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标准及评分表
教师量化考评项目与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表

民主测评
(5分)
中心小学组织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教师对中心小学教师开展测评打分,竞评(聘) 者不参加测评打分,采用百分制。按测评平均分*10%计入总分。优秀90T00分, 称职为80-90分,基本称职为60-80分,不称职为60以下,测评以分数呈现。
10
出勤考核
(5分)
本校近一年来全勤(公差、培训算全勤)计5分;病假(具有三甲医院及以上证明 的不减分)、请事假的教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5年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 过7个工作日,每超过一个工作日减1;;工作年限满5年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 得超过15天,每超过一个工作口减1;请病假超过两个工作口者,每增加一个工 作日扣1分;(以假条为主,5分减完为止);脱岗一天减1分;旷课/旷会一次 减1分。
2.教研成果(10分):优课、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视频课、演讲比赛,教育教 学有关的论文、学习体会、组织奖、单个辅导奖及优秀教案、课件等,按国家、 省、州、县、镇、中心校分别记5、4、3、2、1、0.5分累加°同一成果按最高级 别计分,不重复计分。非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不计分。
3.考核与表彰(10分):任现职以来表彰指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和业务主管 部门的表彰,按国家、省(部)、州(厅)、县(州局)、镇(县局)、中心学校 分别每次计6、5、4、3、2、1分累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减半。(本人提供 原件)
2.近3年以来担任各分校校长每年计3分;处室主任每年计2分;班主任、少先队 大队辅导员等每年计1分。
3.高于平均课时量,多一节加1分,少一节减1分。(以教务处核实的为依据)
注:累计加分。
8
工作业绩
(基础分35分,上不封顶)
1.教学业绩(15分):本校近一年期末考试成绩。(注:以年级为单位,合格数 取70%,计加2分/人;高分计加1分/人,低分计减1分/人。)
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分范本

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分范本一、评分准则本次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评分准则如下:1. 教学内容的设计(20分)- 教学目标明确,符合幼儿发展特点(5分)- 教学内容紧密结合教材,具有针对性(5分)- 教学内容设计合理,层次清晰(5分)- 教学内容生动有趣,能够引发幼儿的积极参与(5分)2. 教学方法的运用(20分)- 教学方法多样化,包括直观教学、互动教学、游戏教学等(5分)- 教学过程中运用了多媒体教具,提高教学效果(5分)- 教师运用了适当的教学技巧,帮助幼儿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5分)- 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学习乐趣(5分)3. 教学组织与管理(20分)- 教学组织严密,课堂纪律良好(5分)- 教师能够有效组织幼儿参与课堂活动,确保每个幼儿都有机会参与(5分)- 教师能够合理分配课堂时间,确保教学进度的顺利推进(5分)- 教学管理能够有效处理幼儿间的冲突,促进良好的师生关系(5分)4. 教学反馈与评估(20分)- 教师能够及时给予幼儿反馈,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和效果(5分)- 教师能够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全面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5分)- 教师能够针对幼儿的学习情况做出有针对性的教学调整(5分)- 教师能够与家长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促进家校合作(5分)5. 教师的表达与互动能力(20分)- 教师语言生动,表达清晰(5分)- 教师态度友好,与幼儿和谐相处(5分)- 教师能够及时有效回应幼儿的问题和需求(5分)- 教师与幼儿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依赖和过度干预(5分)6. 教学效果(20分)- 幼儿能够掌握教学内容,达到预期的学习目标(5分)- 幼儿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5分)- 幼儿能够主动参与课堂活动,互动交流(5分)- 教学活动能够激发幼儿的创造力和想象力(5分)二、评分标准根据上述评分准则,评委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 20分:出色表现,符合所有评分准则的要求,达到优秀水平。
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
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及评定分值表
项目
项目要求
满分值
评分值
试讲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抓住要点,体现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的要求
30
教学方法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熟悉教案,讲授正确,适当运用教学资源辅助教学,正确把握课型特点
20
教学技能
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清晰,板书规范合理,教学组织严密
二、测试小组专家在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被测试人员测试成绩,被测试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不签字者按放弃测试资格处理。
30
教学效果
试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0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职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0
面试成绩
100
参评教师签名:
测试小组专家签名:
说明:一、测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分数(合格分数为60分)。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上岗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
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考评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1:
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考评项目评分标准(一)课堂教学设计技能比赛评价表 (40分)
(二)小学教师基本功说课技能比赛评价表(20分)
(三)小学思品学科专业技能比赛评价表(40分)
(四)小学语文学科专业技能比赛评价表(40分)
(五)小学数学学科专业技能比赛评价表(40分)
(六)小学英语学科专业技能比赛评价表(满分40分)
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考评项目评分标准(七)小学体育学科专业技能比赛评价表(40分)
(八)小学音乐学科专业技能比赛评价表(40分)
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考评项目评分标准(九)小学美术学科专业技能评价表(40分)
(十)小学科学学科专业技能比赛评价表(40分)
(十一)小学信息技术学科专业技能比赛评价表(40分)
附件2:
莲湖区第二届小学教师基本功比赛教学片
参赛学校报名表
小学
注:本报名表一式二份,于2009年9月18日前分别报送区进校教研部和各教学片中心校各一份。
—10—
附件3:
各教学片分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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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教师实验评价表

2、针对教学过程的评价
