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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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穗交[2012]831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交〔2012〕831号)市客管处、市地铁总公司:现将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客运处反映。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良好,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包括运营服务管理、运营信息管理、临时停止运营服务管理和公交接驳应急管理。

第四条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是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其所属的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客管处”)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具体运营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第二章运营服务管理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投入试运营前,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出入口周边公交站点分布情况,配合市客管处提出对公交线路及公交站点的优化意见。

由市客管处统筹组织实施,确保公交与轨道交通紧密衔接,方便市民换乘。

第八条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服务规范,并报市交委审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运营规范的要求,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暂行)目录1 总则 (10)2 安全管理 (11)一般规定 (11)安全教育 (13)安全检查 (14)施工方案 (15)安全防护 (18)应急预案 (20)3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 (21)生活区域 (21)消防与治安管理 (22)4 临时用电 (23)临时用电方案 (23)外电防护措施 (23)配电线路 (24)保护方式 (25)配电箱与开关箱 (25)现场照明 (26)变配电装置 (27)5 机械设备 (28)非标起重设备 (30)施工机械设备 (32)6 主要工序工法作业 (36)脚手架作业 (36)模板作业 (40)爆破作业 (42)焊接 (43)钢结构与网架安装 (44)起重吊装作业 (45)高处作业 (46)水上作业 (47)7 支护桩及连续墙施工 (48)人工挖孔桩 (48)钻孔灌注桩与连续墙 (49)8 明挖施工 (50)施工方案 (50)临边防护 (50)开挖与支护 (51)坑边荷载 (51)作业环境 (52)9 暗挖施工 (53)开挖管理 (53)机械设备 (54)劳动保护 (54)照明、电气、排水及通风 (54)10 隧道盾构法施工 (56)施工方案 (56)下井、安装和调试 (57)盾构掘进 (57)隧道运输 (58)开仓与刀具更换 (59)管片堆放与拼装 (60)安全防护与监测保护措施 (60)11 高架桥施工 (62)一般规定 (62)基础工程 (62)墩台施工 (63)上部构造 (63)预应力张拉 (66)12、轨行区作业 (67)施工管理 (67)车辆管理 (67)1 总则 (10)2 安全管理 (11)一般规定 (11)安全教育 (13)安全检查 (14)施工方案 (15)安全防护 (18)应急预案 (20)3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 (21)生活区域 (21)消防与治安管理 (22)4 临时用电 (23)临时用电方案 (23)外电防护措施 (23)配电线路 (24)保护方式 (25)配电箱与开关箱 (25)现场照明 (26)变配电装置 (27)起重设备 (28)非标起重设备 (30)施工机械设备 (32)6 主要工序工法作业 (36)脚手架作业 (36)模板作业 (40)爆破作业 (42)焊接 (43)钢结构与网架安装 (44)起重吊装作业 (45)高处作业 (46)水上作业 (47)7 支护桩及连续墙施工 (48)人工挖孔桩 (48)钻孔灌注桩与连续墙 (49)8 明挖施工 (50)施工方案 (50)临边防护 (50)开挖与支护 (51)坑边荷载 (51)作业环境 (52)施工方案 (53)开挖管理 (53)机械设备 (54)劳动保护 (54)照明、电气、排水及通风 (54)10 隧道盾构法施工 (56)施工方案 (56)下井、安装和调试 (57)盾构掘进 (57)隧道运输 (58)开仓与刀具更换 (59)管片堆放与拼装 (60)安全防护与监测保护措施 (60)11 高架桥施工 (62)一般规定 (62)基础工程 (62)墩台施工 (63)上部构造 (63)预应力张拉 (66)12、轨行区作业 (67)施工管理 (67)车辆管理 (67)施工区域防护 (68)1 总则1.0.1为提高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城轨法规之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城轨法规之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覆盖、科学施策、闭环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职责协商组织开展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逐级分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风险分级管控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控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实施风险动态管理的活动。

第七条基于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特点和行业经验,运营安全风险按照业务板块分为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

(一)设施监测养护类风险:桥梁、隧道、轨道、路基、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等方面的风险;(二)设备运行维修类风险: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方面的风险;(三)行车组织类风险:调度指挥、列车运行、行车作业、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四)客运组织类风险:车站作业、客流疏导、乘客行为等方面的风险;(五)运行环境类风险:生产环境、自然环境、保护区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和风险管理精细化手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和风险管理精细化手册

