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XXXXX。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销售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销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销售目标和经营计划的议案,
确定公司2022年度销售目标为XX亿元,计划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增长。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确认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收入为XX亿元,净利润为XX亿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聘任的议案,聘任XX为公司监事
会主席,聘任XX、XX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XX亿元作为现金分红,每股派现金额为XX元。
以上决议均经过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XX公司董事会。
恒锋工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公告编号:2020-02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公司科创大楼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尔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29,121,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441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20,54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8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合计持有股份数8,576,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合计持有股份数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9,11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6783886458122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58388645892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483886458812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3838864587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683886459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202838864716000【处罚日期】2022.06.09【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山东省【处罚对象】宋世荣【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6.30 10:56:40索引号bm56000001/2022-00009285分类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6月09日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号)文号〔2022〕6号主题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号)〔2022〕6号当事人:宋世荣,女,1971年6月出生,住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宋世荣内幕交易“齐翔腾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宋世荣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内幕信息及其形成过程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腾达)上市后发展迅速,导致资金紧张。
五矿稀土: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公告编号:2020-027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
总监王宏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宏源先生因工作安排,提请辞去公司
财务总监职务。
辞职后,王宏源先生原担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的其他职务不变。
公司董事会对王宏源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齐书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齐书勇先生简历
齐书勇:男,1977年8月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济效益审计部部门经理、工程项目审计部部门经理,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处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30010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300217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3301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539012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543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41012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46000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210110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710130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修订)3136860000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48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538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31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4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6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6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670212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1930100【处罚日期】2022.06.29【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上海市【处罚对象】宋某云【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6 11:00:48索引号bm56000001/2022-00010277分类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9日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文号沪〔2022〕5号主题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当事人:宋某云,女,197X年1月出生,时任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鹏起)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住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宏昌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公告编号:2020-03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监事对豁免监事会召开通知期限均无异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4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议案》。
监事会选举任建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日
1。
17凯撒03: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游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凯撒03关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旅业”或“发行人”)拟对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凯撒03”,债券代码:112532.SZ)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事项等进行调整,并对“17凯撒03”回售债券本息分期兑付方案、增信措施、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进行表决,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了“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和《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和2020年6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参与情况(一)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会议召开方式:非现场会议(三)投票方式:网络投票和通讯投票(四)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9:15时-15:00时。
根据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及审议情况,“17凯撒03”债券总张数为7,000,000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张),通过网络投票形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为113名,其所持未偿还本期债券张数为5,381,330张;通过邮件投票形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为4名,所持未偿还本期债券张数为124,200张;合计,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为117名,其所持未偿还本期债券张数为5,505,530张。
60101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2021-01-26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21-005号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25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副总裁兼安全总监边兴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名称: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福玲律师、柴永新律师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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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公告编号:2020-04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预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
非独立董事韩刚先生、独立董事张元荣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前已分别委托非独立董事陈晖先生、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叶兰昌因无法取得联系,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车成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车成聚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1)同意选举董事车成聚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元荣先生、董事刘湖源先生担任委员;表决结果:车成聚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张元荣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刘湖源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叶兰昌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元荣先生、董事车成聚先生担任委员;表决结果:叶兰昌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张元荣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车成聚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叶兰昌先生、董事刘湖源先生担任委员;表决结果:林丹丹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叶兰昌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刘湖源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元荣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董事车成聚先生担任委员。
表决结果:张元荣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林丹丹女士: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车成聚先生: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车成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尹伟令先生、焦卫先生、祝振茂先生、李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磊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尹伟令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焦卫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祝振茂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李勇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黄磊女士: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庄洁先生为公司审计处负责人。
表决结果:庄洁先生: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临淄石化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临淄石化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原料供应渠道,降低生产成本,后期通过对其现有装置改造与公司现有装置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未来新项目发展,从而创造更大的利润点。
同意公司收购临淄石化100%股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三、备查文件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0日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车成聚先生,1950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1971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齐鲁石化橡胶厂劳资科长、副厂长,1998年7月始任齐翔工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1年7月始任齐翔工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5月始任齐翔工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5年6月始任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淄博齐翔腾达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0月后任本公司董事长;淄博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代会代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代会代表;先后荣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和“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2002年度、2007年度“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连续三年“淄博市优秀企业家”获得者,被评为“淄博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优秀经理”。
最近5年内曾担任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青岛联华志远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车成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5,057,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车成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尹伟令先生,196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青岛科技大学有机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
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齐鲁石化橡胶厂单体车间主任、调度处处长、生产管理部部长等职;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先后参与2001年丁烯-1装置扩能改造,获得齐鲁石化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2005年乙腈法丁二烯装置节能优化及扩能改造,获得齐鲁石化科技进步一等奖;2009年编写的《建立完善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机制》,获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2010年编写的《以提高执行能力为目的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获中石化管理成果三等奖;2011年编写的《橡胶企业的全面生产优化管理》,获中石化管理成果三等奖学金。
尹伟令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尹伟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焦卫先生,1967年8月生,汉族,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石油化工专科学校,有机化工专业。
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齐鲁石化总校职业高中教师;齐翔集团易丰化工厂技术员;齐翔集团生产技术部技术员;2006年6月任本公司科技部副部长;2008年1月任本公司科技部部长;2010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处处长。
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焦卫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焦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祝振茂先生,1964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
1981年7月在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参加工作,2002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职于综合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合同预算部,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祝振茂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祝振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磊女士,1967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分公司第二化肥厂财务处会计、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3年12月担任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多年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曾在国内各类期刊发表多篇专业文章,擅长资金运作与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内控管理和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
黄磊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黄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勇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
曾任职于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丁苯车间,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部、销售公司等部门,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