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流外官的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
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

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作者】任士英引言隋唐时期,因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过渡,与三省六部为主体的行政格局相适应,确立了完整的职官制度。
其表征之一,乃是承魏晋南北朝以来职官分流的趋势,正式形成了相互间存在着有机联系的流内、流外两大职官系统,并为赵宋以后职官制度的发展树立了典范。
唐代流外官制度,作为专制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内容,在中国封建社会职官制度的发展中,同样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
所谓流外官,简单地说就是流内九品以外的职官。
唐代数量众多的流外官若令史、书令史、府、史、亭长、掌固、典事、谒者、楷书手等等,广泛设置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构中,担负着重要的行政职能。
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是流外官制中一项重要制度。
唐代对流外官的管理,在选任、置品、督课,酬劳以及入流内叙品等方面都形成了完备的制度,构成了唐代流外官制发展、完善的重要内容。
在封建国家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这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它直接关系着唐朝行政机制是否灵活、国家机器能否正常运转。
研究流外官的管理制度,对它与唐代行政体制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是值得重视的,并且对于弄清后期封建社会官僚政治中吏员阶层的发展、演变及相关问题,也具有同等价值。
在那时,吏员的异常活跃与不寻常的地位是官僚政治中极富特色的内容,明清之际的顾亭林说:“今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吏员们“品弥卑而权弥重”①。
笔者认为,这种政治状况的确立,很可以从唐代流外官制度探溯其来源。
一、选官制度唐代流外官的铨选制度称为“流外铨”,或称“小选”、“小铨”等。
它的设置时间,南宋人洪迈曾说:“流外铨,不知自何时?”②现存资料说明,唐武德年间已自诸州调佐史及朝集典充选,表明流外铨已经进行。
随着流外铨工作的展开,其程序内容与规则也日趋完备,并呈现出鲜明的特色。
(一)铨选对象铨选对象是指有资格参选流外官者。
《大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载流外铨对象:“谓六品已下、九品已上子及州县佐吏。
唐代市的管理制度

唐代市的管理制度唐代是中国历史上繁荣昌盛的一个时期,不仅在文化、经济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在城市管理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创新。
唐代的城市管理制度,不仅有很多现代城市管理制度的影子,而且还保留了许多独特的传统特色,为后世城市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唐代城市管理的基本特点在唐代,城市管理是一个相当严格的制度,城市官员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来进行管理。
唐代城市管理的基本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官员职责明确。
唐代的城市管理制度非常严格,城市官员的职责和权限都有严格的规定。
在唐代,城市管理官员主要由市尹、市丞、坊尹、坊丞等官员组成,每个官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市尹负责城市内部的管理和治安,市丞负责城市的卫生和市场管理,坊尹和坊丞负责坊内的管理和治安。
这种明确的分工和职责,为城市的管理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2.制度稳定。
唐代的城市管理制度是一个相对比较稳定的制度。
在唐代,城市管理的制度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官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管理,不得私自改动。
这种稳定的制度能够保证城市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为城市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3.民众参与。
在唐代的城市管理中,民众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
唐代的城市管理制度注重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在一些重大的事务上,城市官员会征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这种民众参与的管理模式,有助于增强城市管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也增加了民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4.法制意识强。
在唐代的城市管理制度中,法规和规章是非常重要的。
