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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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_2030]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_2030]

一、规划思路(一)立足区域、跨越发展立足长三角、江苏省及沿海等区域,充分利用沿海开发战略优势及自身土地、劳动力及岸线等资源禀赋,实施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工业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重、沿海与内陆空间并重、本地与异地城市化并重的跨越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先发地区差距并赶超区域平均发展水平,建设现代化沿海中心城市。

(二)重点向海、特色发展把握沿海开发战略机遇,大力促进沿海地区发展,以沿海资源禀赋为基础,保护生态、合理开发,加强沿海港口与临海产业、内陆城市的互动,使沿海地区成为盐城工业化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周边沿海城市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建设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

(三)整合资源、低碳发展充分依托盐城生态资源条件及全省轨道交通建设的机遇,通过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有效引导城乡空间及产业的合理发展;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引导城镇空间集约布局;积极倡导紧凑集中的混合布局模式、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绿色交通模式、生态系统多样化保护、新能源利用和节能为导向的清洁能源发展,实现低碳发展。

(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统筹城乡,促进城市化水平的质与量的提升,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协调发展;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调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现代化、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

规划2030年城市人口170万。

(一)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盐城应依托空港、海港两个一级开放口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开通扩大盐城至韩国、日本等东北亚地区的交通专线。

通过空港、海港的有效组合,重点发展对外的特色物流,发挥物流产业集聚效应,确立盐城在江苏北部、长三角乃至全国物流供应链中针对韩国等东北亚地区的物流中转重要节点地位,建设成为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

(二)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和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发展空间的局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结构的重组促使长三角产业布局开始由沿江、沿湾向苏北沿海地区转移。

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提高一个土地等级(以年亩产粮食提高100公斤计),则可年增产粮食63万吨。

2.土地复垦开发全市在2010 年前可开发滩涂、荒地和复垦废弃地等土地后备资源38873公顷(58.31万亩),从中可新增耕地13363.43公顷(20.05万亩)。

3.土地整理-5- 全市在2010年前可整理旧村庄、农地(不包括农地整理区中的现有耕地)等40346.88公顷(60.52万亩),从中可新增耕地5312.14公顷(7.97万亩)。

4.城镇建成区利用过去城镇发展片面追求外延式发展,忽视了旧城改造和内部的节地挖潜,部分土地征而未用,土地利用率不高。

今后城镇建设以内部挖潜改造为主,严格控制发展规模和新占耕地。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第15条根据《盐城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市到2010年全市将建成经济繁荣、科教发达、人民富裕、环境良好、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的江苏沿海中心城市。

1996年全市总人口786.14万人,根据近年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测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遵循“面积不能少,位置不能乱”的原则,保持稳定,作适当微调。

2.衔接原则。

在搞好城镇、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协调的基础上,做好衔接。

3.土地供给决定需求原则。

土地供给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三项指标进行自上而下层层控制,在供给的范围内综合平衡,合理安排。

4.坚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

坚决实行占用耕地与复垦开发挂钩,确保我市到2010年耕地总量在平衡的基础上略有增加。

5.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6.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的原则。

-9- 7.坚持因地制宜、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22条规划期内,我市土地利用结构作如下调整:近期规划:耕地实现总量动态平衡,园地、林地分别增加2651.16公顷(3.98万亩)和1327.71公顷(1.99万亩),牧草地减少50.67公顷(0.08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减少5853.87公顷(8.78万亩),交通用地增加1048.95公顷(1.57万亩),水域增加2463.95公顷(3.69万亩),未利用土地减少1587.23公顷(2.37万亩)。

盐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盐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盐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公示文字部分一、规划思路继承创新结合充分尊重与汲取同步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体现规划延续滚动。

交通用地互动充分与城市总体规划互动反馈,凸显交通引导与支撑作用。

导则指引反馈充分尊重与依据新版综合交通规划导则要求,并应用于规划实践;同步思考、反馈导则技术指引完善的可能。

近期远期兼顾既要为盐城勾画交通发展蓝图、确定重大设施布局;也要为盐城近期交通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二、规划范围和年限本次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范围及年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如下表所示:表1 规划范围和年限三、愿景与目标愿景愿景:建设“畅达、绿色、人本”的健康交通体系。

