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壁画数字化勘察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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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六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施工一级、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六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施工一级、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六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施工一级、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4.03.14•【文号】文物保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六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施工一级、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物保发〔201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我局决定授予有关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施工一级、监理甲级资质,现予公布(有关单位名单附后)。

请你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2.增加业务范围的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名单4.增加业务范围的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名单5.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6.增加业务范围的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国家文物局2014年3月14日附件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共26家)1.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以上限勘察、测绘)2.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3.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4.国文科保(北京)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6.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7.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壁画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8.北京国文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壁画保护9.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10.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11.山西省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壁画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12.云冈石窟研究院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保护13.内蒙古博物院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壁画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14.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中心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15.内蒙古启原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16.江苏天开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7.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壁画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18.绍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19.河南华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20.广州市翰瑞文物保护设计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21.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22.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23.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心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24.兰州河陇文化遗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25.兰州华景文化遗产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26.曲阜市安怀堂文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附件2增加业务范围的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共10家)1.北京兴中兴建筑设计事务所增加的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增加的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3.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增加的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4.太原市晋博文物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5.湖南省文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6.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增加的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7.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队(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增加的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8.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增加的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9.敦煌研究院增加的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10.福建博物院文物保护中心增加的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附件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名单(共35家)1.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北京擎屹古建筑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3.北京五瑞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4.北京国文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壁画保护5.北京建工远大市政建筑工程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6.河北昌捷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7.河北木石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8.保定市恒名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9.山西省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0.山西丹宇古建筑艺术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1.五台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2.山西长治鑫通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3.山西鸿盈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4.内蒙古启原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15.江苏江南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6.苏州太湖古典园林建筑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7.江苏江都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8.浙江义乌宏宇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9.河南省今古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0.河南朱氏古建园林彩绘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21.辉县市兴龙古建园林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22.武汉市天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3.湖南华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4.衡阳鑫隆文物保护古建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5.湖南神匠文物保护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6.湖南佳龙古建筑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7.成都鑫荣华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8.成都市园林建设处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9.贵州祥和古建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30.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31.咸阳三木文保古建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32.扶风建筑总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33.甘肃昊廷古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34.永定土楼古建筑保护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限福建土楼建筑)35.江西省雄盛文物保护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附件4增加业务范围的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名单(共12家)1.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增加的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常熟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3.杭州文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4.浙江省东阳市方中古典园林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5.河南华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6.河南宏昌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7.湖北太岳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8.湖南省湖湘文物工程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9.广东南秀古建筑石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古墓葬保护、石刻保护10.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1.贵州弘筑园林古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12.曲阜市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处增加的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附件5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共2家)1.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附件6增加业务范围的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共1家)1.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的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墓葬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国家文物局关于真佛山庙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293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真佛山庙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293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真佛山庙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正文:----------------------------------------------------------------------------------------------------------------------------------------------------关于真佛山庙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293号四川省文物局:你局《关于真佛山庙群修缮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53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同意真佛山庙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真佛山庙群——月台、山门、戏楼、玉皇殿、天子殿、乐楼(鼓乐楼)、德化寺山门、六厅亭(六角亭)、金刚殿、大雄殿、新佛殿、观佛殿、韦驼殿、和尚坟等文物建筑。

(三)加强现状勘察,进一步核实文物构成和保护对象,梳理真佛山庙群的历史沿革,明确文物保存现状、主要病害类型、残损情况等,深入分析屋面漏雨、墙体开裂、木构件糟朽的原因,客观评估历次修缮工程效果,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

(四)应深入研究和分析地方建造工艺、传统做法、建筑材料和构造特征等,注意在维修中使用原工艺和原材料。

(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整修为主,严格控制工程量和工程范围。

应明确构件更换标准,尽可能减少构件更换量,注意保留艺术构件;细化木雕、砖雕、彩绘和墙体加固的具体修缮措施。

补充虫害防治措施,做好虫害治理与文物修缮工程之间的衔接。

(六)施工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宗教活动之间的关系,落实文物日常管理和养护责任,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七)建议根据文物建筑的保存现状和病害发展趋势,科学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分期分批开展维修工程。

国家文物局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
程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
【发文字号】文物保函[2017]146号
【发布部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7.02.06
【实施日期】2017.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文物局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7〕146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治理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123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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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大像山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和渗水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像山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和渗水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像山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和渗水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6.09.29•【文号】文物保函〔2016〕1649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关于大像山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和渗水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649号四川省文物局:你局《关于大像山摩崖造像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98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同意大像山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和渗水治理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该工程属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内容为大像山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和渗水治理。

