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翻译版EN 10228.1-1999无损检测 锻钢件磁粉检测

合集下载

BS EN 10228-1磁粉探伤

BS EN 10228-1磁粉探伤

英国标准欧洲标准号:E N10228-1:19910228-1:19999锻钢件的无损检测第1部分:磁粉探伤前言1.范围2.引用文件3.合同条款4.书面作业规程5.人员资格6.检验体系7.制作步骤8.表面状态9.覆盖10.磁化11.检验介质12.观察条件13.显示分类14.记录和认可标准15.缺陷清理16.退磁17.报告附件A:采用触头或磁轭磁化探伤方法1范围标准EN10228该部分定义了铁磁性材料制造锻件的磁粉探伤检测方法和认可要求。

该方法适用于表面缺陷的磁粉探伤检测。

也适用于以下表面缺陷检测,其灵敏度随深度迅速减小缺陷磁粉探伤检验。

2引用文件标准EN10228的该部分引用文件:EN473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和资格认证-总则。

prEN ISO9934-1,无损检测-磁粉探伤-第1部分:总则(ISO/DIS9934-1:1996)prEN ISO9934-2,无损检测-磁粉探伤检验-第2部分:产品特征。

(ISO/WD9934-2)prEN ISO9934-3,无损检测-磁粉探伤检验-第3部分:设备。

.(ISO/DIS9934-3:1998)3订货依据买卖双方在订货单上应确定与磁粉探伤相关的下述内容范围:a)制造工序中应进行磁粉探伤检验(见条款8);b)被检测的表面区域(见条款9);c)质量等级要求和表面探伤区域(见条款9,10和15);d)是否使用荧光粉或非荧光粉进行探伤检验(见7.2条款);e)是否要求磁粉电流波形(见11.2条款);f)所使用的记录与表2认可标准是否存在差异。

g)检验后是否进行退磁处理,剩磁最大等级(见17条款);h)进行检验时是否有买方或买方代表在场;i)书面作业规程是否提交买方认可(见条款5).4书面作业规程4.11总则4.应按照书面作业规程进行磁粉探伤检测。

订单规定时,检验之前将书面作业规程提交买方认可。

4.22说明4.应采用以下书面规程:a)产品技术条件;b)应用具体的书面规程;c)如果附有检验详细规定,可使用标准EN10228的该部分。

EN10228-1-1999中

EN10228-1-1999中
4 书面规程 4.1 总则
磁粉检测要严格按照书面规程操作。在订货时如有规定,该技术 规程要在磁粉检测之前送交购货方,得到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4.2 概述
书面规程应使用以下三种样式 a) 生产规范; b) 专门用于应用的书面规程; c) 如果附有本应用的检查细节,应采用本标准的EN10228; 4.3 内容 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被检锻件的描述 b) 参考文献
12 目视条件 目视条件如下: a)非荧光检测介质 待检表面应在至少500勒克司的白烛灯下对表面进行检查。应避免
眩光和反射。 注:采购商和供应商可商定较低的强度等级。 b)荧光检测介质 应使用紫外线灯(黑灯)照射,在待检表面上至少达到10W/m2强 度时进行检查。背景白光强度不应超过20 lx。 检查前至少5分钟应允许检查者适应暗的背景灯光。紫外线灯应至
16 退磁 如果采购商和供应商达成一致,则应按照prEN ISO 9934-1的要求
使用低电流或磁通来执行退磁。除非另有规定,剩余场强等级不应超
过800A/m。
17 报告 所有磁粉检查报告均为书面形式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 供应商 b) 合同号
13
c) 待检锻件的识别号
n)是否需要退磁。如需要,则列出所用的方法和剩磁的最大强度。
o) 验收标准
p) 检测报告
5 人员资质
人员要按EN 473 的要求进行鉴定和认证。
6 试验系统
6.1 磁化设备 如果在精加工表面上使用接触电流(触头)磁化法,则要使用另
外的磁化技术,渗透试验或目视检查来检查表面触点处有否有损伤。
6
技术文件编号:DJ-0425
所有设备应按prEN ISO 9934-3标准来检查和校正。 应使用下列一个或多种磁化设备: a 交流电磁轭(见附录A) b 有触头的电流设备(见附录A) c 永磁体法 d 有挠性电缆或芯线的电磁流量设备 e 中心导体法 f 磁感应法 g 能同时或顺序启动多磁化技术的设备。 6.2 检测介质 检测介质应符合prEN ISO 9934-2的标准规定。 6.3 功能检查 在检测前应执行功能检查以确保检验系统的正确功能。应按 prEN ISO 9934-1进行检查。 注:应检查锻造的温度以确保温度在试验介质制造商规定的温度范 围。