畅达:对外交通实现突破与融合,城市交通实现整合与集约,构建发达开放的对外交通系统和高效畅达的城市交通系统。

绿色:形成以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BRT)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多方式协同发展,“集约环保、减碳节能”的综合交通体系。

人本:营造低碳、健康的交通环境,为全体交通使用者提供舒适、人性化、多样化的交通体系。

目标表2 规划目标四、战略任务任务一:区域交通建设谋求新突破南融长三角、北承渤海湾,西联中西部、东出东北亚。

提升交通区位,打造区域性航空与铁路综合枢纽,注重与长三角核心城市快速复合通道建设,加强与苏锡常都市圈、南京都圈、徐州都市圈交通体系衔接,推进与西向交通廊道预控,积极加强与沿海重要港口的联系,构建以盐城为核心的多方式协调的放射交通系统。

任务二:交通引领发展创造新格局以交通走廊引导和支撑“双城双区”城市空间的形成,以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引导城南新区、城西片区、河东片区及城北片区的协调发展;土地利用布局与开发建设贯彻公交引导的原则,采取有机疏散与集中发展、集约利用相结合;保持适度超前的交通投资,加快关键快速通道和骨架路网的建设;建设与组团片区功能和用地强度相适应的交通网络和运行体系;加强快速道路、快速公交沿线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控制。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1]2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1]2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1〕2号)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范围内的民房建设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区是指盐都区、亭湖区的全部行政管辖区域;市区高速公路围合圈是指盐锡、盐徐、沈海三条高速公路围合的市区部分;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是指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的远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第三条盐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民房是指市区居民在其宅基地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和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等。

民房建设分为新建、改建、复建、维修。

(一)新建:指在新宅基或原有宅基空地上新建设房屋。

(二)改建:指在现有宅基地范围,拆除现状建筑,变更原建筑四址重新建设房屋或在原建筑基础上加层、加高。

(三)复建:指原有建筑拆除后,按原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在原建筑四址上建设房屋。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2011年版)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2011年版)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1.1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

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1.3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全部行政范围。

主城区旧区是指东至文港路,南至青年路,西至盐马路、大庆路、西环路一线,北至新洋港;新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

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2.1 城市用地分类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共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

盐城市城总体规划 (2013—2030)

盐城市城总体规划 (2013—2030)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文件(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文本、图纸院长:邹军总规划师:袁锦富证书号:[建]城规编第(141094)号项目编号:2011P1020完成时间:2014年7月技术负责姓名职务、职称签名批准邹军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审定陈沧杰副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分管总工胡海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所长汤春峰副所长高级规划师审核胡海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技术校对专业姓名签名专业姓名签名规划设计王海勇产业杨红平生态环境叶兴平道路交通许炎旅游张鑫磊给水排水顾军供电通信毕波综合防灾顾军项目组成员姓名职称、专业签名项目负责申翔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项目成员曹华娟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吴义士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张超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高峰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汤春峰高级规划师、城乡统筹段兆广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李铭高级工程师、道路交通陈宗军工程师、道路交通周秦工程师、生态环境吕龙工程师、旅游规划施卫红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华海荣高级工程师、供电通信陈鼎超工程师、综合防灾《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参编人员:孔逸忻:盐城市规划局局长、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张亚钊:盐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吴立新:盐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宋迎春:盐城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工程师夏刚:盐城市规划局副总规划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规划师吴莉:盐城市规划局规划技术信息处主任科员花明生:盐城市规划局规划技术信息处副处长、主任科员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说明意见1落实说明:1、规划成果充分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要求,在规划理念及城镇化方针中,均补充提出“以人为本”,并根据盐城生态大市、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等基本特点,提出生态保护优先、推进本地人口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等策略,以实现盐城的科学发展与跨越发展,详见文本第3、10、15等条。

头条|未来15年,盐城大变样!还不戳图进来看!

