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手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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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目标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目标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品牌在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商标品牌指导站作为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旨在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和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品牌经济的健康发展。

建设目标1. 增强企业品牌意识:通过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和能力,使企业更加重视品牌的价值和作用,积极推进品牌战略。

2. 提升品牌价值:通过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帮助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和消费者行为,提高品牌定位和传播的精准性,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4. 推动品牌经济发展:通过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促进品牌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5. 构建良好营商环境:通过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关注和投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实现路径1. 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执行机构和专家委员会等,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指导站的顺利运行。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专业的品牌管理人才,构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指导站的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3.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商标品牌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为指导站的运行提供政策支持。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商标品牌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商标品牌查询、咨询、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5. 开展培训与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商标品牌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和公众的品牌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氛围。

6.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的品牌管理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商标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7. 建立评价与激励机制:建立商标品牌评价和激励机制,评选优秀商标品牌案例,表彰在商标品牌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激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品牌建设。

县级商标工作总结

县级商标工作总结

县级商标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在商标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通过不懈努力,我们成功注
册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商标,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这里,我将对我县商标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指明方向。

首先,我县在商标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商标注册、使用和维护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商标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提高了商标知识普及率,增强了公众对商标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其次,我县在商标注册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我们积极引导企业提高商标注
册意识,鼓励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加快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速度。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核和监督,提高了商标注册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商标保护服务。

另外,我县还加强了商标保护和维权工作。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商标保护机制,
加大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商标权益。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商标维权案件的处理和解决,提高了商标维权的成功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固的商标保护。

总的来说,我县在商标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和保护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商标保护和支持。

希望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商标工作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商标指导站年度工作计划

商标指导站年度工作计划

商标指导站年度工作计划一、引言商标指导站作为一家专注于商标知识传播和商标服务的专业机构,致力于提供全方位的商标指导与咨询服务。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推动商标知识普及和商标服务的发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于指导站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商标指导站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商标指导站的主要目标是成为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可靠性的商标知识和服务机构,提供高效、专业的商标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提升品牌价值。

2. 任务商标指导站的任务主要包括:(1)开展商标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对商标保护的认知和意识;(2)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商标咨询和指导服务;(3)协助企业完成商标注册和维权工作;(4)与相关机构合作,推动商标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改进;(5)提供商标设计和品牌策划服务,帮助企业塑造独特的商标形象;(6)开展商标运营与管理咨询,提升企业品牌管理水平。

三、具体工作计划1. 商标知识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企业对商标知识的了解和认知,商标指导站计划开展一系列商标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包括:(1)开展线下商标知识讲座和研讨会;(2)制作商标知识宣传手册和海报,进行广泛宣传;(3)与企业合作,开展商标知识培训课程,提供定制化的培训服务。

2. 商标咨询和指导服务商标指导站将提供全方位的商标咨询和指导服务,具体包括:(1)对企业的商标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商标保护策略;(2)解答企业关于商标注册和商标维权的问题;(3)提供专业的商标法律咨询服务;(4)帮助企业处理商标纠纷和争议。

3. 商标注册和维权工作商标指导站将协助企业完成商标注册和维权工作,具体工作包括:(1)与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合作,提供一站式商标注册服务;(2)为企业撰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文件;(3)协助企业处理商标驳回和异议事宜;(4)协助企业制定商标维权策略,提供法律支持。

4. 商标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改进商标指导站将与相关机构合作,推动商标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改进,具体工作包括:(1)参与相关行业协会和商标保护组织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2)开展与商标法律法规相关的调研和研究工作,为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3)与政府部门合作,推动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1.18•【字号】豫市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市监〔2022〕1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现将《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在贯彻执行《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中要明确商标品牌指导站的职责定位,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服务于企业、基层、社会。

二、各地要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和管理,结合实际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在2025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性强、服务面广、助力当地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商标品牌指导站。

三、各地要加强对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业务培训指导,指导和督促商标品牌指导站制定工作规程和业务规范,提升基层和区域商标品牌工作效能,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各地要加强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及时反馈情况。

省局将动态跟踪全省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需要组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各地要及时跟进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果并上报省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每年12月5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加盖公章)向省局报告本地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电子版同时发送知识产权促进处邮箱。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联系人:吕胜江徐立娟电话:0371—65569005 65566767电子邮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2年1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商标品牌建设,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方案

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方案

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品牌已成为企业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竞争力量。

商标是品牌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企业在市场中的身份标识和重要资产。

因此,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商标品牌工作方案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

1. 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提升企业品牌在目标客户群中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2. 塑造品牌形象,通过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树立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价值观。

3. 维护品牌权益,通过商标品牌工作实施,保护企业商标权益,防止侵权行为对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的影响。

三、工作内容。

1. 商标注册管理,对已有商标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及时进行商标注册续展工作。

