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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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区管理手册

飞行区管理手册

飞行区管理手册飞行区环境管理规定5。

1。

4机坪作业保障单位应保持作业现场清洁卫生;保障作业结束后,对各自作业区域进行清理.5。

1。

5对任何影响机坪环境的行为,机坪作业人员都有义务进行制止,并立即向飞行区管理部举报(电话:67152727)。

5.1.6道面上有泥浆、污物、砂子、松散颗粒、垃圾、燃油、润滑油及其他污物时,应当立即清除。

用化学物清洁道面时,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对道面造成损害。

5.2油污控制及处置5。

2。

1在机坪内进行航空器维护、添加润滑油和液压油及其他保障工作时,不得影响机位的正常调配和机坪内其他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

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所发生的治理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

维修结束后,维修部门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5.2.2 清洗航空器应当在现场指挥中心指定的位置进行.5。

2.3各类油料、污水、有毒有害物及其它废弃物不得直接排放在机坪上严禁将易燃液体直接倒入垃圾罐或排水沟内、以及油料地井栓或阀井。

5。

2。

4发现污染物时应当及时进行清除,对于在地面上形成液态残留物的油料,应当先回收再清洗.5.2.5易燃液体应当用专用容器盛装,不得倒入机坪排水系统和机坪垃圾桶内.5。

2。

6对机坪内或油井中的漏油、溢油须定期检测、清理,航空器燃油(检验回收专用容器盛装)应及时清运出机坪。

5。

3噪音控制应尽可能减少航空器的噪声污染;航空器试车时,机组人员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尽量在短时间内完成。

5.4垃圾处理5.4.1机场应当在机坪上适当位置设置有盖的废弃物容器,任何人不得随地丢弃废物;机坪保障作业人员发现垃圾或废弃物应当主动拾起,并放入垃圾桶。

5。

4。

2垃圾或废弃物必须袋装封闭,垃圾桶应及时清理,不得泄漏或溢出。

5.4。

3运输或临时存放垃圾或废弃物时,应当加以遮盖,不得泄漏或溢出;在机坪内不得进行垃圾分拣。

5.4.4机场统一负责机坪日常保洁和卫生监督工作。

2023年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全真模拟易错、难点汇编贰(答案参考)试卷号:31

2023年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全真模拟易错、难点汇编贰(答案参考)试卷号:31

2023年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考试全真模拟易错、难点汇编贰(答案参考)(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50题)1.【判断题】背景调查不符合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申办人员不予办理控制区通行证。

正确答案:正确2.【单选题】持有长期通行证的人员,违反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记分的,按“()”的规定进行培训。

A.分值管理B.控制区证件查验单位C.单位职能部门D.门禁系统管理正确答案:A3.【单选题】机场控制区是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入受到限制的区域。

A.工作人员B.货运车辆C.人员、车辆D.旅客正确答案:C4.【判断题】长期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民航生产运输的人员申办通行证可以不需提供背景调查材料。

正确答案:错误5.【单选题】()负责对申办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建立申办人员背景调查资料档案,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

A.民航单位B.申办单位C.证件查验单位D.控制区安全管理部门正确答案:B6.【单选题】通行证申办以()名义进行。

A.单位B.个人C.单位和个人D.单位负责人正确答案:A7.【判断题】未通过分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人员可先办理证件,事后补考。

正确答案:错误8.【单选题】持证人员发生调离、退休、辞职、辞退、开除等情况,申办单位应在()内收回通行证交分局空防处注销。

A.七日B.十日C.十五日D.三十日正确答案:B9.【判断题】为规范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工作,保障民用航空空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制定了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

正确答案:正确10.【单选题】以下行为正确的是()。

A.随意穿越航空器活动区跑道、滑行道B.驾车不按规定靠近航空器或从机翼下穿行C.经批准,在机场内进行不停航施工D.在控制区内擅自动用明火正确答案:C11.【单选题】人员长期通行证()内有效。