头条|未来15年,盐城大变样!还不戳图进来看!

头条|未来15年,盐城大变样!还不戳图进来看!导读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和市规划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有关内容向社会各界作出通报。

据了解,这份《总体规划》是我市城市发展规划史上的一件大事,将为我市未来近20年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也明确了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形成“一主一副、三区两点”的市域核心空间布局结构。

此轮规划包含三个层次经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批准, 我市于2011年全面启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2014年10月29日省政府正式发文,批准盐城实施新一版的城市总体规划。

中心城区433平方公里《总体规划》提出,到2030年市域总人口800万,市域城镇化水平75%。

确定盐城的城市性质为:沿海新兴中心城市,现代工商贸易城市,湿地生态旅游城市。

这轮规划包含市域、规划区与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即盐城市市域行政范围,包括盐都、亭湖2个区,东台、大丰2个县级市和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5个县,总面积16931平方公里。

规划区即盐城大市区行政范围,面积212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为: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盐靖高速公路及新洋港,东至南洋镇界与沈海高速公路,面积约433平方公里,其中规划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86平方公里。

缩小与苏南、苏中地区的差距,与全省共同现代化。

2020年,全市发展指标全面超越高水平小康社会要求,并接近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2030年,全市大部分发展指标超过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并接近或达到省域平均水平。

轨道联系盐城和大丰盐城—大丰协调发展,形成“一主一副、三区两点”的市域核心空间布局结构。

“一主”指高速环内的盐城主城区;“一副”指大丰城区;“三区”分别为高新技术园区、环保产业园区以及大丰港城;“两点”指结合区域内重要交通设施所形成的铁路货运枢纽产业节点与空港特色产业节点。

建设联系盐城主城区—大丰城区—大丰港城的快速公交线路,采用市域轨道形式,由盐城铁路客运站出发经过新机场、大丰城区中心向东至大丰港城,沿新盐大道—226省道—幸福路布局。

盐城城市总体规划(完整资料).doc

盐城城市总体规划(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盐城市发展环境与功能定位的变化,实现“在苏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将盐城主城区建设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4、《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00]17号)7、《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02] 35号)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9、《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1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规[1994]36号)1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003)13、《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14、《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15、《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第3条强制性内容规定文本中采用“楷体字”表示的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条规划指导思想1、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增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保障。

2、结合江苏省沿江、沿海、沿东陇海、沿沪宁的“四沿”发展思路,突出制造业在盐城的地位和作用,并在空间上落实“以工兴市”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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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长三角、江苏省及沿海等区域,充分利用沿海开发战略优势及自身土地、劳动力及岸线等资源禀赋,实施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工业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重、沿海与内陆空间并重、本地与异地城市化并重的跨越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先发地区差距并赶超区域平均发展水平,建设现代化沿海中心城市。

(二)重点向海、特色发展把握沿海开发战略机遇,大力促进沿海地区发展,以沿海资源禀赋为基础,保护生态、合理开发,加强沿海港口与临海产业、内陆城市的互动,使沿海地区成为盐城工业化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周边沿海城市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建设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

(三)整合资源、低碳发展充分依托盐城生态资源条件及全省轨道交通建设的机遇,通过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有效引导城乡空间及产业的合理发展;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引导城镇空间集约布局;积极倡导紧凑集中的混合布局模式、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绿色交通模式、生态系统多样化保护、新能源利用和节能为导向的清洁能源发展,实现低碳发展。

(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统筹城乡,促进城市化水平的质与量的提升,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协调发展;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调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现代化、生态型沿海中心城市。

规划2030年城市人口170万。

(一)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盐城应依托空港、海港两个一级开放口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点,开通扩大盐城至韩国、日本等东北亚地区的交通专线。

通过空港、海港的有效组合,重点发展对外的特色物流,发挥物流产业集聚效应,确立盐城在江苏北部、长三角乃至全国物流供应链中针对韩国等东北亚地区的物流中转重要节点地位,建设成为东北亚特色物流转运基地。

(二)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和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发展空间的局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结构的重组促使长三角产业布局开始由沿江、沿湾向苏北沿海地区转移。