一、概述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成为了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轨道交通工程面临着诸多安全隐患和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精细化的施工安全隐患和风险管理手册对于确保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至关重要。

二、施工安全隐患的分析与管理1. 工程地质情况: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地质情况可能存在隐患,如地下水位较高、土壤稳定性差等,需要对其进行精细化的分析,并通过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2. 施工设备和机械: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如果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 施工人员素质:施工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的人员选拔和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三、施工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措施1. 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前,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计划,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安全监测系统的建立: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施工区域划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4. 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方案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四、施工安全隐患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施工安全隐患和风险管理手册的精细化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保障财产安全:施工安全隐患和风险管理手册的精细化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事故对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轨道交通工程的顺利进行。

3. 提升施工效率:通过对施工安全隐患和风险的精细化管理,可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施工效率和质量。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及管控措施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及管控措施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及管控措施摘要: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地面交通已经无法满足交通需求,人们将希望寄托在轨道交通上,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轨道交通穿过繁华商业区和人口密集的居民区,不仅带动经济发展,也给人们出行带来极大便利,成为交通运输的利器。

然而,轨道交通建设往往具有工程量大、施工环境复杂、技术难度高、隐蔽性强的特点。

如果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将直接威胁施工人员和周边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由于轨道交通建设的复杂性,潜在的安全事故类型也多种多样。

为了防范轨道交通施工安全事故,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和事后损失,全面了解把握轨道交通施工风险而对其进行管控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管控措施引言轨道交通工程是城市交通建设领域不可或缺的建设项目,这类工程的施工环节较为复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较高。

但相比于国外的轨道交通建设,我国的轨道交通建设起步较晚,建设经验欠缺,施工技术相对滞后,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埋下安全隐患。

因此,加强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为有效提高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土建施工风险管理效果,介绍我国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概况,指出目前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因素。

同时针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的现状和风险问题,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1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1.1 地质风险在轨道交通建设环节,如果不充分了解隧道内的地质条件,很难确保整体安全风险。

因此,无法采取适当措施来解决问题。

地质勘探工作受到不同因素的阻碍,无法准确确定轨道交通隧道内的基本构造和地层岩性,从而导致隧道内岩石坍塌和涌水,不仅会给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带来严重的干扰,还会增加整体的安全风险。

1.2 管理风险管理体系是指由一系列控制系统组成的管理机制,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包括合同控制系统、成本控制系统、质量控制系统、安全控制系统、进度控制系统等。

因此,管理体系在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管理体系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1)企业在建立管理体系时,脱离实际,导致管理体系的不实用性。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案一、安全风险管理方案概述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与大量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的工程项目。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识别、评估和处理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轨道交通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1. 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确定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包括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爆炸、紧急疏散、施工工艺等。

2. 评估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对每一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等级。

三、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1.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划和执行,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紧急预案等。

3.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的物资、设备、材料及周围环境符合安全标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能够正确使用。

4. 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早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

5. 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工伤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

四、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1. 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施工作业技能培训、安全操作流程培训等,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意识。

五、安全监督和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的安全督导和监察机制,确保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2. 定期进行安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危机管理和应急预案1. 制定危机管理预案,明确各类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分工和处理流程,及时、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参建各方管理、技术力量被摊薄:随着国内建筑市场大规模建设,尤其是全 国有20多个城市同时进行地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技术 力量摊薄严重。 农民工素质参差不齐:总结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很多事故都是因为农 民工安全技能不高,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 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政府和企业虽然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对农民工进行培训 和教育,但短期内很难改变这种状况。
勘察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工程勘察阶段
经招标选择的具有勘察甲级资质的勘察单位均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为地铁建设工程提供了真实、准确的地质资 料。 新线所有勘察项目具体包括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补充 地震安全性评价、补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物探及其它专项测试 与调查等。 鉴于广州地区较为复杂的地质环境,特别设立勘察总体管理。 在详细勘查基础,针对不良地段进行了专项勘探工作。
地铁工程风险控制的理念
灾害分类: 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或两者共同作用的灾害。
自然灾害有:地震、海啸、泥石流、火山爆发、森林大火、热带风暴、 暴风雪、龙卷风、洪水、江潮、雷击等,其中最难预知的是地震。 人为灾害有:战争(经济、粮食、资源、 民族、宗教、主义等)、恐怖 袭击。出行事故(火车、地铁、飞机、轮船、汽车、物体爆炸、化学毒 气、遇匪、混乱踩压、遇兽、雪崩);场所事故(塌方、矿井被困、高 楼失火、煤气中毒、电梯失灵)。
施工阶段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体系
针对广州地质条件复杂,为防范重大施工安全风险,我司成立了地灾防 治小组,由数名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以‚规避、预防‛工程‚地质灾害‛发生为主、以‚控制、治理‛ 工程‚地质灾害‛为辅,从规划、地质勘察、选线开始预防地质灾 害风险,并贯穿规划、设计、施工各个阶段; 对无法规避的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工程地质类型和特征,从工程设 计上事先提出、审查各类工程地质条件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与主要 措施。并通过施工阶段采用工地巡查和专家研讨等措施,严格监控 各施工阶段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方法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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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统一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强化总部对风险源的管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穗铁企〔2013〕1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质量安全部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提出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制定总部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应急预案。

