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终稿)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一、总则㈠为指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分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隧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七部分内容,园林工程和环卫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要点另行制定。
㈢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㈣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和测绘成果;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㈤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㈥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二、审查要点(一)给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给水工程—工艺专业审查要点4、给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5、给水工程—自控专业审查要点6、给水工程—暖通专业审查要点4、排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5、排水工程—自控专业审查要点6、排水工程—暖通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2、燃气工程—土建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3、燃气工程—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4、燃气工程—供配电、自控仪表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
施工图图纸会审要点

施工图会审要点一、总图1.布置是否合理,对生产(使用)、安全、环保、消防、施工等方面有无不利影响;2.场地内及附近可能影响施工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基础、地下管线(水、电、气、通风等)应在图中标明,至少应予以说明;3.上、下水、电气、通风、电视、煤气、道路来龙去脉(交接发点坐标及标高)应标注清楚,并与相关专业图纸核对有无出入;4.场地内与场地外围的城市道路标高是否衔接,是否合理,道路、场地、排水等结构及坡度应明确;5.对周边如有高差较大的挖(填)边坡,应有可靠的边坡防护设施;6.总平面图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7.建筑轮廓线与规划红线的关系,是否有建筑地下室或者雨棚等伸出建筑红线的情况发生,同时考虑基础开挖是否存在超越红线的情况发生;8.总图设计是否有必要的详图设计(比如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反映管线上下、左右尺寸关系的剖面图,以及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活动场地、停车场、花坛绿地等详图,场地的排水、场地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的关系,给施工带来困难,也无法保证总图的合理性);9.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10.基础类型和基础处理方法是否合理、经济,图中的基础类型能否安全实现;11.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12.水、暖、电图与土建图是否来自同一版本,图中轴线、墙中线、柱中线等是否统一;13.建筑功能设计是否合理(厨房、卫生间与其他部位的标高处理是否合理;室内管道、布置是否影响使用、灯具位置是否合理;各类门、窗开启方向是否合理,门、窗类型是否适用,大小是否合理;楼梯踏步宽度和高度是否合理);14.特殊部位处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规定(各类栏杆高度、公用通道的洞口尺寸等)。
二、土建专业图纸会审要点1.建筑图纸会审要点(1)总说明1)设计说明和图纸是否齐全;2)设计上采用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如采用新型的结构、构件则有无充分的理论及实践依据且能否保证安全可靠;3)建筑概述是否准确,重点察看建筑物防火等级、屋面及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影响质量及验收的指标是否合理和完整;4)装饰做法表达是否完整(比如:是否有各种材料做法一览表+各部位装修材料一览表),各房间用途及做法是否表述清楚,装饰装修做法区域划分是否明确;5)门窗表是否表述清楚,尤其是组合窗(非标准窗)情况(对一些组合窗、非标准窗表示不清楚,对组合窗及非标窗,应画出立面图,并应把拼接件选择、固定件、窗扇的大小、开启方式等内容标注清楚,如组合窗面积过大,请注明要经有资质的门窗生产厂家设计方可,还有对门窗性能如安全、防火、隔声、抗风压、保温、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等技术要求应加以说明);6)建筑材料表述属否完整、准确,是否对施工做法进行合理说明,是否与节能计算中材料一致等;7)对墙体、预留洞口、管道井的封堵有无特殊说明;8)对于幕墙(含玻璃、金属、石材)工程、特殊屋面(金属、玻璃、膜结构等)、需二次设计和装修的工程是否作了说明,是否合理。
施工图最全审查要点

施工图最全审查要点施工图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合规性直接决定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需要对各个方面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
以下是施工图审查中应该关注的要点:1. 建筑结构基础结构•检查地基处理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是否考虑了地下水位的影响,是否使用了防渗措施。
•检查地下室的排水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楼层结构•核对楼板的厚度和板筋间距是否符合标准。
•检查结构柱的数量、尺寸和间距是否符合规范。
•再次核对施工图中的荷载参数和荷载组合,以确保结构安全稳定。
墙体结构•检查外墙的材料、厚度和热效应,是否满足隔热要求。
•核对内墙的数量和位置是否正确。
•检查墙体厚度及相关钢筋的配置是否符合规范。
2. 保温隔热外墙保温•检查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检查保温层的厚度,以及保温条的种类、数量和长度是否合理。
•检查外墙的保温系统是否具备优良的防水性能。
屋面保温•检查屋面的保温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核对在屋面保温中使用的材料种类、厚度、密度等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检查屋面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方式是否合理。
3. 通风与空调新风系统•检查新风管道的敷设方式和材质是否合理。
•检查新风系统的风量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避免出现风量过大的问题。
•检查新风口的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空调系统•核对空调机组的数量、品牌、型号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管道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漏水、漏氟现象。
•检查控制系统的设计、组成和互联方式是否合理。
4. 消防安全独立自控系统•检查消防水系统的阀门控制、独立水源可靠性和配套泵房等设计是否合理。
•如果采用公用消防水泵房,检查公用消防水系统的容量是否可以满足主要消防水源的配合使用。
•检查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接受范围和数量等是否符合规定。
防烟系统•检查防烟系统的构成、设计、安装、检测和运行是否符合规定。
•核对防烟区的大小、分隔方式、逃生通道和保温层等条件是否满足设计标准。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终稿)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二零零五年八月前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4号2004年8月23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 203号2004年11月23日)以及《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规发〔2004〕1499号2004年11月29日)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编制完成《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市开展勘察文件审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了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内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内容。
