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平、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公司矿井水平、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为提高公司各矿井水平、采区设计质量,进一步完善采矿工程设计工作,依据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针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对原《采矿设计管理方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具体如下:

一、设计编制依据

设计编制的依据:已经批复的矿井已有相关设计和地质报告或地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标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标准〔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国家、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等。

二、设计编制资质

1、生产矿井的水平设计〔含安全专篇、防突专项设计〕由矿区设计院设计。矿区设计院不能满足资质要求的,经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可外委其他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采区设计〔含防突专项设计〕由各矿自行编制,特殊情况需外委设计单位设计的,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工作面及其它小型设计必须由各矿自行编制。

三、水平设计、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编制的内容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公司所属各矿井在编制水平延深设计的同时,编制包括瓦斯治理内容在内的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要做详细说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还必须编制水平防突专项设计。各矿井所有采区必须编制采区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还必须同时编制防突专项设计。放顶煤工作面必须编制工作面设计。以上设计必须报公司批准,安全专篇由公司安监局组织审批,防突专项设计由公司一通三防部组织审批,其它设计由公司总工办组织审批。设计编制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安全专篇具体内容另行下发〕。

四、设计上报要求

公司各生产矿井的水平延深设计及安全专篇、防突专项设计,采区设计、采区防突专项设计、联合布置采区新煤层首采面设计和悬移支架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设计具体报批要求如下:

1、各矿所有上报的设计资料要依据充分,内容、图纸标准齐全,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研讨、会审后,以矿文形式上报公司。

2、报批的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含安全专篇、防突专项设计〕和相关设计图纸,报公司审查的设计资料一式两份。同时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报公司总工办,由总工办转发相关职能部室审阅。

3、报送时间:采区以上大型设计在施工前〔或施工图设计前〕2个月、工作面设计在施工前1个月上报公司。

五、设计审批程序

1、各矿编制的所有设计〔含外委设计〕,必须先由矿组织会审,形成矿审查意见后再报公司审批。

2、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收到报审的设计后,对设计进行初审,如初审不合要求,返回各矿,并责成矿重新设计。

3、初审合格后,按参与审查的范围,将设计资料从网上发到公司有关领导及职能部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网上审查。

4、由公司总工程师〔或指定分管副总〕主持进行会审,提出审批意见,形成批复文件。

5、公司审查时间要求:水平设计,在收到初审合格的报审资料后45天内完成;采区设计,在收到初审合格的报审资料后30天内完成;工作面设计,在收到初审合格的报审资料后15天内完成。

5、已报公司批准的设计因现场条件等因素变化,在设计范围、巷道布置、生产系统上有较大调整或修改的,必须编制变更设计并报公司审批。

六、责任追究

1、各矿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完成有关设计,不得影响生产、施工。否则,责任人按每天1000~2000元处罚。

2、严禁无设计施工。否则比照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理。

3、无设计施工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按安全管理的处理规定加重处理。

4、公司职能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审批各矿上报的设计。否则按公司时效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凡因设计方面的问题而受到煤矿安全监察等国家行政机关处理的,由公司组织追查,对责任人的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各矿总工程师是本矿设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矿要配齐设计人员,明确职责。在设计方案确定前要做好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及与公司职能部室的交底工作,以保证设计方案的超前性和科学性。

防治水专项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XXXX公司矿井水平及采区设计管理规定》〔XXXX〔2010〕177号〕即行废止。

附件:1.水平延深方案设计的编制内容

2.采区方案设计编制内容

3.工作面设计说明书编制内容

4.水平〔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内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

水平延深方案设计的编制内容

前言

简要说明本设计的依据、矿井初步设计及改扩建设计等对延深水平的相关设计情况、矿井生产接续对本水平的要求、设计思路及设计主要内容。

第一章矿井概况及地质特征

第一节矿井概况

说明矿井位置、境界、交通,地面主要建筑、铁路〔公路〕、河流分布情况,矿井储量、可采、开采煤层数目,矿井开采范围、深度及周边开采关系等。

矿井现开拓方式、井筒装备、开拓巷道布置、用途、装备等。

矿井现有提升、井下运输、通风、压风、供电、排水、瓦斯抽采、防灭火等主要生产系统能力说明。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基本情况

