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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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评定标准
10
无预案的扣10分,未实施演练的扣5分,未发出预警通知的扣5分。
类别
评定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八)




1、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明确事故调查人员的能力要求、职责和权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5
未建立事故管理制度的扣5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
2、建立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类别、经过、救援过程、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内容。
类别
评定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六)




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完成设立审查、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
10
2007年以后机关报、改、扩建项目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扣10分;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高危企业,2007年后的建设工程未落实三同时的直接定为C级或D级。
5
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每缺一个层级或部门扣2分。
3、各级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
5
各级组织没有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的,扣5分。
4、按照《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责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
5
未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扣5分。
类别
评定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三)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任职。
20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分别扣10分;未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的分别扣5分。

青岛市工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青岛市工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
未进行培训或告知的的,不得分;
教育培训内容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0. 5分。
小计
12
一、二级要 素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评审 扣分
实际得 分
4.现场管理
4.1
设备设施管 理
1.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应与建设项目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
4.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 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1,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1分;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无针对性或流于形式的,不得分; 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小计
7
3.教育培训
3.1
培训策划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
1
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0.5分;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0∙ 5分。
3.2
培训实施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 相关培训1,使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2
发现一处没有定置管理,扣1分;
一处脏乱差,扣1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的特殊作业不符合GB30871标准规定的,未建立化学品清单,扣1分;现场未放置MSDS,每处扣1分;现场没有按要求设置防止泄露紧急措施,每处扣1分;存储易 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未通风使用防爆电气,不得分。)
一、二级要 素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规范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鲁安监发〔2011〕12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其他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评审采取企业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经自评达到相应标准后申请评审定级。

外部评审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组织实施,评审单位应当在认定的评审范围内从事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第四条青岛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审核公告。

第二章安全标准化评审程序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

已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第六条企业自评达到安全标准化相应等级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申请及相关资料(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一)。

申请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市直企业和中央、省驻青企业直接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的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市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市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

材料符合要求的,通知评审单位进行外部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有关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安全生产评估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评估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评估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评估等级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用于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的标准。

具体的等级标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评估等级标准的例子:
一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卓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未发生重大事故,并具备以应对重大事故的能力。

二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较高,具备应对一般事故的能力,并未发生重大事故。

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一般,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风险,但未发生重大事故。

四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较弱,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并有一定的事故发生记录。

五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非常薄弱,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且有多次事故发生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估等级标准可能根据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对于石油化工、煤矿等高风险行业可能会设立更高的评估等级标准。