本要点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类型分四篇编写,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二篇:室外管道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三篇: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四篇: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类型繁多,施工图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工程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
勘察文件审查的主要对象限于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内容。
进行工程勘察时,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应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不能认为未列入本要点的内容就可以不执行。
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是什么

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是什么一、总体布局方案审查1. 审查建筑总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功能及使用要求是否合理布局;2. 审查建筑建筑高度、体量、方向、层数、空间布局等是否符合设计图纸;3. 审查建筑物的地面、地下建筑物的布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 审查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是否协调,与相邻建筑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5. 审查建筑结构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强地震区地区构造抗力要求;6. 审查设备、管道、电气等管线布局是否符合设计图纸。
二、建筑结构审查1. 审查建筑结构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是否满足荷载要求;2. 审查结构材料、构件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 审查建筑结构整体稳定性、承载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 审查结构节点和连接处的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 审查混凝土结构的配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 审查钢结构的连接焊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 审查基础的设计是否满足地基承载要求。
三、建筑设备审查1. 审查建筑设备的选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节能、环保要求;2. 审查管道、空调、通风等系统布局是否合理,设备连接是否符合规范;3. 审查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设备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是否牢固;4. 审查电气设备的接线、配电方案是否满足用电要求,是否符合电气规范要求;5. 审查消防设备的布局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合理配置。
四、施工工艺审查1.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施工图纸要求;2. 审查施工工序和施工流程是否合理、安全、有效;3.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标准,施工合同和要求;4. 审查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施工证书是否齐全、合法;5.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充分,施工现场卫生是否良好;6.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五、施工图纸审查1. 审查施工图纸的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整、清晰;2. 审查施工图纸的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规格、配筋、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 审查施工图纸的文字说明、符号标识是否清晰、统一;4. 审查施工图纸的图面比例是否准确,图面的形成是否规范;5. 审查施工图纸的版本控制、签章盖章、备案等程序是否合规。
市政审图要点1

市政工程审图要点一、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核主要内容1、市政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市政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北京地区冻土层为0.7米);市政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是否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要求。
2、给水、排水、城市道路、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3月)规定的要求。
市政工程施工图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的规定。
3、施工图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4、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综合管线布置图与各专业管线图纸选用坐标和高程是否一致。
5、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
6、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
7、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
8、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二、市政工程施工图中容易疏忽的地方1、图纸上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问题,结构断面厚度、路幅划分与说明是否相符。
2、路面高程和排水管道的高程与已有道路的标高衔接处理是否合理。
雨水口设置是否合理。
3、选用的图集与图纸的是否矛盾。
4、道路设计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法规及标准,道路出入口是否满足北京市交委要求。
5、人行道位于机动车通过地段(如商业、学校等出入口)或机动车停放地段,基层和面层是否进行加固设计。
6、各种市政管线设计接口与现况及未来大市政接口位置是否相对应,高程是否满足要求。
管线交叉点高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定。
7、各种市政管线设计接口与各楼栋管线预留位置是否相对应。
8、道路交叉口市政管线设计检查井平面空间是否考虑井室外墙尺寸及占用空间,避免冲突。
9、给水管道的内防腐材料应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一、总则㈠为指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分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隧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七部分内容,园林工程和环卫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要点另行制定。