2. 品牌推广营销,制定全面的品牌推广计划,包括线上线下宣传、广告投放、公关活动等,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 品牌形象塑造,加强对品牌形象的设计和宣传,包括标识、VI设计、形象广告等,打造独特的品牌形象。

4. 品牌保护维护,建立健全的商标维护机制,加强对商标侵权的监测和维权工作,保护品牌权益不受侵害。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商标品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 商标注册管理,对已有商标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品牌推广营销,制定全面的品牌推广计划,包括策划活动、制作宣传材料、选择合适的推广渠道等。

4. 品牌形象塑造,加强对品牌形象的设计和宣传,确保品牌形象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5. 品牌保护维护,建立健全的商标维护机制,加强对商标侵权的监测和维权工作,保护品牌权益不受侵害。

五、工作保障。

1. 资金保障,确保商标品牌工作所需资金的充足,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员保障,配备专业的商标品牌工作团队,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3. 法律保障,建立健全的法律顾问团队,及时应对商标侵权等法律问题。

六、评估与调整。

商标指导站人员管理制度

商标指导站人员管理制度

商标指导站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标指导站人员管理,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标指导站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商标指导站人员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宽严相济;激励创新,优胜劣汰。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商标指导站按照需要组织招聘,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公开公平招聘。

第五条对于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在招聘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试用期。

第六条商标指导站对录用的人员进行简历档案的建立,作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并严格保密。

第三章培训与提高第七条商标指导站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八条每位员工都应认真学习和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擅自缺席。

第九条商标指导站对参加培训后的人员,进行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岗位调整或奖励。

第四章岗位管理第十条商标指导站将员工分为不同的岗位,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岗位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随意调动。

第十二条商标指导站对员工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工作流程和结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商标指导站将员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两个阶段。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是对员工一年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评为优秀者,将获得相应奖励。

第十五条日常考核是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六章假期与福利第十六条商标指导站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安排假期,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员工在享受假期和福利时,应当遵守规定,不得擅自违规或滥用。

第七章保密与安全第十八条商标指导站保护员工个人隐私信息,保密员工工作信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外部。

第十九条商标指导站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八章处罚与解聘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或职业道德的员工,商标指导站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在情节严重情况下解聘。

商标服务站工作计划范文

商标服务站工作计划范文商标服务站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商标服务站作为一个专门提供商标服务的机构,旨在帮助企业保护其商标权益,并提供一系列专业的商标注册、商标维权等服务。

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制定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设定1. 提高商标服务的质量: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和日常监督,提升商标服务站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 提升客户满意度:通过建立高效的工作流程和顾客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3. 增加商标注册数量:通过有效市场推广和商标服务的口碑宣传,吸引更多企业选择商标服务站进行商标注册。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员工培训- 组织定期的内部培训,提升员工商标知识和技能水平。

- 鼓励员工参加相关行业研讨会和培训课程,及时了解最新的商标法律法规和行业动态。

2. 建立顾客反馈渠道- 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热线和电子邮件,方便客户随时提出问题和建议。

- 设立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定期收集并分析客户反馈,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3. 优化工作流程- 制定详细的工作操作手册,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

-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的准确性。

4. 市场推广- 制作宣传手册和推广材料,向相关企业进行定向推送。

- 合作推广:与相关行业协会和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互相推荐客户。

5. 加强网络宣传- 开设官方网站,发布公司介绍和服务内容。

-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建立账号,定期发布商标注册知识和相关行业动态。

四、工作计划安排1. 员工培训安排- 定期安排商标知识培训课程,每季度至少一次。

- 鼓励员工外出参加行业研讨会和培训课程,每年至少安排2次。

2. 顾客反馈渠道建立- 设立客户服务热线和电子邮件,保证每个工作日有专人负责回复。

- 设立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查并统计分析结果。

3. 工作流程优化-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期限。

-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每个员工配备专用电脑和系统账号。

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共7页】

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行政指导工作指南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行政指导工作指南一、行政指导的意义和原则实施商标战略,创立自主品牌,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增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力的必然选择,是一个国家参与国际市场合作与竞争的重要举措。

在新形势下,加强对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创立自主品牌的行政指导对促进经济发展、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商标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开展指导工作中,应当坚持“立足职能、找准定位、发挥优势、主动融入、服务发展、多做贡献”的原则,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行政指导对象实施商标战略的行政指导,要结合xx市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特色,“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有重点地选择有限方向,力争在局部形成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具体来说,应突出对七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行业协会,下同)的指导:(一)具有区域“优势”行业的企业。

(二)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传统产品的企业。

(三)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保护企业。

(四)规模以上的企业(五)招商引资企业。

(六)产品销售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

(七)获得知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三、行政指导内容(一)指导企业提升商标意识、各工商所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氛围营造。

依托报纸、电视、网络、广播、户外广告及xx工商红盾网等媒介,利用每年“3、15”、“4、26”、“12、4”宣传日等活动,多形式、立体化地进行宣传,营造“企业争创品牌、消费者青睐品牌、政府扶持品牌”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座谈交流。