A.长期B.2 年C.10 年D.5 年正确答案:B12.【单选题】填写通行证申请表、变更表以及通行证专用介绍信前,必须认真阅读填表须知,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由本单位()签署申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岛流亭机场及其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的通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岛流亭机场及其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的通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岛流亭机场及其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22•【字号】青政发〔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关于加强青岛流亭机场及其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的通告青政发〔2016〕25号为加强青岛流亭机场及其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保障客运市场秩序和乘客合法权益,维护市容环境和道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青岛流亭机场及其周边区域(以下简称机场区域)是指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候机楼及其进出通道,机场1号和2号旅客停车场,新郑路公安机场分局以南,以及机场候机楼、迎宾路、长城南路、民航路的合围区域。

二、设置机场客运出租车候客专用道。

禁止非客运出租汽车进入、占用客运出租汽车候客专用道。

客运出租汽车必须按进入顺序候客和搭载乘客;乘客应当按照等候顺序搭乘客运出租汽车。

在机场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应当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客运出租汽车进入候客专用道后方能显示空车待租标志,不得在客运出租汽车候客专用道外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候客、搭载乘客;禁止任何人员在机场区域内招揽乘客、强拉强运。

三、客运出租汽车载客进入机场区域,乘客下车后应立即驶离,禁止在机场客运出租车候客专用道以外的机场区域停靠,禁止驶入机场旅客停车场,禁止在机场区域以各种方式招揽乘客。

除旅客停车场外,机场其他区域禁止停放车辆。

四、在机场区域内的道路上,禁止车辆违反相关交通法规和指示标识停靠和行驶;禁止占路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设门头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城阳区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青岛流亭机场周边区域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加强现场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部门分工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机场区域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整理)青岛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审批管理规定

(整理)青岛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审批管理规定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青岛机场集发〔2011〕4号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成员企业:为加强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审批管理,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制定《青岛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审批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政务综合部2011年1月13日印发青岛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岛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审批管理,维护机场运行秩序,保障机场控制区内的航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的相关工作建议,结合青岛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审批管理。

第三条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限制的区域。

青岛机场控制区划分为:代码A区:停机坪;代码B区:因工作需要登上执行国内航班的飞机;代码C区:因工作需要登上执行国际航班的飞机;代码D区:国内出港旅客隔离区;代码E区:国内旅客进港厅;代码F区:国际出港旅客隔离区;代码G区:国际旅客进港厅;代码H区:货库区;代码I区:行李分拣区。

第四条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指发给在控制区工作的人员和车辆用以证明工作身份及其通行权利的专用证件。

第五条通行证按照用途和有效期限分为长期通行证、短期通行证、临时通行证、施工通行证四类。

第六条长期通行证的发放范围限于长期在控制区内从事工作并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含驻场各单位工作人员)。

长期通行证的最长有效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短期通行证的发放范围限于在控制区工作并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下劳动合同的短期工作人员使用,含在机场控制区工作的实习人员、商租户、各外国航空公司驻机场工作人员证件。

短期证件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临时通行证发放范围限于因特殊工作需要短期内在控制区内工作的人员及需要临时进入控制区的其他人员(如接送要客)的人员等。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安局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安局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安局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1.07.12•【字号】青公规〔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道、公路、民航、森林、缉私正文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安局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公规〔2021〕1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确保空防安全,服务航空运输生产,现将《青岛市公安局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公安局2021年7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控制区通行证的种类和标注第四章申办单位备案和培训第五章背景调查第六章控制区通行证的申请和办理第七章控制区通行证的变更、注销和补办第八章控制区通行证的使用和管理第九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章附则青岛市公安局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确保空防安全,服务航空运输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申办、使用、制发、管理。

管理、使用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以下简称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以下简称控制区通行证)是指机场公安机关核发给在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内从事航空运输保障或者经批准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或者车辆的证件,控制区通行证是人员、车辆在机场控制区内通行的专用有效证件。

