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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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规章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小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尊重他人,不使用粗俗语言,不侮辱他人;2. 保持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不使用网络用语和俚语;3. 尊重师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造谣传谣;4. 培养乐观向上的态度,不传播负能量的信息。

三、语言文字规范1. 书写规范(1)练习写字时,字体工整、字迹清晰;(2)书写作文时,语句通顺、逻辑清晰;(3)避免错别字和打字错误;(4)遵守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

2. 口头表达规范(1)发言前先思考,避免冲动和不负责任的言论;(2)说话声音清晰、语速适中;(3)面对听众时,要注重礼貌和礼仪;(4)不说粗话,不传播不良信息。

四、禁止事项1. 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2. 不得造谣传谣,传播虚假信息;3. 不得传播不良信息,包括色情、暴力等内容;4. 不得使用网络用语和俚语。

五、奖惩措施1. 对于言行不规范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劝导等处罚措施;2. 对于多次违规的学生,将采取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落实责任1.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语言文字规范,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 班主任和学校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言行;3.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监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

七、总结语言文字是人类交流思想、传承文明的重要工具,小学时期是培养良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关键时期。

希望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实施,能够引导学生形成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习惯,提高其语言文字素养,助力其健康成长。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遵守语言文字法规定。

2、全体干部、教师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表率。

3、学生在校内要讲普通话,在老师指导下写规范汉字。

4、号召全体学生在校内、外做好宣传工作,带动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积极做“小教员”。

5、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6、学校对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张贴的各种通知、标语等要认真检查,保证不出现错别字。

7、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评工作。

关于作业布置批改的有关要求:做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熟练技能的实践活动,所以教师要切实保证作业布置、批改的质量。

一、作业设计要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生掌握双基,发展智力。

二、对学生的每次作业教师都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必要时教师要做示范性指导。

要培养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作业的字迹要规范、工整,卷面要整洁。

三、不同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作业,作业难度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准,照顾好“两头”的学生,对学困生要加强具体指导。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课外作业总时间,禁止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好摘记,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作业要详细记录,以做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七、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档案。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五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五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1.执行公务时;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3.各类会议的发言;____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____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到达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务必规范:1.机关的名称牌;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小学规范用字用语规章制度

小学规范用字用语规章制度

小学规范用字用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学生和老师。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管理和教育。

第四条:老师应积极履行教育职责,关爱学生,严格管理。

第五条:学校领导应加强管理,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第二章:校园秩序第六条:学生在校内应保持文明礼貌,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第七条:不得在校内打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第八条: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校园卫生。

第九条:不得私自离校,必须经过老师允许。

第十条:不得在校内打架、辱骂同学,如有矛盾应通过老师调解。

第三章:校园安全第十一条:不得在校内进行危险游戏,如攀高、跳河等。

第十二条:不得携带刀具、打火机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发现可疑物品应及时报告老师,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遇到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应听从老师指挥,有序疏散。

第四章:学习纪律第十五条: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不得在课堂上睡觉、玩手机等影响学习的行为。

第十七条:完成作业要认真、按时,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十八条:考试要按规定时间、不得作弊。

第五章:卫生习惯第十九条:学生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袜子。

第二十条:饭前要洗手,饭后要刷牙,保持口气清新。

第二十一条:学校厕所要保持清洁,不得乱丢纸屑。

第二十二条:食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存放,不得乱扔。

第六章:文明用语第二十三条:学生要用文明用语交流,不得说脏话、粗话。

第二十四条: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欺负同学。

第二十五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第七章:荣誉制度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各种荣誉称号,奖励优秀学生。

第二十七条:严禁抄袭、剽窃,尊重知识产权。

第二十八条: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自律意识。

第八章:违纪处分第二十九条:学生违反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小范围的纠纷应通过老师调解,不得私自解决。

小学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小学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小学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校园环境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是学校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此,本规章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为指导,旨在优化学校语言文字环境,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学生素质培养。

一、组织管理1.学校应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参加有关活动。

同时,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2.学校应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落实。

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3.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

在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其中一项内容。

4.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5.普及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使用规范汉字作为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培养目标、常规管理、教学训练。

学校应将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社区文化、师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工作责任制。

二、用语规范1.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提高普通话水平。

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甲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三甲及以上。

2.在校内,一切场合,任何时候,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果家长不使用普通话,要引导家长努力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

课堂教学中师生必须使用普通话。

领导评课要有规范意识,做到正字正音。

3.学校应有语言文字活动小组或相关的社团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的竞赛活动。

在校外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张家口经开区王安房小学
2019.7
王安房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 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 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 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 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 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 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 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 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 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 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 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 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 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

树路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小学教师和学生在语言文字方面的行为,提高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能力,促进语言文字教育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教师规定1. 提倡文明用语:教师应以身作则,严禁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要用文明礼貌的语言与学生交流,树立良好的言行榜样。

2. 引导标准语音:教师应正确地发音并引导学生掌握标准的语音,避免口音过重和发音错误的影响。

3. 笔记本书写规范:教师在备课或上课过程中,应书写工整、清晰的字迹,做到字迹清晰、排版整齐,以示榜样。

4.短信和邮件的敬语使用:教师在与学生或家长之间的短信和邮件往来中,要注意使用适当的敬语表达,不得随意使用口头用语。

三、学生规定1. 尊师守纪:学生应尊敬老师,遵守教室纪律,不得随意打扰老师或其他同学。

2. 文明用语:学生在课堂上和同学交流时,要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不得说脏话或使用恶劣的词语。

3. 书写规范:学生在完成作业和课堂笔记时,要注意字迹工整,排版整齐,不得出现涂改、潦草等现象。

4. 参与演讲和朗诵活动:学生在演讲和朗诵活动中,要准确、流畅地表达,注意语音语调,做到口齿清晰、态度端正。

四、家长责任1. 管理学生使用手机:家长应监督学生正确使用手机,不得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或参与不良游戏,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2. 日常交流规范: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应以友好、礼貌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不合适的语言或态度对待教师。

3. 鼓励阅读:家长要倡导孩子多读好书,培养他们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帮助他们提高语言文字素养。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并记录在教师个人档案中。

2. 对于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言语不当行为的情节轻重,进行严肃批评、体罚或结合其他处分形式,让学生深刻认识错误。

六、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在学校内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不当行为,可向校方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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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三)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

(四)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

(五)通过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

四、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
(一)除外语教学中的外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

(六)积极参加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

五、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
(一)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

(二)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

(三)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四)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

(五)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六)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七)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自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语言文字检查落实制度:
1.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
相结合的办法。

2.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3.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班主任、各教研组长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5.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年级组、文明科室、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7.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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