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景区游船项目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景区游船项目运营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景区所有游船项目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游船、快艇、摩托艇、帆船等水上娱乐项目。
第三条景区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景区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游船项目运营管理第五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取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项目类型、船型等开展运营。
第六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船只,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船只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配备充足的安全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救生筏等,并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第八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对游客进行安全告知。
第九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安排专门的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对游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碰撞、翻船、游客落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游船项目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游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游船项目安全运营。
第三章游客安全要求第十二条游客在参加游船项目前,应了解并遵守本规定及景区安全须知。
第十三条游客应具备一定的游泳能力,并穿戴救生衣,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四条游客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船、跳水或做出其他危险行为。
第十五条游客在游船项目过程中,应保持秩序,严禁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六条游客在参与游船项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儿童、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在家人陪同下参加游船项目,并告知工作人员其身体状况。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二篇)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引航活动的管理,提高引航安全和服务质量,保障航行安全和港口运输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外船舶在中国领海和领海内港口区域的引航活动。
第三条船舶引航指导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引航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引航活动科学有序进行。
第二章引航单位第四条引航单位是指依法经营引航业务的机构或单位。
第五条引航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航道、水深、海底地形和航标等航行条件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有合格的引航员和引航指挥中心;(三)具备引航工作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四)具有配备合格引航船舶的能力;(五)具备良好的引航业绩和声誉。
第六条引航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引航员参加培训和考试,确保引航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引航员第七条引航员是指具备合格的引航知识和技能,承担船舶引航指导职责的人员。
第八条引航员应当依法取得引航员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保持引航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与提高。
第九条引航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格的引航员资格证书;(二)具备专业的引航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第四章引航船舶第十条引航船舶是指用于船舶引航的特种船舶。
第十一条引航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安全、可靠、适航的特点。
第十二条引航船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引航单位配备,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格的引航船舶相关证书;(二)装备先进的引航设备和通讯设备;(三)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四)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船舶状态良好。
第五章引航服务第十三条引航服务是指引航单位通过引航员和引航船舶对船舶进行引航指导和协助。
第十四条引航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船舶安全、平稳、顺利地进出港口和航行。
第十五条引航员在引航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保障船舶安全和航行效率。
国际邮轮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际邮轮的安全,防止邮轮事故的发生,保护旅客、船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注册或者在我国港口停靠的国际邮轮,包括但不限于游轮、豪华邮轮、邮轮客船等。