EN 10228-3 UT 标准 中文

EN 10228-3 UT 标准 中文

EUROPEAN STANDARD欧洲标准EN 10228-3May 19981998年5月ICS 77.040.20; 77.140.85描述符:锻造件,钢制件,非破坏性试验,铁素体钢,马氏体钢,超声波试验,表面条件, 检测, 可接受性,质量等级英文版本钢锻件的非破坏性试验- 第3部分:铁素体或马氏体钢锻件的超声波试验本欧洲标准是于1997年12月21日由CEN通过的。

CEN 成员国必须遵照规定给出没有变更的国家标准资质的欧洲标准条件的CEN/CENELEC的内部规定。

有关这样的国家标准的最新的清单和书目参考,通过向中央书记处或CEN成员国申请可以得到。

本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版本(英语,法语和德语)根据一个CEN 成员国的责任,任何其他语言版本翻译成自己国家语言并通知中央书记处,具有与正式版本同样的资质。

CEN成员国的国家标准成员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德国,希腊,芬兰,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央书记处:B-1050 布鲁塞尔1998年注册CEN对CEN成员国在全世界保留任何方式和任何手段所开发的所有权利。

参考号:EN 10228-3: 1998年E前言本欧洲标准已经由ECISS/TC28钢锻件技术委员会制备,其书记处在BSL。

欧洲标准应给出国家标准的资质,不管通过出版等同的文本或者通过背书,最迟在1998年11月,有抵触的国家标准应该在1998年11月撤消。

本欧洲标准其他部分的题目包括:-第1部分:磁粉探伤-第2部分:渗透剂试验-第4部分:奥氏体和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锻件的超声波测试按照CEN/CENELEC内部规定,下列国家标准组织必须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德国,希腊,芬兰,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目录页号前言21 范围32 规范性参考文件33 定义34 协议的项目35 书面程序46. 人员资格47 设备与附件 48 常规校准与检查59 制造阶段510 表面条件511 灵敏度612 扫描613 分类914 记录等级与接受标准1215 标定1316 报告13附件A(报道性的) 圆周横扫描的最大可测试深度附件B(报道性的) 相对于%DAC指示的dB幅度1. 范围EN 10228-3的本章节,描述了手册采用的脉冲反射式,由铁素体和马氏体钢制造的锻造件的超声波试验技术。

DIN_EN_10228-3-锻件探伤-中文版解读

DIN_EN_10228-3-锻件探伤-中文版解读

DIN EN 10228-3标准钢质锻件的NDT内容页码前言 21.范围 32.标准 33.定义 34.协定项目 45.成文程序 46.人员资质 57.设备以及附件 58.日常校合及检查 69.制作阶段 610.表面状况711.敏感度712.扫描813.分类1114.记录级别以及接受标准1415.尺寸1616.报告16附录A 环向剪波扫描最大测试深度。

B 有关%DAC的波幅前言本欧洲标准由ECISS/TC28 钢制锻件技术委员会编制。

在欧洲标准中已标明了某一国家标准的状况,要么以1998年11月最新版的同样原文,要么以背书的形式标明,如与国家标准冲突,将在1998年11月撤消。

其他部分的欧洲标准为:PART1:磁粉探伤PART2:PT(着色探伤)PART4:奥氏体以及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锻件超声波探伤。