教学过程既要看教师如何发挥其主导作用,又要看学生主体作用的表现情况,既要注意教师课堂及授课内容的组织设计和表达,又要注意学生对所学内容的参与活动和消化。同时,还得注意教学过程中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各种能力的培养,教师引导与学生活动的时间比例以及学生自主学习的体现等方面。这就突破了过去那种只重视教师讲的怎么样,教学环节完成的如何的传统模式。在评价过程中,要针对师生双边互动情况,给予适当的评价和合理的分类。(15分)
3、针对课堂教学的安排情况
教师在对课堂教学的组织安排中不能一味地追求教学任务的完成密度,而是要有张有弛的留给学生充分思考、讨论、提问及放松休息的时间,坚决不拖堂。这一方面要充分照顾学生的年龄特征,切不可使在学生疲劳的状态下学习。所以,在评价时应视具体情况分析,不可盲目与单一。(15分)
4、针对个别差异的关注程度
5、针对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情况
在课程改革的新形势下,要求教师不但能设疑和解疑,而且能启疑和导疑,把过去的“教知识”转为“教方法”。这就要求学生能找到提出问题、探究问题的方法学生提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他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评课时,应注意学生能不能提出一些有代表性、适当性和实用性的问题,能不能通过探究合作等方式科学、通俗、实质性地解决问题。即使提出些一时不好解决的问题,也应予以肯定,不可因提出的问题太难太偏而给予不适当的评价。(15分)
教师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教师工作考核评估标准教师工作考核评估标准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教师职业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教师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一、教学能力教师的核心职责是教学工作,其教学能力是衡量标准的重要依据。
教师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此外,教师还需关注教学效果,能够达到教学目标,使学生获得有效的学习成果。
二、课程设计和教材选择课程设计和教材选择也是评估教师工作的重要指标。
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制定科学的课程设计,合理选择教材。
优秀的课程设计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三、教育教学研究和自我提升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这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学术交流、研究课题等形式实现。
教师还应注重个人素质的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更新教育观念和教学理念。
四、班级管理和学生辅导班级管理和学生辅导是教师工作的重要方面。
教师应制定科学的班级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同时,教师也应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心理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五、教师和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教师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发展需求。
教师可以通过家长会、通信等方式与家长沟通,共同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六、师德师风教师作为学生的楷模和榜样,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教师应严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七、教育实践经验教师的教育实践经验也是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
教师可以通过参与学校教研活动、授课观摩等方式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教育理念。
八、学生评价和同事评价学生评价和同事评价也是评估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的评价能够直接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影响力,同事的评价可以从专业角度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表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表一、专业知识与能力(满分50分)1. 知识储备(10分)- 履历完整,教育背景符合要求(2分)- 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4分)- 熟悉当前教育政策和教学理念(4分)2. 教学技能(20分)- 教案设计合理,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学生特点(6分)- 课堂控制能力良好,能有效管理学生学习秩序(6分)-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4分)- 评估学生学习效果和反馈,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4分)3. 教育教学研究能力(10分)- 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课题等(4分) - 能根据教学需求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并应用于实践(4分) - 关注教育领域最新动态,持续学习进步(2分)二、师德修养(满分30分)1. 师德师风(10分)- 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言行得体,为学生树立榜样(4分)- 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关心学生生活成长(3分)- 尊重学生个性和差异,能正确引导学生行为(3分)2. 师生关系(10分)-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受学生喜爱和尊重(4分)- 能够有效沟通,耐心倾听学生意见和建议(3分)- 能够正确处理师生矛盾和纠纷,维护校园和谐(3分)3. 专业精神(10分)- 热爱教育事业,敬业乐业,乐意为学生服务(4分)- 不断追求教育教学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力求提升自身水平(3分) -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乐于与同事共同成长(3分)三、教育教学实践(满分20分)1. 课堂教学(10分)- 教学内容生动有趣,激发学生学习兴趣(4分)- 课堂互动活跃,学生参与度高(3分)- 课堂氛围和谐温馨,学生思维得到拓展(3分)2. 辅导指导(5分)- 积极参与学生课外辅导和活动,关心学生个体差异(2分)- 有良好的学生辅导指导经验和成果(2分)- 能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帮助和指导(1分)3. 评估反馈(5分)- 积极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反馈,关注学生成绩和表现问题(2分)- 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学业规划和发展建议(2分)- 以学生发展为核心,促进学生全面成长(1分)综上所述,根据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分表,各项评分细则要求教师全面具备专业知识与能力、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素质要求,并在面试中展现出色的教学水平和师德修养,以期成为优秀的中学教师。
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分模版(2篇)