Part3_机场_1.3 飞行程序_ICAO8168号文件

Part3_机场_1.3  飞行程序_ICAO8168号文件

第三部 进近程序 ...................................................................................................................................机场 1.3-16 第一章 一般准则 ...........................................................................................................................机场 1.3-16 1.2 仪表进近程序 ..................................................................................................................机场 1.3-16 1.3 航空器分类 ......................................................................................................................机场 1.3-16 1.4 超障余度 ..........................................................................................................................机场 1.3-16 1.5 超障高度/高(OCA/OCH) ...........................................................................................机场 1.3-18 1.6 影响运行最低标准的因素 ..............................................................................................机场 1.3-18 第二章 进近程序设计 ...................................................................................................................机场 1.3-22 2.1 仪表进近区域 ..................................................................................................................机场 1.3-22 2.4 下降梯度 ..........................................................................................................................机场 1.3-22 第三章 进场和进近航段 ...............................................................................................................机场 1.3-23 3.1 总则 ..................................................................................................................................机场 1.3-23 3.2 标准仪表进场 ..................................................................................................................机场 1.3-23 3.3 起始进近航段 ..................................................................................................................机场 1.3-23 3.4 中间进近航段 ..................................................................................................................机场 1.3-28

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

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关于修订《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成员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根据机坪运行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对《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文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政务综合部2011年4月15日印发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章机坪概况及机位调配使用原则第四章机坪航空器的管理第五章机坪车辆的安全管理第六章机坪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七章机坪设备设施的管理第八章机坪环境卫生及消防的管理第九章机坪的施工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了保障青岛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停机坪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车辆运行管理规定》、《国际民航公约之附件十四》、《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目的明确机坪运行安全标准,建立机坪的各种管理制度,通过上述标准、制度的落实,加强机场机坪运行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机坪运行秩序,保证机坪技术状况持续性地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保障地面勤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航空地面安全,确保机坪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和《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在机坪范围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有关民用机场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机场为保障飞行安全和正常运营所制定的各项规定以及本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青岛机场客机坪和货机坪作业的所有机场保障部门、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的运行安全管理,包括:对航空器、车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地面设备设施的设置、摆放、维护及坪区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等实行静态管理。

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复习资料_

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复习资料_

国际机场人员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复习资料证件管理规定部分:1.人员控制区通行证适用围适用于在国际机场控制区活动的所有人员。

2.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3.控制区人员通行证件:是指人员进出机场控制区的有效凭证。

4.候机隔离区:是指在候机楼划定的供经过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活动的区域,包括登机通道、摆渡车。

5.国际联检区:是指海关、边检、出入境检验检疫联合检查的区域,包括国际出发联检厅、国际到达联检厅和旅客交运行提取厅。

6.航空器活动区:是指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客(货)机坪。

7.行分拣装卸区:是指对出港和进港行进行分拣的场地。

8.驻场单位:指与国际机场有直接民航业务关系的驻场运营单位;9.控制对象:是指有XX犯罪、XX犯罪嫌疑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公安机关处理或被通行证件申办单位处分、辞退、开除的人员,以及违反本规定被取消办证资格人员。

10.机场控制区实行分区管理,共划分为8个区域11.各区域用相应英文字母表示:A——国航班出港候机(隔离)区B——国际航班出港联检区及隔离区C——航空器活动区D——登机E——国航班进港隔离区F——国际航班进港隔离区G——航空货运控制区H——行分拣装卸区12.通行证件种类控制区人员通行证件分为长期通行证件、短期通行证件、施工维修通行证件、临时通行证件、人员专用证件五种。

13.长期证件证件(三年期)适用围、期限适用于各驻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控制区工作人员,每三年更换一次。

14.短期证件(一年期)适用围、期限适用于在控制区工作与驻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每年更换一次。

15.施工维修证件适用围、期限适用于在控制区实施维修施工作业人员,期限为二天以上三个月以下。

16.临时证件适用围、期限适用于临时工作原因出入控制区的人员,临时证件48小时有效。

17.施工维修证、临时证进入控制区时必须由持有长、短期通行证件的人员全程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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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青岛机场集发〔2014〕108号
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成员企业:
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现将《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政务综合部2014年8月20日印发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场控制区的安全管理,增强安全管控抓手,依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持有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人员。