召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商标主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让名优企业代表现身说法,讲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典型事例及成功经验,增强宣传效果,同时探讨解决企业创品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抓重点宣传。

每年开展一次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商标品牌发展论坛,邀请商标界权威人士就申报驰著名商标、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开拓国际市场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演讲,为企业提供学习、交流平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全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全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有哪些呢?下面是全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的监督,维护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专用权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商标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第三条商标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在涉及商标事务的接待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

商标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评审、案件投诉等事宜的人员,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事情,应当予以说明,并告知其办理有关事宜的正确途径。

第五条在办理有关注册、管理和评审事宜的过程中,依据工作程序,需要会见有关当事人的,由主管领导根据需要指定工作人员接待,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将接待情况如实记录备查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六条商标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当事人提供的申请书件和证据材料,不得丢失、损毁、篡改,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当事人在办理商标异议、评审和案件投诉等事宜时提供的证据材料中涉及其尚未公开的`经营情况、销售渠道等商业信息时,当事人要求保密的,办理有关事宜的人员应当对这些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提供。

第八条商标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商标注册、评审、案件投诉等事宜,并按照规定及时将办理情况通知有关当事人,不得无故拖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有关事宜有时限规定的,有关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第九条商标工作人员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事宜,应当认真负责,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有关处理决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

第十条商标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从事商标查询业务,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也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以及参加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的活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解读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为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落实相关部署,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取得更好成效,特发布此通知,要求全体员工认真阅读、深入贯彻。

一、背景和意义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是企业知识产权的核心。

目前,我国商标注册量居世界第一,但在国际知名度和品牌价值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为实现“创业带头人、品牌引领者”的战略目标,各级政府已经提出了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具体措施,其中重要的一步是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

商标品牌指导站是指专门用于为企业提供商标品牌注册、管理、保护和服务等一系列综合性解决方案的机构。

其作用已经得到了充分肯定,但由于缺少前期规划和专业指导,很多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和运营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目标为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落实国家政策,推动品牌建设取得更好成效,制定了以下工作目标:1.建设高质量的商标品牌指导站,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2.增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树立行业标杆;3.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品牌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4.提高商标品牌指导站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全面、更卓越的服务。

三、工作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商标品牌指导站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和推进。

1.规范管理。

商标品牌指导站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管理体系,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2.提高服务质量。

商标品牌指导站需要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根据不同企业的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3.创新服务模式。

商标品牌指导站需要注重服务的创新,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业务范围,积极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服务。

4.加强团队建设。

商标品牌指导站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和团队氛围。

5.整合资源合作。

商标品牌指导站需要积极与政府、企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合作,整合资源,开展联合服务,共同打造高效、协同、共赢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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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培育政策法规
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节选)
品牌培育政策法规
品牌培育政策法规
三、邯郸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节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知名商标,是指在全市为相关 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依照本办法认定的注册商 标。

第六条 知名商标的认定对象为商品商标、服务商 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知名商标: (一)商标注册人为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 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二) 商 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两年;高新技术 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农产品商标满 一年;地理标志商标不受注册和使用时限限制; (三)商 标所指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市场占有 率、广告投放量等主要指标在本市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处 于领先地位;(四)商标注册人有健全的商标使用、保护 和管理制度;(五)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稳 定,信誉良好,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六)该商标注册人近两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 用权及其它商标违法行为;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 二年未出现较大质量事故,无重大违法行为; (八)商标 所有人实际使用中的商标标识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上 核准的商标文字、图形或者组合及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 一致。

(九)没有权属争议。

第八条 申请认定知名商标,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二)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三) 商标权属证明文件;(四)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或者行业协 会出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有关文件或者资 料;(五)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近二年的销售额、 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文件或者资料;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发布情况; (七)商 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资料; (八)与商标知名度有 关的其他资料。


二、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节选)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著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熟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 知,具有较高市场信誉和商业价值,并依照本条例规定 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 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第八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 (一)该商标注册人为本省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 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 用期满三年; (三)该商标所指商品在省内或者国内同类 料: 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且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 额、纳税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 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国内同类商品中领先; (五)该商标注册人有严格的商标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 使用、保护和管理措施。

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 第九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或者 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 资料: 关材料; (一)申请书; (二)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有关证 (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 件或者复印件; (四)省 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 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质量的有关文件或者资料; 级以上有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具的该商标所指商品近 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 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 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 指标及其在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中位次的有关文件或者 资料; (五)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六)该商标使用、 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管理和保护的有关资料; (七)与该商标知名度有关的其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 他文件。

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 第十六条 著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有效 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期满前三个月内,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向省工商行政管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 理部门申请延续,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予 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 以延续。

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三年。

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第二十三条 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其著名商标所指商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 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和广告中使用“河北省著名 定》处理。

商标”的字样、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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