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安全要求(第一章)

合集下载

安全知识培训 (1)

安全知识培训 (1)
电 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 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4)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2. 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1)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2)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
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挂钩。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 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的一整套规章制度。
第二节:通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 要求
1、取得行政部门颁布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分包单位都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施工; 3、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4、各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5、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应经相关部门的培训,持证上岗; 6、对事故隐患要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
物。主机和缆盘工作区周围必须设活动(可拆卸)式安全保护架,并在牵引机之后和 敷
设主机之前设置不妨碍工作视线的花孔挡板,以防牵引钢丝绳断脱。 (2)对有碍行人、车辆的地段和农村机耕路应采用穿放预埋管,必要时应设临时 便桥。
(四)敷设管道光(电)缆
1.人孔、地下室内作业: (1)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 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 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2)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

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要求模版

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要求模版

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要求模版起重机械是用来提升和移动重物的设备,在各种工业和建筑现场中被广泛使用。

由于起重机械的使用与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因此有一些一般的安全要求需要被遵守和落实。

在本文中,将介绍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要求模版。

一、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要求1. 操作前必须进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操作经验。

2. 进行起重操作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起重重量、起升高度和起升速度进行操作,不得超过额定工作范围。

4. 在起重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视野和通信畅通,以确保安全操作和人员的安全。

5. 在操作结束后,必须将起重机械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二、起重机械的使用场所要求1. 使用起重机械的场所必须满足承载能力和稳定性的要求,不得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2. 起重机械的使用场所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 起重机械的使用场所必须保持干燥和整洁,防止杂物堆积和滑倒的危险。

4. 起重机械的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和防护网,以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

三、起重机械的设备安全要求1. 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稳定的构造和可靠的运行机制,以确保在起重操作中的安全性。

2. 起重机械的所有关键部件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质量和使用寿命。

3. 起重机械必须安装安全装置,如限位器、载荷显示器和防撞装置,以保障操作的安全性。

4. 起重机械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充足。

5. 起重机械的吊钩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经过严格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使用。

四、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安全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掌握起重机械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头盔、安全鞋和防护手套。

3. 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保持警觉和专注,不得进行不必要的嬉闹或分心行为。

高空作业安全一般规定(5篇)

高空作业安全一般规定(5篇)

高空作业安全一般规定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____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置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高空作业安全一般规定(2)1. 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计划,确保在高空作业期间能够尽可能减少风险和危险。

2. 所有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熟悉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

3.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平台、脚手架或者安全绳索等设备,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4. 在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不要靠近作业区域。

5. 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安全带等,以保护工作人员的头部、面部和身体。

6. 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个人防护措施,如不穿宽松的衣物、不佩戴耳环等,以防止意外发生。

7. 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设备,严禁挤压或解除安全装置。

8. 高空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避免堆放杂物和遗留物,以减少绊倒和滑倒的风险。

9. 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循配合指挥和互相照看的原则,确保团队协作,减少操作失误和事故发生。

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生产厂房和生产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1.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2.在楼板和结构上有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有基建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地点应有的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3.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或进行铆焊操作.4. 生产厂房内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在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5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毫米高栏杆和不低于100毫米高的护板,如在维修期需要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撤除。

6。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7。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矿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8。

生产厂房内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等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必须要光亮充足。

9.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

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10.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油漆,汽油,丙酮,香蕉水,酒精等。

设备运作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轮,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密室。

11. 对存储易燃物品和残留易燃物品,指定地点的库房场所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周边禁止电焊,气割,碳弧气刨,砂轮打磨,切割等明火作业.12。

对存有残钛(铝,镁,锆等),钛(铝,镁,锆等)屑等易燃物品的场所,必须备有砂箱,5米内禁止电焊,气割,碳弧气刨,砂轮打磨,切割等明火作业。

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规程范本

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规程范本

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的安全性能,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促进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进口及销售的轿车、客车、货车等各类机动车。

第三条汽车的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生产、进口和销售过程中,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汽车制造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汽车进行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确保汽车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进口汽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和认证,取得进口合格证明书后方可进入中国市场销售。

第六条销售汽车的经销商应确保所销售的汽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配备完整的车辆使用说明书、安全标识和配件。

第七条汽车制造企业、进口商和经销商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汽车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车辆进行质量追溯。

第八条汽车制造企业、进口商和经销商应加强对汽车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用户对车辆安全性能的认知和保养维修的技能。

第九条汽车制造企业、进口商和经销商应建立健全汽车召回制度,及时处理因设计、制造和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隐患,保障用户的安全。

第十条汽车制造企业、进口商和经销商应加强对企业内部和外部机构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推动汽车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发展,提升汽车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十一条汽车的设计、制造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车辆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荷载和碰撞力。

第十二条汽车应配备有效的安全设备,包括安全气囊、安全带、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等。