唐代的城市管理官员需要遵守法规和规章,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如果发生违规行为,官员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这种法制意识的强化,有助于维护城市管理的秩序和稳定,也能够保证城市管理的公正和公正。
二、唐代城市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在唐代,城市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市政管理、治安管理、卫生管理、市场管理等内容。
以下分别介绍唐代城市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市政管理。
论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中的几个相关问题

论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中的几个相关问题中国古代的文明,以其独特的文化和社会结构,在历史上留下深刻的印记。
在历史上,流外官考课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唐代,作为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一个朝代,是考课制度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时期。
然而,关于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尚存在一些未解之谜。
首先,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为何开发?根据历史记载,在唐朝,国家政策对派遣官吏出国进行学习和考察的鼓励是相当明显的。
唐朝政府出台的官吏考课制度正是受此启发。
这种制度有利于扩大官吏们的视野,保证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唐朝的历史和文化,从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唐朝。
其次,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的实施有何尺度?在唐朝实施的考课制度,既涵盖了国外的学术学习,也涵盖了参观洽谈等实践性的活动。
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赴外出国前的准备阶段,出国学习期间的考课阶段以及归国后的答辩阶段。
准备阶段,官吏们需要充分掌握唐朝的相关知识,以及有关国外的基本知识,以便在出国学习和考察期间,能够正确理解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学习期间,官吏们需要按照唐朝有关规定,汇报详细报告,以便唐朝政府更好地掌握国外际情。
归国后,被派出去的官吏要经过答辩,以便核实其出国考察期间所获得的成果。
这种考课制度的设立,对保障官吏们正确学习国外有很大的帮助。
此外,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的影响力。
根据历史记载,考课制度有利于官吏们深入地学习和了解当时国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因而有效地促进了唐朝的思想观念的发展,在当时是一个受人瞩目的事件。
通过这一制度,官吏们也能更好地理解唐朝的文化和思想,从而发挥其无限的发展潜力。
总之,虽然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已不存在,但其对中国文明发展的贡献仍旧是显而易见的。
今天,人们可以从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的研究中学习到更多知识,从而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文明的历史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的几个相关问题的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唐朝流外官考课制度的实施,可以为唐朝的文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而流外官考课制度也为唐朝官吏们正确学习国外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唐朝地方管理制度模板

唐朝地方管理制度模板一、行政区划体系1. 道:唐朝地方行政区划的最高级别,全国划分为若干道,每道设观察使,负责监察地方政务。
2. 州:道下设立州,为地方行政单位,州设刺史,主管州政。
3. 县:州下设县,为基层行政单位,县设县令,负责地方治理。
二、地方官员体系1. 观察使:负责监督道内各州政务,并向中央汇报。
2. 刺史:州级行政长官,负责州政及司法、军事等事务。
3. 县令:县级行政长官,负责县政及司法、军事等事务。
4. 佐官:辅助地方长官处理政务的官员,如司马、长史等。
三、地方政务管理1. 财政管理:包括税收征集、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等。
2. 司法管理:地方官员负责审理案件,维护法律秩序。
3. 军事管理:地方官员兼管军事,负责地方防御和兵役征集。
4. 教育与文化:推广教育,选拔人才,维护文化传承。
四、地方监察制度1. 监察御史:中央派遣监察御史巡视地方,监督地方官员。
2. 弹劾制度:对违法乱纪的地方官员进行弹劾,确保官员清廉。
五、地方自治与民众参与1. 乡里制度:基层自治组织,负责地方治安、公共事务等。
2. 民众参与:鼓励民众参与地方政务,如通过乡里组织反映民意。
六、法律与规章1. 制定地方性法规,以适应地方特殊情况。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确保法律统一性。
七、信息沟通与报告1. 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地方政务情况。
