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试行办法
晋升副教授的条件

晋升副教授条件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上有较深入的研究。
(一)教学必备条件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一门基础课或二门以上课程(教学型教师和高职高专教师须二门基础课,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高职学院教师要求担任过一门实践(技能)课的讲授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教师按规定减免工作量要求)。
2、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280学时以上,在教学中进行了一门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 学时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或开设一门新课程;科研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60学时以上;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授课时数。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水平和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二)科研必备条件1、论文。
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 篇以上(教学科研型教师要求其中 1 篇为国家级刊物论文; 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其中 2 篇为国家一级刊物论文)。
如4篇论文全是发表在高校学报上,其中必须有1篇发表在高于本校层次的学报上。
同时要求,必须是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报上发表。
在4篇论文中,教学型教师如有2篇、教学科研型有3篇、科研教学型有4篇国家级刊物论文可顶其他应备条件一条。
破格晋升:在4篇论文中,须有国家一B级以上刊物论文2 篇以上,或有2篇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录,或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2、课题。
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受聘讲师以来,主持或参与(前5名)省部级(高职高专学校可省教育厅或省有关厅局科研项目,包括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指令课题、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等)纵向科研、教研(教改)项目一项。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破格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破格条件一、教授1、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
2、认真钻研教学业务,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的造诣;获得过校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或教学考核成绩优秀。
3、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含高校统编教材),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以本人为主获得过国家级四等以上奖、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4、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从事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取得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或主持、指导完成重要的科研、攻关项目;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门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实验课、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晋升时要重点考察其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方面的成绩。
对长期担任学校领导管理工作并兼任教师职务的,晋升时要重点考察其教学水平以及在学校管理研究方面的成绩。
二、副教授1、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2、认真从事教学,能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校内主讲过观摩教学课;教学成绩优秀。
3、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学术著作,或独立完成并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编写国家及全省高校通用教材,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或结合教学工作实践,撰写发表两篇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方面的论文,对本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对职务评聘工作的管理,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职务评聘对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依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部、陕西省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职务评聘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职务评聘工作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不断完善评聘标准,充分发挥职务评聘工作在教师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的导向功能,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结构优化的人才队伍,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有利于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有利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人才集聚和成长的制度与环境。
(三)有利于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培养学科带头人。
(四)有利于促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促进标志性、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的产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全面增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功能。
(五)有利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教辅和管理等人员队伍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评聘原则第三条按需设岗的原则。
评聘工作坚持以科学设岗为前提,以学校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为依据,服从和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
评聘工作坚持对申报晋升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择优晋升。
第五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公开评聘工作的程序和任职条件,在一定范围公示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并在基层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评聘工作的公正性。
陕西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陕西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陕西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分为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审条件,不同职称可能有些许差异:
硕士生导师: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术水平高,能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博士生导师: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指导研究工作能力。
教授: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研究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能够在本专业领域内做出重大学术贡献。
副教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研究领域内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能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
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根据不同的专业和职务需求,具体条件可能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满足学历、学术成果、教学贡献或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条件可根据相关部门文件、规定进行查询了解。
高校教师晋升教授副教授评审办法(试行)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国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情况下,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职务评审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在坚持政治标准的条件下,把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确保评审质量。
第四条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所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第五条对教学科研型大学,在坚持教学科研并重的情况下,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强调科研成果对于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作用;对以教学为主的院校,应把握突出教学业绩,同时兼顾科研的原则;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热爱2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付永平等446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付永平等446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14•【字号】陕教〔2017〕266号•【施行日期】2017.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付永平等446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职称系列省级主管部门文件,经研究,同意安康学院付永平等446位同志分别取得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教授任职资格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付永平等215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7〕498号),付永平等215位同志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李平等19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7〕480号),李平等19位同志从2016年12月18日起具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曾军娥等15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7〕484号),曾军娥等15位同志从2016年12月18日起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3。
四、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小善等10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7〕90号),高小善等10位同志从2016年12月11日起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五、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杨柳等120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7〕446号),杨柳等120位同志从2017年3月8日起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5。
六、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马光华等18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社职字〔2017〕349号),马光华等18位同志从2016年12月8日起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6。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一、申报条件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教师资格。
(四)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1 .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 4 年以上;( 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土学位,担任助教职务 3 年以上。
2 .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4 年以上;( 3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2 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 .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上。
其中,当年年底年龄在 40 月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 .申报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6 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5 .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 7 年以上;( 2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 5 年以上;( 3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4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 2 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六)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陕西高等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国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情况下,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职务评审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在坚持政治标准的条件下,把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确保评审质量。
第四条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所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第五条对教学科研型大学,在坚持教学科研并重的情况下,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强调科研成果对于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作用;对以教学为主的院校,应把握突出教学业绩,同时兼顾科研的原则;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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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
职务试行办法
陕人发[xx]67号一、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教育部《xx-xx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现十六大提出的“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战略目标,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走人才强国之路,造就和选拔一批为我省政治、经济建设服务的拔尖创新人才;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高等学校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指在教学岗位上的在职教师,虽不具备《条例》规定的资历、任职年限,但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达到了担任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应条件;在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可破格申请晋升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数量较多,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不同的特点,本《办法》对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采取了不同的评审政策、实行
分类评审的办法,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个层次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努力拚搏,创造辉煌的业绩。
四、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热爱集体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A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
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2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对于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五、破格晋升的业绩、学术成果条件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1、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并中之一者。
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40计划学时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成果及获奖: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
人撰写10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或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C.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地市级政府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已通过鉴定或验收。
D.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
2、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并中之一者。
承担过3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40计划学时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1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
成果及获奖: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或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C.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已通过鉴定或验收。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政府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1项。
对不具备获奖或论文条件,但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取得突出业绩者也可破格晋升职称:对围绕我省经济建设“一线两带”和关中、陕北、陕南、渭北四大基地以及能源化工、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工业、果品加工、生物医药六大支柱产业开发,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获3项国家发明专利,或1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
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开发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000万元以上者,可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
对获得5项国家发明专利,或二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者,可申报晋升教授职称。
六、破格晋升的程序1、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委会统一组织进行。
2、被推荐人在本校教师高评会专业学科组初评通过后参加论文、教学答辩,答辩通过后再由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动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委会进行评审。
3、申请参加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在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未能通过的情况下,下年度不得再次申报破格晋升,但下年度已达到正常评审的条件时,可以参加正常情况下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