第三条管理机构
机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行证记分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运行监管部:结合机坪运行督察和各项安全检查,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

(二)安全检查部、安全护卫部:根据各自的安保职责,负责安全检查、证件查验等工作,查获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三)机场各部门、各成员企业及各航空公司、驻场单位等:按要求对违反本办法的员工落实相关处理意见;加强内部员工管
理和教育培训,减少个体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记分周期及分值
长期通行证记分采用12分制,记分周期为一年。

进入新一年度时,记分清零,重新计算。

非长期通行证(包括短期证、临时证、施工证等)记分采用4分制,记分周期为3个月,从持证人第一次被记分之日起计算,满一个记分周期后,记分清零,重新计算。

第六条记分处理程序
安委会办公室建立通行证记分管理档案,按照本办法,对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记分处理。

当持证人记分累计到一定分值,需要对其进行处罚时,安委会办公室向持证人所在部门(单位)发送《通行证记分管理处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见附件1),说明违规、违章情况及处罚意见,并落实处罚措施。

相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通知单》后,按要求对违规、违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并填写《通行证记分管理处罚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见附件2),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记分标准
对于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的记分标准见附件3。

第八条长期通行证的记分管理
长期通行证的记分管理采取三级警告处罚方式:
(一)记分累计到6分,或一年内违章达到3次的,给予三级警告处罚:通行证暂扣一周。

持证人所在部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完成培训并考核通过后,向安委会办公室反馈《回执单》和培训、考核记录。

通行证暂扣期满并收到反馈后,安委会办公室解锁其证件。

(二)记分累计到9分的,给予二级警告处罚:通行证暂扣两周。

持证人所在部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完成培训并考核通过后,向安委会办公室反馈《回执单》和培训、考核记录。

通行证暂扣期满并收到反馈后,安委会办公室解锁其证件。

(三)记分累计到12分,或一年内违章达到5次,或连续两年每年违章达到3次的,给予一级警告处罚:立即注销通行证,半年内不得提出办证申请,半年后再次提出申办的,由所在部门(单位)对其按照初始上岗员工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向安委会办公室反馈《回执单》和培训、考核记录,之后方允许办理证件。

无正当理由,持证人所在部门(单位)拒不履行培训、考核职责或当事人拒不参加培训、考核,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安委会办公室直接注销其通行证并取消其办证资格半年。

第九条非长期通行证的记分管理
非长期通行证采用一次性处罚方式:记分累计达到4分的,立即注销通行证,一个月内不得再次申办。

第十条附则
(一)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持证人由于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变更通行证的,或因通行证使用期满,需要更换通行证的,原证累计的分值计入新证当中。

(二)存在违规、违章行为且拒不服从管理部门管理,一经查实,注销持证人通行证,并视情节取消其办证资格1至6个月。

(三)由于通行证暂扣、注销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持证人本人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承担。

(四)通行证记分管理可与其它处罚方式合并执行。

(五)本规定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完善。

附件1
通行证记分管理处罚通知单
编号:

兹有你单位(部门)(通行证号),违反机场有关管理规定,通行证记分累计达到分(详情见附件)。

根据机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区通行证记分管理办法》,给予该人员的处罚。

请贵部门(单位)协助做好该员工的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工作。

机场安委会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记分情况通报
2.本通知单与回执单使用同一编号。

附件2
通行证记分管理处罚回执单
2.本通知单与回执单使用同一编号。

3.培训、考核记录作为附件一并提报机场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3
记分标准
8
9
10
2.瞒报、迟报、谎报安全信息的,视情记4-12分。

3.在记分标准中未列入的违规违章,参照本标准进行记分。

4.记分分值的一类、二类、三类是按记分项目的工作区域、性质划分:一类是指工作在航空器的机位安全线内、航空器运行期间安全距离范围内、航空器活动区保护区表面和安检通道等区域,工作内容包括航班保障、不停航施工、安全检查、通行证及门禁使用、消防用电管理等;二类是指工作在航空器活动区双黄线以内、航空器的机位安全线以外和巡场路等区域;三类是指工作在航空器活动区双黄线以外的其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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