此外,评估等级标准也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

青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试行

青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试行

附件青岛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试行)区㊁市企业名称:项㊀㊀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一㊁规划设计和选址布局(12分)1.企业设立选址和生产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当地规划㊁布局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按照当地规划进行选址建设的,均不得分查当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或其他相关政策2.生产装置或者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㊁设施㊁区域的距离是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㊁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3与八类场所㊁设施㊁区域的距离任何一项不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不得分现场检查查阅评价报告等资料3.企业内部布局是否考虑到不同装置之间物料的禁忌影响(如空分装置吸风口㊁火炬位置排放口㊁散发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与明火源的风向关系,化学品仓库内储存物品),是否布局合理,满足布局安全要求2内部布局未考虑装置间物料禁忌影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现场检查查阅企业平面布置图等资料4.重要生产车间㊁原料和产品库区㊁公用工程(供电㊁供水㊁供气㊁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之间防火间距是否符合G B50016㊁G 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3重要单元与重点部位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现场检查查阅企业平面布置图等资料5.企业是否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内,不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内的企业是否有搬迁入园计划并组织实施2不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内的企业扣1分,未有搬迁入园计划并组织实施的扣1分现场检查查阅企业搬迁计划项㊀㊀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二㊁机构设置㊁人员配备及责任落实(10分)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分,未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分查机构设置文件和人员名册2.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㊁分管安全负责人㊁分管生产负责人㊁分管技术负责人是否具有一定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学历,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别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2相关负责人不具有相应背景能力的不得分查相关人员档案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配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学历㊁职称及资质的不得分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㊁职称㊁资质证书4.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与其职务㊁岗位相匹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定期考核㊁奖惩;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贯彻落实一岗双责4不符合要求每个岗位扣0.5分,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扣2分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能够落实全覆盖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企业负责人员㊁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应做的事情即应负的责任是否加以明确规定,所有从业人员 人人有责项㊀㊀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三㊁工艺及运行安全(14分)1.是否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工艺;国内首次采用化工工艺,是否经过安全可靠性论证;是否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程序,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工艺安全的符合性审查,确保工艺安全管理的有效性4企业未开展工艺安全的符合性审查扣2分;未采用安全可靠工艺的一票否决现场检查查阅评价报告㊁可靠性论证报告,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查报告及问题整改档案2.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㊁爆炸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㊁超压等检测仪表㊁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2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3.企业是否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并确保现场存有最新文本的操作规程文本;是否定期审核修订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4未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扣2分,未定期审核修订操作规程扣1分,未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扣1分查阅资料㊀现场检查4.是否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要求,制定开停车方案,严格执行开停车安全条件确认制度;是否对装置停㊁开车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识别,操作人员是否清楚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应采取的措施2未制定开停车管理制度㊁方案㊁无运行记录等资料的扣0.5分,现场检查不规范的扣0.5分,未对装置停㊁开车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扣1分查阅开停车管理制度㊁方案㊁运行记录等文件资料现场检查5.是否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变更管理程序组织实施2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扣1分,未按程序实施变更管理扣1分查验变更管理档案㊁资料项㊀㊀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四㊁装置㊁设备设施安全(28分)1.是否建立设备台账,编制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定期检查㊁检测㊁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性3未建立设备台账扣1分,未编制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扣1分,未定期检查㊁检测㊁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性扣1分查阅资料㊀现场检查2.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科技 2015 75号),对本企业安全技术设备进行排查,并且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2未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设备排查整改不得分查阅资料查阅排查记录㊁整改记录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㊁储存㊁使用装置,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㊁安监总管三 2009 116号㊁安监总厅管三 2011 142号A Q 3035㊁A Q 3036等规章及相关标准规范文件的规定,根据不同需要装备自动控制系统(D C S )㊁紧急停车系统㊁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㊁视频监控等其他安全设施6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㊀现场检查4.是否按照G B 50493在易燃㊁易爆㊁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㊁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工艺装置㊁储运设施等的控制室或操作室3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5.特种设备是否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测合格,是否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3每发现1台(套)没有检验的扣1分;每发现1台(套)未登记备案的扣1分;未建立特种设备检测档案的扣1分查验特种设备检测档案㊁资料项㊀㊀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四㊁装置㊁设备设施安全(28分)6.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危险物品容器及特种设备以外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测㊁检验,并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2未检测检验的扣2分,检验检测机构不具有相应资质扣1分查验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7.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是否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是否配备消防车2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的,扣1分;未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的,扣0.5分;未配备消防车的,扣0.5分现场核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㊁自动灭火系统㊁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㊁应急照明灯㊁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的数量和选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确保完好有效8.电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有可靠接地(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是否良好并定期检测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电工持证㊁漏电保护器㊁电线套管保护㊁屏护等情况9.泄压㊁防爆㊁阻火㊁防雷㊁导静电㊁报警等安全设施是否设置到位,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完好2未设置相应安全设施的扣1分;每发现一处安全设施设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扣0.5分;每发现一处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更换的扣0.5分查验企业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制度㊁安全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现场检查10.是否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4 94号),开展泄漏点排查,建立泄漏档案,静密封点泄漏率ɤ0.2%,动密封点泄漏率ɤ0.5%3未开展泄漏点排查扣1分,未建立泄漏档案扣1分,泄漏指标未达标每项扣0.5分现场检查泄漏点存在情况查看泄漏点排查档案项㊀㊀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五㊁风险管理(11分)1.企业是否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㊁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4企业未开展风险评价扣2分,危险㊁有害因素识别㊁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查风险评价记录2.是否对 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 A Z O P),并根据H A Z O P分析结果进行改进4企业未开展H A Z O P分析扣4分,分析出的问题未整改的视情扣分查看H A Z O P分析报告及问题整改档案3.是否根据安监总局40号令㊁G B18218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本企业可接受的风险标准3企业未根据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及建档备案的扣3分查看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㊁重大危险源档案㊁重大危险源备案回执六㊁储存和包装(11分)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是否制订完善危险化学品收㊁储㊁装㊁卸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储存方式㊁方法以及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是否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㊁检验4每项不符合的扣1分现场检查和查阅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㊁台帐记录㊁备案文件㊁检测检验报告等资料2.是否对企业仓库㊁罐区内㊁管道内所储存的物质予以统计分类并记录在账,如其中物质发生变化是否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对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存储类别㊁存储量记录在案并随时可调阅2未形成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物质储存台账的扣1分,对仓库内物质不清楚的或记录产生误差的每项扣0.5分查阅记录和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对从仓库/罐区物质的了解程度项㊀㊀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六㊁储存和包装(11分)3.储存罐区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4号‘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4 68号),落实高低液位㊁超高㊁超低液位控制㊁紧急切断等技术要求2每项设置不符合要求扣0.5分查阅记录现场检查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㊁行业标准的要求;是否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3每项不符合扣1分现场检查,查阅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检查记录等资料七㊁作业安全(7分)1.是否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维修管理;是否在检维修作业前实施风险分析㊁并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控制检维修作业现场的人员数量;重大维修作业前,是否报告当地安监部门3未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㊁方案㊁无运行记录等资料的扣2分,现场检查不规范的扣1分查阅检维修管理制度㊁方案㊁运行记录等文件资料现场检查2.是否贯彻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 B30871-201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 2015 53号)规定的8项措施要求制定动火㊁受限空间㊁盲板抽堵㊁高处作业㊁吊装作业㊁动土作业㊁断路作业㊁临时用电作业的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4企业管理制度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现场操作或作业票证不规范的每项扣0.5分查阅特殊作业管理制度㊁操作规程和作业票证等资料现场检查,问询有关人员项㊀㊀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八㊁其他(7分)1.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培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未按要求对职工进行培训,一人次扣0.5分,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一人次扣0.5分查阅培训计划及记录,人员培训档案,操作人员上岗证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培训;是否对重要工艺参数实施监测预警,及时判断㊁评估异常情况,制定安全处置方案2每项不符合扣0.5分查阅记录和现场检查3.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并取得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证书3未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取得标准化达标证书扣3分查阅证书九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59分及以下在对应处打 ɿ1.要素一得8分以下的是Ѳ㊀㊀㊀否Ѳ2.要素二得8分以下的是Ѳ㊀㊀㊀否Ѳ3.未采用安全可靠工艺的是Ѳ㊀㊀㊀否Ѳ4.自评价之日计算,前一年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受到3次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是Ѳ㊀㊀㊀否Ѳ实际得分:评级得分:单项评级:说明:一㊁总分100分,每一子项分值扣完为止㊂二㊁实际得分为每一项得分累加值㊂三㊁存在第九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实际得分高于59分则评级得分按59分计,实际得分低于59分则评级得分按实际得分计㊂四㊁单项评级分为 优 中 差 三个等次,具体根据评级得分确定㊂若评级得分为 90-100 分,单项评级为 优 ;若评级得分为 60-89 分,单项评级为 中 ;若评级得分为 0-59 分,单项评级为 差 ㊂五㊁各区㊁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对以上指标体系进行微调㊂评级单位:评级时间:。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0•【字号】青政办发[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12号2009年2月20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完善“一岗双责”和问责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3年的专项行动,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感,特别是依法经营、组织保障、宣传教育、职工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投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要求等10个方面(以下简称“10个方面”)的责任要落实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通过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对不同级别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管。

