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实施办法
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1.08•【字号】粤人社发[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文件精神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下同)聘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公开招聘。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均按《办法》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做到执行规定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招聘方案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平公正,确保好中选优。
凡发现不按《办法》规定招聘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进行考核。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形成考核鉴定。
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
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还要考核其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主管工作实绩等。
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
对符合《办法》第三条规定免予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要注意认真考核、严格把关。
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考核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规范审批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关系,将聘用人员的函件、《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式样附后)、考核鉴定(要有考核人签名和考核单位公章)等材料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8]275号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8]27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64beae6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91.png)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8〕275号)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业经十一届1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以及我省的实施意见规定,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广东省人事厅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1.本实施意见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和工勤技能工作职责,并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综合管理工作,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3.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依据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粤机编[2000]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粤机编[2000]3号](https://img.taocdn.com/s3/m/bafa7ceb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39.png)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粤机编〔2000〕3号)做好机关人员分流工作,是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精干、高效、廉洁的行政机关的迫切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136号)精神,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分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指导思想是: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职业和岗位培训,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使分流人员各尽所长,各得其所,更好地发挥作用。
分流工作要有利于机关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充分发挥机关各类人才的潜能和优势;有利于机构改革的平稳推进;有利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人员分流的基本原则是:带职分流、加强培训、充实基层、优化结构。
带职分流,即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分流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加强培训,即对分流人员进行市场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知识的正规培训(包括坟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为走上新岗位做准备;充实基层,即选派部分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的人员或选调经培训后的分流人员到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优化结构,即通过人员分流,改善机关、事业、企业和基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达到优化组合,提高整体素质。
二、人员分流的途径(一)转制分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粤府办[2000]5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00.04.18【实施日期】2000.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0]5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设置人事厅。
人事厅是主管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办理厅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的职能,交给省委组织部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将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职称考试事务、各类培训任务的组织实施、《广东人事》的编辑出版和各类教材的编写、发行以及信息、人才库等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三)增加的职能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人事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订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三)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省直、中央驻穗机关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转任工作;负责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和在人事厅设立人事户头单位从广州市区以外调进干部的审批工作。
(四)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9•【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施行日期】2018.03.3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18年1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1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31日起施行。
省长马兴瑞2018年2月9日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是其主管行业、业务范围内事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对其举办的事业单位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分级负责。
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将属本级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委托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登记管理。
联合举办的事业单位,按照审批机关的层级确定登记管理机关。
同一层级、不同行政区域的单位联合举办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所在地的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登记管理。
第二章登记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进行登记。
第六条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应当在省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的信息平台办理。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制定登记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开,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自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3.28•【字号】粤府办[1995]43号•【施行日期】1995.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4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保留省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计委)。
一、职能转变计委要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切实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工作,研究拟订与规划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及经济法规,运用经济手段,加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要加强宏观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监测、分析、协调、平衡,及时发布经济信息;增强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力度,指导管理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切实做好重要商品、科技等市场建设规划,参与制订有关市场法规;搞好对科技和社会发展有关行业的协调指导。
简化生产、建设、流通和社会事业等各个领域、各种类型的计划指标,加快放开有关产品的计划控制;简化限额内基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尽量减少项目的审批工作,下放能自行平衡建设条件的基建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对国家下达给行业使用的物资,不再戴帽下达,转由省直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由地方上调纳入计划分配的部分物资,切块给各市,由市统筹安排,省不指定用向;下放有关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的审核权限,市属各类中小学和职业中学招生总规模由各市自行确定。
定岗定员定编实施方案

定岗定员定编实施方案1. 简介定岗定员定编是指根据单位的业务需要和岗位职责的要求,确定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编制和配备数量的管理方法。
本文档将介绍定岗定员定编的实施方案,包括目的、原则、步骤和相关注意事项。
2. 目的定岗定员定编的目的在于优化组织架构,明确职责范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通过合理的定岗定员定编,可以实现以下目标:•确保各岗位人员合理分工,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工作;•提高岗位职责的明确性,减少岗位交叉和责任模糊的情况;•优化编制结构,提高部门的整体工作效率和绩效。
3. 原则定岗定员定编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将岗位的需求与员工的能力和经验相匹配,确保员工公平竞争岗位;•合理性原则:根据工作的性质和要求,合理分配和配置岗位人员的数量;•灵活性原则:根据业务的变化和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岗位定编;•透明度原则:定岗定员定编的决策和过程应对员工透明公开,避免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4. 实施步骤4.1 梳理岗位职责首先,需要对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梳理,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
可以通过与部门负责人、岗位主管和员工进行访谈和交流,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
4.2 分析编制需求根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分析所需的编制数量和配置比例。
可以参考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岗位分类标准,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和工作量的变化,进行编制需求的评估和分析。
4.3 制定定编方案在分析编制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定编方案。
包括确定各个岗位的编制数量、配置比例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等。
同时,需要考虑到岗位间的协作关系和人员流动的问题,确保编制方案的连续性和灵活性。
4.4 公示和调整制定定编方案后,需要进行公示,并接受员工的反馈和建议。
根据员工的反馈和实际情况的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编制方案。
通过公示和调整,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认可度。
4.5 实施和跟踪最后,将定编方案付诸实施,并建立跟踪机制。
定期评估和调整岗位的编制和配置情况,确保定岗定员定编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1994]14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1994]140号](https://img.taocdn.com/s3/m/9cd80707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9d.png)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1994]14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机构改革,重点做好职位分类、人员过渡等方面的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人事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广东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必须在党的基本路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进行,通过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健全分类管理体制和激励竞争机制,培养一支精干、廉洁、具有生机活力的公务员队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
在完成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全省用两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为全面建立公务员制度打好基础,搭起框架。
一是制定出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职务升降、奖励、纪律、辞职、辞退、退休、回避等各个单项法规的实施细则,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公务员管理体系。
二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完成现有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机编[2000]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4.01
【实施日期】200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实施办法
(二000年四月十五日粤机编〔2000〕3号)
定岗定员工作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关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136号)精神,参照《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定岗定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机构改革定岗定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保留工作骨干,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提高行政效率,建立一支精干、廉洁、
高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定岗定员的原则是: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
工作需要,就是在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根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及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配备合适的人员,达到“因岗配人”,人尽其才。
群众参与,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强定岗工作的透明度,采取不同方式让群众参与和监督。
综合考评,就是配备人员时,既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和身体健康情况,又要考虑干部队伍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
组织决定,就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任用程序任命定岗人员。
二、定岗定员的规定和条件
定岗定员就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重新合理设置职位,修订职位说明书并确定各具体岗位人选。
定岗定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超编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