根据CEN/CENELEC内部规定,下列国家的标准机构使用在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公国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1.范围EN10228-3 描述了使用的技术指南,铁素体以及马氏体锻件的超声波探伤,机械扫描技术,如可能使用油浸测试,但是需要买卖双方进行协商。

EN10228-3适用于四类锻件,按锻件的形状以及生产方法进行分类,1、2、3类为基本简单形状的锻件,4类覆盖了复杂形状的锻件。

EN10228-3不适用于:----模锻件----涡轮叶片以及发动机锻件。

奥氏体以及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锻件超声波探伤适用于本标准的PART42.标准EN10228-3由过期或不过期的标准以及其他出版物的规定组成,在正文的相应地方引用了下列的标准以及出版物:对于过期的标准,只有当本规范由修改或更新的标准组成时,随后的修改或这些修改版本的出版物将适用于本规范。

对于未过期的标准,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EN473 NDT人员资质PrEN 12668 NDT-UT设备的特性以及核实PART1:设备PART2:探头PART3:组合设备PrEN583 UT检验PART2:敏感度以及范围设置PART5:特性以及不连续的尺寸PrEN12223 UT检验-校合块PrEN1330 NDT-术语PART4:使用在UT中的术语。

106709-EN 10228-1-1999 中文版 钢锻件的无损检测 第1部分:磁粉检查

106709-EN 10228-1-1999 中文版 钢锻件的无损检测 第1部分:磁粉检查

无损检测铁磁性钢锻件磁粉检测1 范围EN10228的本部分规定了铁磁性钢锻件应用磁粉检测的方法及合格级别。

本方法应用于表面或近表面的不连续的检测,但对于后者,其检测灵敏度随深度急剧下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EN10228的本部分引用了其他出版物的标注日期或未注日期的一些文件。

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本文的适当的地方被引用,其出版社在下面列出。

标注日期的文件,除非通过修改单或修订版被包含于EN10228的本部分,该出版社随后发行的任何修改单或任何修订版本,均不适用本标准。

对于未标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N 473,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认证通用准则prEN ISO 9934-1,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第1部分:通用准则(ISO/DIS 9934-1:1996)prEN ISO 9934-2,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第2部分:产品特性(ISO/DIS 9934-2:1996)prEN ISO 9934-3,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第3部分:检测设备(ISO/DIS 9934-3:1996)3 协议内容下列涉及磁粉检测的各个方面应在询价和订购时由订购方和生产厂家达成一致。

a)在生产的哪个阶段实施检测(见条款8)b)表面检测的区域定义(见条款9)c)要求的质量级别或对应于表面状况的质量分级要求(见条款9,10,15)d)是否采用荧光磁粉或非荧光磁粉或干粉(见7.2)e)磁化电流有无特殊要求(见11.2)f)采用表2以外的要求时适用的记录及合格级别g)检测完成后是否需退磁,及相应允许的最大残余磁场强度水平(见条款17)h)检测是否需在需方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i)是否需要递交书面的检测规程由需方批准(见条款5)4 书面程序4.1 总则磁粉检测需按书面的规程实施。

如在询价或订购时有要求,则检测实施前该规程需提交给订购方审批。

4.2 说明该书面程序可以为下列文件中的一种,a)产品说明b)针对此申请的特殊程序c)申请中有明确说明可使用EN10228的本部分的4.3 内容本规程至少应包含如内容:a)被检锻件的描述b)参考文件c)检测人员的资格及认证d)检测时机e)表面状况对应的质量级别f)磁化技术g)设备要求h)设备检查及校准i)针对每一种检测技术要求的电流波型,磁通密度及切向磁场强度j)检测媒介,反差剂(如适用)k)表面状况l)光照条件m)指示标注或记录方法n)退磁要求,如需退磁许可的最大剩余磁场强度o)合格级别p)检测报告5 人员资质检测人员需根据EN473考核并认证合格。

