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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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作为主要劳动资料,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该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满足企业内部生产管理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建工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分类㈠生产用固定资产: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包括:1、房屋:指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房屋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如水、暖、防风等设施2、建筑物:指除房屋以外的其他建筑物如厂区道路、围墙、停车场、水塔、蓄水池、储油罐等等3、施工机械:指施工用的各种机械如超重机械、挖掘机械、土方铲运机械、筑路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凿岩机械、基础用凿井机械等4、运输设备:指运载货物用的各种运输工具5、生产设备:指加工维修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材料加工设备、金属切削设备、锻压设备、焊接及切割设备、铸造及热处理设备、动力设备、传导设备等6、仪器及试验设备:指对材料、工艺、产品进行研究试验用的各类仪器设备,如计量用的精密天平、测绘用的经纬仪、水平仪、探伤仪以及材料试验用的各种试验仪器等7、电子仪器:指办公及生产使用的电子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手机等8、其他: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如消防用品、办公用具以及行政管理用小汽车等㈡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非生产单位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俱乐部、食堂、托儿所等㈢租出固定资产:指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㈣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等㈤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㈥*㈦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㈧土地:指清产核资中计价入帐的价值三、固定资产计价㈠购入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1税金,作为入账价值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㈢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㈣*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㈤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改、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㈥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㈦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2值2、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果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计价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价如果受赠的旧有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㈨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㈠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每月按各类折旧率计入成本费用,残值率为4%固定资产分类折旧计算表如下: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月折旧率%㈠房屋及建筑物31.房屋2.建筑物㈡施工机械 1.国产机械2.进口机械㈢运输设备 1.国产设备 2.进口设备㈣生产设备㈤试验设备及仪器㈥电子仪器㈦其它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㈠房屋㈡其它32 20 1 12 9 8 5 2 103 46 8 12 11 25㈡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电子仪器、其他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㈢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4账的土地㈣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按月提取,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五、固定资产的修理为了维持固定资产的良好使用状态,达到预期使用年限,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及维护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不论是大修理还是经常修理,其修理费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分别由市场部、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监督维修六、固定资产分级归口管理㈠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公司统一核算、统一筹集资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采购计划,填写《设备采购审批表》,一式三联,由市场部设备技术员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如果金额超过10万以上应由市场部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场可行性调研报告并由董事会或职代会研究决定,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安排资金计划,物资供应公司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㈡生产及非生产用固定资产设备增加由市场部负责办理《交付使用财产验收单》手续,并建立《设备台帐》与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卡一致,并负责设备管理、监督维修、报废和清理、定期与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㈢生产用内部固定资产设备调动由市场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调动通知单》手续,一式四联市场部、财务部、5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各一联同时固定资产的卡片随同调出转入调入单位㈣生产及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房屋、生活设施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的增加,内部调动,由生活服务中心及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交付使用财产验收单》、《固定资产内部调动通知单》等手续,并建立固定资产房屋等台帐,负责管理与维修㈤对公司下拨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只有使用权与管理权,按规定逐月提取折旧,并按月上交公司,保证资产的完整性㈥对转换产权经营的固定资产,在未交清转让金额期间,应按合同规定每月上交公司转让额,如未按期交纳,应按拖欠金额计算贷款利息但在此期间,对资产只有使用权及管理权,没有处置权如果中途退出产权转让的车辆,应按规定每月交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产管理,使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化、合理化,同时便于了解公司内所有财产的明细及其价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凡隶属本公司内的需管制的各种资产。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

第三条行政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调拨、编号、验收及盘点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核算与支付、监督。

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保管相关手续。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六条购置程序1. 申请部门应先与资产管理部门查询所欲购买之资产在公司其它部门是否有闲置且不使用的同类资产,若查询确认有可使用之闲置资产,则由申请部门提出调拨转移作业,依照调拨转移程序的规定执行。

若无法调配者,可依资产增加作业流程进行资产增购。

2. 资产申购填写<采购申请单>3.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由申请部门将其送交相关部门依相关程序如期购置(办公类资产由行政部采购,设备类资产由物流中心采购部采购)。

4.自制或外包制作的资产,在验收时应通知行政部门,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予办理资产手续。

第七条资产保管1.资产购入应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采购申请单>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设施、设备类依据说明书等填制<设施\设备验收报告>(非设施、设备类直接在入库单签名验收),验收人员可由各使用部门人员组成。

(计算机类用品由网络室人员验收,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验收、设施、设备类由设备科人员验收,其他物品由请购部门验收)。

2.行政部在资产验收合格后,立即编列资产编号,办理入库手续,制作标签进行一一标识(编号标识) 。

企业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

企业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

企业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分为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盘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

第二章盘点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固定资产盘点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

固定资产盘点小组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固定资产盘点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固定资产盘点计划;(二)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三)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四)提出固定资产管理改进措施;(五)对固定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盘点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企业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便利条件,确保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盘点程序与要求第八条固定资产盘点前,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应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包括盘点时间、范围、方法、责任人等,并报企业领导批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盘点应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盘点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准确。

