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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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化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化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赋税制度,是随土地所有制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从本质上体现了对生产关系的调整。

1、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演变社会形态名称时间主要内容作用或影响奴隶社会贡赋制度西周受田的诸侯臣下作为义务向周王交纳的贡赋这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相地而衰征春秋前期齐国根据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征税承认了土地私有,促进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转化“初税亩”春秋后期鲁国无论公田、还是私田都按照田亩的实际数目收税封建社会编户制度两汉两汉时期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被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向国家的交纳赋税,即田租、更赋、人口税和承担徭役、兵役。

租庸调制隋唐隋朝:沿用了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也比较短。

后来,又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缴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唐朝前期: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

其内容如下: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服徭役期间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农民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使许多荒地开垦出来;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府兵制也得到巩固。

这些都使国家富强起来两税法唐朝原因:唐玄宗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

国家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目的: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内容: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开始以资产和土地为主,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商人都要缴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总结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总结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总结随着秦朝的灭亡,汉朝建立,农业税成为主要的赋税项目。

到了东汉时期,农田赋税具有相当复杂的赋税项目,包括田租、夫役、鸦片、陈林、属田交租等。

隋唐时期,进一步发展了赋税制度,官府对农田的管理更加细致,税赋形式更加复杂。

如隋代实行的青苗法,以公地田给予农民贷款,税收以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方式征收,而唐代则实行了完税法,对农田实行以税为资本的购买制度。

到了宋朝,税赋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私田公地制度被废弃,代之以均田制,全面实行了田赋制度。

此外,厘金制度的出现也成为一项重要的赋税形式,通过对市场经济征税来补充田赋的不足。

元明清时期,赋税制度进一步发展,税赋负担进一步加重。

元代实行的“种归本户”制度,使很多农民成为直接负责纳税的户口,税收形式更加复杂。

明代推行了“三七租”制度,即农民的租佃土地要支付三分之一的地租给地主,另外还有七分之一的地租作为国家征收。

清代则对赋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如废除厘金,实行田赋、户赋和苏糖等多种赋税方式。

古代赋税制度的历史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赋税制度具有社会阶级差别。

古代赋税制度中,地主、农民、工商等不同社会阶层的税负是不同的。

地主阶级通常能够通过土地拥有权获得额外收益,而农民阶级则成为税赋压力最重的对象。

其次,赋税制度体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辩证关系。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中央政权力强,地方自治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赋税制度的实行既需要中央政权的强力监督,也需要地方官员的管理和实施。

再次,赋税制度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赋税制度中征收的税收主要依赖于农业生产,尤其是对于土地的征收。

这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有时甚至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最后,赋税制度的变革与政治和社会经济的变革相互关联。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与政治王朝更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密切相关。

不同王朝的统治者都曾尝试赋税制度,以适应当时的经济和社会需求。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沿革及其历史特征展示了中国古代社会经济、政治变迁的特点。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

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1.夏商周贡赋制度: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

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

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

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

“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

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下面是一些主要阶段和特点:
1. 赋税的起源: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人类集群狩猎和农耕经济。

最早的赋税形式是农民向部落或国家上缴一部分农产品,以满足集体或国家的需要。

2. 周朝的封建赋税制度:周朝实行了封建制度,赋税成为国家管理和统治的重要手段。

其中最重要的赋税是井田制,即把土地分配给贵族,而农民必须向国家和贵族支付部分产出。

3. 秦朝的均田制和徭役制:秦朝实施了均田制,规定每个家庭土地的数量,以平均分配土地和赋税。

此外,秦朝还实行了徭役制,强制农民为国家和贵族劳动,而不仅仅是支付税收。

4. 隋唐时期的赋税改革:隋唐时期实行了多次的赋税改革。

隋朝时期实行了府税和田赋制度,将部分税收直接归国家所有,而非贵族。

唐代的赋税制度进一步改革,实行了均田注丁制,将土地和人口进行登记,以确定赋税额度。

5. 宋代的赋税改革:北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贵族和富裕地主享有较低的赋税待遇,但农民的税负相对较重。

此外,宋代还实行了一些以货币为主的赋税制度,如货币赋、物产赋等。

6. 明代的土地赋役制度:明代实行了土地赋役制度,即把地租和赋税合并起来,以土地产出的一部分为税收。

明代还实施了一些非农业税收,如关税和盐铁税等。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历史的长河,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影响。