EN中

EN中

技术文件编号:DJ-0425译名:锻钢件的无损检测—第一部分:磁粉探伤原名: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steel forgingsPart 1: Magnetic particle inspection原件编号:EN 10228-1版本号: 1999-03翻译:张国杰2010.11.3校对:金昆骅2010.11.20审核:金昆骅2010.11.20标准检查:裴春妹2010.11.30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此资料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专有资料,拥有产权。

未经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书面同意,不准擅自复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披露及提供。

前言本英国标准是EN 10228—3:1999的英文版本。

承压锻钢件研究小组在得到技术委员会ISE/73的认可后,参与了本标准的准备工作。

该小组有以下职责:—标准的技术支持—向相关责任委员会解释本标准,并接受其改动标准的建议。

保护英国利益—监控相关标准在国际社会和欧洲的发展和实施,在英国公布标准。

此专门委员会的组织成员列表可向其秘书处索取标准引用本英国标准中引用的国际标准和欧洲标准明细可在“国际等效标准附件”部分查看,或利用BIS标准电子目录中的查询功能进行查看。

本标准为通用规程,使用者应根据情况合理使用。

正确使用本标准不表示对使用结果不负法律责任。

锻钢件的无损检测—第一部分:磁粉探伤欧洲标准委员会(CEN)于1999年3月1日颁布了本标准。

CEN成员必须遵守CEN/CENELEC国际条约,该条约规定了给予本标准的条件,作为国家标准其不能被取代。

最新的国标列表可向各CEN成员国的中心秘书处索取。

本标准有三种正式版本(英语,法语,德语)CEN成员国负责把本标准转化为本国语言的版本,同时报中心秘书处审核生效作为官方版本。

CEN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EN 10228-3锻钢的无损检测

锻钢的无损检测第3部分:铁素体锻钢或马氏体锻钢的检测内容前言1 范围2 参考标准3 定义4 协议条款5 书面程序6 人员资格7 设备和附件8 定期校准和检查9 生产阶段10 表面条件11灵敏度12 扫描13分类14记录水平和验收准则15 估算16 报告附录A 周向剪切波扫描的最大可测深度附录B 相对% DAC,指示的dB振幅1.范围EN 10228这部分描述了用于手动、脉冲回波、超声检测铁素体和马氏体钢生产的锻件的工艺。

机械化的扫描工艺,例如液侵法,可以使用,但是应该由买卖双方同意(见条款4)。

EN10288这部分适用于4种锻件,根据他们的形状和生产方式划分。

种类1、2、3主要是简单形状,种类4是复杂形状。

EN10288 这部分不适用:--闭式模锻--涡轮转子和发电机锻件超声检测奥氏体和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铸件是这个欧洲标准第4部分的主题。

2 参考标准EN10228的这部分内容合并了其他出版物上的一些有日期的或无日期的参考文件。

这些标准化参考文件在正文中和今后的出版物中的恰当地方被引用。

对于有日期的文件,随后的完善或者任何关于这些出版物的修订只有在通过改善和修订合并后才能应用EN10228的这部分内容。

对于无日期的文件,只使用最新的版本。

EN 473 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和证书PrEN12668 无损检测—超声检测设备的界定和审查第1部分:仪器第2部分:探测仪第3部分:组合设备PrEN 583 超声检测第2部分:灵敏度和范围设置第5部分:特征描述和中断估算PrEN12223 超声检测—标准试块PrEN1330 无损检测—术语第4部分:超声波检测中使用的术语3.定义对于EN 10288这部分目的,定义提供于PrEN 1330-4的应用中。

4 协议条款以下关于超声检测的方面应该于咨询或下订单时在购买商和供应商之间协议好。

a) 应该实施超声波检测的生产阶段(见第9条);b)测定量和要求格式扫描覆盖或百分之百扫描的覆盖范围(见第12条);c)在接近表面检测时使用双晶探测仪(见7.2.6)d)要求有质量等级或适用的质量等级和范围(见第14条);e)具有与表5、表6或表7中的细则不同时的适用的记录或验收准则f)任何特殊的扫描范围、设备或耦合剂都应增至第7和12条中的细则;g) 如果不能采用手工,应使用扫描技术。

