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意见(江苏省)
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探讨

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探讨【摘要】本文以海陵湖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为例,介绍了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列出了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并针对性地采取有关措施,总结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经验,对促进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引言2022年7月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新阶段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
1、景区概况连云港市海陵湖水利风景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依托石梁河水库而建,景区位于新沭河中游,地处江苏赣榆区、东海县和山东临沭县三县区交界。
景区生态环境较好,旅游资源较丰富,资源组合度较高,观赏性较强。
2013年10月海陵湖水利风景区被评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020年11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水利风景区国家级复核专家组验收。
海陵湖于1958年开工兴建,1962年建成。
承泄沂河、沭河东调洪水,担负沂沭泗流域洪水调蓄任务。
总库容5.26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90万亩。
水利枢纽工程主要有:南泄洪闸、北泄洪闸、水电站、主、副坝、灌溉输水涵闸等,水库工程采用自动化系统进行管理,利用先进的测控技术、通讯技术及设备,实现闸门启闭操作、水情、雨情、工情测报等自动化,数据采集、信息传递网络化,闸门运行实施监控现代化,保证了工程安全、高效运行。
海陵湖是一座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水产养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大(2)型水库,既是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连云港市重点防洪保安工程。
海陵湖水利风景区山水相依,景色秀丽,旅游资源丰富,人文景观、水文景观、地文景观、天象景观、生物景观等资源丰富,形成了集观光体验、文化展示、水上娱乐、休闲疗养于一体的休闲度假胜地。
2、景区高质量发展情况2.1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⑴景区管理区建设,⑵安澜广场建设;⑶蛟龙广场建设,位于南北闸之间下游裹头绿地,占地面积约21500平方米,为游客提供了一处滨湖休闲游乐场所;⑷渔人码头建设;⑸凤凰水岸建设;⑹生态林工程,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持续开发利用,在河口湿地实施生态林修复工程,建设生态廊道,总面积约540亩,植树24120株;⑺生态修复工程,市政府为打造海陵湖,正在推进生态修复工程。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摘登)

设 备 补 贴 范 围 , 极 推 广应 用 节 水 灌 溉 技 术 , 积 强化 灌 区用
水 管 理 , 实提 高农 业 用水 效 率 , 升灌 区服 务农业 增 产 、 切 提
农 民 增 收 和 农 村 发 展 的 能 力 建 立农 村 河道 疏 浚整 治 长效 机 制 。按 照 畅通 水 系 、 恢
机制 基本建 立 。到 22 0 0年 . 省 基 本 实 现 水 利 现 代 化 。 全
施和水 域 补偿 制度 。
着 力 加 强 农 村 水 利 工 作
大 兴 农 田水 利建 设 。按 照实 现农 业 现 代 化 的要求 , 推
进 高 标 准 农 田建 设 。 实 施 小 型 农 田 水 利 重 点 县 建 设 , 合 整 各 类 涉 及 农 田水 利 的 建 设 资 金 , 一 规 划 、 合 整 治 , 中 统 综 集 投 入 、 片 治 理 , 力 实 施 农 田小 型 灌 排 泵 站 、 闸 配 套 设 连 大 涵 施 建 设 , 面 提 升 粮 食 和 农 业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 继 续 推 进 大 全 中型 灌 区节水 改 造T 程 建设 , 本 完成 2 基 9个 大 型 灌 区 、0 1
面达到 5 0年 一 遇 以 上 的 规 划 目标 . 域 骨 干 河 流 排 涝 标 准 区 达到 2 O年 一 遇 左 右 ,大 中 城 市 达 到 国 家 防 洪 排 涝 标 准 ; 全
省 有 效 灌 溉 面积 占耕 地 面 积 比例 达 到 8 % 以 上 ,旱 涝 保 收 5 面 积 达 到 7 %以 上 .灌 溉 水 利 用 系 数 提 高 到 05 2 .8以上 ; 全 省 年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在 5 0亿 1 以 内 , 乡 供 水 保 证 率 进 一 6 1 1 城 步 提 高 ,单 位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用 水 量 降 到 1 0 7 元 以 下 ; 2 m: 万 水 功 能 区水 质 达 标 率 提 高 到 7 %左 右 ,集 中式 饮 用 水 水 源 0 地 水 质 达 标 率 达 到 10 : 严 格 的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基 本 建 0% 最 立 , 利 丁 程 良性 运 行 机 制 基 本 形 成 , 利 投 入 稳 定 增 长 机 水 水 制 进 一 步 完 善 。有 利 于 水 资 源 节 约 和 合 理 配 置 的 水 价 形 成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行蓄滞洪区管理与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行蓄滞洪区管理与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1.03.18•【字号】苏水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行蓄滞洪区管理与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江苏省加强行蓄滞洪区管理与生态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落实。
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3月18日江苏省加强行蓄滞洪区管理与生态建设实施意见行蓄滞洪区是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流域防洪保安,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和生态湿地蓄洪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行蓄滞洪区管理与生态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以及国家蓄滞洪区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江苏省加强行蓄滞洪区管理与生态建设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协调流域防洪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着力保护行蓄滞洪功能与生态保护功能,因地制宜的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确保流域防洪安全,确保行蓄滞洪区人民生命安全,促进行蓄滞洪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滨水空间生态修复,为安全江苏、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流域防洪规划,优化行蓄滞洪区布局,明确行蓄滞洪功能要求,实施行蓄滞洪工程建设,确保行蓄滞洪区有效运用。
——因地制宜、分类管理。
根据各行蓄滞洪区洪水特点、风险特性、安全状况和开发利用状态,推进行蓄滞洪区分类分区管理,明确分类分区管控要求,实施居民迁建,制定防御洪水风险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4]94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4]94号](https://img.taocdn.com/s3/m/1dbdc5ba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d6.png)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4]94号2004年12月9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农村水利是整个水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