车辆应符合相关安全评级标准。

第十三条汽车的燃油系统、电气系统和动力系统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能够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一般安全用电管理规定(3篇)

一般安全用电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居民住宅等用电场所。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用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用电责任,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用电基本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六条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七条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完成后,应当经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电气设备、线路的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线路运行正常;(二)保持设备、线路的清洁,防止积尘、积水;(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四)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当安装火灾报警装置。

第九条用电设备、线路的接地、接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线路的运行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三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十二条用电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用电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安全用电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二)组织制定、修订、实施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验收、运行、维护、保养等工作;(四)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运行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五)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用电行为;(六)对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

井架工安全操作规程(3篇)

井架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井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规范井架工的安全操作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井架工作的员工,包括井架搭设、维护等工作人员。

第三条井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并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

第四条井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井架工作人员应熟悉井架的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二章井架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井架工作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井架的结构完整,并排除潜在的危险。

第七条井架工作人员在搭设井架前,应明确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并确保所有参与人员都理解和遵守。

第八条井架工作人员应戴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帽、防滑鞋和其他必要的防护装备。

第九条井架工作人员应将工具和材料放置在指定的位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风险。

第十条井架工作人员在搭设井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并注意避免过度施力造成井架松动。

第十一条井架工作人员应随时注意周围环境,确保没有人员进入井架工作区域,以免造成伤害。

第十二条井架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高处坠落、物体砸伤等危险行为。

第十三条井架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井架的稳定性,并及时修复和加固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井架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第三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十五条井架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迅速组织撤离。

第十六条井架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的位置,并确保工人的安全。

第十七条井架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救援工作。

第十八条井架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外来人员管理第十九条外来人员进入井架工作区域前,应经过安全培训,并办理临时工作证。

第二十条外来人员应遵守井架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第二十一条外来人员在井架工作区域内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口罩等,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可能需要额外的个人防护装备。

2.在进入生产区域之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者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5.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和路径进入和离开生产区域,严禁随意穿行或跨越生产设施和设备。

6.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违反安全规定。

7.在生产区域中,禁止扔掷垃圾、杂物或其他废弃物。

8.禁止滑动、爬升或悬挂在设备、管道等上方,以防止意外摔倒或坠落。

9.工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或机器之前,必须确保已经断开电源或处于安全停止状态。

10.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进入某些特殊区域,其他人员必须遵守并避免进入这些区域。

11.工作人员在发现任何不安全行为或存在危险时,应立即报告给上级或安全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

12.临时停工或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逃生路线和程序撤离生产区域。

以上是一般的生产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会因工厂的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所以在具体工作环境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安全规定。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是指在运行生产装置、储存罐区、系统管廊、公用工程、装卸台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区域进行的除特殊作业以外的施工、维修作业,主要包括以下6类作业:(一)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二)设备、管线的外防腐、保温等作业;(三)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换热器等设备维修作业;(四)在线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五)仪表仪器等维修作业;(六)机泵类维修作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新版).docx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新版)引言本规程旨在规范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规程的制定目的和适用于电力行业的所有工作人员。

1.2 安全生产原则阐述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如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等。

1.3 安全责任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实施和更新。

2.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和内容。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3.1 一般安全要求规定工作人员在电力生产中的一般安全要求。

3.2 特殊作业安全规程针对特殊作业(如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规程。

3.3 事故应急处理规程规定事故应急处理的流程和措施。

第四章设备安全管理4.1 设备使用安全规程规定电力设备使用中的安全规程。

4.2 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规定电力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

4.3 设备检修安全规程规定电力设备检修中的安全规程。

第五章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5.1 作业环境安全要求规定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如照明、通风等。

5.2 职业健康保护规定职业健康保护措施,如防尘、防毒等。

5.3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规定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章安全监督与检查6.1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安全监督检查的制度和要求。

6.2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流程。

6.3 安全考核与奖惩规定安全考核的标准和奖惩制度。

第七章安全文化建设7.1 安全文化理念阐述电力行业安全文化的核心理念。

7.2 安全文化活动规定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7.3 安全文化宣传规定安全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方式。

结语通过本规程的实施,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模版(3篇)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模版1.设备操作(1) 使用设备前,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和标识进行操作,禁止未经许可进行修改或擅自加装附件。

(3)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必须全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4) 禁止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喧哗、奔跑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

(5) 使用设备时,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

2.设备维护与保养(1)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维护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熟悉设备的维护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在维护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标明设备维护中,禁止他人操作。

(4) 所有维修工具和备件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并妥善保管。

(5) 维护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手套、工作服、工作鞋等。

3.设备安全(1)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

(2) 设备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识,以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3) 在设备周围必须保持通畅的通道,不得堆放杂物或阻挡疏散路线。

