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和同学们:今天我来讲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未完全成熟的心理和缺乏生活经验,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特别是在面对网络、游戏、影视等多种娱乐方式时,很容易误入歧途,犯下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健康地成长,远离犯罪。
一、明确违法犯罪的危害首先,未成年人要明确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行为是违法的,比如说盗窃、抢劫、欺诈、打架斗殴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破坏社会的秩序,还会对受害者造成很大的伤害。
一些犯罪行为的后果可能是无法挽回的,例如死亡、伤残、进监狱等,这些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因此,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轻易触犯法律,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二、培养正确的社交价值观其次,未成年人要学会正确的社交价值观,培养自己健康的心理和行为。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成长期,需要不断地从社交中获取各种信息和经验,因此他们的社交能力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社交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互相的尊重、理解和沟通,必须建立在正确的价值观基础上。
我们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能因为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而侵犯别人的权利和利益。
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隐私和自由,不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还必须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学会沟通和妥协,不要过分攀比和攀比。
三、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再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方式。
但是,在网络中也存在许多危险和不良信息,如网游、色情、赌博等,这些都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让未成年人学会正确使用网络,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要教育未成年人要遵守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律,不要随意散播不良信息,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参与网络赌博和违法行为。
四、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最后,未成年人还应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关心社会,服务社会。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前言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
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
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了,温叔叔,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
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在这里,温老师要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不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
”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
20xx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怎么会被判刑呢?接下来,我会给大家慢慢说明的。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xx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5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5篇第一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同学们: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的讲座,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
1、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对自己的所有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种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其他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所有犯罪行为均负刑事责任。
因此,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14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1、作案动机单纯、盲目、初犯、偶犯多。
在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案动机和目的十分单纯。
绝大多数犯罪都是临时起意,盲目为之,往往因一句话,一件事就可以诱发犯罪,在作案时通常无明确分工,主次难分,且大多数是共同犯罪、共同分赃。
2、未成年人犯罪涉财案件居多。
其主要原因就是未成年人经常上网,喝酒及抽烟等,没有收入就出去盗、抢。
而且团伙犯罪率很高。
3、连续多次作案增多。
由于未成年犯罪人的罪责感弱化,加之社会管理秩序方面存在的缺陷,未成年人初次作案得手后,犯罪心理不断强化,增强了犯罪成功的信心,产生了连续作案的欲望。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1、受好逸恶劳的腐朽思想的侵蚀,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
青少年罪犯在犯罪前大多数无视自己的经济条件,经常出入酒店、舞厅、卡拉OK厅、抽好烟,喝名酒,穿高级服装,以吃喝玩乐为最大追求,以高消费显示自己的派头。
这些人一旦手头拮据,便实施盗窃、抢劫。
2、法制观念淡薄。
犯罪的青少年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平时不学法,法的意识在他们头脑中几乎全无,往往在行动中我行我素,不计后果,甚至犯了严重罪行还全然不知。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讲座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讲座稿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是我们社会中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别需要关注和帮助的群体,他们往往因为年龄和经验的限制容易被社会和人生中的各种考验所迷惑,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必须从法律和法规角度出发,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危害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危害。
据统计,我国未成年犯罪人数在过去几年中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其中以青少年犯罪人数的增长趋势最为显著。
未成年人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和危害也是非常严重的,普遍表现为对自身和他人的伤害、财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