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分模版评分模板1. 教学准备(10分)- 是否提前准备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源- 教学资源是否与教学目标和幼儿发展需求相符- 是否合理规划教学流程和时间分配2. 教学目标与评价(10分)- 教师是否明确具体的教学目标和评价标准- 教学目标是否符合幼儿发展需求和教学大纲要求- 教师是否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评价3. 课堂组织与管理(10分)- 教师是否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课堂,确保学生的秩序和安全- 是否能够合理分配和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率- 是否能够积极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4. 教学方法与教学策略(20分)- 教师是否运用了多种适应幼儿发展需求的教学方法和策略- 是否能够根据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 是否能够引导幼儿主动参与、合作学习和探究5. 教学内容与知识传授(20分)- 教师是否掌握了所教授内容的核心知识和教学要点- 是否能够提供生动有趣的教学案例和实例- 是否能够通过多种方式传递知识,提高幼儿的理解和应用能力6. 课堂氛围与互动(15分)- 是否能够营造积极、和谐的学习氛围- 是否能够根据幼儿的需求和兴趣进行个别和小组互动- 是否能够充分尊重幼儿并给予积极的肯定和鼓励7. 评价与反思(10分)- 教师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教学评价和反思- 是否能够针对幼儿的学习情况给予恰当的建议和指导- 是否有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计划和行动8. 教学效果(5分)- 幼儿是否能够理解和掌握所教授的内容- 幼儿在课堂上是否能够积极参与并展示学习成果- 教学是否能够激发幼儿的兴趣和学习动力总分:100分注意事项:- 评分时需注重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教育理念。
- 评分时需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和相互关系。
- 评委应客观公正地评价,不受个人喜好和偏见影响。
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分模版(二)第一部分:导言本次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旨在通过教师的教学表现和教学内容,评估其教学技能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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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黑教师函〔2014〕186号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4〕29号)精神,我省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
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的面试和试讲(以下简称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 ,以及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工作根据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规定,参加6月15日全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及理论考试免考人员,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
(一) 能力测评的时间安排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工作定于6月下旬开始到7月5日前完成。
具体起始时间以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 www. )公布查询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成绩时间为准。
(二) 能力测评的职责分工按照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规定,能力测评具体考评工作由县(市、区)、市(行署)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受委托高校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
具体职责分工为:1.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能力测评工作。
2.市(行署)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能力测评工作。
3.受委托高校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本校和指定地区非委托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在职或拟聘人员的能力测评工作(具体分工见黑教师〔2014〕29号文件附件3) 。
4.绥芬河市、抚远县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能力测评,以及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等相关工作,按照直管前的隶属关系,由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承担。
5.哈尔滨师范大学承担在哈非委托高校申报人员能力测评工作学校名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省教育学院、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此外,还要负责除哈尔滨学院承担以外的其他在哈非委托高校申报人员能力测评工作。
6.哈尔滨学院承担在哈非委托高校申报人员能力测评工作学校名单: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哈尔滨江南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哈尔滨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哈尔滨职工医学院。
(三) 能力测评的依据标准及程序办法各地、各委托高校进行能力测评,要严格依据《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标准与办法(试行)》(黑教师〔2004〕81号)的规定和《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标准及评分表》(附后)执行,不得自行拟定标准和简化程序。
各地要结合本地和受委托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能力测评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在能力测评各具体考评环节,一定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要吸收本地或学校教研专家、教授(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经验丰富、长期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人数要为单数,以保证考评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在职在岗教师和社会人员的能力测评既坚持标准、程序一致,同时也要考虑在职在岗教师的客观条件和实际需求。
(四)有关具体要求1.各县(市、区)、市(行署)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受委托高校在进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前, 要对申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认定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再进行能力测评。
2.具有副高级教师职务(如中学高级教师、小学超高级教师)和其他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主任医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其他认定条件,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能力测评具体办法。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由学校提供申请人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中级教师职务(如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和其他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其他认定条件,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能力测评的具体办法,但必须提供近5年的教学笔记、案例和学校证明从事教学工作的相关材料。