(4) 设备必须固定稳定,避免因震动或倾斜导致意外事故。

(5) 设备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防护罩、紧急停止开关等。

(6) 设备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并设置明确的灭火方案和应急预案。

4.应急预案(1) 对于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由专人负责执行。

(2) 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程序、疏散逃生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等。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和掌握应对能力。

(4) 针对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如火灾、泄漏等,必须进行专项应急培训和演练。

(5) 确保应急预案和应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确保在意外事故中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5.相关法律法规(1)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备的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修前的安全确认(16)
检修前的安全确认(16)
检修前的安全确认(16)
• 依据: • AQ2025-2010 5.1.10 • 应建立操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电 和安全操作确认制度。
检修前的安全确认(16)
• 事故案例:(煤气中毒事故) • 2010年河北内丘顺达冶炼公司“1.18”煤气 中毒事故 • 2004年9.19某炼铁厂煤气(氮气窒息)中 毒死亡事故。
烧结 烧结机平台、主抽风机室
球团 油库、煤粉室、重油罐区、造球机室、竖炉 仪表室、回转窑、带式焙烧机平台 其他 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主控室、操作室、 高压配电室、油泵房、煤气加压站、调度室
紧急事故拉绳开关(4)
紧急事故拉绳开关(4)
紧急事故拉绳开关(4)
• 依据:GB14784-93 4.3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 4.3.1 制动装置必须处于能随时起制动作用的状态。 其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上 油污。 • 4.3.2 正常的和紧急使用的制动装置应有醒目的标 志,并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 4.3.3 卸料车制动装置应灵敏可靠。其限位夹紧装 置应能独立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 风吹动。轨道端部止挡的设置应确保卸料车不脱 轨、不翻倒。
吊装孔(13)
吊装孔(13)
• 依据:AQ2025-2010 • 5.1.7 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 应设警示标志。
皮带通廊(14)
皮带通廊
未设洒水管
皮带通廊(14)
皮带通廊 设有洒水管
皮带通廊(14)
依据: AQ2025-2010 5.1.9 厂房内、转运站、皮带运输机通廊,均 应设有洒水清扫或冲洗地面等设施。
皮带减速机输出轴(10)
事故案例: 1995年4月29日9:05,烧结厂上料工段皮带工宋xx (男,43岁)拟抄近路接班打扫卫生,跨越机头栏 杆时,被3号皮带机连轴结上的螺丝挂住衣服,因挣 脱未果被绞入连轴器至死。 • 事故原因: • 1、连轴接上压键螺丝过长,且无安全防护装置; • 2、个人未走通道,违章跨越栏杆; • 3、安全检查不细,致使隐患未及时排除。
控制仪表(21)
控制仪表(21)
计算机和控制仪表,
设有停电备用电源
控制仪表(21)
依据:AQ2002-2004 17.8
计算机及控制仪表,应设停电备用电源。
灭火器(22)
生产现场
灭火器丢失
灭火器(22)
生产现场
设有符合数量要求的
灭火器
灭火器(22)
依据: AQ2025-2010 5.3.4 各类建构筑物所配置小型灭火装置的配置系 数,应符合表2 的规定。
操作室主控台(17)
操作室主控台(17)
操作室主控台(17)
• 依据: • AQ2025-2010 5.2.1 • 厂、车间、主要操作室和岗位之间,应设 有上下相互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
煤气区域(18)
煤气区域 只设警示标志
未设固定式
一氧化碳检测探 头和报警装置
煤气区域(18)
煤气区域设有 固定式 一氧化碳检测探头
高处作业(2)
事故案例: 某炼铁厂田xx2013年 “5.16”坠 落摔伤事故
应急照明(3)
应急照明(3)
应急照明(3)
• 依据:AQ2025-2010 8.8 设置一般事故照明的工作场所, 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车间
设事故照明的工作场所
原料 原料仓库、堆取料机、龙门吊车、卸车机 配料 配料室、配料矿槽、混合料矿槽
停机检修状态(15)
停机检修状态(15)
停机状态检修(15)
• 依据: • AQ2025-2010 5.1.10 • 应建立操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电 和安全操作确认制度。
停机状态检修(15)
• 事故案例: • 2006年7月3日13点50分,某炼铁厂维护工区上料 维护工张xx接五高炉内勤范xx电通知后,通知徐 xx处理五高炉焦丁仓卡料,徐在处理卡料时料门 自动关闭,将徐xx右小臂挤在料门内,造成右小 臂骨折,随即送医院治疗,导致轻伤事故形成。 • 原因分析 • 1、徐xx安全意识淡薄,在处理卡料时,没有对焦 丁仓状态进行安全确认,捅料时违反上料维护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第7条,将手臂伸进料门阀内是造 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 2、范xx在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卡料时,没有将自动 打到手动状态,致使料门自动关闭,是造成这次 事故的重要原因;……
皮带机尾(11)
皮带机尾(11)
皮带机尾(11)
• 依据: • AQ2025-2010 5.1.6 • 设置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 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皮带机尾(11)
