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控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流程

竣工验收程序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确定验收的时间安排、验收的内容和附录资料等。
2.验收小组成立: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3.完工申请:建筑施工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递交完工申请,申报竣工验收。
二、资料准备
1.完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建筑施工单位递交竣工图纸、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2.验收前装修验收资料:如室内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登记表、室内装修验收报告等。
三、现场检查
1.现场勘察:验收小组成员对竣工工程进行全面的现场勘察,包括建筑结构、建筑外墙、室内装修等方面。
2.技术检查:对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等进行技术检查,包括施工工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隐患等。
3.设备设施检查:对建筑工程中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如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
4.功能及性能测试:对建筑工程的功能及性能进行测试,如电梯运行测试、给排水设施水压测试等。
四、验收报告编制
验收小组根据上述的检查情况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2.竣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评审情况。
3.竣工工程的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4.建议的整改措施和验收结论。
五、后续处理
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验收报告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建筑施工单位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报经建设主管部门复验,直至整改合格。
最后,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标志着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结束。
总结:。
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全部或者部分的施工工作完成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检验和评定,验证建筑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标准的一项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一、申请验收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业主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相关资料,如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材料报告、施工过程报告等。
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验收时间。
二、现场勘察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中,现场勘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相关部门的验收人员将到达工地现场,对建筑工程的各项工程进行实地勘察。
他们将验证工程施工质量、结构安全性、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还会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三、技术资料审核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中,技术资料审核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验收人员将仔细审查工程的设计图纸、变更设计文件、施工日志、材料报告等技术资料。
他们将核对这些资料是否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要求。
四、功能性能测试接下来是建筑工程的功能性能测试。
验收人员将对建筑工程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例如电气系统、给水排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等。
这些测试将验证建筑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五、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中的重要环节。
验收人员将检查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包括防火安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标识等方面。
任何安全隐患都会被验收人员严肃对待,并记录下来。
六、竣工验收报告完成上述所有步骤后,验收人员将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中会详细记录工程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
同时,报告中也会包括验收人员的意见和评定结果。
七、验收意见处理相关部门将根据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意见和评定结果,对建筑工程提出处理要求。
如果工程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相关责任单位将需要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再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验。
八、发放使用证书经过相应程序的审核和验收后,如果建筑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相关部门将会发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使用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组织与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协助解决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完成工程建设,配合验收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验收小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 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工程质量。
4. 验收小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5. 验收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
3. 工程安全性能,包括防火、防雷、防水等方面。
4. 工程节能环保性能,包括节能措施、环保材料使用等方面。
5. 工程使用功能,包括空间布局、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
六、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办理竣工手续,投入使用。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3.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所有。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1)施工单位、设计(勘察)、监理、检测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由建设单位作出作出综合验收结论。
(2)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检测抽查;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通暖、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室内净空尺寸等。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的评定和记录,综合验收结论形成过程,由法定监督机构监督。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各方代表分别签字、单位盖章;(5)经验收达不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时,由监督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责成责任单位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6)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依法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或组织协调。
1.1.单项工程验收(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经过了有关的试验、检验,对业主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符合单项工程验收条件,向监理提交验收申请后,由业主组织的验收。
(2)整改单项工程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业主组织监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符合交工条件后,发放项目验收证书。
(3)对未参加单项工程验收的未完工程(尾工)应制定施工计划,应明确责任人、完工时间。
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业主与运行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完成后,按单项工程验收程序进行交工。
(4)在保修期内,及时对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整改。
(5)在保修期内完成全部缺陷修复工作以及未完工程,在保修期结束后的28天内,业主签发保修证书。
但如果在保修期结束之时,仍未完成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缺陷,此时保修期应相应地延长,直到完成修复相关缺陷为止。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九、竣工预验收管理程序: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相关单位评定完成后,确定预验收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评估报告中应强调勘察、观测结论,符合强制性标准等字样.具体管理程序如下: (一)、工作流程图1、验收内容:(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内容: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A、检查各分部工程中所含子分部工程是否齐全;B、检查个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是否完善,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有质量控制资料的评价,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规定的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检项目的检测记录,以及分部、子分部观感质量的评价等;C、检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验收人员是否是规定的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并进行了评价和签认。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如果资料能保证该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可认为是完整。
否则,不能判定为完整.(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这种检测(检验)应由施工单位来检测,检测过程中可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监督检测工作,达到要求后,并形成检测记录签字认可。
(5)、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目的主要是综合检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工程使用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1、竣工验收程序1、自检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边角要清理干净、保洁做好),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宜早不宜晚)2、预验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工的组织能力。
)3、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
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
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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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控制程序
(TJ824-2003)
1 目的
确保工程完工后按法规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防止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
3 职责和权限
3.1工程部经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2工程部副经理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3.3工程部技术主管参加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的自检、自评工作,审查项目经理部竣工前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
3.4工程部质监员参加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自检、自评工作,监督项目经理部按本程序进行质量验收。
3.5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的自查、自评工作,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报验收,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3.6施工员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负责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
3.7质安员负责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自查、自评工作,拥有质量否决权,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工作。
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4 工作程序
4.1检验批的划分
质安员在分项工程验收前,首先要划分检验批。
分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一般地,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室外工程的分部工程(如挡土墙)的分项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2检验批的资料检查
检验批完工后,质安员应检查的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3)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4)试块、试件的抽样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其它施工过程记录。
当发现资料不完整,质安员应要求施工员、材料员等补齐资料。
4.3检验批的验收
检验批完工后,质安员按照该分项工程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作出评定结果。
评定合格的条件为: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大于80%。
评定后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作出验收结论。
4.4分项工程的验收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验收后,项目经理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向监理单位申报分项工程验收。
施工员或质安员参加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分项工程验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评定合格的条件为:所有检验批均评定合格,且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自评后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做出验收结论。
对分项工程验收发现的问题、不合格品,由施工员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4.5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验收后,项目经理填写“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向监理单位申报分部工程验收。
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以及工程部技术主管、质监员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评定合格的条件为: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合格(例如:桩基抽芯、动测等检测);
4)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参加验收的各方,如监理(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等形成“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如果本公司只承担单位工程中的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按4.6条款执行。
4.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经理组织自查、自评。
质安员应核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自评合格后,项目经理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监理单位检查和验收。
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加盖公司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工程部经理、技术主管、项目经理、施工员和质安员等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得到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单位等各方的盖章认可。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即“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得到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验收;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即“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得到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验收。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即“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得到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验收。
上述4、5项条件主要是针对上部建筑与结构、给排水和电气等的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检查,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无关。
对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整改。
在工程正式交付给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前,项目经理部应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
4.7工程技术资料的移交和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前,质安员应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的要求,将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汇总完毕,经工程部技术主管审查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移交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如果本公司承担的是分包工程,则将工程技术资料移交给总包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项目经理将一份工程技术资料(含施工总结、竣工图等)送交工程部。
5 支持性文件
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6 记录表格
6.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2 报验申请表
6.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4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6.5 工程竣工报验单
6.6 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
6.7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6.1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