二、关于受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受理认定范围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为符合黑教师〔2014〕2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并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且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以及免考免试的人员。
(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和程序6月25日--7月6日为网上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办法:1.符合认定范围对象条件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限,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 )进行网上申报。
在此期间,我省将开通中国教师资格网受理本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窗口。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窗口进行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网报申请。
2.申报人按网上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黑龙江教育信息网()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等相应表格,按照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等申报各项程序。
3.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
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程序7月6日--7月12日为现场确认时间。
确认具体办法:1.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完成下载打印填报相关材料后,持认定需要的所有材料,在7月6日至7月12日之间,按教师资格分级认定的管理权限,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受委托高校进行现场确认。
2.在此期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市(行署)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由认定机构免费提供)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提供应届生相关证明和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三联单);(4)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6)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7)全省统考理论考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相关证明材料;3.在此期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由本人到学校或受委托学校(承担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由认定机构免费提供)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5)由任职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8)全省统考理论考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相关证明材料;(9)高等学校已聘任或拟聘任申请人为本校教师的聘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网上认定时间和程序7月13日--7月20日为网上认定时间。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网上认定。
认定具体办法:1.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校对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依照教师资格认定的规定程序进行网上确认。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校受理申请和确认时,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不属于本次认定范围的一律不得受理申请或认定。
2.各县(市、区)、市(行署)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认定申请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认定,并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等相关工作。
网上认定必须在7月20日前完成。
3.各受委托高校对本校和承担本地区非委托高校申请人的认定申请,在网上确认无误后,将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和相关的申报材料,于7月13日至15日报省教育厅(包括电子版),由教育厅统一完成最后认定有关工作。
(五)几项具体政策我省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以来,涉及到几个具体问题,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这几个具体问题作了界定说明。
1.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工作单位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工作单位的界定是:申报人工作单位是指已经与申报人建立了人事档案关系的单位。
2.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学历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学历要求的解释是:教师资格应具备的学历系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关于受理2014年应届毕业生(非师范教育类)申报人员的范围条件和具体申报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人员范围条件的说明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按此要求,今年我省受理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系黑龙江省境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外省籍学生考入我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我省籍考入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我省2014年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具体办法: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负责出具相关的报考手续并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考生通过龙招网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持合格成绩单、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合格表、录取三联单(复印件盖学校公章),以及其他所需的认定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对资格认定申请通过的应届毕业生,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并经认定机构审验后,再为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