第三条国际邮轮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三)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国际合作,共同维护海上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国际邮轮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SMS),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组织结构;(二)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三)安全目标和计划;(四)安全教育和培训;(五)安全检查和纠正措施;(六)安全记录和报告;(七)应急准备和响应;(八)持续改进措施。
第六条邮轮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七条邮轮公司对国际邮轮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国内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二)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三)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四)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五)确保旅客的安全;(六)配合我国海事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
第八条船长对船舶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保船舶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运行;(二)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三)监督船员的安全操作;(四)处理船舶的安全事故;(五)向海事管理部门报告船舶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船员对船舶的安全负有个人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二)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三)报告安全风险和事故;(四)配合船长处理安全事务。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第十条国际邮轮必须配备符合国际、国内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一)救生设备;(二)消防设备;(三)导航设备;(四)通信设备;(五)防污染设备;(六)其他安全设备。
06船舶通用系统

轮机概论
Introduction to Marine Engineering
第六章 船舶通用系统
[ 11 ]
三、压载水系统管路的布置形式 1.支管式 1.支管式
多用于压载管径较小、舱数不多 的普通货船的压载系统。
2.总管式 2.总管式
被广泛采用,其变形有单总管式、 四总管式、环形总管式、管隧式 和半管隧式等几种,每舱的吸口 可能有一个或两个。
[8]
3.机舱舱底水油水分离器
轮机概论
Introduction to Marine Engineering
第六章 船舶通用系统
[9]
第二节 压载系统 Section 2 Ballast System 一、压载系统的作用: ★★★★★★ 压载系统的作用: 通过压载和去载 (1)使船舶在横向保持平衡,在纵向有合乎要求的吃水差; (2)使船舶具有适当的排水量和重心高度,以获得高的螺旋 桨效率和合适的稳性; (3)减小船体变形,避免产生过大的弯曲力矩和剪应力; (4)减轻船体和轴系的振动。 组成: 组成:泵、管路、阀等。
轮机概论
Introduction to Marine Engineering
第六章 船舶通用系统
[ 13 ]
五、某轮压载系统实例
轮机概论
Introduction to Marine Engineering
第六章 船舶通用系统
[ 14 ]
六、压载系统的管理 1.空船压载航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空船压载航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保证适当的吃水、吃水差和足够的稳性; (2)注意船舶的总纵强度。 2.装货时压载水的排放 2.装货时压载水的排放(★★★★) 装货时压载水的排放 (1)拟定装舱顺序和压载水的排放计划,并列表备查; (2)尽量缩短排放压载水的时间,避免产生船舶滞期; (3)分别排放各压载舱的压载水; (4)掌握各压载舱排放不出来的压载水的数量; (5)甲板部的值班人员应经常检查压载水的排放情况。
船舶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船舶装备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装备物资管理,提高船舶安全运行水平,保障船舶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注册船舶及其在我国领海、领海毗连区域、港口、锚地、船舶修理厂、保税区、海事协议区和其他船舶活动区域从事船舶装备物资管理活动(以下简称船舶)的行为。
第三条船舶装备物资管理,是指船舶为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及船舶安全运行,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对船舶装备物资进行合理分类、储存、使用和维护等活动。
第四条船舶负责人应当加强船舶装备物资管理,保障船舶正常运行。
第二章船舶装备物资管理机构第五条船舶应当设立装备物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船舶装备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装备物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船舶装备物资的采购、保管、调配和管理工作;(二)定期检查船舶装备物资的存储情况,确保装备物资的完好和有效性;(三)根据船舶运行情况,合理安排和管理装备物资的使用;(四)起草船舶装备物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装备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船舶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船舶装备物资管理工作,并保证其实施。
