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办法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环境友好,规范建设工程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最终责任,确保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2.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并及时提出质量问题整改意见。
3. 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三、质量管理要求1.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并确保设计符合国家建设标准。
2. 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操作,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货、验收、使用、保管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四、质量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程质量验收1.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申请质量验收。
2. 工程质量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3.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六、质量问题处理1. 在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停工或停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检查,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做出整改计划并落实。
3. 质量问题应当及时追责,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质量管理宣教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的宣教工作,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宣传,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1.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2.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问题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负总责,并按照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质量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并按照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并按照监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监理过程中的质量工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均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方针、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记录等。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评审,并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
第七章质量管理措施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采取必要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验、验收、监督检查等。
第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部位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九章质量安全监督第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一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发生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追究责任的内部机制,并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有关部门可以暂停或者撤销相关单位的资质,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区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在开展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标准和行为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并将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环境的创建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四条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委托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委托各市县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委托具体实施的机构以下统一简称监督机构。
第五条监督机构具体承担有关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住建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的宣贯和组织实施工作。
承担对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以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违章操作行为的纠正,并对监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资料的收集、各类备案手续的办理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各监督机构对全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注册、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申领、重大危险源监管(备案、验收、专家论证等)、起重机械监管(备案、告知和使用登记)等事项的办理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和投诉处理,均实行网上受理(网址:)。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和安全生产报监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监督机构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和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地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新建、扩改、装修等各种类型的建筑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质量、进度”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需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设定、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整改与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建筑工地质量目标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技术规范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施工质量控制第七条建筑工地施工质量控制应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包括工艺要求、质量检查、材料管理等方面。
第八条施工工艺要求包括工序文件编制、工序顺序控制、标准化施工等。
第九条施工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自检、互检和专项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第十条建筑工地材料管理应建立档案,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选材、检验、保管和使用。
第四章质量检查与验收第十一条建筑工地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质量验收跟踪、分部检查等环节。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记录,整改情况应在规定期限内反馈。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质量验收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用户要求。
第五章质量整改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应有效并及时填报整改报告。
第十五条对质量问题责任认定应明确,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追究。
第十六条相同或类似质量问题的频繁发生,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处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必须理顺施工顺序,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艺,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九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七章培训与提升第二十条建筑工地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从事的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和检查,并及时发现、纠正、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归口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归属于工程部,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度的每年评审、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资质要求第五条全体员工要求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与自己的从业资格相符的岗位上工作。
第六条施工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并在施工前经过审批及备案。
第七条对参与工程施工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同时,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考试。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应符合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了解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设计必须通过评审并获得批准,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合理、详细。
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审核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对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及时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采用合理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保持施工环境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质量检验与验收第十六条工程建设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检验必须受到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和签字确认,确保质量检验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工程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本公司设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以下部门组成: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质量检查,协调解决质量问题。
2. 技术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施工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施工过程,对施工质量负责。
4. 材料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材料设备符合施工要求。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五条质量管理部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 组织质量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
3. 协调解决质量问题,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 对施工项目部、技术部、材料设备部等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技术部职责:1. 制定、实施和监督施工技术标准。
2. 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质量。
3. 组织开展施工工艺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4. 对施工项目部、材料设备部等部门的施工技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施工项目部职责:1. 负责具体实施施工过程,对施工质量负责。
2.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程质量意识。
3. 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4. 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自检、互检、专检,确保施工质量。
第八条材料设备部职责:1. 负责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材料设备符合施工要求。
2. 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 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材料设备质量。
第四章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第九条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分为以下阶段:1. 施工准备阶段: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质量。
2. 施工实施阶段: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加强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5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5.4、技术交底制度:1、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其目的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
2、技术交底的时间要求(1)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
(2)技术交底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不得后补。
3、技术交底的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并辅以口头讲解。
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并及时归档。
4、技术交底程序(1)技术交底应由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向承担施工任务的下属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的末端是直接带班工人作业的班组长,班组长应以身作则,带领工人进行正确作业。
(3)分部、分项的技术交底内容完成后应进行讲评,作业过程中班组长要随时检查,确保交底内容落到实处。
5、技术交底内容(1)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
(2)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交底一并进行。
(3)分部分项(工序)的技术交底内容包括。
作业条件、施工准备、工艺操作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成品保护以及需要交底的其他事项(如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方法、操作要点、质量通病预防等)。
6、技术交底的实施和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者应当督促其下一级的实施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交底,并形成书面材料由编写者签发。
(2)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实际,编写施工方案,并向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
(3)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情况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切忌照抄照搬。
(4)技术交底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有针对性、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江苏龙海建集团有限公司6桃园绿地东侧南港地块内____栋保留库房装修改造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制定本制度。
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范本模板____前,先检查模板的质量,不符质量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荷载作用要求。
同一构件的模板支撑严禁采用不同类型(或不同工艺)材料支撑。
模板支撑立杆底部必须加设垫木。
1、梁模板通病现象。
梁身不平直、梁底不平及下挠、梁侧模涨模、局部模板嵌入柱梁间、拆除困难。
防治措施:①支模时应遵守边模包底模的原则,梁模与柱模连接处,下料尺寸一般应略为缩短。
②梁侧模必须有压脚板、斜撑、拉线通直后将梁模钉固。
梁底模板按规定起拱,如设计无规定,起拱高度应为全跨长的1/1000-1/3000。
③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应充分用水浇透。
2、柱模板通病现象。
涨模、断面尺寸鼓出、漏浆、混凝土不密实,或蜂窝麻面、偏斜、柱身扭曲。
防治措施①根据专项方案中规定的柱箍间距要求钉牢固。
②成排柱模支模时,应先立两端柱模,校直与复核位置无误后,顶部拉通长线,再立中间柱模。
四周斜撑要牢固。
3、板模板通病现象:板中部下挠,板底混凝土面不平。
防治措施:①楼板模板厚度要一致,楞木料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楞面要平整。
②支顶要符合规定的保证项目要求。
③板模按规定起拱,如设计无规定,起拱高度应为全跨长的1/1000-1/3000。
(三)钢筋工程1、钢筋偏位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①柱钢筋施工时,为防止主筋移位,应在柱中、柱顶梁下部位设两道定位“井”字钢筋。
振捣砼要尽量避免碰撞钢筋,发现歪斜应及时纠正。
②图纸会审与钢筋放样时注意梁、柱筋的排列,尽量减少竖向主筋因排列问题而产生的位移。
③剪力墙在距楼面标高____mm处,用不小于φ12的水平钢筋,临时将竖向钢筋按排列逐一绑扎固定,防止在下料和振捣时造成竖向钢筋偏位。
④加强砼的现场浇筑管理工作,认真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将整车或整料斗的砼直接灌注到柱、墙内,不得随意冲撞构件的钢筋骨架,应先将砼卸在盘板上。
再均匀下料,分层浇筑,分层振捣,这样既能保证砼的施工质量,又可防止撞偏钢筋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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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2001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
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
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
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
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技术交底情况;
(十)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
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
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
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
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
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
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奖罚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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