青岛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试行)

青岛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试行)

相关负责人不具有相应 背景能力的不得分
查相关人员档案
二、 机 构
设 置、 人 3. 专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员 配 备 及 是否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
责 任 落 实 学类 (或 安 全 工 程 ) 中 等 (10分) 职业 教 育 以 上 学 历 或 者 化
工化 学 类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等单元和重点部位之间防 3 火间距是否符合 GB50016、 GB50160 等 标 准 规 范 的 要求
重要单元与重点部位的 现场检查
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
求 的, 每 发 现 一 处 扣
0.5 分
查阅企业平面布
置图等资料
5. 企业 是 否 在 化 工 园 区 或
不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 现场检查
集中区内,不在化工园 区 或集 中 区 内 的 企 业 是 否 有
查阅 检查




扣1分
4. 是 否 按 照 《山 东 省 化 工 装 置 安 全 试 车 规 范 (试 行)》 和 《山 东 省 化 工 装 置 安 全 试 车 十 个 严 禁 (试 行)》的 要 求,制 定 开 停 车方 案, 严 格 执 行 开 停 车 安全 条 件 确 认 制 度; 是 否 对装置停、开车进行了 全 面的 风 险 识 别, 操 作 人 员 是否 清 楚 存 在 的 安 全 风 险 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现场检查
企业未开展工艺安全的
符合性审查扣2分;未
采用安全可靠工艺的一 查 阅 评 价 报 告、
票否决
可靠性论证报告,
工艺安全符合性
审查报告及问题
整改档案
2. 在工 艺 装 置 上 可 能 引 起 火灾、 爆 炸 的 部 位 是 否 设 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 2 声光 报 警 和 安 全 联 锁 装 置 等设施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40

不符合要求的取缔。
2.储存库的选址、结构和设施等内容须经过公共安全评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
40

不符合要求的取缔。
3.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等符合规范。
30
超范围的扣30分。
3.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0
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扣20分。
小计
90
(二)