EN 10228-1中文翻译概要

a) name of supplier; b) order number; c) identification of forging(s) under examination; d) scope of inspection: surface areas and applicable quality classes; e) stage of manufacture at which magnetic particle inspection was performed; f) surface condition; g) equipment used; h) magnetizing technique(s) used; i) waveform and flux density and/or tangential field strength for each technique used; j) detection media and contrast paint used; k) viewing conditions; l) reference to this Part of EN 10228 or to the written procedure used (where applicable); m) results of inspection: 1) location; 2) classification; 3) orientation and size of all indications exceeding the appropriate recording level; 4) number of recorded indications in reference surface; 5) description of unacceptable indications. n) level of residual magnetism where required; o) details of any restrictions to the required coverage;

EN10228-1锻钢件无损检测——第一部分:磁粉检验(自译)

EN 10228:1999 锻钢件无损检测——第一部分:磁粉检测1.范围EN10228中的本部分描述锻造铁磁体材料的磁粉检验的方法和验收准则。

这些方法用于检测非连续性表面缺陷,同时也可用于近表面缺陷,但灵敏度随着深度增加而急剧降低。

2.参考标准3.协议条款在询问和订货时,下列涉及到磁粉检验的方面应该经过采购方和供货方的协商同意。

a)磁粉检验时的加工阶段(见条款8);b)表面检测区域(见条款9);c)需要达到的级别,或者不同区域的不同级别(见条款9,10和15);d)检验需要荧光、非荧光或者粉状磁粉;e)是否需要特殊的电流波形;f)如果与表2不相同时适用的记录或验收准则;g)检测完毕后是否需要退磁,以及允许的最大剩磁水平(见条款17);h)检测时采购方或者其代理人是否需要在场;i)书面程序是否需要递交采购方并获得批准(见条款5);4.书面程序4.1 概述磁粉检验应遵循书面程序进行。

在询问和订货时以及检测前,书面程序应该递交采购方并获得同意。

4.2 描述书面程序应该属于下列的一种:a)产品说明书;b)本应用的特殊成文程序;c)如有本应用的详细而明确的检验细节,EN 10228的本部分亦可。

4.3 内容作为最小需求,本程序需包含下列细节:a)检验锻件的描述;b)相关文件;c)检验人员的资格和证明;d)检验部位的加工状态;e)根据质量等级的表面区域描述;f)磁化技术;g)检验设备的描述;h)设备的检查和校准;i)每一技术需要的波形和磁通量密度和/或切线场强;j)如使用的话,检验介质和对比涂料;k)表面状态;l)观察条件;m)标记或记录痕迹的方法;n)是否需要退磁;如需要,退磁的方法和最大剩磁;o)验收源侧;p)检验报告。

5.人员资格需根据EN473决定人员的资格和证明;6. 检验系统6.1 磁化设备如果接触电流(电极)磁化方法使用在精加工表面,磁化后,应检查电机接触点是否有损伤,可选择的方法有:磁化技术、渗透检查或者目视检查。

DIN_EN_10228-3-锻件探伤-中文版

D I NE N10228-3标准钢质锻件的NDT内容页码前言21.范围32.标准33.定义34.协定项目45.成文程序4.1.范围EN10228-3描述了使用的技术指南,铁素体以及马氏体锻件的超声波探伤,机械扫描技术,如可能使用油浸测试,但是需要买卖双方进行协商。

EN10228-3适用于四类锻件,按锻件的形状以及生产方法进行分类,1、2、3类为基本简单形状的锻件,4类覆盖了复杂形状的锻件。

EN10228-3不适用于:----模锻件----涡轮叶片以及发动机锻件。

奥氏体以及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锻件超声波探伤适用于本标准的PART42.标准EN10228-3由过期或不过期的标准以及其他出版物的规定组成,在正文的相应地方引用了下列的标准以及出版物:对于过期的标准,只有当本规范由修改或更新的标准组成时,随后的修改或这些修改版本的出版物将适用于本规范。