2. 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政令传达和反馈。
八、官员选拔与考核1.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确保官员素质。
2. 定期对官员进行考核,根据政绩进行晋升或降职。
九、应对突发事件1. 建立应急预案,应对自然灾害、社会动乱等突发事件。
2. 加强地方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十、持续改进与创新1.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
2. 鼓励地方官员创新管理方法,提高行政效率。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唐朝历史背景虚构的管理制度模板,实际的唐朝地方管理制度可能有所不同。
唐朝的具体官员制度

唐朝的具体官员制度唐朝的官员品级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说明: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
正二品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从二品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正三品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正三品下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从三品国子祭酒正四品上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正四品下左谏议大夫(四人)从四品下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正五品上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从五品上六部各司郎中正六品上太学博士从六品上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从六品下侍御史,国了监丞从七品上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正八品上监察御史从八品上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刺史(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中州:正四品下下州:正四品下别驾(一人) 上州:从四品下中州:正五品下长史(一人) 上州:从五品上中州:正六品上下州:无司马(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中州:正六品上下州: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 上州:从七品中州:正八品上下州:从八品上录事(一至二人) 上州:从九品下中州:从九品上下州:从九品下六曹参军(各一人) 上州:从七品下中州:正八品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县县令(一人) 京县:正五品上上县:从六品上县丞(一至二人) 京县:从七品上下县:正九品下主薄(一至二人) 京县:从八品上下县:从九品上尉京县:从八品下下县:从九品下录事京县:从九品下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唐代之县,等别如下:京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内者。
畿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外者。
望县:繁华重要之地紧县:重要之地上县:有六千户以上中县:有二千户以上中下县:有一千户以上下县:不足一千户者其它县不列品以下括号内的都是虚职{太子方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右左威卫、右左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大将军,将军,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璀璨的时代,其政治管理制度相当完善,尤其在官员选拔和管理方面,有着一整套严密的制度。
唐朝的职官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封建制度基础之上的,它体现了尊重知识、重视才能、公正选拔的原则,为唐代社会的高度繁荣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科举制度。
唐朝实行科举考试来选拔官员,以取代世族世袭制度。
科举考试设有进士科、明经科和明法科,分别选拔文学、经义和法律方面的人才。
进士科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明经、明法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文章、诗文、经义、法律等,对考生的才能、品德、学问进行全面考核。
科举考试是严格的,需要经过多次筛选才能得到官职。
首先是乡试,在乡级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者将有资格参加州试;州试合格者再参加省试;省试合格者即可成为举人;最终通过殿试的考核,便可成为进士,即可获得官职。
科举制度能够选拔出优秀的人才,确保政府官员的素质和能力。
唐朝以科举为主要渠道选拔官员,打破了世族世袭的限制,让更多具备才智和品德的人有机会成为官员,使政治更加公正和高效。
除了科举制度,唐朝的职官管理制度还包括选拔官员的其他途径。
例如抽举、推荐和调任等方式选拔的官员,也能在唐朝政府体系中获得相应地位。