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一旦成为犯罪分子,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罚款,也会遭受到人生、学习、就业等多方面的严重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犯罪也会给他们带来心理上的创伤和损伤。
对于社会而言,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也会严重破坏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接下来,我们来重点谈一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
为了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出发,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1. 教育引导教育引导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
同时,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禁毒、禁烟等健康生活教育,减少不良习惯对他们的影响。
2. 心理辅导心理辅导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心理辅导和治疗,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心理困扰、压力和焦虑等问题,防止这些问题变成犯罪的催化剂。
在此基础上,也可以通过心理测评和评估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以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讲座20230409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讲座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一个被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无论是从报纸、电视还是网络,可以说,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已经屡见不鲜。
有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在持续上升。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
2019年至2021年,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从4.6万人上升至5.2万人,年均上升6.3%,其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6.5%。
同时需注意的是,低龄犯罪正在上升。
据统计,检察院起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年3534人上升至2021年5334人,占同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8.9%上升至15.1%。
个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恶性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社会反映强烈。
如何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好的办法还是预防。
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来打好这场攻坚战。
今天我们讲座的主题就是通过了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因时间有限,我们今天讲座紧紧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展开。
今天我们得讲座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犯罪?什么是犯罪?违法和犯罪的关联?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两者的区别?我们应该怎么做?第一部分:犯罪与我们有什么关系?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治课: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稿

法治课: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稿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稿各位同学大家好,非常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来上一堂法治课。
今天我们法治课的主题是“预防青少年犯罪”。
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各种青少年犯罪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
这些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因为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和对法律的无知致使他们犯下大错,最终追悔莫及!今天这堂法治课就是要消除你们对于法律的无知,让你们敬畏法律,远离犯罪!一、课前互动:辨析什么是违法和犯罪(一)同学互动:请同学谈谈你认为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犯罪了会怎么样?(二)请同学们来判断一下下面这些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和犯罪?(1)两个同学被迫给三个高年级学生一人买一瓶汽水;(2)一个同学从班上另一名同学那儿抢来了一本漫画书,看完后装进了自己的书包;(3)三个高年级学生拦住一名低年级学生要钱,要到了五毛钱;-1-(4)两个学生拿着水果刀威胁一名学生要钱,要到了五角钱。
(三)大家对于违反校纪校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心里清楚吗?学校的校纪校规内容大部分是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设定的,主要包括(请五位同学参与互动,将卡片上的内容读出来)(1)携带管制刀具;(2)打架斗殴、唾骂别人;(3)偷窃、故意毁坏财物;(4)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处理条款:普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处理条款。
所以违反校纪校规的后果不只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那末简单。
轻则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送到工读学校接受管教,重则拘留甚至坐牢。
普及三个基本法律点:(1)强拿硬要任何财物都会构成违法;(这里的强拿硬要任何财物能够被替换成上面我们提到的各种不良行为。
所以套-2-用概念后我们得到……)(2)金额大或手段恶劣都可能构成犯罪;(3)年龄小,构成违法或犯罪可能会从宽处理。
(四)关于青少年立功从轻处理“年龄小,犯罪可能会从宽处理”这句话的几层意思:第一请同学就这句话谈谈你们的理解。
概念普及:①青少年虽然年龄小,做坏事犯了罪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看到在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犯罪的青少年往往会受到社会上成年人的诱骗,那些成年人告诉他们,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只会被公安机关教育一下就送回家里,这种说法其实是大错特错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六五”普法讲座主讲人:李文俊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严重社会问题。
我国青少年占全国人口近半数。
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以上。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