第八条船舶装备物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确保装备物资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第三章船舶装备物资管理制度第九条船舶应当建立和完善船舶装备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船舶装备物资的分类和标准,规定相关管理措施和工作流程,保障装备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船舶装备物资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各类装备物资的分类和标准;(二)装备物资的采购、保管、调配和管理流程;(三)装备物资的使用和维护规定;(四)装备物资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五)装备物资管理记录和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船舶装备物资管理制度应当根据船舶的具体情况和运营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实施效果和管理效率。
第四章装备物资的分类和标准第十二条船舶装备物资应当按照其用途和重要性,分为船舶必备装备物资、生活物资、应急物资和备用物资。
船舶电气与通讯-第六章船舶电力系统保护

第6章船舶电力系统的保护6.1 概述6.2 船舶发电机的保护6.3 船舶变压器的保护6.4 船舶电网的保护6.5 船舶负载的保护6.1 概述一、概述1.船舶电力系统保护的任务和作用船舶电力系统中各种保护装置,主要就是为了实现安全可靠地供电。
船舶电力系统的不正常运行情况主要有过载、欠压、过压、欠频、过频、逆功率以及绝缘系统发生单相接地等。
船舶电力系统中最常见最严重的故障就是各种形式的短路。
图6-1 短路故障示意图图6-1 短路故障示意图要限制不正常运行和短路的破坏作用,其中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在船舶电力系统的主要电气设备上,装设保护装置,以自动迅速地切除故障。
船舶电力系统保护的任务可归纳为:(1)当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足以造成故障的发生时,保护装置将自动地、迅速地并有选择性地切除发生故障的电气设备,以保护设备,并保证非故障部分正常安全运行。
(2)当电气设备发生不正常运行情况时,继电保护装置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使值班人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自动切除不正常运行的电气设备,防止事故的再扩大。
(3)配合自动控制装置,自动消除或减少事故及不正常运行情况。
船舶电力系统的保护主要包括:船舶电气系统的保护包括船舶发电机外部短路保护,过载、欠压、逆功率保护;船舶电网的短路保护,电网的绝缘监测;接用岸电时的相序保护等。
船舶中采用继电器保护装置来实现。
船舶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要求继电器保护装置的工作具有可靠性、选择性、准确性,既能适时切除故障以防止故障蔓延,又要尽量缩小停电区域,使非故障部分能继续正常运行,减轻损害程度。
2.对保护装置的基本要求(1)具有选择性继电保护的选择性是指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应仅把故障元件切除,使停电范围尽量缩小,从而保证电力系统中其他非故障部分仍然能够继续安全地运行。
图6-2 保护性选择示意图(2)具有速动性继电保护的速动性就是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限应力求短。
迅速切除故障可减轻被保护设备的损坏程度;防止故障蔓延,缩小破坏范围;减少对非故障部分的影响,保证其正常安全运行。
船舶安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运行,保障船员、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登记注册的船舶及其所属安全设备器材。
第三条船舶安全设备器材的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备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二章设备器材的分类与管理第四条船舶安全设备器材分为以下几类:1. 生命安全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艇、消防器材等;2. 船舶消防设备:消防水泵、消防水带、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消防栓等;3. 船舶防污染设备:油水分离器、防油污围油栏、防污染应急设备等;4. 船舶通讯设备:雷达、导航设备、无线电通讯设备、卫星通讯设备等;5. 船舶机械、电气设备:主机、辅机、发电机、电缆、开关设备等。
第五条船舶安全设备器材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器材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检验、报废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 设备器材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等工作,由船舶管理部门负责;3. 设备器材的标识、使用说明、操作规程等资料,应齐全、规范,便于操作人员了解和掌握;4. 设备器材的检验、维修、更换等,由专业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六条船舶安全设备器材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器材的安全、有效。
第七条船舶安全设备器材的维护,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 定期对设备器材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2. 发现设备器材损坏、失效、磨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3. 对易损件、易耗品,应定期补充、更换;4. 对设备器材的维修、更换记录,应完整、规范。
第四章检验与报废第八条船舶安全设备器材的检验,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进行检验;2. 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或检验人员负责;3. 检验结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船舶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船舶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船舶设备使用效率,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设备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船材部门、轮机部门、电气部门等相关部门。
第二条船舶设备管理是指对船舶的各种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以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长时间使用。