这种多元化的选拔方式,使得官员的来源更加广泛,政府能够吸纳更多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对官员有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旦官员贪污腐化,违法乱纪,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会被免职查办。
这种严格的惩罚机制,保证了唐代政府官员的廉洁和执行力,保持了政府的清廉和稳定。
此外,在管理上,唐朝还规定了官员的差遣和升降职等制度。
官员在任期满后,根据绩效和品德表现,可能会被调离原职或调整级别。
这种灵活的升降机制,使得政府能够更好地调配人才资源,保持政府的高效运转。
总的来说,唐朝职官管理制度是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体现了尊重才能、公正选拔、严格管理的原则。
这种制度为唐代政府提供了优秀的官员队伍,确保了政府的高效运转和廉洁执行,为唐朝社会的繁荣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作者】任士英引言隋唐时期,因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过渡,与三省六部为主体的行政格局相适应,确立了完整的职官制度。
其表征之一,乃是承魏晋南北朝以来职官分流的趋势,正式形成了相互间存在着有机联系的流内、流外两大职官系统,并为赵宋以后职官制度的发展树立了典范。
唐代流外官制度,作为专制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内容,在中国封建社会职官制度的发展中,同样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
所谓流外官,简单地说就是流内九品以外的职官。
唐代数量众多的流外官若令史、书令史、府、史、亭长、掌固、典事、谒者、楷书手等等,广泛设置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构中,担负着重要的行政职能。
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是流外官制中一项重要制度。
唐代对流外官的管理,在选任、置品、督课,酬劳以及入流内叙品等方面都形成了完备的制度,构成了唐代流外官制发展、完善的重要内容。
在封建国家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这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它直接关系着唐朝行政机制是否灵活、国家机器能否正常运转。
研究流外官的管理制度,对它与唐代行政体制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是值得重视的,并且对于弄清后期封建社会官僚政治中吏员阶层的发展、演变及相关问题,也具有同等价值。
在那时,吏员的异常活跃与不寻常的地位是官僚政治中极富特色的内容,明清之际的顾亭林说:“今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吏员们“品弥卑而权弥重”①。
笔者认为,这种政治状况的确立,很可以从唐代流外官制度探溯其来源。
一、选官制度唐代流外官的铨选制度称为“流外铨”,或称“小选”、“小铨”等。
它的设置时间,南宋人洪迈曾说:“流外铨,不知自何时?”②现存资料说明,唐武德年间已自诸州调佐史及朝集典充选,表明流外铨已经进行。
随着流外铨工作的展开,其程序内容与规则也日趋完备,并呈现出鲜明的特色。
(一)铨选对象铨选对象是指有资格参选流外官者。
《大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载流外铨对象:“谓六品已下、九品已上子及州县佐吏。
大唐严格的管理制度

大唐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政治管理制度在大唐时期,政治是王朝的核心。
为了确保政府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大唐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政治管理制度。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官僚制度。
1. 官僚制度大唐时期,官僚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官僚制度的核心是选贤任能,以实现政府的高效管理和良好治理。
官员分为九品、九阶,分别对应不同的职位和职权。
所有官员都必须通过科举考试,才能获得资格担任官职。
官员的晋升和升迁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官员的素质和能力得到认可和尊重。
2. 中央和地方政府大唐时期,政府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的大政方针和决策,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地方事务和管理。
中央政府设立了各种部门和机构,如尚书省、门下省、御史台等,为中央政府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提供了重要支持。
3. 赋税制度在大唐时期,政府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
按照户口和田地的大小,确定每户应交的税收额度。
政府按照相应的比例收取税收,用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
这一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维护了国家的财政稳定。
4. 惩戒与奖励制度在大唐时期,政府设立了严格的惩戒与奖励制度。