2.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各工程中心、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3.重点负责总部级及总公司级安全风险的监控,抽查各中心、各参建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5.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事故(件)处理。

6.牵头组织开展总部新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排查更新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同时将结果上报总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六条总部总工程师室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负责总部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重大技术决策。

2.参与总部重大安全风险处置,并对处置措施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第七条工程中心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组织参建各方对新线建设安全风险实施管理,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针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季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根据总部相关要求开展中心所辖工点的安全风险排查更新评审工作,并将评审修改后的风险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质量安全部。

4.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事故处理(件)。

第八条施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组织进行安全风险源的辨识、评审,对风险点组织排查并制定相应措施及明确责任人。

3.参加监理主持的风险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将结果上墙公示。

4.根据风险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及检查。

第九条监理单位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风险源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及明确责任人。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召开安全风险源评审,相关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参加。

3.根据风险排查结果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施工过程监理旁站。

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月度全员安全培训内容。

第十条第三方监测单位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制定风险相应第三方监测措施。

2.落实安全风险源的监测措施。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源相应设计措施。

2.根据风险排查结果不定期检查工地落实情况。

第三章安全风险管控要求
第十二条新线土建工点(含车辆段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四个报告”(地质补勘、房屋调查鉴定、管线调查评估、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各施工标段,由法人单位组织开展工程重大风险分析与评审工作,编写风险分析评审报告,并组织专家评估咨询后,作为工程风险防控的重要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每月,各施工项目点组织进行安全风险源的辨识、动态更新,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评审会,全面分析与评审。

第十五条每季度,各工程中心组织所辖工点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动态更新评审工作,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后报质量安全部。

质量安全部组织总部季度安全风险排查动态更新评审工作,并将结果上报总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十六条每年初,各工程中心组织所辖工点开展本年度工程安全风险排查评审工作,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后报质量安全部。

质量安全部组织总部年度安全风险排查评审工作,并将结果上报总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十七条工程风险等级及风险控制等级
风险等级从危险性大小依次为Ⅰ、Ⅱ、Ⅲ、Ⅳ级。

Ⅰ级表示是极其危险的、不可控的、不能继续作业的;Ⅱ级表示是高度危险的;Ⅲ级表示是中度危险的;Ⅳ级表示是一般危险的。

风险等级可通过制定有效的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进行降级。

原则上风险等级为Ⅰ级、Ⅱ级对应的风险控制等级为总公司级;风险稍小的Ⅱ级风险点可为总部级;Ⅲ级对应总部级和中心级,重大的Ⅲ级风险点可为总部级;Ⅳ级对应项目部级。

(一)总公司级:重大风险源、过江隧道掘进开挖、穿越既有线路、超深基坑开挖、周边环境很复杂等工程。

(二)总部级:较大风险源、爆破工程、深基坑开挖、穿越复杂地质条件等工程。

(三)中心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盾构始发、到达、开仓作业,高大模板支撑,起重吊装,隧道开挖,轨行区安全等。

(四)项目部级:日常施工风险源,周边环境风险源,盾构掘进等。

第十八条安全风险登记填报的相关要求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发布,以利于加强对风险的管控。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九条总部将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纳入各工程中心、各部(室)年度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第二十条总部将通过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形式不定期通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第二十一条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单位)未履行管控职责,导致安全事故(件)发生的,质量安全部将根据总公司、总部相关规定,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穗铁企〔2013〕15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广佛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新广从快速路改造工程项目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建设事业总部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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