㈢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㈣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和测绘成果;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㈤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㈥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二、审查要点(一)给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给水工程—工艺专业审查要点4、给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5、给水工程—自控专业审查要点6、给水工程—暖通专业审查要点4、排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5、排水工程—自控专业审查要点6、排水工程—暖通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2、燃气工程—土建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3、燃气工程—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4、燃气工程—供配电、自控仪表专业审查要点1、燃气工程—工艺、通风专业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审查要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一、总则㈠为指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分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隧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七部分内容,园林工程和环卫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要点另行制定。
㈢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㈣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和测绘成果;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㈤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㈥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二、审查要点(一)给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给水工程—工艺专业审查要点1、给水工程—工艺专业审查要点(二)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排水工程—工艺专业审查要点1、排水工程—工艺专业审查要点4、排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三)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四)城市桥隧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城市桥隧工程—桥隧专业审查要点1、城市桥隧工程—桥隧专业审查要点说明:1.审查范围包括城镇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下结构、停车楼(库)等。
2.审查机构对于设计方提供的计算书,将就其计算结果进行审查,并审查计算模型及计算深度是否能够保证结构的安全。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终稿)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精品文档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二零零五年八月前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4号 2004年8月23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 203号 2004年11月23日)以及《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规发〔2004〕1499号 2004年11月29日)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编制完成《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市开展勘察文件审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了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内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内容。
本要点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类型分四篇编写,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二篇:室外管道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三篇: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四篇: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类型繁多,施工图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工程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
勘察文件审查的主要对象限于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内容。
施工图设计审核要点_范例(参考)
施工图设计审核要点一、目的确保施工图设计安全、经济、合理,符合项目产品定位,对施工图的设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二、职责施工图设计的审查、设计评审由综合设计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协助工作;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综合设计部组织,其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
三、检查要点建筑专业1. 总则1.1 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是否符合公司初设评审意见。
1.2 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1.3 施工图是否达到《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深度和技术质量要求。
1.4 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
1.5 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
1.6 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的范围内。
2. 建筑设计基本规定2.1 建筑设施安全与卫生的主要技术要求2.1.1 楼梯安全性要求:楼梯是垂直交通的主要空间,具体要求如下:2.1.1.1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的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
2.1.1.2住宅楼梯梯段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六层及六层以下,一边设有栏杆时,不应小于1m。
2.1.1.3.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的净高(从最低处即平台梁底计算)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需于2.2m 。
当净高较小时为确保不碰头,梯段踏步的起步位置,应从平台梁边后退一梯步宽度或300。
2.1.1.4 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
2.1.1.5 梯段长度按踏步数定,最长不应超过18级,最少不应小于3级。
踏步的高与宽,则随建筑的性质定。
如住宅:踏步宽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不应大于0.175m。
2.1.2 各类建筑的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的栏杆应用坚固耐久的材料做,栏杆的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应适应增加,但不宜超过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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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二零零五年八月前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34号 2004年8月23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 203号 2004年11月23日)以及《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规发〔2004〕1499号 2004年11月29日)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编制完成《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市开展勘察文件审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了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容。
