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及新规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及新规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对于这一类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这是指纳税人所经营的货物
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其全部年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
3.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
二、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对于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如果其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也可以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纳税行为的单位等。
三、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根据相关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如果满足其他条件,也可以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这里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周期内,以货币为销售单位的所有销售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照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但一旦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此外,如果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周期内,合计销售额超过规定的标准,则需要重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税法》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根据《税法》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180 万元以下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为小规模纳税人。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是指该类纳税人的全部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 50%,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 50%。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中所提到的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款的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4-04-23国税发[1994]11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管理,帮助小规模纳税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上款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180 万元以下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经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和计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和计税方式和营业税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分层的,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不同,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除特殊情况外按一般计税方式。
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生产、加工、修复修配劳务的纳税人,是年应税销售额的50万; 2.从事批发、零售企业的,是年应税销售额80万; 3.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
对年应税销售额的理解,要把握以下几点: 1.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不含税销售额; 2.差额征税的,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计算; 3.包括稽查查补和纳税评估调整的销售额; 4.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5.混业经营的,即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只要有一项,或提供服务,或销售货物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企业就要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除特殊情况外,应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而不是只就达到标准的项目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混业经营的,分别核算销售额,对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分别享受免税。
对一般纳税人认定,还应注意两点: 1.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 2.对虽然达不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但财务核算健全,也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对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的计算,财务人员是不习惯的,一般习惯于按会计年度计算。
在税务征管系统,有一个功能模块,在每个申报期结束后,对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标准的纳税人进行提示,据此税务征收管理机关对达到认定标准的纳税人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实务中也存在这种情况,纳税人实际年销售额达到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自己没有发现,税务机关也没有通知,企业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吗? 因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33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4条的规定,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纳税人,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交税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交税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收入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纳税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的税负和经营成本。
因此,了解小规模纳税人的交税标准对于纳税人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标准是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小
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这是相对较低的税率。
增值税是按照销售额的6%来计算的,因此对于销售额较高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可以有效减少纳税负担。
其次,小规模纳税人的所得税纳税标准是3%。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所得
税是按照销售额的3%来计算的。
相比于一般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
的所得税税率要低很多,这也是为了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压力。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非常有利的。
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增值税免征政策、所得税减免政策等,这些政策都是为了帮助小规模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交税标准相对较低,税收优惠政策也比较丰富,这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税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共同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做出贡献。
通过对小规模纳税人交税标准的了解,可以更好地规划企业的经营策略,合理安排税收支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也能更好地把握国家税收政策的脉搏,做出更加明智的经营决策。
希望小规模纳税人们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管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8.04.04
•【文号】财税〔2018〕33号
•【施行日期】2018.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
正文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纳税人。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纳税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的税负和税收成本。
在我国,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主要包括增值税纳税标准和所得税纳税标准两部分。
首先,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标准是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纳税人的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那么他就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纳税,而不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也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缴纳增值税。
这样的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可以有效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发展。
其次,我们来看所得税纳税标准。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所得税的纳税标准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纳税人的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那么他就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纳税,而不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享受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按照适用税率进行纳税。
这样的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可以有效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对于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纳税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用的纳税标准,以最大程度地减轻税收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应当不断完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和优惠的纳税政策,促进小规模纳税人的健康发展。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受益于税收政策,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概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税法一般征管原则的特例,在特定的条件下,企业可以享受更为优惠的征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实施此政策的关键,根据不同的政策规定,企业可以通过满足确定的标准而获得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享受优惠的税率和减免政策等。
二、认定标准
1.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或个人在经常性创收期间)实现销售额在30000元以下,或者在上一个财年实现增值税主税收入在50000元以下的,符合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条件,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认定。
2. 国家确定的行业特性或地区特点纳税人认定标准:国家规定,企业受规定国家行业特性或地区特点等影响,可以获得更低的销售额下限和增值税主税额下限标准,符合特别规定的认定条件,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认定。
3. 政府政策准入纳税人认定标准: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政策,用于推动企业和经济发展,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在满足规定条件的同时,享受准入纳税人认定。
三、政策影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设定对企业、小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有着很大的影响,对于企业和小企业,政府减轻了税负,减轻了财务负担,提高了实际经济效益,有利于拓展市场、发展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对于个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可以减轻纳税压力,确保个人能够以较低成本发挥所有能力,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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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二、增值税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三、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