在不同的朝代和时期,赋税制度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总体上都是以农业为基础,贵族和地主享有特权,农民为主体,向国家和贵族上缴一部分农产品或货币。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总结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总结

(1)意义:A、两税法统一了税制,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惟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D、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E、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F、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2)局限性: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③改革触及官僚地主利益导致改革中遇到极大阻力,改革因施行过程中的腐败问题而中止。

【题目示例】材料唐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

在此基础上,进行租庸调制,“有田则有租(田租),有家则有调(纳绢布等),有身则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则纳布帛等代替)”。

庸和调在整个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

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

“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公元780年,唐期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

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结果“赋不加欲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

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每户负担并未增加,但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对户口的掌握也更为准确,“天下便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总结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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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总结1、赋税制度的沿革①春秋时期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它客观上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和口赋(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

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

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北魏租调制:均田制下的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租调。

租:田租,缴纳谷物调:户税,缴纳布或者帛④隋唐: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指导思想:轻徭薄赋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庸”,"纳绢代役即为庸",也叫"输庸代役"。

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保证了农业生产时间,开垦大量荒地,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

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

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

高中历史关于中国古代赋税的演变及认识

高中历史关于中国古代赋税的演变及认识

高中历史关于中国古代赋税的演变及认识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二中学杨明赋税,这个伴随我们一生的事物,我们平日很少感到它的存在,尽管它是那么贴近我们的生活,关系着国家的生存和发展。

学习中国的赋税史,以鉴古知今,把握历史未来。

中国古代的赋税一般分为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以及劳役地租三种形式。

劳役地租在高中教材主要表述为徭役和兵役。

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历史沿革:1、春秋时期:相地而衰征、初税亩春秋时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

鲁国的“初税亩”,直接实行按亩收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它承认私田合法,促使土地所有制逐步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变。

2、秦汉时期: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制度正式形成。

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其中包括田租、人口税、更赋)和徭役、兵役。

更赋,即轮到农民服役而出钱由官府雇人代替的税。

更赋的实行,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生产劳动时间。

3、北魏:租调制孝文帝改革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租(指田租,缴纳谷物)和调(指户税,缴纳帛或布),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4、隋唐:租庸调制隋朝实行租调制,后来又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唐朝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

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一定量的绢或布,叫做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唐朝的庸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租庸调制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1)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

(2)剥削量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5、唐中后期:两税法。

唐朝中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改行两税法。

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建议而实行。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总结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总结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总结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和多次。

在中国古代,赋税制度通过对土地、人口和收入等方面的调控,实现了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国家财政的建设。

以下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其历史特征的总结:1.先秦时期:在先秦时期,中国古代的税收主要由贡赋和徭役组成。

贡赋是针对农田的税收,包括田租和夫役;徭役则是农民劳役,主要用于军事、水利和基础设施建设。

2.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了封建制度,建立了统一的赋税制度。

赋税由皇帝通过户籍调查确定,包括田租、人口税和商业税等。

汉代在继承秦朝赋税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如推行均田制和钧天田制,实现了对土地和人口的平均调控。

3.魏晋南北朝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和奴隶制的逐渐衰落,赋税制度开始发生变化。

出现了以农具和产业税为基础的“租庸调”制度,以及对土地进行评估和分配的“均田免丁户”政策。

这些变化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阶层的崛起。

4.隋唐时期:在隋唐时期,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较大规模的和发展。

隋朝推行了“废置”政策,取消了土地的个别赋税,实行了以田地总量为基础的均田制;唐朝进一步完善了赋税制度,提出了“三年减赋”和“六税”政策,以减轻农民负担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5.宋元明清时期:宋元明清时期,赋税制度逐渐趋于完善和稳定。

宋代推行了“三联划”制度,将土地、身丁和田主联合起来征税;元代采取了赋税和物代税相结合的方式,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明代实行了“米谷一品制”和“补赋法”等赋税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赋税的范围和方法;清代则通过实施“合丁均税法”和“更丁量母法”等政策,对人口进行调控和赋税。