矿井现有开采范围、采煤方法、目前的生产能力、其它开采技术条件,有无冲击地压危险情况发生,周边开采情况等。

第二节区域地质特征

一、煤系地层

煤系地层层序、厚度及产状变化情况等。

二、煤层和煤质

1.煤层

区域内各可采煤层的厚度、结构、可采范围、倾角等。

2.煤质

煤的牌号、煤的灰分、含硫、发热量、水分及主要用途等。

三、煤层顶底板

各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结构、及有关物理力学性质等;各煤层之间的间距和岩性变化规律等。

四、地质构造

区域内断层、褶曲、陷落柱、冲刷带、岩浆岩浸入体等地质构造情况,对开采的影响。

五、储量

按照有关规定分层、分块段计算工业储量和可采储量。

六、瓦斯地质条件

瓦斯等级、瓦斯含量、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情况等。

七、其它开采技术条件

煤的自燃性、煤尘爆炸指数、顶底板分类、地温、地压情况、有无冲击地压危险等。

第三节水文地质

一、含水层、隔水层分布发育情况及变化规律

二、含水层的富水情况,补给水源及与地表水的联系

三、断层导水及邻近区域涌水情况

四、开采区域涌水情况

预测区域的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积水情况,有无突水的危险性。

五、其他情况

钻孔封孔质量、陷落柱发育情况等。

第二章水平延深方案

根据煤层赋存、地压、开采技术发展及现有巷道情况,确定水平划分及主要开拓巷道布置方式、运输方式、通风方式、煤层开采顺序〔有突出危险的煤层要优先开采保护层〕等,并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比较。

第一节水平开拓方案

1.水平开拓巷道布置方案

简述巷道布置形式〔包括暗立井、暗斜井或井筒〕,主要开拓巷道位置、层位、断面、倾角、长度、装备等。

2.巷道工程量

选定方案的巷道名称、总工程量,投产工程量,岩巷、煤巷工程量、工程费用、投产工期等〔列表说明〕。

3.大巷运输及设备

运输方式的选择,皮带机和矿车选型,其它运输设备选型。

4.主要生产系统

简述运煤、运料、排矸、通风、瓦斯抽采、供电、排水等系统。

5.设计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

第二节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及选择

1.技术比较

从主要生产系统的合理性、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井巷工程量、施工技术条件、生产能力、资源回收率、开拓准备工期等进行比较。

2.经济比较

井巷工程及设备费用、生产系统行运费用等。

3.方案选择

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经综合比较,确定最优方案。

第三章采区布置及装备

在优选水平方案基础上,根据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及开采技术现状确定合理的采区布置方案。

第一节采区布置

初期采区数目,位置选择,移交采区巷道布置,采区特征和采区煤炭、矸石和辅助运输方式及设备选型。

第二节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

根据地质构造、煤层稳定性和开采条件分析比较选择采煤方法,选择工作面采煤、装煤、运煤方式和设备选型,确定工作面顶板管理方式,选择计算支架设备。

第三节移交采区工作面布置

移交时采煤工作面布置、数量、工作面长度、推进度、产量。

第四节水平及采区生产能力

第五节巷道掘进

移交生产和到达设计生产能力时掘进工作面数量、组数,掘进机械设备配备,巷道断面和支护方式,移交时井巷总工程量。

第四章矿井通风与安全

第一节概况

概述临近矿井及本矿井瓦斯、煤尘、矿井及煤层自然发火等级、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指数、突水及地温等情况。

第二节通风

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选择及其依据,矿井风量计算及依据,矿井风压和等积孔计算。

附矿井通风系统图及矿井通风网络图〔分容易时期和困难时期〕。

第三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节水平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设计

1、主要论述预计瓦斯涌出量以及综合治理措施。

2、需实施瓦斯抽采的矿井,要论述抽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抽采方式及系统的选择、设备选型、预计抽采效果。

第五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突出煤层〕

1、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

2、水平开拓方式

3、煤层开采顺序

4、采区巷道布置

5、采煤方法

6、通风系统

7、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8、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9、防突装备配置计划

10、防突工程计划及明细

第六节灾害预防及安全装备

1.预防井下火灾的措施

采用灌浆防火时,说明系统及设备选择、灌浆系数、灌浆材料选择和来源,浆液制备的要求,灌浆范围和耗水量。采用注氮防火时,说明注氮防火系统的选择,注氮强度计算及设备选择,注氮工艺和效果监测预防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措施。