第三条船舶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结合、保养在前”的原则,根据船舶设备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船舶设备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船舶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第二章船舶设备保养管理第五条船舶设备保养管理是指对船舶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和检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六条船舶设备保养管理工作应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和工作流程,确保每项设备都能按照计划进行保养。
第七条船舶设备保养管理工作包括定期保养、日常检查、故障处理等内容,各部门应按照责任分工,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第八条船舶设备保养管理工作应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每次保养的时间、内容、效果等进行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九条船舶设备保养管理工作应根据船舶的实际运行情况和设备的磨损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和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条船舶设备保养管理工作应根据船舶的不同区域和设备的不同功能,制定不同的保养方案和措施,确保保养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船舶设备维修管理第十一条船舶设备维修管理是指对船舶设备进行故障维修和修理工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航行安全。
第十二条船舶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维修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维修工作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维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船舶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应注重维修技术和经验的积累,建立维修数据库和案例库,提高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船舶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应加强故障排查和分析工作,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措施,及时解决设备故障。
第十五条船舶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应及时汇总和分析维修记录,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维修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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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卫星的仰角和方位角 •方位角:以正北为基准顺时针转动到卫星在地平线上方向的角度。 • 仰角:从地平线仰起到卫星所转动的角度。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各种轨道示意图
•赤道轨道 •极轨道 •倾斜轨道
•● •● •●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3. 特殊的一类卫星•→ 静止卫星
的联接方式。
•2)海事卫星通信主要涉及的多址联接: •① •FDMA(频分多址) •② •TDMA(时分多址) •③•SDMA(空分多址) •④ CDMA(码分多址)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3).频分多址(FDMA - Frequency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
(1) 定义: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2020/11/28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本篇应了解和掌握的主要知识
• 1•卫星通信基本知识
•什么是卫星通信、特点、通信卫星
• 2•主要技术
•多址通信 • 终端技术
• 3•海事卫星通信系统
• ①• Inmarsat系统 (B /F、C 船站) • ②•COSPAS-SARSAT系统 (406MHz示位标)
②蓝色阴影区为点波束
③小红圈为地面站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4.信道分配
•1)主要的信道分配方式:
•①预分配方式: •每个地球站预分配一些固定信道。 •②按需分配方式: •划定的信道,按需分配使用。 •③在Inmarsat系统中一般遵循原则:
•电传信道采用预分配方式 •电话信道采用按需分配方式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电离层闪烁 •太阳黑子活动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四、卫星通信频段及主要性能参数
•1.卫星通信频段的选择原则:
•① •电波应能穿透电离层且传播过程中衰减要小; •② •天线系统接收的外部噪声要小; •③ •有较宽的频带,较大的通信容量,满足信息传输的要求; •④ •能充分利用现有的通信技术; •⑤ •与其它通信、雷达等电子系统间的干扰要小。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3)特征 卫星有多个窄波束,每个波束覆盖地球表面一定区域。
(4)主要特点 ① 频率利用率高,通信容量大; ② 发射能量集中,通信效果好; ③ 卫星对其它地面系统的干扰小; ④ 卫星控制要求高。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点波束模式与全球覆盖模式示意图(3代卫星)
•注:①图中实线范围为全球波束
•理想情况下卫星应在定点位置按指定的轨道运行,但 由于卫星运行中会受到太阳、地球、月亮的引力的影响 及地球大气层阻力的影响和太阳辐射压力的影响,使卫 星运行的实际轨道不断发生不同程度地偏离理想轨道的 现象,这一现象称为摄动 要控制卫星的运行姿态和位置
•2)•其他因素:•恶劣的气候 •降雨
•大气
•噪声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2)TDM
(时分多路) Time Division Multiplex