暂不同意造像、题刻本体保护维修和文物保护利用设施抢险维修工程。

(三)应加强现状勘察和历史研究,科学评估大像山摩崖造像的现状情况,分析文物病害发展趋势,明确危岩体的破坏类型、规模、分布范围,分析病害成因,评估危岩体稳定性及其对文物安全的影响;同时,查清大像山地层岩性、节理裂隙发育情况、水害来源、渗水范围和危害程度等,为科学确定危岩体加固和渗水治理措施提供依据。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规模与工程量。

危岩体应以现状加固为主,采取科学、合理的加固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注意加固后与原有景观风貌相协调。

应进行必要的防渗治理前期试验,验证拟使用防渗材料和工程做法的可行性,客观评估治理效果,确定有效后再根据文物病害程度逐步开展。

(五)造像、题刻本体保护工程应加强前期研究和试验,进行必要的微环境监测和材质分析等准备工作,待防渗治理工程取得一定效果后另行申报。

(六)应进一步明确拟修缮保护利用设施的工程对象、功能、数量和工程范围,论证维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大像山摩崖石刻保护利用工作需要统筹考虑。

国家文物局关于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意见-文物保函〔2017〕1716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意见-文物保函〔2017〕1716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意见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意见文物保函〔2017〕1716号重庆市文物局:你局《关于报送重庆市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渝文物〔2017〕225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你局意见。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如下:(一)补充说明2009年以来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西段山顶修建仿古建筑山门、正殿前河滩处修建佛缘广场及绿化、大佛寺摩崖造像西门、西门片区仿古管理用房及停车场、沿大桥河沟北侧修建河堤等现有建设项目的位置、建设情况及与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的关系。

(二)应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明确摩崖造像、文物建筑和附属文物的分布范围与空间格局,为科学整治大佛寺环境提供依据。

结合历史研究与考古工作成果,调整、完善设计方案,充分保护文物本体、空间格局及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应进一步细化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项目的内容与做法。

道路、绿地、广场等设计应充分尊重大佛寺原有格局和道路组织,避免现代化和景观园林化设计倾向。

减少保护范围内绿化整治工程量,减少人为绿化痕迹。

道路铺装应遵循传统铺装图案,控制石材铺装规模,注意对历史道路的保护。

(四)补充新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对文物环境影响的评估。

(五)应单独编制河堤等防洪工程方案,经水利部门审核后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国家文物局关于通江千佛岩石窟窟檐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通江千佛岩石窟窟檐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通江千佛岩石窟窟檐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7.01.20•【文号】文物保函〔2017〕68号•【施行日期】2017.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关于通江千佛岩石窟窟檐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68号四川省文物局:你局《关于通江千佛岩石窟窟前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124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同意通江千佛岩石窟窟檐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该工程属文物修缮工程和其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内容为通江千佛岩石窟东段正殿窟檐、院落和西段配殿窟檐修缮工程。

暂不同意管理用房修缮工程。

(三)加强现状勘察和研究,进一步明确窟檐的残损情况和原因、窟檐结构和石窟微环境等,分析温湿度、光照等石窟环境安全指标,梳理历次文物保护工程情况,客观评估工程效果,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窟檐修缮措施。

补充现状地面排水情况和《通江千佛岩石窟保护规划》相关内容。

(四)应深入研究和分析地方建造工艺、传统做法、使用材料和构造特征等,注意保留和延续地方窟檐建筑的传统特点和做法,并在维修中使用原工艺和原材料。

西段配殿窟檐应符合《通江千佛岩石窟保护规划》的要求,并采用传统建筑样式,确保与东段正殿窟檐和周边景观相协调。

(五)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东段正殿窟檐以现状整修为主,合理确定建筑构件更换标准及要求,严格控制更换量,避免过度维修。

后砌院墙、室内地面铺装和混凝土墩接立柱应尽量保持现状,不宜大规模拆砌。

同时,应综合考虑院落排水和管理用房屋面维修问题,减少排水工程扰动。

建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石窟内部环境监测工作,为评估窟檐维修工程效果提供依据。

国家文物局关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数字化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数字化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6.09.29•【文号】文物保函〔2016〕1647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关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数字化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647号四川省文物局:你局《关于“互联网+中华文明”项目——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数字化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81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同意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数字化展示利用工程立项。

二、开展该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应进一步明确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数字化展示利用工程的内容和目标,评估现有展示手段和效果,客观分析存在问题,深化文物价值内涵阐释、增强相关历史信息的有效传递、提升文物的社会教育和公共服务功能等要求,合理确定工作内容、范围和技术路径。

