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名词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名词解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The system of the People's Congress)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该制度的核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早得到法律确认和确立于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该制度建立在“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上,保障了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拥有管理权力的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普选和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代表制民主,做出决策、制定法律和决议,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机关负责处理国家大事,如修改宪法、选举主要领导人、决定国家政策和重大决策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监督性等特点。
广泛性体现在全体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各个社会组织都可以设立代表,并推选代表参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实性体现在代表的产生和权力的行使必须真实反映人民意愿和利益;监督性体现在代表可以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政府必须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是实现党的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也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代表民主的形式让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国家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治能力。
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它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这一制度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核心原则,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监督性的特点,对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推动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点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知识点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是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开归纳,介绍其基本概念、组成和职能,以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发展方向。
一、基本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以人民为基础,通过普选产生一定期限的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于1954年,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
二、组成和职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代表组成,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等。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职能有立法、监督和决策。
1. 立法: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是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标准。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律,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
2. 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代表们有权利、有义务地对政府工作进行询问、批评和建议,确保政府遵守法律,履行职责,为人民利益服务。
3. 决策: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和决定,对重大问题、重要方针进行讨论和决策。
代表们通过充分的民主程序,集思广益,共同为国家的发展制定决策。
三、优势和发展方向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以下优势:1. 代表人民利益: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的代表,通过普选产生代表,保证了人民权益的表达和维护,实现了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
2. 具有定期换届的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了代表任期,通过定期换届的机制,保证了权力的流转和代表的更新,防止出现长期执政和腐败的现象。
3. 完善的监督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代表们可以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确保政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为了进一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 提高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加强选举管理,确保选举的过程公正透明,保证代表的代表性和民主性。
简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简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以全体人民为根本利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它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最终形成了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就能顺利发展的政治局面。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种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实行这种民主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是:(1)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2)人民通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大负责并受人大监督,共同决定本地区的重大问题; (3)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决定。
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主要标志。
(1)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2)人民通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大负责并受人大监督,共同决定本地区的重大问题;(3)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决定。
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主要标志。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人民管理国家的主要途径,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进行管理,对本地区的公共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并通过他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的原则和制度是由宪法规定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确定的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人民的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
所谓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来行使。
这种民主制度,既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也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关于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职能、运作的原则和机制,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关系的原则和机制的制度。
从内容上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包括四项具体制度:一是主权在民制度。
这就是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二是代表选举制度。
它是人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以及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领导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是人民实现宪法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制度保障。
这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
三是民主集中制度。
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和运作原则。
从组织原则看,它主要是规范三个关系:即人大和人民的关系,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
从运作原则看,它要求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四是人大工作制度。
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制度、会议制度、表决制度等。
以上四项具体制度互相贯通、结合,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中行使权力,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民主制度,是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和宪法规定的其他权力。
-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 三、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即全体代表决定大事,常委会负责日常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 四、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应当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代表与人民之间的联系。
3.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 长征胜利后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农村根据地的建设,实行了集体土地制度和群众民主制度,预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诞生。
- 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通过宪法,建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 1958年至1982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受到严重破坏和削弱。