对于不履行职责、不忠不孝、贪污受贿等行为,政府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而对于表现卓越、勇敢善良、贡献卓越的人员,政府则给予丰厚的奖励和荣誉。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官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军事管理制度在大唐时期,军事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大唐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军事管理制度。
1. 军队编制大唐时期,军队分为禁军和边军两大类。
禁军主要负责维护京城和皇宫的安全,边军主要负责边境的防卫和巡逻。
军队按照职能和任务不同,划分为不同的兵种和部队,对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2. 兵役制度在大唐时期,实行了兵役制度。
每个家庭都要根据户籍状况,派遣家庭成员参加军队,维护国家的安全和领土的完整。
对于义务兵役的家庭,政府要给予相应的物资和福利支持,确保他们参军有拿得出手的装备和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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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作者】任士英引言隋唐时期,因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过渡,与三省六部为主体的行政格局相适应,确立了完整的职官制度。
其表征之一,乃是承魏晋南北朝以来职官分流的趋势,正式形成了相互间存在着有机联系的流内、流外两大职官系统,并为赵宋以后职官制度的发展树立了典范。
唐代流外官制度,作为专制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内容,在中国封建社会职官制度的发展中,同样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
所谓流外官,简单地说就是流内九品以外的职官。
唐代数量众多的流外官若令史、书令史、府、史、亭长、掌固、典事、谒者、楷书手等等,广泛设置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构中,担负着重要的行政职能。
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是流外官制中一项重要制度。
唐代对流外官的管理,在选任、置品、督课,酬劳以及入流内叙品等方面都形成了完备的制度,构成了唐代流外官制发展、完善的重要内容。
在封建国家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这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它直接关系着唐朝行政机制是否灵活、国家机器能否正常运转。
研究流外官的管理制度,对它与唐代行政体制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是值得重视的,并且对于弄清后期封建社会官僚政治中吏员阶层的发展、演变及相关问题,也具有同等价值。
在那时,吏员的异常活跃与不寻常的地位是官僚政治中极富特色的内容,明清之际的顾亭林说:“今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吏员们“品弥卑而权弥重”①。
笔者认为,这种政治状况的确立,很可以从唐代流外官制度探溯其来源。
一、选官制度唐代流外官的铨选制度称为“流外铨”,或称“小选”、“小铨”等。
它的设置时间,南宋人洪迈曾说:“流外铨,不知自何时?”②现存资料说明,唐武德年间已自诸州调佐史及朝集典充选,表明流外铨已经进行。
随着流外铨工作的展开,其程序内容与规则也日趋完备,并呈现出鲜明的特色。
(一)铨选对象铨选对象是指有资格参选流外官者。
《大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载流外铨对象:“谓六品已下、九品已上子及州县佐吏。
若庶人参流外选者,本州量其所堪,送尚书省。
”实际上,它并没有将全部铨选对象包括在内。
所称“六品已下、九品已上子”的范围相当狭窄。
据《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凡品子任杂掌及王公以下亲事、帐内……,其任流外而应入流内”云云,则知所有品子可以任流外官。
又按唐律“其有准荫应赎者任流外及杂任,若犯杖罪以下”③条文,唐代得荫庇者,乃为五品以上子、孙,三品以上曾孙,且职事官、散官、勋官及封爵皆可据品荫其子孙,可知所有品子皆得参选流外。
日野开三郎氏曾指出品子中百姓勋品视三品乃至视五品子包括在内④是正确的。
所谓“州县佐吏”参选,实是强调参选者的现实身分,即差科色别。
因为,有资格任州县佐吏者,本身已具有参选流外的资格。
如:州县佐史“通取六品已下子及白丁充之”,县录事“取部内勋官五品已上,若无堪任者,并佐史通取六品已下子及白丁充之”,州镇仓督、州县市令“取勋官五品已上及职资九品者,若无,通取勋官六品已下”⑤,这与品子(包括勋官子)有某些重合。
据《唐天宝敦煌县差科簿》的差科注记统计,郡史八人中有上柱国子四人、上柱国一人、轻车都尉一人、品子一人、中男一人;县史四人有上柱国、上柱国子、上轻车都尉、白丁各一人;府史二人俱为品子⑥。
白丁即庶人(良口)身为丁色者,参选流外之前为课见输者,一旦任职,即为不输。
如《唐西州交河县名山乡差科簿》:“户邵公偘,年五十六。
任安西流外”⑦,当即丁户。
庶人参选,使流外铨的身分性限制大为削弱,并几乎使之消失。
这一内容在唐代选官制度中颇具特色。
流外铨对象也包括部分流内官,即包括勋官、散官两类但不包括流内职事官,“品官任流外及杂任,谓身带勋官、散官而任流外及杂任者。
”⑧据《唐开元年代北庭都护府流外官名簿》载:勋官云骑尉、武骑尉、骑都尉及上柱国均有任流外四品、五品官者,且多“身为户”⑨。
部分流外官参选流外,使流外铨范围扩大,使其制度尤显完备。
(二)铨选标准与要求流外铨选标准不同于流内铨的“身、言、书、判”四条:“凡择流外职有三:一曰书、二曰计、三曰时务”⑩,即以书法、会计与实际工作能力为择选标准,并且流外铨对三条要求同流内铨先试书、判,再察身、言即四条并重也不同,不是求全责备,“三事中,有一优长,则在叙限”(11),如“其工书、工计者,虽时务非长亦〔在〕叙限,三事皆下,则无取焉。