加强农村水利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条件,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省农村水利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后,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组织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同时,我省相当一部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标准不高,工程老化失修,效益严重衰减,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针对当前农村水利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迫切需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制定落实新的政策措施,促进新形势下农村水利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农村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1.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水利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统筹解决农村防洪除涝、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保护的问题,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加大建设力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目标任务。
到2010年,全省旱涝保收农田占基本农田的80%以上,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县级主要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功能区标准;水土流失面积80%以上得到治理,小城镇防洪标准达到10至20年一遇。
关于水利风景区建设开发与管理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 南京 市 江 宁区农业局 旅 游农 业开发 办公 室 ,江 苏南京 2 0 0 ) 1 0 0
水利 风景 区 ,是 指 以水域 ( 水体 ) 或水 利工 程为 依托 , 具 有 一 定规 模和 质 量 的风景 资 源 与环 境条 件 ,可 以开 展观 光 、娱 乐 、休 闲 、度 假 或科 学 、文化 、教 育 活 动 的 区 域 。 为科 学合理地开发 利用和保护水利 风景资源 ,水利部于 20 年 7 01 月成 立 了水利 部水 利风 景 区评 审委 员会 ,办 公室 设在 水利 部综 合事 业局 。2 0 年 5月 8日颁 布实 施 《 04 水利 风景 区管理 办 法》 0 4 8月 1日施 行 行业 标 准 《 ;2 0 年 水利 风 景 区评价 标准》 。 江 宁 区地处 宁 镇 扬丘 陵 地带 ,境 内有 长江 水 系 、秦 淮 河 水 系 、石 臼湖 水系三 大水 系 ,l 个 万亩 大圩 ,7 座 中小 6 4 型 水 库 ,江河 堤 防总长 3 0 6 多公 里 ,还有 温泉 、湿地 等等 。 新 中国成 立 后 ,党和 政 府带 领 人 民修建 的水 利工 程 在发 挥 其基 本功 能 的 同时 ,也 形 成 了大量 的 水 利风 景 资源 ,为水 利风 景 区的 发展 和 建设 ,奠 定 了一 定 的基 础 条件 。但长 期 以来 ,这些风景资源大多处于闲置或粗放开发状态 ,缺乏 有 效 的保护 和利 用 ,亟待加 强开发 利 用指导 和保 护 。 20 0 5年 8月 ,江 宁 区政 府 成 立 以林 副业 局 、农 业 局 、 水利 局 为组 成单 位 的现 代 旅游 农业 办 公 室 ,具体 进 行 休 闲 农业 项 目的开发 与 管理 工 作 。成立 至 今 6 年 度开 发 建设 个 的八 十 多个 旅 游 农业 项 目中 ,10 都 开 挖 或扩 建 了 水面 , 0% 进行 湖 泊河 道 的垂 钓 、观 光 、体验 活 动 。一 些 星级 景 点也 都依 托 水库 塘 坝 ,开展 经营 活 动 :锁 石 旅游 农 业示 范 村沿 九 乡河 打造 ;千盛 农庄 环绕 赵 宕水 库 开发 建 设 ;鑫 农 庄坐 落溧 塘 水库 旁 ,水 网交 错 ,水 上度 假 木 屋精 巧 别致 ; 白鹭 湖度 假 山庄 依托 邵 处水 库 幽 静风光 ;向 阳水 库 则是 南 山湖 度假 村 的休 闲观光 、拓 展 体验 中心 区 域 。长 江 、秦 淮 河 、 牛首 山河似 线 串起 蟠 龙湖 、甘泉 湖 、银 杏湖 、隐龙 湖 颗颗 碧珠 ,熠 熠生辉 。 就几 年 旅 游 农 业景 点开 发 建 设 工 作 的逐 步 深入 了解 , 结 合水 利部 门工作 积 累 ,做几 点思 考 与 建议 ,以丰 富 江宁 旅游 农业 新 的视 角 ,发挥 众多水 利工 程资 源的潜 在价 值 。
关于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意见(江苏省)

关于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意见近年来,在水利部门的有效推动下,各地加强水利风景区创建,为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人居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全面提高水利风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
江苏河湖水域占国土总面积16.3%,是全国内陆水域所占比例最大的省份,且水利工程众多、水文化底蕴深厚,水利风景资源非常丰富。
水利风景区建设,是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是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各部门要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把水利风景区建设作为繁荣地方经济、促进生态健康、改善民生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推进力度,落实保障措施,加快实现治水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切实把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战略目标,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人水和谐治水理念,以河湖及水利工程为依托,以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在科学开发、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中,切实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为推进江苏水利现代化、建设美好江苏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顺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的迫切需求,修复和保护河湖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统筹规划、生态开发,综合考虑开发利用与保护,突出生态系统和水环境保护,科学制定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与社会协同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弘扬特色、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历史文化的地域特色,突出水利特点,弘扬水文化。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3.28•【文号】水综合〔2022〕138号•【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综合〔2022〕138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2022年3月28日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美丽,促进幸福河湖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机关各司局职能配置内设处室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通过生态、文化、服务和安全设施建设,开展科普、文化、教育等活动或者供人们休闲游憩的区域。
第三条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主线,坚守安全底线,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传承弘扬水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水生态产品,服务幸福河湖和美丽中国建设。
第四条水利部指导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水利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指导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
