪些规定? (1)外经贸企业应到当地外汇管理局申领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并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2)进口单位应当凭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工商部门颁发的执照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不在名录上的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3)外汇管理局将及时向外汇指定银行公布、更新和调整“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4)下列进口付汇应当在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由外经贸企业逐笔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外汇指定银行凭备案表按规定为其办理进口付汇手续:①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上的; ②被列入“由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录”的; ③付汇后90天以内(不含90天)不能到货报关的; ①到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管辖的市、县以外的外汇指定银行付汇的。(5)货到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由外汇指定银行在凭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核销专用联)办理进口付汇的同时视为办妥核销手续:其他结算方式项下的进口付汇由外经贸企业凭核销单、备案表和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口付汇凭转口所得的结汇水单)直接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6)对有下列行为的外经贸企业,应当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管理局说明情况。逾期未说明情况或无正当理由的,外汇管理局将其列入“由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 ①向外汇管理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报审伪造、假冒、涂改和重复使用等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或其他凭证的; ②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门货物报关单或其 他到货证明的; ③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的; ④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管理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核销单证的; ⑤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7)违反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外经贸企业,由外汇管理局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5.何谓银行结汇制? 银行结汇制是外汇管理的一项制度,就是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必须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未经批准不得开立外汇账户和保留外汇。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从1997年10月15日起,逐步允许中资企业开立外汇账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收入,用于对外支付;

国际贸易进口总体流程图(FOB价)

一、 合同商订的业务环节 出口商与进口商经过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等业务磋商环节,就货物的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进口商拟订购货贸易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各留下一份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国际贸易进口总体流程图(FOB 价) 进口商 出口商 银 行 (进口地) 许可证管理局 (进口地经贸 委) 国家外汇管理局 ( 进口地 ) 货代公司 ④委托托运、报检、 报关、保险 ①签订购货确认书 ⑤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申请签发 许可证 ② ③开立信用证 合同商订的业务流程 出口商 进口商 ①询盘 ② 发盘 接受 ③ 合同签订④

二、 进口许可证签发的业务环节 进口商签订购货贸易合同后,持进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联)、贸易合同和主管部门有关批准进口文件等资料,向进口地外经贸委主管部门申请签发进口许可证。 三、 开立与修改信用证的业务环节 申请签发进口许可证业务流程 许可证管理局 (进口地经贸委) 购货贸易合 主管部门有关批 准进口文件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口许可证申请表 进口商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开证与改证业务流程 出口商 进口商 开证行 通知信用证 ③ 改 证申请书 ⑤ 信用证改证书 ⑥ 通知行 ④ 改证函 信用证修改通知书 ⑦ 填写开证申请书 ① 开出信用证 ②

进口商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及时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要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开证费和保证金。 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要求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通过SWIFT网络传递给通知行,副本交给开证人备案。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进行审证,审核无误后用电话通知出口方到通知行取信用证。 出口商依据贸易合同再次审证,发现有多处不符点或改证要求,可书写改证函向进口商提出改证要求。 进口商对改证函的内容予以确认,于是向开证行提出改证要求,交纳改证费。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改证书,并通过通知行交至出口商。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大全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 [打印] ------------------------------------------------------------------------------- ----------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登记时 需提供哪些资料? [打印] ------------------------------------------------------------------------------- ----------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规依据: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 在实际国际贸易业务中,与国内贸易相比较,由于运用的交易方式不同和采用的成交条件不同,其业务环节也不尽相同。但是无论是出口贸易,还是进口贸易,就它们的基本业务程序而言,均可概括为以下3个阶段:准备阶段;磋商和订立合同阶段;履行合同阶段。下面以出口贸易业务为例,简要介绍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和不同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出口交易前的准备 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进行对国外市场与客户的调查研究,并选择适销的目标市场和资信好的客户。 2.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或价格方案,以便在对外洽商交易时做好充分准备。 3.组织货源或制定出口商品的生产计划。 4.开展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进行广泛的市场开拓。 (二)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贸易商在与选定的国外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后,即可就出口交易的具体内容与对方进行实质性谈判,即交易磋商。交易双方既可通过书面形式,也可通过电话、当面谈判的口头形式就买卖货物的各项交易条件进行磋商。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等环节。除非另有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于接受生效时即告成立。不过为了明确责任、便于履行,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签署一份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 (三)出口合同的履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订立后,买卖双方就应根据合同规定,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若有违反或不履行,致使对方蒙受损失,违约方必须承担对方损失的法律责任。出口方在履约阶段,需要进行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备货。出口商在订立合同后应与生产厂家联系货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备货过程中,还应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报请主管机构检验,或自行安排检验。在检验合格后,才能对外装运出口。 2.催证、审证和改证。如果国外客户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开来信用证,出口商应向国外客户催开信用证。在收到信用证后,还要根据合同规定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审查信用证,如发现与合同相歧义条款或难以实现的条款,应当立即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使之符合出口合同规定或便于自身履行。 3.及时办理运输、保险和出口报关。出口商在受到信用证经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办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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