-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982年,我国通过新宪法,进一步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4.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组成,代表在选举中产生,每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选出若干名代表,特别行政区选出若干名代表,军队选出若干名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分别由代表组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名词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名词解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建立起来的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制度。
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具有重要的法律和政治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代表议会制度。
代表议会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以集权或分权的方式,在国家层面或地方层面进行决策和监督。
在这个制度中,人民通过选举代表,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决策,维护自身权益和利益。
代表大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和委托,代表大会的决策具有相应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普遍参与、平等选举和代议制。
普遍参与是指所有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有权参与选举和被选举,而不受其财产、族裔、宗教等因素的限制。
平等选举是指选举应该在公正、公平、透明的条件下进行,选民应当享有平等的选举权。
代议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选民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决策、立法和行政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多方面。
首先,它是实现人民民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参与。
其次,它是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处理社会矛盾的机制。
代表大会作为一个核心机构,能够广泛地获取社会各方面的信息,及时解决社会矛盾。
再次,它是国家各类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机构,通过代表大会制度可以确保国家资源和权力的合理配置,促进国家治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机制,通过代表的监督和问责,推动政府履行职责和提高效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具体做法和程度。
它既可以在国家层面运行,也可以在地方层面运行,有的国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法定制度,有的国家将其作为一项传统习俗或仪式。
无论其形式如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承载了人民的意愿和权益,具有重要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需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并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同时也需要倡导民主意识和公民素质的提高,让更多的人民参与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来,共同建设更加民主、法治和富强的社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民主制度之一。
它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保障。
它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原则,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障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使党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确保国家权力正确有效地运行。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通过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是全国人民的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使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实现了民主权力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
在人民代表大会中,代表们能够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就国家大政方针进行讨论和决定,实现了人民在国家政权中的直接参与。
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实行代表人民的普选制度,而且还充分发扬了党的领导作用,将党和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其作用不仅仅体现在组织上,更体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党和人民的联系结合在一起,使党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推动国家向着正确方向前进。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石。
国家的最高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形式产生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国家机关的成员。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大权,实现了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平衡,有效避免了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使权力能够为人民所用。
总结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保障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主权力的直接参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石。
我们应该珍视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推动国家的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名词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名词解释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指一种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人民通过选举选出代表,代表们在人民代表大会中讨论并决定国家事务,以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这种制度是一种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也是许多国家的宪法所规定的。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的起源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和罗马共和制度。
这两种制度都有一定程度上的民主元素,城邦制度中的市民通过集会讨论和表决事务,而罗马共和制度中的元老院则由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
在现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在法国大革命后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了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原则1. 代表性:人民代表大会制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确保代表们具有合法性和代表性,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代表们应该代表全体人民,无论其民族、性别、宗教或社会阶层。
2. 平等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强调每个人民都应该拥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论其社会地位或财产状况。
这一原则是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公正和合法性的基石。
3. 多数决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通过多数决定原则,确保代表们的决策反映了大多数人民的意愿。
这种原则可以通过多数票制、简单多数制或比例代表制来实现。
4. 可撤换性:人民代表大会制保证了对代表的监督和可撤换性。
人民有权利在下次选举中选择其他代表,如果代表在任期内不能充分代表人民利益或存在严重不作为、贪污腐败等行为。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作用和挑战人民代表大会制在现代民主政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为人民提供了确保参与政治决策的渠道,使人民能够通过选举选举自己认可和信任的代表来行使权力。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为各种利益和观点提供了协商和表达的平台,有利于社会对话和决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实现政府负责和透明度的重要机制,代表们必须对其决策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原则及主要特色。
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特征。
如果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就不能称为人民代表大会。
这种选举,实质上是一种委托,即把本来属于人民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由这些代表,代表他们去行使国家权力。
可见,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
它表明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渊源,即这种权力来自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选民或选举单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一条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立法权、监督权、决定重大事项权、选举和任免权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力由它自己行使,同时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把人民委托给它的一部分权力授予由它产生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分别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
这些国家机关决不能脱离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
第三,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这一条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即实行适当分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关系和一定的指导关系(主要是指选举工作)。