• 由于皮带摩擦后易产生静电放电现象,故不使用 于容易发生燃烧或爆炸的场所。 • 皮带传动机构的危险部位是皮带接头处、皮带进 入皮带轮的地方。 • 皮带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可采用金属骨架的防护网, 与皮带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设计应合理,不 应影响机器的运行。 • 一般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下,应设防护罩。但在 下列3种情况下,即使在2m以上也应加以防护; 皮带轮中心距之间的距离在3m以上;皮带宽度在 15cm以上;皮带回转的速度在9m/min以上。这 样,万一皮带裂开,不至于伤人。
和报警装置
煤气区域(18)
• 依据: • AQ2025-2010 5.2.3 • 煤气加压站和煤气区域的岗位,应设置监 测煤气泄漏显示、报警、处理应急和防护 装置。
空气呼吸器(19)
空气呼吸器(19)
煤气区域 设有应急防护设备
空气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19)
• 依据: • AQ2025-2010 5.2.3 • 煤气加压站和煤气区域的岗位,应设置监 测煤气泄漏显示、报警、处理应急和防护 装置。
粉尘岗位作业
• 事故案例: •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 • 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 程有关而形成的粉尘 叫做生产性粉尘。 肺。 • 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 多方面的不良影响。 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 化硅的粉尘,能引起 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粉尘岗位作业
粉尘岗位作业
10大类,130种
粉尘的种类:
矽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 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 焊烟尘、铸造粉尘、其他粉尘。
高处作业(2)
高处作业 未系安全带
高处作业(2)
高处作业(2)
• 依据:GB/T 3608—93 高处作业分级 •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 (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 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 低处的水平面。 • 高处作业分级:四级:一级 2~5m;二级> 5~15m;三级 > 15~30m;四级 > 30m
高处作业(2)
• 依据:AQ2002-2004 19.1.11 • 高处作业,应设安全通道、梯子、支架、 吊台或吊盘。吊绳直径按负荷确定,安全 系数不应小于6。 •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有关设施,作业不应超 载。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 路,应有防滑措施并经常清扫。高处作业 时,应佩戴安全带。
炼铁系统隐患排查图册 第一章 一般安全要求
第一章 一般安全要求
• 本章共设计了48付对比图册。依据《烧结 球团安全规程》(AQ2025-2010)、《炼 铁安全规程》 (AQ2002-2004)、《带式 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4784-93)等,通 过正误图片对比的方式,将现场可能出现 的各类隐患进行了比照说明,以此提醒和 规范职工及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行为和现 象,营造良好的安全的工作氛围。
水沟(9)
水沟上安全篦条缺失
水沟(9)
水沟(9)
• 依据: • AQ2025-2010 5.1.5 • 水封槽和水沟上应设安全措施。
皮带减速机输出轴(10)
皮带减速机输出轴(10)
皮带减速机输出轴(10)
• 依据: • AQ2025-2010 5.1.6 • 设置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 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粉尘岗位作业(1)
粉尘岗位作业(1)
粉尘岗位作业(1)
• 依据:AQ2002-2004 • 4.14 炼铁企业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应正 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粉尘岗位作业
• 新《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权利义务 •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 在作业过程中,应当 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煤气水封(5)
事故案例: 2005年首钢“10·26”煤气排水器泄漏事故 (例 8) 2005年10月26日下午,首钢厂区综合管网一露 天煤气水封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导致在附近从事 保洁工作的3名女工和6名外单位人员一氧化碳中 毒。9人被送往医院急救,均因中毒太深不幸身 亡。
煤气水封(5)
• 河北普阳煤气中毒事故 • 2010年1月4日10时50分左右,河北普阳钢 铁有限公司发生煤气中毒重大事故,造成 21人死亡,9人中毒。(用U型水封封堵失 败)
灭火器(22)
表2 各类建构筑物配置小型灭火装置的配置系数 类别 甲、乙类建构筑物 丙类建构筑物 丁、戊类建构筑物 配置系数 1/50 1/80 1/100~1/50
靠近铁道的出入口(6)
通道的出入口
靠近铁道,
未设安全防护栏 杆
靠近铁道的出入口(6)
靠近铁道的出入口(6)
• 依据: • AQ2025-2010 5.1.3 • 5.1.3 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应位于吊车 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否则,应设 置安全防护装置。
烧结机台车(7)
烧结机台车 未设中间过桥
紧急事故拉升开关(4)
2003年 某炼铁厂吴xx挫伤事故 2002年 某炼铁厂郭xx死亡事故 • 事故现场照片
煤气水封(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