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公司章程
2018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版本)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2018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

(2018年)最新有限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例的规定,由 XX、XX 共同出资建立 XX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例、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处第三条企业名称:XXXXX 有限企业。
第四条住处: XXXXXXXXXXXXX。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 XXXXX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以下:出股东姓出资出资额出资名资备注方式(万元)比率证件号码时或名称(% )间XXX认缴XXX XX分期出XXX认缴XXX XX 资的,注明各XXX认缴XXX XX期合计XXX100出资时间第五章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履行以下职权:(一)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改换非由员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相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赞同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赞同监事的报告;(五)审议赞同企业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同企业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的方案;(七)对企业增添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刊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九)对企业归并、分立、解散、清理或许更改企业形式作出决策;(十)改正企业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
2018年最新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20**年*月*日前缴足。
(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即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2018年最新公司注册章程范本

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 等双方共同出资,设立xx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xxx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填写。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六个月一次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公司章程(2018版)

有限公司章程(2018版)***有限公司章程年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开发及技术咨询、农林开发树木种植、农业基地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的投资与开发)、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
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身份证号码:2、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身份证号码: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018年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XXX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2018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2018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一、总则1.1 公司名称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以下简称为“公司”。
1.2 公司类型该公司为______有限公司。
1.3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
1.4 公司经营范围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
二、股东及股权2.1 股东2.1.1 公司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______。
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按照其出资额的比例确定。
2.1.2 股东可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公司选定的时间内注销或转让其股权。
2.2 董事会2.2.1 董事会由股东共同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______。
具体的选举程序和任期由董事会自行决定。
2.2.2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并对股东负责。
董事会成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维护股东权益。
2.3 股东大会2.3.1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组成。
每位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拥有相应的投票权。
2.3.2 股东大会应在公司合法经营所必需的事项上进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董事会成员、通过财务报告、决定分配利润等。
三、公司治理3.1 公司管理架构公司的管理架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3.2 董事会职责3.2.1 董事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和发展战略。
3.2.2 董事会应保持公司的稳定运营,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3.3 监事会职责3.3.1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运作合法、合规。
3.3.2 监事会应定期审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3.4 总经理职责3.4.1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按照董事会的决策执行相关决策。
3.4.2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四、财务管理4.1 财务报告4.1.1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公布财务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18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保障股东及法人合法权利,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一:姓名:身份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比例:股东二:姓名:身份证: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比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提案权;(九)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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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
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
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
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20**年*月*日前缴足。
(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即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
(十二)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十七条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选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九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五条司的营业期限长期,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本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公司因前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九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