第十条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遗失、损坏、闲置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盘点结束后,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固定资产管理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盘点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应根据盘点结果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第四章盘点结果处理第十三条对盘点结果中发现的固定资产遗失、损坏、闲置等问题,企业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条目的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本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分类本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文化活动用品、租赁的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购置本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财务和经济效益原则,经过审批程序、中心财务审核、研究评估、招投标等审批程序后购置。

第六条资产管理本单位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领用单、盘点单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流动、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技术升级和合理清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维护保养本单位必须做好所有固定资产的定期维护、日常保养和维修保障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条盘点评估本单位必须定期盘点、评估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三章固定资产流动管理第九条调拨管理对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经过与职能部门的商议和允许,制定详细的调拨方案,并且进行相关台帐的修改和更新。

第十条处置管理本单位如需要处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和相关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价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监管及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监管管理本单位必须建立全面的监管管理制度,做到严密监管所有固定资产,有效防范固定资产丢失、盗窃等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必须严谨细致,做到安全检查、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等方面全流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附件:1. 固定资产台帐2. 固定资产领用单3. 固定资产盘点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月1日颁布的法律之一。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设备、车辆等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借出、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入账第五条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购置新固定资产的,应当在入库之前,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填写详细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入账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入账,并在资产台账中留有购置发票等相关凭证。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修第八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预定使用计划和使用规程进行使用,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时间,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保护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价值。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经常需要外借的固定资产,应当建立外借管理制度,明确外借流程、责任和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在达到规定年限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应当在台账和财务账目中有明确记录和凭证。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出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出售所得的收益应当用于原购置资产或者其他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五章资产台账和盘点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详细完整的资产台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并定期对资产台账进行核对和更新。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及时发现并解决固定资产的盘亏和报废问题,保证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前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易变现或以长期持有和使用为目的购得的一类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优化资产配置、确保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管理范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三、固定资产登记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明确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2. 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调拨等情况均应及时登记并报备相关部门。

四、固定资产评估1. 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合。

2. 新购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登记。

五、固定资产使用1.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用资产,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 停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报废处理工作。

六、固定资产保险1. 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2. 对不同类型、不同价值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计划。

七、固定资产盘点1. 公司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确保台账准确无误。

2. 盘点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盘点结果应经相关负责人确认后签字。

八、固定资产处置1. 固定资产经过审批程序后,可以进行处置,包括出售、报废、赠送等方式。

2. 固定资产处置应编制处置方案,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附则1. 审定:X公司财务部2. 生效日期:X年月日3. 修订日期:X年月日以上即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内容,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这是我们公司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希望各位员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监管和处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及公司职工的固定资产使用。

第三条固定资产指公司运用于生产、科研、办公等方面的,具有使用年限长、价值较高、终于年度进行的计量的不易形成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物品和产权。

第四条对于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照国家及本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管理及使用第五条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应在预算、审批、验收、入账后,必须列入企业资产台账并报送财会部记录,定期执行复核。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需由资产使用人员向设备管理部门先行登记(如需借用)或鉴定(如大修、加工等),并签署《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协议书》后出库使用。

(一)对公司负责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遵守使用安全、节能环保、保养维护的原则。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如需大修或更新,需关注和制定大修CRP项目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经公司老干部会审批后谈判实施。

(二)对于借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归还,使用期间因故损坏或遗失的,由资产使用人员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第七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应遵循国家及公司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八条对于因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当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固定资产出售或捐赠手续。

第三章维护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执行,维修保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

第十条对于与固定资产使用有关的配件、工具等物品,应当严格控制管理,做好防丢、防盗、防损的措施。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因年限耗损、变质而被淘汰的,在报废前,应当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销。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和费用计算标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及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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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固定资产的采购、调拨、维修、报废、清理、盘点等方面。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法、便于操作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所有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管理,包括企业、国家、个人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管理流程、资产安全责任制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注重固定资产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
第七条企业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并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后才能从事企业固定资产的采购工作。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按照合理的需求,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并进行市场调研和采购比价。

第十条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内容应当详细、具体、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入库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验收、入账、入库等环节。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针对性强,严格把关,确保资产的品质和数量。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入账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算,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入库应当按照资产编号,分类存放,在资产管理台账中记录资产的数量、位置、状态等信息。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调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合理、科学的原则,明确资产调拨程序和流程。

第十六条资产的调拨应当经过严格审批并在资产管理台账中进行记录,确保调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资产的调拨应当按照必要的程序进行,包括资产归还、申请、审批、调拨等环节。

第十八条资产调拨应当严格控制资产编号和数量,避免损失和重复。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维修。

第二十条维修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组织人员应当配备完善的设备和器材,保障维修水平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维修费用应当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报销,并在资产管理台账中记录维修的内容、费用、时间等信息。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和清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包括制定报废计划、经过有关审批、拍卖或者私下处理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报废资产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清理,包括清理结构、拆除附件、清除废品、清理场地等方面。

第二十四条报废资产清理应当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在资产管理台账中记录相关信息。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盘点管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当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包括全盘点、周期盘点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盘点制度和流程,并组织专业人员参与资产的盘点工作。

第二十七条资产盘点应当对资产数量、状态、价值等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八条资产盘点应当在资产管理台账中进行记录,并提出评估和整改意见。

第八章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九条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管。

第三十条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三十一条对于漏报、瞒报、虚报、盗报资产的行为,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三十二条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利益损失,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赔偿和人员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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