国务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领导关系。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决定了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
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问题。
宪法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地方的重大问题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
这样就能够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系列会议规则和工作制度,这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以上四个方面互相贯通、结合,就构成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有的同志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仅仅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制度。
这种看法是不够全面的。
这样理解大大缩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和范围。
实际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制度,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关系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以及中央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等。
如果不了解这些,就可能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不那么正确的认识,对说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就会感到不好理解。
周恩来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政权制度。
全面地、科学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实行这一制度,使所有的国家机关和更多的人了解这一制度,关心和支持人大的工作,真正按这一制度办事。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同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鼎立”制度根本不同,也与列宁、斯大林领导下的苏维埃制度有所不同。
它有哪些特点和优势呢?第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广泛的民主,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最好组织形式。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13亿人民管理国家,总得有个组织形式。
这个组织形式,就是全国人大和地方的各级人大。
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通过它参加国家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们在政权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最好的、最有效的、最重要的形式。
中国人民就是要用这样的政治制度来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在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
据近20多年中历次县、乡直接选举的统计,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97%以上,参选率在90%以上。
所选出的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包括了各阶级、各阶层、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的人士。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决定国家和地方大事。
实践证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能够把人民内部不同阶级、阶层的共同利益集中起来,能够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特殊利益,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共同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
这是任何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所不可比拟的。
相反,资本主义国家无论如何标榜“民主”,实质上都是被大资本家所操纵的。
他们的选举,是一种金钱与权力的交易。
据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供的数字,1994年11月美国国会议员选举中,各路候选人在为自己拉选票的宣传战中共花费5.86亿美元。
其中,参议院每个议席的竞选经费为370万美元,众议院为39.4万美元。
在加利福尼亚州,一名共和党候选人和一名民主党候选人竞选一个参议院议席,竟花费43万美元。
在这种金钱较量的竞选中,很难设想有哪位工人、农民能当选。
他们选出的议员,虽然也有一些有声望的人士,但大都是资本家和资产阶级的代理人、辩护士。
恩格斯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收入丰厚的生产,表面上是为国民服务,实际上都是统治和掠夺国民的。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十月革命后建立的苏维埃制度也不完全相同。
我国除了工农联盟外,还包括其他爱国人士的联盟,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够使各个国家机关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形成了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
我国可以而且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同时在这个前提下,对于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也都有明确的划分,使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审判、检察等国家机关能够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
国家机构的这种合理分工,既可以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可以使各项工作有效地进行。
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是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的,他们的根本目标相同,职责不同。
人大同政府、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这种监督也是一种支持,它可以使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依靠,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又可以把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尽可能地避免失误。
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没有代表大会作依靠的政府,处理事情往往脱离群众的意见。
只有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依靠,政府的力量才特别强大。
资本主义国家大都实行“三权鼎立”或三权分立制度。
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国家机关之间经常摩擦、扯皮、互相牵制,致使许多重要的国事无法得以及时决断。
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往往被否决,仅在罗斯福任总统时就达580次之多。
美国总统提出的议案常常被搁置,如提出建立海军部的议案得到国会同意用了10年,建立内政部用了39年,司法部用了40年,劳工部用了45年。
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也认为,权力分立论不符合积极增进效率的原理,它是以对国家权力及其行使人持怀疑的、不信任的、猜疑的态度为出发点的。
美国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克逊在《国会政体》一书中,总结美国实行这个制度一百多年的历史后得出的结论是:“这种制约和平衡,在实际工作中恰好是功过参半”。
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他们国家实行这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个人独裁专制,保持了社会稳定,但也暴露了严重的弊端。
第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它便于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立的,它的发展和完善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改变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受奴役、受压迫的地位,就不可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我国宪法确认的,是由党的先进性以及它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所决定的。
我们党除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外,没有自己任何的特殊利益。
因此,党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便于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一起行动。
现代社会,几乎所有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以政党制度作基础和依靠的。
三权分立制度是同资产阶级两党或多党分赃制度联系在一起的,议会成为资产阶级政党争夺权力的主要战场。
我国决不能搞西方国家的多党制。
如果那样做,必然要取消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从根本上损害全国人民政治上的团结和道义上的一致,导致政治纷争的局面,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破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宪法赋予的参政权力。
这是区别于西方议会制的根本之点。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除了以上三个基本特点外,在组织形式上还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我们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不搞两院制。
据统计,现在实行两院制的有英、美、德、日、法等40多个国家,其中以西方国家居多。
采取一院制的有丹麦、芬兰、西班牙、葡萄牙、突尼斯、毛里求斯等80多个国家,一般是比较小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种体制符合中国实际,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二是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之所以这么做,是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较多,不便于经常开会,讨论问题,设立常委会便于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国家权力,更有效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但不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是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只有一个,那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隶属于全国人大,受全国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可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