对于未过期的标准,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EN473NDT人员资质PrEN12668NDT-UT设备的特性以及核实PART1:设备PART2:探头PART3:组合设备PrEN583UT检验PART2:敏感度以及范围设置PART5:特性以及不连续的尺寸5 BEN10228-3-如对于该应用伴随着检验的详细要求。

5.3内容成文程序至少包含以下要求:待检锻件的描述A参考文件B检验人员资质;C制作阶段所需进行的检验;D规定的适用质量等级的检验区域;E扫描表面的准备;F耦合剂;G检验设备的描述H校合以及设置;I扫描计划;J检验操作的描述以及次序;K记录/评判级别;L不连续特性;M接受标准;N检查报告;6.人员资质人员的资质符合EN473;7.设备及辅助设备除非超出待检构件的长度;或A与待检构件同材质以及与待检构件同热处理状态;或B与待检构件具有相似的声学特性。

除非要检查一特殊DGS(距离增益尺寸)图表的准确性,参考校合块不能用作DGS方法。

注意:参考校合块反射物的尺寸由表5、6中规定的详细尺寸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损检测铁磁性钢锻件磁粉检测1 范围EN10228的本部分规定了铁磁性钢锻件应用磁粉检测的方法及合格级别。

本方法应用于表面或近表面的不连续的检测,但对于后者,其检测灵敏度随深度急剧下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EN10228的本部分引用了其他出版物的标注日期或未注日期的一些文件。

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本文的适当的地方被引用,其出版社在下面列出。

标注日期的文件,除非通过修改单或修订版被包含于EN10228的本部分,该出版社随后发行的任何修改单或任何修订版本,均不适用本标准。

对于未标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N 473,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认证通用准则prEN ISO 9934-1,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第1部分:通用准则(ISO/DIS 9934-1:1996)prEN ISO 9934-2,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第2部分:产品特性(ISO/DIS 9934-2:1996)prEN ISO 9934-3,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第3部分:检测设备(ISO/DIS 9934-3:1996)3 协议内容下列涉及磁粉检测的各个方面应在询价和订购时由订购方和生产厂家达成一致。

a)在生产的哪个阶段实施检测(见条款8)b)表面检测的区域定义(见条款9)c)要求的质量级别,质量分级和适用的区域(见条款9,10,15)d)是否采用荧光磁粉或非荧光磁粉或干粉(见7.2)e)磁化电流有无特殊要求(见11.2)f)采用表2以外的要求时适用的记录及合格级别g)检测完成后是否需退磁,及相应允许的最大残余磁场强度水平(见条款17)h)检测是否需在需方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i)是否需要递交书面的检测规程由需方批准(见条款5)4 书面程序4.1 总则磁粉检测需按书面的规程实施。

如在询价或订购时有要求,则检测实施前该规程需提交给订购方审批。

4.2 说明该书面程序可以为下列文件中的一种,a)产品说明b)针对此申请的特殊程序c)申请中有明确说明可使用EN10228的本部分的4.3 内容本规程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a)被检锻件的描述b)参考标准c)检测人员的资格及认证d)检测时机e)表面状况对应的质量级别f)磁化技术g)设备要求h)设备检查及校准i)针对每一种检测技术要求的电流波型,磁通密度及切向磁场强度j)检测媒介,反差剂(如适用)k)表面状况l)光照条件m)指示标注或记录方法n)退磁要求,如需退磁许可的最大剩余磁场强度o)合格级别p)检测报告5 人员资质检测人员需根据EN473考核并认证合格。

6 检测体系6.1 磁化设备如采用接触电流法(触头法)磁化已经完成机加工的表面,则触头与工件接触点在磁化后需检查有无破坏,检查方法可以用交流磁轭,渗透检测或目视检测。