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纲要绪论江苏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长江下游、黄海之滨,从南到北分别与山东、安徽、浙江、上海等省市比邻,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域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全省总面积 10.26平方公里,总人口 7438 万,现辖13个地级市。
江苏境内地势低平,除东北部、西南部有丘陵山地起伏,其余多处于海拔 50 米以下,天然水系发达,河湖纵横, 港汊密布,有大小湖泊 290 余, 干渠水道数以千万公里,长江、淮河横贯东西,太湖、洪泽湖雄踞南北,水面面积占到总面积 16.9% 。
流域内土地肥美,物产丰饶,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交通便利, 经济发达,融汇了旖旎的自然风光与无数的人文胜迹,是享誉中外著名的水乡旅游胜地。
江苏水利多年来承担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的重任。
江苏境内古今水利工程浩大,成就卓著:京杭运河、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南水北调工程……记载着人类开拓自然的丰功伟业。
新中国建立以来,全省先后建有流域性堤防 6600余公里,大中型水库47 个,小型水库861个,大中型涵闸 300多座,大中型泵站 159座,拥有机电排灌动力460 万千瓦,基本建成了防洪、除涝、灌溉、治渍和调水五套水利工程体系。
今天,众多的水利工程以宏伟的工程构筑形象,结合优美的山水林木自然景色和历史文化遗迹,构成丰富多样的独具魅力的水利风景资源。
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苏水利在担负着国家治理淮河、沂沭泗河、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面临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体制性转轨。
作为承担国家经济基础建设和环境建设重任的水利建设管理单位,也面临着从传统工程水利向现代资源水利转变的新的发展契机。
如何将水利工程建设与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如何依托水利风景资源的优势,发展第三产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丰富水利建设的多元内涵,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现代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目标之一,也是新时期江苏水利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3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水平,促进“自然环境之美、景观风貌之美、文化特色之美、城乡协调之美”交相辉映的美丽江苏建设,现就加强我省风景园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时期风景园林工作的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风景名胜区和园林绿化是城乡生态空间的重要基底,承担着维护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等重要功能。
“十二五”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为抓手,以园林城市创建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为载体,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着力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培育打造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品牌,全省风景园林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但我省风景园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不够有力,风景园林规划执行不够严格,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不够完善,生态效应不够明显,服务百姓和提升城市品质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十三五”时期,新江苏的“环境美”覆盖面更广,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更高,必须深化思想认识,把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推进机制,落实政策措施,推动风景园林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加注重资源保护,更加注重生态改善,更加注重品质提升,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风景名胜区保护,切实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不断提升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园林绿化发展水平,充分彰显公共服务与文化传承功能,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良好人居环境。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2.12.10•【字号】苏水规[2012]7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水规〔2012〕7号)各市水利(务)局、厅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水利厅2012年12月10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第一条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水规计〔2012〕282号)和《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水规计〔2012〕283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引导、积极扶持、规范监管、公平对待、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三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范围包括:(一)改善人居水环境的城市防洪、排涝、供水工程;(二)水源地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项目;(三)退田退圩退渔还湖综合治理工程;(四)水利部门建设的套闸(船闸)、水电站等工程;(五)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六)灌区内的沟渠及其配套工程;(七)机电排灌站工程;(八)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九)农田排水工程;(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十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上述工程的运行、管理以及科学技术研究与咨询服务。
第四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形式有:(一)独资、合资、合作等资金投入形式;(二)专利技术转让、大型设备设施租赁等融资形式;(三)鼓励社会和个人无偿捐资支持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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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在水利部门的有效推动下,各地加强水利风景区创建,为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人居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全面提高水利风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
江苏河湖水域占国土总面积16.3%,是全国内陆水域所占比例最大的省份,且水利工程众多、水文化底蕴深厚,水利风景资源非常丰富。