”(12)反映出对流外官是按需取才,三条取人是同流外官的职掌范围大体一致的。
如同身、言不包括在流外铨中一样,计也不属流内铨的内容,它是对任职流外官的一项专门技能要求,出身流外被人嗤为“目不识文字”的牛仙客(13),就因精于理校财会得获屡屡升迁。
还应说明,流外铨的书、时务二条与流内铨中的书、判是一致的。
因为,时务能力的考察以判词定优劣,只不必象流内铨人“务为骈四俪六,引援必故事”(14),流外铨试判“则所对不责其引征古今,但据事理判断”(15)即可。
这种内容上的侧重,反映出国家对流内、流外两大系统的官员要求有所侧重,不能断言对其铨选标准有高低区分。
(三)铨选机关与程序唐代流外铨“校试铨注与流内铨略同”(16)。
但其铨试过程尚有自身的特点。
流外铨也由尚书省负责,在玄宗开元之前,一直由吏部郎中专知掌选,开元二十五年后情况略有变化。
据《大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旧则郎中专知小铨,开元二十五年勅,铨注讫,应留放,皆尚书侍郎定之。
”似是说定留放时一由尚书侍郎决定,吏部郎中的职权被剥夺。
但细检《唐大诏令集》卷一百《官制》门所载《诫励吏部、礼部掌选知举官敕》文字:“其流外铨及武举,专委郎官,恐不详悉,共为取舍,适表公平。
每至留放之时,皆就尚书侍郎对定。
”按,此敕《文苑英华》卷四六五、《全唐文》卷三一○皆有收录,俱无纪年,但从敕文“朕祇膺大宝,岂忘兢业,临驭以来,且逾二纪”推测,恐即开元二十五年颁行并为《大唐六典》之所本。
故知实乃由吏部郎中在铨注之后与尚书侍郎“对定”,即“共为取舍”,郎中职权并未被削弱,所以唐代习惯上常以“小选”标榜称呼吏部郎中(17)。
但由于吏部主官介入流外铨,以与郎中“上下检察”,使流外铨程序更臻完善。
开元年间,流外铨程度的又一重大变化是确定了团甲过门下复审的手续。
这是开元中与裴光庭奏用循资格铨人之制同时施行的。
团甲,就是汇集铨注结果制成总册并用以上报的凭证资料,又称官甲或甲历。
流外铨经门下审省,与流内铨注后上门下省的手续相同,意在加强对流外铨的管理,减少失误,防止因吏部专知而挟私舞弊。
裴光庭死后,此手续因萧嵩奏请曾下诏停断:“比者,流外奏甲乃引过门下,簿书堆盈于琐闼,胥吏填委于掖垣,岂是合宜,过为烦碎,自今已后,亦宜依旧。
”(18)不过,如同流内铨循资格一样,虽有诏停止,有司因循,“犹踵行之”(19)终唐世无改。
铨注受官时,与流内官“奏受”不同,流外则“判补”(20)。
马端临视为“辟举”之类(21),实是误会。
因为判补也是由吏部任命,官成后颁告身,它与奏受不同在非“受旨而奉行”,皇帝并不预闻流外铨注拟名单,故唐律称流外官为“非奏授者”(22)。
总之,唐政府在委任吏部郎中掌知的同时,又以吏部尚书侍郎参与并令门下省进行省审复核,使流外铨程序越发严密。
(四)叙迁与转选流外官任职后,迁转也有详细规定。
如考限的积累与考绩的认定,即决定其是否获得迁转的资格。
在考课制度中还将述及。
流外任职要遵循政权机构的“前行”、“后行”次序。
前行、后行是按照各部门职权的繁简、要闲区分:“其在吏部、兵部、考功、都省、御史台、中书、门下是谓前行要望,目为七司,其余则曰后行闲司。
”就是说,“流外转迁者,始自府寺而超授七司者,以为非次。
长安中,毕构奏而革之,应入省者先授闲司及后行,经两考方转入七司,便为成例。
”(23)某些专门职掌的流外官迁转也要有相应条件。
由亭长、掌固转府史,府史转令史皆要“试判”(24);流外伎术官要当色迁转,“秘书、殿中、太常、左春坊、太仆等伎术之官唯得本司选转,不得外叙。
”(25)如太史局历生、天文观生等流外皆本色转补并“取当色子弟充”(26)。
二、品级制度唐代流外官品级同流内分九品一样,也分为九品:“自勋品以至九品,以为诸司令史、赞者、典谒、亭长、掌固等。
”(27)勋品以下九品流外在《通典》卷四○《职官典·大唐官品》所载开元官品令中有大概的列举,令文虽有阙漏,也大致反映出流外九品的基本状况。
勋品乃流外最高品,相当于一品。
正品九品之外,又有视品流外,“视流外亦自勋品至九品”(28)。
但视品流外到开元初有所变革,不再遵循完整九等品级序列,按实际情况加以取舍,“唯留萨宝(按:视勋品)、袄祝(视四品)及府史(视五品),余亦罢之。
”(29)流外官皆无从品。
唐代流外官系列中,某一特定职掌的流外官品级,往往由其所在官府的地位所决定。
如令史之职,隶御史台、三省者为勋品,属秘书、殿中省或太子詹事府或内坊者则分别为二品、三品、四品。
特别是,流外官的品级配置,勋品与八、九品中的官并不多,就是说,流外最高品的职官数量不多,最低品级者也不占多数,而居二品至五品者较为集中,六品、七品次之。
这种配置与流内官迥异其趣(30)。
说明流外置品具有明显的实用性与灵活性。
与流内官区分职事官品、散阶(又分文武若干级)、勋阶不同,流外品皆为职事。
故而流外品官皆系分置于中央到地方机构中的职事官,它没有流内职事官那样还另有表示其禄秩、位望的散阶品级(这到北宋演变为纯粹的“官”),流外官本身就体现出其品级的存在与高低之别。
并且,流外官也不象流内官那样区分清官、清望官等,通常将流外官归于“非清流者”(31)的层次,可能是南北朝以来设置流外以“刊正九流”、辨别流品(32)的余韵。
由此可见,流外官虽同属国家官僚,组织系统上有其相对独立的一面。
理应说明,不仅流外官的品级配置与所隶属的机构地位相关,而且流外官职掌内容也与所属机构一致,各级机构中流外官的职掌总是其所属机构职能权限的重要组成部分(33)。
同时,对各级机构中所有职事官(包括流内、流外)编员,唐律严密规定了署置过限与不应置而置的处罚条令,并对“视六品以下及流外、杂任等”内容作了强调(34)。
这说明,流外官在组织系统上虽相对独立,却不能将其斥于整个官僚体系之外。
三、督官制度唐代对流外官的督课,主要是以考课为中心的考核制度。
它同流内考课一样,都是通过对官员治绩与考限的评定达到督课官吏的目的,其作用的杠杆便是以考课等第决定仕途升降。
考课是唐代流外官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据载:“其流外官,本司量其行能功过,立四等考第而勉进之。
”(35)这同流内官一样,由本部门长官先行以行能功过进行考评,然后“每年对定,具簿上省”,考核程序与流内考课同样严格,只其考第仅有四等:“清谨勤公、勘当明审为上;居官不怠、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数有衍犯为下;背公向私、贪浊有状为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