三、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七、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1、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2、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4、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预防未成年犯罪讲座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犯罪讲座演讲稿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学生朋友们:大家好!我今天有幸站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题为《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讲座。
未成年犯罪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给我们的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犯罪,保障我们的社会稳定和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了解未成年犯罪的背景和现状未成年犯罪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未成年犯罪的背景和现状,才能更好地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最新的研究数据,未成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其中青少年犯罪占比较高。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现代社会发展迅猛,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影响巨大。
互联网的普及使得青少年更容易接触到各种涉及暴力、犯罪的内容,容易受到负面影响。
其次,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了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一些家庭对于孩子的管教不力,或者存在溺爱现象,使得孩子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另外,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于青少年的触动力也不容小觑。
一些学校教育存在僵化、重视考试成绩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的问题,社会环境中也存在不良的榜样和影响。
二、加强家庭教育,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于预防未成年犯罪有着重要的作用。
家长们应该:首先,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内心需求和成长烦恼。
家长要成为孩子的朋友,让孩子在家里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充分发展个性和才能。
其次,给予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家长要注重品德教育,让孩子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培养他们健康向上的思维方式。
同时,也要避免过度保护和溺爱孩子。
孩子需要面对挫折和困难,才能更好地成长。
家长们要给予他们适度的自由和责任,让孩子学会独立和自主。
三、加强学校教育,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学校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也是重要的教育阵地。
学校应该:首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校要将德育融入到各个科目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注重个人品德和社会责任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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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来到马埠中学,和同学们坐在一起,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些问题聊一聊。
在讲正题之前,我首先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三个概念”。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青少年”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
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即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这一点很重要。
为了便于同学们理解和记忆,我今天的讲座主要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展开,以让你们达到学习的目的。
下面我将分为以下几大部分来进行今天的讲解。
第一部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违法和犯罪对同学们来讲不是很陌生,但对二者的区别恐怕就不是很清楚了。
(临时将几个案例区分违法和犯罪:盗窃、敲诈勒索、伤害)违法,是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年成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成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这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过,受害的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改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那么对具有上述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情节特别轻微可免予处罚,但要予以训诫。
再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17条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同学爱招惹是非,以大欺小、打架斗殴、强索或偷拿别人的钱财,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严重的话就要进监狱的。
第二部分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的认知能力和掌控情绪能力下面我开始讲述第一个案例:一个十四岁的中学生投毒案。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5年5月的一天,该学生为搞恶作剧,将自己买来未吃的豆奶用注射器将毒药注入豆奶袋内,而后将这袋有毒的豆奶放进了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
第二天,坐该座的学生喝了这袋有毒的豆奶后,很快就死了。
这起案件侦破后,投毒的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人吃了只会拉肚子。
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来处于人生中最美好快乐的时候,却因为对事物的不了解,明辨是非能力的不足,造成了严重后果。
不仅断送了自己的一生,也断送了一个无辜幼小的生命。
正如本案中的那个同学所说,他并不想杀人,并不知道这个毒药的毒性可以致人丧命。
他的初衷仅仅是弄个恶作剧。
同学们,相信你们也在为这个与你们同龄的同学惋惜,但惋惜是不够的。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凡事三思而后行,当你做每件事情时,先想想这件事到底对不对,该不该做,做了之后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切记冲动是魔鬼!某校一男生于某在体育课上踢足球时,因另一年级学生刘某故意将足球踢到了离球场较远的地方而恼怒。
于某对刘某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刘某不服气地冲过来边说“我哪样?!我哪样?!”一边用微微隆起的肚皮顶蹭对方。