从发挥资源优势和实现产业互补的角度,盐城应重点承担江苏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汽车生产基地、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产业梯度转移北拓承接基地等职能。

苏通大桥和崇明岛越江通道的通车大大降低长江的阻隔作用。

沈海高速等沿海通道的建成为长三角开辟了新的辐射通道,盐城凭借土地储备丰富、环境承载力强和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抢先接受长三角“内核”产业扩散,成为快速接受核心区产业梯度转移先导基地,成为长江三角洲北翼重要的战略支点。

(三)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围绕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资源垄断优势,打造东方生态养生之都,西太平洋湿地之都,海盐文化之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众生乐园,将盐城建设成为国家湿地生态旅游基地,进一步提升其国际知名度,逐步将盐城建成为西太平洋国际湿地生态旅游城市。

三、空间布局结构(一)中心城区范围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市区界及新洋港、盐靖高速公路北段,东至南洋镇界与沈海高速公路,约540平方公里。

(二)布局结构轴向延伸、内主外辅,形成“双城双区”的城市空间结构,高速公路环内为主城,以通榆河为界分河东、河西两个城区,环外东西依托现状各形成一个特色产业园区。

1、主城(1)河西城区——枢纽拉动,产业转型包括通榆河以西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95平方公里,以新洋港、世纪大道、青年路、西环路为界分为城中、城南、城北、城西、西南5个片区。

城中片区:指新洋港、通榆河、青年路、西环路围合地区,以商业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

强化建军路、解放路交汇处的城市商业中心功能;推进“退二进三”,改造整治城中村,提升居住质量,合理控制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建设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宜人的生活片区;完善支路系统,保持老城空间肌理,延续城市发展脉络;强化滨水空间建设,塑造城市特色。

城南片区:指青年路、通榆河、西环路、盐淮高速公路围合地区,以居住和行政、文化、商务、教育功能为主。

城市继续向南发展,结合原伍佑镇区开发居住用地,完善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吸引更多人口入住;完善行政文化中心,并依托高等教育设施建设商务金融中心,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增加第三产业就业岗位;保留悦达工业园工业用地,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革新。

城北片区:指新洋港以北地区,以物流和工业为主。

依托北站货运枢纽与交通优势,整合发展,将新洋产业园打造为重要的物流基地。

加强与北部新兴镇区的交通联系,为镇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

城西片区:指新洋港、西环路、世纪大道、盐靖高速公路围合地区,以居住和商业、文化休闲功能为主,同时结合世纪大道与盐靖高速公路出入口积极发展物流业。

重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对蟒蛇河取水口的保护。

西南片区:指世纪大道、西环路、盐淮高速公路、盐靖高速公路围合地区,兼顾居住和就业的平衡。

依托临近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交通优势和大学城的科研优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盐都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同时配套发展物流、仓储、市场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开创路以东主要布局居住用地,完善社会服务设施,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2)河东城区——完善配套,产居平衡包括通榆河以东、新洋港以南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65平方公里,以迎宾大道、世纪大道为界分为北、中、南3个片区。

北部片区:指迎宾大道以北地区,以休闲度假功能为主,机场搬迁后用地可预留改造为文化娱乐、商业服务、居住等功能。

中部片区:指世纪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南地区,以居住和工业用地为主。

青年路以北现状产业空间向东拓展,打造光伏产业园,与东侧的南洋镇南部产业空间连片发展;增加居住用地,实现河东城区的产居平衡。

南部片区:指世纪大道以南地区,以工业、商务功能为主。

以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导,进行传统产业高新技术转化,新都东路南侧工业用地向东、向南拓展,其中新都东路沿线企业进行转型,以科研中试为主;向东延续新都路公共服务设施轴,打造河东中心。

预控该片区南部与步凤镇区的交通联系,协调远景功能布局。

2、特色产业园区依托轨道交通的建设,加强特色产业园区与主城的有机联系,促进现有优势资源的整合,统筹各主体的发展空间,形成既相对独立,又联系紧密的整体。

(1)环保产业园范围:沿海高速公路以东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10平方公里。

建设引导:以环保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为主,打造集研发设计、科技孵化、生产制造、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环保产业集群。