水利风景区建设,是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是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各部门要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把水利风景区建设作为繁荣地方经济、促进生态健康、改善民生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推进力度,落实保障措施,加快实现治水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切实把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战略目标,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人水和谐治水理念,以河湖及水利工程为依托,以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在科学开发、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中,切实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为推进江苏水利现代化、建设美好江苏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顺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的迫切需求,修复和保护河湖生态,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统筹规划、生态开发,综合考虑开发利用与保护,突出生态系统和水环境保护,科学制定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与社会协同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弘扬特色、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历史文化的地域特色,突出水利特点,弘扬水文化。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水环境综合整治、河湖生态修复等措施,整合水利风景资源,优化结构布局,建成具有水利特点、地域特色和独特文化内涵的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00家。
到2020年,建成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50家,其中国家水利风景区不低于总数的30%。
依托已建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建成“水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5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文化品位浓郁和标准化发展的水利风景区体系。
三、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四)科学编制规划。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利风景资源调查,制定全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总体规划。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景区布局、用地和规模,编制水利风景区规划。
各水利风景区应按照《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编制景区规划。
规划编制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符合水利现代化规划、全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环境、旅游区、文物保护等规划相衔接。
(五)严格规划管理。
各地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水利风景区建设,必须依据已批准的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实施。
规划有重大变更的,须经原批复部门批准。
水利部门要会同发改、国土等部门,严格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项目的行业管理,确保水工程、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
(六)提高水利风景区项目建设水平。
各地要按照“依托资源、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紧密结合水利、生态及环境等工程建设,确保全省水利风景区高品位的特色化发展。
要围绕群众出游“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全面加强水利风景区交通、通讯、水电、餐饮、购物、医疗救护、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
要提高水利风景区项目策划水平,严格项目管理,严防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七)丰富水利风景区文化内涵。
要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的各环节和水利旅游发展的全过程,提升文化软实力,形成我省特色的水利风景区发展优势。
水利风景区建设要加强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水利科技和水法规知识,特别要充分发挥我省吴文化、汉文化、楚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突出体现水文化特色,开发水文化景观。
(八)加强水利风景区运行监管。
要加强对批准设立的各级水利风景区的监管,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公安、环保、水利、卫生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水利风景区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工程安全、卫生防疫、紧急救援及消防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景区旅游安全。
要建立健全复查制度,形成淘汰机制,确保景区的生机与活力,实现水利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九)提高景区经营管理水平。
要完善景区功能,推行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规范标识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景区经营管理,力推一批精品景区。
要加强宣传推介,将水利风景区纳入地方旅游线路,努力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水利风景区品牌。
要完善经营机制,采取独资、合资等多种经营管理形式,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落实水利风景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督促检查力度,解决好水利风景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水利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建立水利风景区发展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明确和落实水利风景区建设责任。
发展改革、
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环境保护、旅游和林业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有效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共同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
(十一)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长效、稳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申报奖励制度,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以水利风景资源及国土资源为纽带,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水利风景区建设。
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水利风景区建设引导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水利风景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风景资源保护项目。
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要充分考虑水利风景区建设经费。
鼓励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进水利风景区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水利风景资源的规模效益。
(十二)加强监督指导。
要建立水利风景区发展的标准化体系,强化水利风景区发展的技术支持和基础保障。
要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行业指导,强化监督考核,规范水利风景区建设行为。
要树立精品理念,严格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行为,确保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
积极开展“生态健康河湖”、“水生态文明城市”、“水环境优美乡村”等创建活动。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水利风景资源保护和水利旅游项目的管理。
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水利风景区的认识,营造水利风景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