所有设备均需按prEN ISO 9934-3进行校准和检查。

下述磁化设备可以应用于检测:a)交流电磁轭(见附录A)b)带整流设备的触头(见附录A)c)永磁铁d)以柔性电缆或线圈产生磁通的设备e)中心导体法f)磁感应法g)设备允许应用多种磁化技术,可以同时或按顺序进行6.2 检测介质磁化检测使用的介质需按prEN ISO 9934-2的要求进行确认。

6.3 功能检查检测实施前,应进行检测系统的功能性检查。

详细检查程序见prEN ISO 9934-1.注:需检查待检锻件的温度,以确认该温度是否在检测介质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中的温度范围内。

7 生产工序如果可能,最终检验应安排在交货状态下进行(见条款4)。

8 表面准备8.1 总则检测面应干净,无氧化皮,油脂,机加痕迹,厚油漆及其他可能会降低检测灵敏度或干扰指示评定的物质。

对检测面进行的清理和准备,不得损害原材料,加工完成表面或检测媒质。

8.2 与质量分级相关的表面条件待检件的机加完成面(最终表面)应按符合表1中相应质量级别对应的要求。

表1 表面条件质量分级1)最终表面(μm) 1 2 3 46.3<Ra≤12.5 X X --Ra≤6.3 X X X2)X3)1)X 表示该级别的最终表面满足质量级别的要求2)质量分级不适用于单面机加工余量大于3㎜的表面3)质量分级不适用于单面机加工余量大于1㎜的表面8.3 锻造表面状态对于锻造表面进行深入检测是困难的。

待检工件表面可以经喷丸,喷砂或表面打磨处理,如此则缺陷指示不同于由表面不规则而形成的磁痕,可以清晰地被识别。

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质量级别1和质量级别2。

对于精密模锻的工件,最低要求质量级别3。

9 覆盖率如果可行,磁粉检测需100%覆盖检测面。

对于磁痕的观察必须在执行下一检测区域检测前或进行下一阶段磁化之前完成。

10 磁化10.1 磁化方向磁化操作必须符合prEN ISO 9934-1中的详细要求。

对待检测面必须进行两次方向近似垂直的磁化,以检测出各个方向的缺陷。

注1:如果可以事先预估工件中可能出现的缺陷性质及趋向,如长形锻件中,或者在询价或订购时说明,则磁化可从一个方向进行。

注2:如果由通电法或便携式磁轭电磁轭法进行局部检测时,建议将被检区按格划分并作标记,确保100%检测覆盖率。

推荐的格区大小及磁化方向详见附录A。

10.2 电流波型除非供方与需方达成一致,制造厂需确定检测所使用的电流类型,如交流电或半波整流交流电等。

注:可以参考prEN ISO 9934-1。

10.3 磁通密度和磁场强度切向磁通密度应不小于1.0T。

检测实施前或检测时,应使用prEN ISO 9934-3中的一种或以上的方法确认待检测面的各个磁化方向上均有足够的磁通密度和/或磁场强度。

根据被检材料的磁导特性,如其切向磁场强度达2 kA/m至6 kA/m,则1T的磁能密度通常能达到。

11 检测介质的施加应使用连续法进行检测。

磁悬液或干粉应在磁化前或磁化时施加。

停止施加磁介质后,磁化应持续至少2秒以便指示形成,如有必要,排除多余悬液。

检测前,磁悬液必须混合完全。

注1:大型锻件可分区实施检验以确保检测面有足够的磁悬液。

注2:如被检锻件预先湿润,则检测时磁悬液可加快流布至工件表面。

12 观察条件观察条件应符合下列描述:a)非荧光介质观察时,检测面白光照度应不低于500 lx, 避免光反射及闪烁。

注:如供方与需方达成一致,更低的光照度亦可接受。

b) 荧光介质观察时,检测面黑光照度不低于10 W/m2,背景白光照度不大于20 lx。

检测前至少5分钟,操作者应进行调整,以适应光照强度的骤减。

黑光灯使用前应进行至少5分钟的预热。

13 指示的分级指示的分级按下述规定进行(见图1):a)单个指示 周边没任何其他指示或有其他指示,但其间距大于此两个指示中较长者长度的5倍的b)相邻指示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示处于一直线上且其间距小于此两个指示中较长者长度的5倍的,则将该两个指示长度之和加上其间距作为一个新指示的长度。