1.土地和人口为主:古代中国的赋税主要针对土地和人口。

土地是赋税的基础,而人口是赋税的对象。

通过对土地和人口的调控,实现了对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国家财政的建设。

2.赋税形式多样: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形式多样,包括田赋、人口税、商业税、农具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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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及其特征
赋税制度是我国经济史上的一个重要内容。

赋税是田赋与其他税收的总称。

中国最初的赋税是统治者向下属征取土产、劳役和其他实物。

稍后渐变为按丁口征收军役、徭役称为“赋”;按土地及工商经营征收财物称为“税”。

夏商周时期,我国赋税制度主要是贡赋制。

这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即周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各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得财物作为贡赋。

春秋时期,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即按土地的多寡肥瘠征收贡税;鲁国的初税亩,对公私土地一律按亩征税,土地逐渐私有化,封建化。

而既然赋和税都依田土作为征收的依据,赋和税也就逐渐趋合一了。

以初税亩为标志,向国王纳贡逐渐过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

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汉代,实行编户齐民制度,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对封建国家的主要赋役负担有田租,人口税,更赋,徭役,兵役等,另外统治者还征收各种田亩附加税和征发杂税等。

汉代的田租税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很重。

西汉赋税制度的特点是人头税比田赋重。

地主阶级的负担减轻了。

大量赋税通过人头税直接摊派到农民身上。

北魏均田制,均田制是按户口来分配土地,与均田制相适应的赋税制度就是租调制,即受田者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量的租调和服徭役兵役等。

在尽量不触动抵住阶级的基本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均田制和租调制的实行,把更多的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编户,以保证政府的租调收入和力役征发。

调动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
唐朝是我国赋税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

唐代前期实行“租庸调”制,后期实行“两税法”。

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

租是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调是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在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庸。

隋朝的庸有年龄限制,唐代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

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

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的实行,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

但随着均田制度的瓦解,农民的大量逃亡,使唐政府系之于丁身的租庸调制越来越难以维持。

收费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以唐后期实行的两税法为标志。

两税法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交纳。

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

但由于两说法适应地主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其税制的基本原则为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的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

宋朝积贫积弱,屡遭侵略。

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需要解决土地税负担不均的向题,因此王安石实行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

募役法是指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赋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愿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方田均税法是指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和贫瘠征收赋税,官僚地主不例外,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明朝也是我国赋税制度改革的重要时期。

为了挽救财政危机,必须重新清查土地和户口,改革赋税制度。

一条鞭法应运而生。

“一条鞭法”新税制,把各种目的的赋税和徭役,合并为一种,都按田亩计征,并将征收实物为主改为以征收银两为主,即由实物税改为货币税,
结束了我国历史上实行了2000多年的三征(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税制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漏税的弊病。

赋役片银,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又反过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时一步发展。

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而以银代役,则相对松驰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客观上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所以“一条鞭法”的赋税制度,上承唐代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赋税法上的大事。

但是,它触动了官僚地主阶级的切身利益,在各地贯彻实行时,受到种种阻挠和破坏,时有反复,终不能彻底实行。

清雍正年间,实行“摊丁入亩”。

这种办法先在康熙55年在广东、四川等省试行。

这些省份将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统一的“地丁钱银”,此后在一些地区逐渐推广。

雍正皇帝继续并完成了康熙皇帝开始的赋役制度改革。

雍正元年即1723年,雍正帝下令以雍正二年为始,在各省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摊丁入亩是一条鞭法的延续和发展,实行也比较彻底。

它最终结束了中国历史上人丁地亩的双重征税标准,使赋役一元化。

摊丁入亩使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从此不再单独征收,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有所减轻。

这是对“一条鞭法”的重大发展,是清朝生产关系中值得重视的变化。

从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中,看出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内容特征主要分以下几类:(1)以人丁为主征收标准的赋税制有编户齐民,租调制,租庸调制;
(2)以土地和财产为主征收标准的赋税制有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和地丁银;
(3)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有募役法,一条鞭法及摊丁入亩。

我国赋税制度演变的趋势是
(1)向国王纳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以初税亩为标志;
(2)收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以两税法为标志;
(3)征收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4)在征役上,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为标
(5)赋税种类由繁到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赋税形式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赋税制度的作用。

赋税制度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为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促进了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

但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调整,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时的矛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每一次赋税制度改革都会对历史产生积极作用,改革赋税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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