90


1.按规定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30
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的扣30分。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0
违反规定的一次扣10分。
9.爆破从业人员应逐炮孔、逐环节即时记录装药所用的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编码。装药结束后,爆破员、安全员应认真核实并在流向登记簿上签名。
4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10.爆破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爆破工作面,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
2.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从业人员行业内调动须经发证公安机关备案,换发有关证件。
20
未层层落实责任主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缺一人扣5分。擅自调动的一人扣10分。
3.加强对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作业。
小计
120
(五)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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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从业人员行业内调动须经全生产责任书的,缺一人扣5分。擅自调动的一人扣10分。
3.加强对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作业。
2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7.爆破作业现场应实行相对封闭式围挡作业。根据爆破设计要求封闭爆破现场,确定安全警戒距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组织安全员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30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组织警戒的每处扣10分。
8.爆破作业人员按照法规要求统一穿着规范醒目的安全工作服和防护措施。
20
违反规定的一次扣10分。
9.爆破从业人员应逐炮孔、逐环节即时记录装药所用的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编码。装药结束后,爆破员、安全员应认真核实并在流向登记簿上签名。
4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10.爆破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爆破工作面,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
30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扣30分。
3.明确单位内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项目经理、班组长、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各岗位安全职责。
30
未明确安全职责的少一项扣5分。
小 计
90
(三)





80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任职。
20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分别扣5分。
4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20分。
5.储存库的防火、防盗、报警、防爆、避雷、消防等安全设施完善,物防、技防、犬防到位。
4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30分。
6.配备足够的专职守护人员落实双人双锁制度,无脱岗、漏岗现象。
3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10分。
7.按照民爆信息系统运行条件,爆破器材出入库和编码雷管登记规范,剩余民爆器材及时清退入库 。
30
缺项的扣5分。
未实施的扣10分。
2.落实民爆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制度、爆破器材流向登记制度,不得超领雷管,《民爆器材现场登记本》保存二年以上。
20
缺项的扣5 分。
未实施的扣5分。
违规操作锁卡的扣10分。
3.爆破现场作业人员最低配置规范。现场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保管员各一名,爆破员三名。
20
未实施的扣20分,缺一人扣5分。
1.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规范制度档案。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四大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等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领用发放制度、情况报告制度、民爆器材清退制度、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运输安全制度、爆破专业设备安全检查制度等。
3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5保管员配备爆破器材作业保管箱,爆破器材堆放符合安全规定,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登记记录领用的爆破器材;认真填报《民爆器材现场登记本》;及时统计、报告、封存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
30
未在现场设立爆炸物品临时储存点和雷管箱的扣20分。违反其他规定的一项扣10分。
6.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4.单位负责人定期检查爆破工程现场,填写检查记录。
10
未实施的一次扣10分。
5.落实安全教育例会制度,及时对爆破工程进行总结,传达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要求。
20
缺项的扣5分。
未实施的扣20分。
6.建立爆破现场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现场负责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20
没有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的扣20分。
落实不到位的一处扣 10分。
2.制定爆破工程应急方案,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0
未制定方案的扣20分,
未正确处置的扣20分。
3.当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0
发生重大事故的扣30分。发生轻伤事故的扣 20分。
小 计
80
(七)




使









250


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参照(GB15745-1995)《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的规定,储存库建设需主管部门书面批准。
3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10分。
小 计
250
合计
1000
30
未落实的一次扣10分
小 计
290
(六)





80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预防、控制各类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隐患、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30

未定期排查并登记建档的扣30分,
青岛市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级别评定标准(试行)


评 定 项 目
分值
(分)
否决项
自评(分)
初审
(分)
评定
(分)
评 分 标 准
(一)





90


1.证照齐全有效。包括:《营业执照》、《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40

证照不齐的不得使用民爆器材。
2.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
30
超范围的扣30分。
30
违反规定的扣30分。
3.爆破员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爆破设计进行爆破作业;爆破结束后当日清退剩余爆破器材。
30
违反规定的一项扣10分。
4.安全员负责爆破现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定、落实安全警戒范围;督促爆破员、保管员及其他作业人员依法操作,制止、纠正违规操作;检查、监督剩余爆破器材的清退。
40

不符合要求的取缔。
2.储存库的选址、结构和设施等内容须经过公共安全评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
40

不符合要求的取缔。
3.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等符合规范。
30

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30分。
4.爆破器材符合安全要求。最大允许储存量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限量。按照“同库存放”的规定储存爆破器材;无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
20
未持证上岗的一人扣5分。
4.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上级要求。
10
查阅会议记录,未组织学习的扣10分,有人员缺漏的扣5分。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10
违反规定的扣10分。
小 计
80
(四)





120


3.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0
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扣20分。
小 计
90
(二)





90


1.按规定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30
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的扣30分。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小 计
120
(五)爆










290


1.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公安机关的许可和市爆破协会的安全评估报告,组织实施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0

未经许可擅自实施爆破作业的扣30分;未经安全评估实施爆破作业的扣30分;擅自异地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扣30分。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规范实施爆破工程现场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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