(二)应重点研究数字化展示的应用端处理,明确提出展示方式、手段及所需软硬件设施等,兼顾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展示传播的适用性。

应充分利用已有成熟技术,不宜盲目进行独立开发,以严格控制工程量及成本。

(三)应重点做好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和数字化工作,针对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文物本体特点和保护展示需要,细化数字化模型建设、展示平台及软件建设等项目内容,分期分步实施具体项目,提高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条理性。

建议将文物监测和保护工作内容纳入平台中,促进公众了解文物保护理念、方法和技术,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并根据游客、互联网使用者和文物保护管理者需求,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同时应注意前期资料收集、数字化信息采集、数据库建设等内容尽可能利用已有工作成果,避免重复。

(四)进一步校核和科学编制预算,根据项目内容合理设置经费细目,严格控制预算。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相关技术方案,经你局审核后,报我局审批。

国家文物局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146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正文:----------------------------------------------------------------------------------------------------------------------------------------------------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146号四川省文物局:你局《关于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治理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123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同意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该工程属抢险加固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内容为蒲江石窟——飞仙阁摩崖造像危岩体加固。

(三)应进一步明确工程目标和主要任务,抓紧开展石窟崖体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分析蒲江石窟地层岩性、节理裂隙发育情况等,评估危岩体稳定性及其对文物安全的影响,明确危岩体的破坏类型、病害成因和拟实施保护工程范围,为科学确定危岩体加固措施提供依据。

(四)应针对险情科学研提抢险加固措施,严格控制工程范围、规模与工程量。

1.危岩体应以底部嵌充或支撑为主,辅以少量锚杆锚固;倾倒式或坠落式危岩体裂隙应进行崖顶裂隙表面封护或地表排水,不宜采用灌浆封堵方式治理。

2.加固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和环境特征,补充景观协调措施,防止过度加固。

3.存在险情的区域应树立标识,设置护栏,限制游客活动,确保人员安全。

(五)应科学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具体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分期分批开展保护工程。

(六)应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补充取费标准。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依据专家评估意见进行审批。

国家文物局关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窟檐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631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窟檐工程立项的批复正文:----------------------------------------------------------------------------------------------------------------------------------------------------关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窟檐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631号四川省文物局:你局《关于川渝石窟保护与展示工程——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窟檐与展示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6〕38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同意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窟檐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该工程属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内容为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窟檐工程。

(三)应注意将监测与检测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已有监测系统,统筹考虑造像本体和环境监测,合理选择监测和检测对象、内容及指标,说明各项监测和检测内容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过度监测、重复检测。

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合理控制前期研究项目的必要性、研究内容等,提高前期研究工作的针对性。

(四)应加强现状勘察和劣化原因分析,结合窟龛现状特征和监测数据,进一步明确病害类型及其变化发展趋势等,坚持最小干预原则,研提适于广元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措施。

补充千佛崖造像保护设施试验段工程相关情况和效果分析说明。

(五)进一步研究、评估我国历代包括现代的窟檐建筑功能、效果等,在此基础上论证窟檐设计思路。

窟檐设计满足保护功能即可,宜简单、可逆并符合传统,须避免大型设施建设,保护文物本体及景观环境安全。

窟檐设计应提供比选方案。

(六)应结合前期考古成果、监测数据、已实施工程资料和实景展示等需要,进一步论证数字化展示的必要性、可行性,明确展示内容、方式和目标,充分阐释千佛崖摩崖造像的价值内涵。

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广元观音岩摩崖造像

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广元观音岩摩崖造像
观音岩石窟,位于广元市区盘龙镇新民村嘉陵江边。

与其说是石窟,不如说是摩崖造像,都是唐代的,与千佛岩造像风格相近,被纳入广元千佛岩国保的子项,很少有人去,我也很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

找到村里,问老乡也说不清楚,我根据描述的“在嘉陵江边”,从村口一直往江边找,终于找到了。

有两块比较集中的石壁,这是一块
另一块石壁
管理员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不让我拍了。

来的时候,目的性甚强,就冲着找观音岩。

回程的时候,轻松了,看看农村的花花果果。

石窟门口一条小路直达江边
蜀葵
杏子
番茄
大丽花
梨子
桃子
葡萄
核桃
枇杷
灵魂画手
先被网上一篇文章误导到先锋村里,再被当地人误导找到这个五爷庙
看村道很窄,不敢开车,就把车停在先锋村了,徒步走到新民村,结果没想到走了一个小时。

嘉陵江美景,远看来雁塔
远处是上石盘电站,上石盘电航枢纽工程为嘉陵江干流广元至苍溪河段梯级开发的第一级,承担发电和渠化亭子口库尾至广元市的航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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