于某觉得刘某无理还欺负人、挑衅,气得他忍无可忍,冲动之中上去就给了刘某脸上一拳,这一拳将刘某的双侧鼻骨打成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学生于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六个月拘役,缓刑一年的刑事处分,并对刘某的医药费、护理费进行了经济赔偿。
你们处在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并且不计后果,不懂得负责任。
案例中的于某肯定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起争执的原因也只是同学间的小摩擦,却因为一时没有掌控好自己的情绪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或其他武力代替说理,避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同时,还要注意在平时任何时候都不要与同学争执。
争执中容易情绪失控,争执不下,会造成内心的不快,继而会因不服气、丢了面子等原因,激情膨胀,有可能会失去理智走向极端。
在未成年的一些激情犯罪中,因“争执”导致犯罪的并不鲜见。
在他人争执时,不参与。
你可以善意地劝导,以免同学间因“争执”产生不悦情绪,并第一时间向老师汇报,免得“争执”升级发生不测,造成不应有的后果。
第三部分自觉遵守学校的行为准则和基本的社会规范,坚决抵制外界的不良影响据分析,15-20岁是犯罪的危险期和高发期。
你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型,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淡薄,好奇心和模防力很强,认知能力较差,自控能力弱,情绪易偏激。
如果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容易导致违法犯罪,影响自己一生的前途。
以下几个真实的案例就是讲述了几个原本优秀的孩子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而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先讲一下网吧的危害,由于青少年自身控制力不足,往往把网络当成自己的“精神寄托”,把大部分时间用在上网聊天、游戏上,浪费了宝贵的学习时间不说,还引发了许多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特别是容易引起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这是发生在2008年的一个案件。
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网吧玩游戏。
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要钱。
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过去向方某要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
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
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钱。
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同意。
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
在这种情况下,方某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
倘若不是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刘某也不会威胁自己的同学要钱,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伤害。
网络是把双刃剑,不可否认它有其好的方面,比如可以让我们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开阔我们的视野。
但对于正处于叛逆期和成长期的你们而言,它的弊往往大于利。
因为它的虚拟性,你们无法了解它的真假虚实。
比如有同学在网上交朋友,与陌生人聊天,却并不清楚他们的真实情况,不能判断能否与他们深聊或者交往。
未成年女生与男网友见面而后被侵害之事屡见不鲜,这难道不是给我们最好的警示吗?当然,我并不是反对与网友聊天谈心,但若对方提出见面,我们应学会拒绝。
无论怎样,现实当中教导我们做人,帮助我们成长的是家长与老师,遇到困难我们应第一时间向他们寻求帮助,而不是网友。
我们应学会区分现实与虚拟世界,不要沉溺于网络的虚拟世界。
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多半是因为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结识,因为羡慕他们的所谓潇洒,由此沾染上了许多恶习。
有这样一个案例,钱某原系一高中学生,以前学习成绩一直很好。
在他高一暑假的时候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张某等一伙人,他见张某比自己才大三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出手大方,经常带他到网吧、游戏厅玩。
他很羡慕张某,天天跟他玩,自己的钱用完了,就让张某来盗窃本校食堂钱物。
后来发展到馏门撬锁盗窃居民住宅被抓,后被判刑。
他后悔,他说:“我当时只想到玩,没有意识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也没有想到会发展的现在这一步。
我多么想参加高考上大学,我没想到会有今天的结果。
”但法律是无情的,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如果不是受张某等社会混混的影响,原本优秀的钱某或许现在已经坐在某一个大学的教室里继续深造,成为家长和老师的骄傲,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可仅仅就是因为羡慕张某等所谓的自由,潇洒,放弃了自己美好的前程,最终走上不归路。
同学们,案例中张某之类的人想必在你们的身边也有,他们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他们的潇洒不是真正的潇洒,是在挥霍自己的青春,挥霍父母老师对他们的教育。
这种人是为社会所不齿的,希望同学们远离他们,珍惜自己的青春,洁身自好。
第四部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杜绝不良恶习从司法实践上看,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有一个从不良行为→违纪→违法→犯罪的发展过程。
有不良行为的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发展到违法行为,甚至导致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13种不良行为:(一)吸烟;(二)酗酒;(三)旷课;(四)夜不归宿;(五)携带管制刀具;(六)辱骂他人;(七)打架斗殴;(八)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九)偷窃;(十)故意毁坏财物;(十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十二)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十三)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营业性互联网、歌舞厅等场所;(十四)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预防上述不良行为的发生,是从源头上预防犯罪、预防被害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先讲一下吸烟的危害性。
首先,你们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吸烟对身体的伤害极大不利于你们的健康成长。
其次,吸烟如果不加以制止,会给你们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害。
一方面,由于你们没有经济来源,吸烟成瘾后,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会想方设法甚至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获取钱财。
从近些年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来看,少年由于吸烟成瘾而诱发的盗窃、抢劫、抢夺等案件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
未成年人在同伴交往或与其他社会青年人际往来中,由于吸烟的不良行为,使他们脱离了正常的人际交往,而在吸烟的群体中找到了共同的嗜好和心理的平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