•是指多路信号用同一载波在 不同时隙交替占用同一信道 进行传输。具体说来是将信 道不同的工作时隙指定给各 个不同的用户,以时间来彼 此分割达到同信道而不同时 的多元通信。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2.多址联接:在射频信道复用 •1)定义•多个地球站利用同一颗卫星实现双边或多边通信
•C •基准站R
•B
•TDMA帧
•A
•Co R1 A1 B1 C1 R2 A2 B2
•T •分帧
•转发器上分帧排列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2)基准站 : •在TDMA方式中,为建立精确同步,需要确定一个地球站 为基准站,其它各地球站从基准站的射频信号中提取位同 步及帧同步信号。在国际移动卫星通信系统中通常以岸站 (CES)作为基准站。
缺点:
❖ 需要先进的空间技术 ❖ 传输距离较远,有较大的信号延迟 ❖ 卫星寿命短,寿命约为3-10年
•微 波 •超短波
•短 波 •长、中波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二、通信卫星
• 1. 卫星的组成及其作用 •组成:
• 通信装置:转发器 --双工器、接收机、变频器、发射机
•
天线
• 转发器的数量决定卫星的容量,可达几十个 • 控制装置:控制卫星的运行姿态和位置
•将地球空间分割成多个•点波束区 ,利用卫星天 •(1)定义:线波束在空间指向的差异来 •区分各地球站 ,
即以各地球站所处点波束区域的不同来区分各站 址。
•卫星 •(含转换开关)
•点 波束
•点波 束m
1
• •
地 球 站
地 1•地
球
球
站
站
•地 球 站
11
1n
m1
m2
mn
•SDMA示意图
• ③• 主要涉及的问题•系统组成、特点、信道构成、 •各种通信业务的接续过程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 1.系统构成
•卫星 •天线控制 •解调
•信源 •发送器 •传输信道 •接收器 •变换器
•信宿 •变换器
•信源数字化 •语音压缩编码
•多址通信
•调制•(多用户共享资源)
•多路复用 • 多址联接
•2.抗干扰
•时间:•每年春分、秋分前后数日, •白天中午
•日凌中断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2) •星蚀
•条件: •太阳、地球、卫星 • 依次排列为一直线
•原因: •太阳能电池不工作, •蓄电池工作,通信效果受影响
•时间: •春分、秋分前后23天,夜间
•星蚀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5. 影响卫星通信的其他因素
•1)•摄动现象:
•静止卫星:• 赤道轨道,高轨道(36000km),卫星运行方向、 •周期与地球自转方向、周期相同
•特 点: 覆盖面大(42%)
卫星跟踪系统不复杂,
存在盲区
传输损耗和时延大 卫星数量有限。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4. 星蚀和日凌中断 •1)•日凌中断
•条件:
•太阳、卫星、地球 • 依次排列为一直线
•原因:•地球站天线对着卫星的同 •时也正对着太阳,太阳噪声最大
•分集技术
•差错控制编码 •均衡技术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GMDSS通信设备与业务
第六章 卫星通信绪论
航海学院通信教研室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第六章 卫星通信绪论
一、 卫星通信及其特点 二、 通信卫星 三、 卫星通信频段及主要性能参数 四、 卫星通信中的主要技术 五、 思考题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一、卫星通信及其特点
(4) 接收系统品质因数 接收系统品质因数是衡量接收系统好坏的重要 指标。定义为接收天线增益与接收系统噪声温 度之比,也称为G/T值。G/T值较大为好。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四、卫星通信中的主要技术
1.多路复用:在基带内复用
•1)定义:•同一信道,互不干扰传输多路信号,收端能将各
路信号分离
•2)技术难点: •多用户信号的合并和分离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卫星通信
•1)卫星 •2)地球站
•固定地球站 •移动地球站
•地面站
•车载站
•地面站
•机 载 站
•地面站
•船载站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2. 卫星通信的特点
优点:
❖ 覆盖区域大,通信距离远 ❖ 便于多址连接 ❖ 机动灵活,不受地理条件的限制 ❖ 频带宽、容量大 ❖ 一次转接,通信质量好,可靠性高 ❖ 通信成本与距离无关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按需分配SCPC工作流程
•公用信令信道
•申 请
•分 配
•网控中 心
•电 话 局
•SCPC •站A
•f
•话音信道 •公用信令信道
•电
•SCPC
话
局
•站B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① 首先,A站用户通过专用的公共信道向网络控制中心站发送 向B站用户通信的申请,请求分配信道;
•② 网络控制中心站收到申请后立即查询存储在微机中全 系统的频率表,找出一对空闲信道,并通过专用公共信道 向A站和B站发送信道分配信息;
•2)按需分配方式的优点: •信道集中控制和管理,按需分配使用,通信结束收 回信道。
•3)按需分配方式的特殊要求: •(1)•需要在系统中增加了一个网络控制中心站,用于 对卫星转发器的SCPC信道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 统一分配使用。
•(2)•增加一个专用的公共信道,供所有地球站发送通 信申请、拆线等信号,以及网络控制中心站发送信 道分配、信道忙闲等信号,并规定所有地球站在空 闲时守听在该专用的公共信道上。
• 电源装置:太阳能电池、蓄电池—为电气设备供电 •作用: • 作为无线通信的中继站,实现远距离无线通信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2. 卫星分类
•赤道轨道(ⅰ= 00,轨道面与赤道面重合) •按 倾 角 •极轨道 (ⅰ= 900,穿过南北极)
•倾斜轨道(00 <ⅰ< 900)
•低(h ﹤ 5000 km ) •按 高 度 •中(h:5000~20000 km)
实际天线增益通常按下式计算:G = (4πA)η/ λ2 式中:A为天线的口径面积(m2);λ为工作波长
(m);η为天线效率。 (2) 载噪比
载噪比是指载波功率与噪声功率之比,它是决定卫星
通信线路性能的基本参数,通常用C/N表示。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3) 全向有效辐射功率EIRP 设发射机的功放输出功率为PT,发射天线的增 益为GT,全向有效辐射功率是指PT与天线增益 GT的乘积,则有:EIRP = PT×GT 。
•3)海事卫星通信主要涉及的多路复用:•① •FDM •② •TDM
第六章船舶通信设备
•4)多路复用技术
•(1)FDM
•(频分多路) Frequency Division Multipl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