本要点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类型分四篇编写,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二篇:室外管道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三篇: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四篇: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类型繁多,施工图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工程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
勘察文件审查的主要对象限于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容。
进行工程勘察时,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应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不能认为未列入本要点的容就可以不执行。
本要点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参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参加编制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孔千、王笃礼、刘建华、李耀刚、张建青、杨俊峰、周宏磊、武威、赵大鹏、赵志强、郭明田、温靖、葛虹、董辉、廉得瑞参加审查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丁秀云、王新杰、张在明、罗玲、项勃、顾宝和、袁炳麟、高文新、黄志仑目次总则 (1)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2)1 强制性条文 (2)2 基本规定 (2)2.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2~3 2.2勘察重点................................3~4 2.3岩土分类 (4)3布置原则数量与深度............................4~6 4取样与原位测试. (7)5室试验 (7)5.1试验项目要求 (7)5.2固结试验................................7~8 6地下水.. (8)6.1水样 (8)6.2地下水评价 (8)7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8)7.1地震动参数 (8)7.2场地土类别 (8)7.3液化判别................................8~9 7.4动力放大系数. (9)8岩土测试指标统计 (9)9成果分析勘察报告 (9)9.1成果分析评价.............................9~10 9.2勘察报告...............................10~12 第二篇室外管道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13)1基本规定 (13)1.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 (13)1.2岩土分类 (13)2勘探点布置 (14)2.1布置原则 (14)2.2勘探点间距 (14)2.3勘探孔深度..............................14~15 3取样与原位测试 (15)4室试验 (15)5地下水 (15)5.1水样 (15)5.2地下水评价 (15)6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16)7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用 (16)8勘察报告................................16~17 第三篇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18)1强制性条文 (18)2基本规定 (18)2.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18~19 2.2勘察重点.. (19)2.3岩土分类 (19)2.4路基干湿类型 (19)3勘探点布置原则、数量与深度.......................19~21 4取样与原位测试.............................21~23 5地下水. (23)6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23)7成果分析与勘察报告 (23)7.1分析评价 (23)7.2勘察报告...............................23~25 第四篇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26)1基本规定 (26)1.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 (26)1.2岩土分类、围岩分类 (26)1.3土、石可挖性分级 (26)1.4隧道、地下车站与附属设施的勘察基本要求................26~28 1.5路基、高架线路与桥涵勘察基本要求...................28~31 1.6地面建筑.. (31)1.7填土·································31~322.勘探点布置数量、间距与深度 (32)3原位测试 (32)3.1标准贯入试验 (32)3.2动力触探试验.............................32~33 3.3波速测试.. (33)4室试验 (33)4.1土的常规试验 (33)4.2基床系数 (33)4.3热物理指标 (33)4.4土的动力性质试验 (33)4.5岩石试验 (33)5地下水 (33)5.1水位.................................33~34 5.2调查与评价. (34)5.3水的腐蚀性测试与判别 (34)6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34)7岩土测试指标统计原则..........................34~35 8成果分析与勘察报告. (35)8.1分析评价·······························35~37 8.2勘察报告容······························37~38 附录A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参考规范目录附录B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附录C 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则1为规范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容,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下同)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制定本要点。
2本要点主要适用于北京市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室外管道工程,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文件的技术审查。
3本要点颁布后,如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容为准。
4勘察单位和勘察人员应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容,均应承担勘察责任。
5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承担审查责任。
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需要遵循的技术标准繁多,同一工程项目可能涉及多种规范。
审查依据的规范,除按照与工程类型相对应的原则之外,尚应满足设计对规范的要求,并与设计所采用的规范相协调。
6审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时,勘察单位必须进行修改,否则不予通过。
对于强制性条文以外本要点的其他问题,如未能严格执行应有充分依据。
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6结合设计要求,对沿线筑路材料料场进行复查。
2.3 岩土分类岩土分类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
3 布置原则数量与深度桥涵《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6.3.3 工程地质勘探2 钻孔一般应在基础轮廓线的周边或中心布置,如图6.3.3所示。
当有不良地质或特殊土与基础密切相关,而又延伸至基础外围,需探明方可决定基础类型及尺寸时,可在轮廓线外围布孔。
图6.3.3 钻孔布置示意图3钻孔数量视工程地质条件和基础类型确定。
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桥位,每个墩台一般可布置1个钻孔。
如桥跨小、桥墩多,应配合原位测试,宜采用隔墩(桩)布置钻孔。
对跨径大的特大桥,基础形式为群桩深基础或沉井基础,工程地质条件又比较复杂,每个墩台除配合物探和原位测试外,还应按图6.3.3的4、5、6适当增加布孔,但一般应布置2~3个钻孔。
遇有不良地质与不同基础类型,为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宜适当增加钻孔。
1)沉井基础或钢围堰施工基础。
为查明涌砂、大漂石、树干、老桥基、基岩顶面高差及倾斜方向和角度变化等,应酌情在基础周围加密钻孔,以确定基岩顶面、沉井或钢围堰埋置深度,提供施工方法的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