以331省道为轴发展产业用地并逐步向南、向东扩张,新洋港南侧布局物流市场用地。

新民河西侧布局生活配套区,与盐东镇新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功能相协调。

(2)高新产业园范围:盐靖高速公路以西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16平方公里。

建设引导:以科技产业为主导产业,引领全市企业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及低能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企业转变,兼顾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创业、安居。

依托凤凰南路布局产业用地,并向东逐步扩张;利用高速公路出入口发展物流业,规划市场、仓储用地,青年路西延段两侧布置生活性用地。

产业园北侧的龙岗镇区主要发展居住、公共服务等功能,作为产业园的生活配套区。

(三)中心体系结构由解放路和新都路形成横“T”字公共设施轴串联城市中心,形成多中心体系结构。

1、一级中心老城商业中心——位于串场河、小洋河、黄海路围合的用地范围内,是现状的综合性城市中心,规划以商业金融、旅游服务、娱乐休闲等功能为主,服务于全市域乃至更大区域,集中体现盐城的历史文化特色、新四军文化特色和滨水景观风貌。

行政文化中心——位于世纪大道、串场河、盐渎路、解放路围合的用地范围内,全市行政文化中心,以行政办公、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主。

商务金融中心——位于南纬路与解放路交汇处,以商务办公功能为主,服务于全市域。

河东中心——位于新都路和五台山路交汇地区,规划以生产性服务功能为主,同步完善配套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综合性功能,服务于整个河东片区。

2、二级中心城西片区中心——位于青年路与镇西路交汇地带,提供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综合性功能,服务于西环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区域。

西南片区中心——位于南纬路与开创路交汇地带,以科研办公为特色,包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综合性功能,主要服务于西南片区。

高新产业园中心——位于青年路和振兴路交汇地带,包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综合性功能,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园。

环保产业园中心——位于331省道和生态大道交汇地带,包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综合性功能,服务于环保产业园。

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行政办公用地。

保留世纪大道以南、西环路以东以及人民南路以西地区的市政府。

盐都区政府可考虑远景搬迁至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的集中办公场所,现状用地保留作为城南集中办公场所;保留亭湖区级行政办公机构。

保留部分占地较大、建筑风貌较好的市级行政办公单位,逐步搬迁沿建军中路、毓龙路、人民路、开放大道、文港路等道路布局的部分占地较小、建筑风貌较差的行政办公机构,向市行政中心集中布局。

规划结合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环保产业园、盐都经济开发区设置集中行政办公场所。

2、文化设施用地规划文化设施分为市、片区、居住社区三个等级。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68.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1%。

保留市行政文化中心南侧的市级文化设施,包括市科技馆、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新四军重建军部纪念馆、海盐博物馆、国际会展中心、市文化馆。

对现状市级文化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结合河西商务金融中心及河东商业中心,规划于盐渎路、解放南路交汇地带设置会议、博览中心,于新都东路与峨眉山路交汇地带布置青、老年活动中心、文化馆等大型文化设施。

保留亭湖区文化中心等片区级文化单位。

规划同时结合高新片区、城西片区、西南片区、城南片区、河东中部片区、河东南部片区、环保片区等片区中心设置图书馆、文化馆、青老年活动中心等片区级文化设施。

其中,图书馆、文化馆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0.2公顷。

规划结合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邻里中心)建设居住社区级文化设施,包括文化站、小型图书室、影视厅、棋类活动室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等。

3、教育科研用地(1)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规划保留城中片区的盐城师范学校,城南片区结合现有的盐城机电高等技术学校、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校、盐城交通技师学校以及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在内的多所学校,加速培育城南盐渎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地区的高职园区。

保留位于通榆河以东的亭湖经济开发区和盐城经济开发区内的盐城工学院和盐城师范学校的新校区,促进教育设施共建共享,合并成立江苏海洋大学,发挥规模集聚效应,成为盐城高科技人才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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