c)累积长度 在参考区内(如148㎜×105㎜或A6幅面)所有指示长度的总和。

注:通常,锻件不连续指示为线性的。

因此,本标准仅考虑线性指示,亦即长度至少为其宽度的3倍的不连续。

d) 检测者应进行相应测试,观察以去除非相关指示。

注:磁写,工件截面变化或不同磁导性材料的交界处均会引起非相关指示14 记录及合格级别锻件整体或其局部检验的验收可分为4个质量级别。

质量级别4描述了最小的记录水平及可接受的最小指示标准,是最严格的。

对于以锻造表面状态供货的一般用途锻件,仅质量级别1和2适用。

精密模锻件,质量级别3是最低要求。

检测前,选购方及制造方应就适用的验收级别达成一致。

表2详细列出了记录水平及各级别对应的接受标准。

注:如达成一致,亦可使用不同于表2中的记录水平及接受标准。

图1 线性指示的分类注释:a)评定区=148㎜×105㎜(如A6幅面)b)d1<5L1; d2<5L3; d3>5L3c)L1, L2和L3分别为相邻的指示长度d)总的相邻指示长度Lg=(L1+d1)+(L2+d2)+L3e)L4, L5和L6为单个的指示f)Lg+L4+L5+L6为评定区内的累积指示长度g)评定区内的总的指示数量为4个(Lg, L4, L5和L6), 见表2。

表2质量分级,记录水平及接受标准质量分级项目1 2 31)42)记录水平:指示长度(㎜)≥5 ≥2 ≥2 ≥1 单个缺陷的最大允许长度L及相邻指示的最大允许长度Lg(㎜) 20 8 4 2 评定区内指示最大允许的累积长度(㎜)75 36 24 5 评定区内的最大允许指示数量15 10 7 5 1)单面机加工余量大于3㎜区域的检测不适用于此级别2)单面机加工余量大于1㎜区域的检测不适用于此级别15 缺陷的去除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指示应视作缺陷。

缺陷的去除应跟进以进一步的磁粉检测。

如锻件的尺寸仍在允许公差范围内,缺陷可以由磨削或机加去除。

磨削去除缺陷时,其摩削方向应垂直于指示的延展方向,如此与附近母材形成圆滑过渡的凹坑。

16 退磁如订购方与生产厂家事先达成一致,则检测后退磁必须进行,方法可以按prEN ISO 9934-1的要求逐步减少电流或磁场强度。

除非另有规定,相关的残余磁场强度不得超过800 A/m。

17 报告磁粉检测的所有信息必须在报告中体现,该报告至少应包含如信息:a)生产厂家b)订购号c)检测锻件的标识d)检测范围:检测表面和应用的质量级别e)检测时机f)表面条件g)使用的设备h)使用的磁化技术i)每种检测技术所使用的电流波形及磁场强度或切向磁场强度j)使用的检测介质和反差增强剂k)观察条件l)参考10228本部分或使用的书面规程(如适用)m)检测结果:1)位置2)分类3)超出相应记录水平的所有指示的趋向和尺寸4)评定区内的记录指示数5)拒收指示的说明n) 如要求,剩余磁场强度水平o) 要求覆盖率的检测区内限制检测的细节p) 检测日期q) 操作者的姓名,资质及签名附录A (规范性附录)触头或电磁轭的磁化A1 触头或磁轭检测区域的定义A2 磁化方式及检测顺序的定义▪ d: 触头或磁轭间距,75<d<250㎜▪ P1,P2,P3检测格栅尺寸▪ 1, 2 为磁化方向▪ a=2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