2.预防井下水灾的措施

3.矿井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

采用机械降温时,说明地质报告中有关地热及原岩热的情况,论述采取机械降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机械降温系统选择和设备选型,并预测降温技术经济效果。防治矿井冲击地压的措施。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和设备选型。

第五章提升、压缩空气、通风和排水设备第一节提升设备

提升方式的方案比选,主提升容器、钢丝绳、绞车电动机、电控的选型计算、并验算提升能力,采用摩擦轮提升时,要作防滑验算;当采用胶带输送机提升时,要选择和计算胶带机的型号、长度、宽度、提升速度、能力、电动机功率、驱动装置等;副提升设计同主提升设备,还需做出最大班作业提升时间平衡表,附速度图、力图和提升系统图〔或胶带输送机提升系统图〕。

第二节压缩空气设备

压缩空气供应方案选择,压缩空气需要量计算,压缩机选型方案比选,附属设备选型,压缩空气管道系统及管材的选择。

第三节通风设备

通风设备方案比选,通风机、电动机、电控设备的选型计算,对大型电动机要作启动验算。附通风系统特性曲线图。

第四节排水设施

排水系统确实定和方案比选,水泵台数和型号选择,电动机和电控设备选型并对大型电动机启动验算,排水管路趟数和管材、规格选型。附主排水泵工作状况曲线图、排水系统图。

第六章供电

第一节供电电源

第二节水平电力负荷

第三节井下供电

第七章井下安全避险系统

第一节监测监控系统

第二节人员定位系统

第三节紧急避险系统

第四节压风自救系统

第五节供水施救系统

第六节通信联络系统

第八章职业安全卫生

第一节概况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规程、标准和其它依据,概述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危害。

第二节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及防范措施

对井下造成施工危害严重的瓦斯、粉尘、自燃发火、顶板冒落、地压、地温、水灾、运输事故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可靠的预防措施,选择有效的设备,设置相应机构,配备管理人员,投入专项资金。

第九章环境保护

第一节概况

第二节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其防治

第三节地表塌陷与治理

第十章水平延深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节施工现状

第二节施工组织、劳动定员

第三节达产计划

第十一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井巷工程投资估算

第二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表达新水平的煤层情况、储量、采区个数、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设计生产能力、服务年限、总工程量、投产工程量、开拓准备工期、原煤生产成本,预计投产和结束时间等〔可列表说明〕

设计图纸

1.井上下对照图〔1:5000〕。

2.现有采掘工程平面图〔1:5000或1:2000〕。

3.分层底板等高线图〔1:5000或1:2000〕。

4.勘探线剖面图〔1:5000或1:2000〕。

5.综合柱状图。

6.新水平开采方案图〔标明“三下”压煤线〕〔1:5000或1:2000〕。

7.巷道布置平面图、立面图〔急倾斜〕〔1:5000或1:2000〕。

8.巷道布置剖面图〔1:1000或1:2000〕。

9.水平切面图〔1:5000或1:2000〕。

10.生产系统及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图〔1:5000〕,包括运输、通风、供电、排水、压风及压风自救、供水防尘及供水施救、注氮、灌浆、瓦斯抽排、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设施、通信联络系统、主要设备布置等〔各系统用箭头、符号或图形在选定方案的平面图上表示,可多系统共用一张图〕,图中附文字说明,说明各系统流程、系统能力。

11.避灾路线图。

附件2

采区方案设计编制内容

前言

一、简要说明本设计的依据〔含已有批复设计对本设计的主要要求论述〕、矿井生产现状、生产接续对本采区的要求。

二、简要说明设计思路及设计主要内容。

第一章采区概况及地质特征

第一节采区概况

说明采区位置,开采范围及邻近采区的关系;四周小煤窑和采区开采情况;采区上下限及走向和倾向长度;地面主要建筑、铁路〔公路〕、河流分布情况与开采的关系;

第二节地质特征

一、煤层的赋存情况及煤质

1.煤层与煤质

采区内各可采煤层的厚度、结构、可采范围、倾角等。煤的牌号、煤的灰分、含硫、发热量、水分及主要用途等。

2.煤层瓦斯情况

瓦斯等级、煤层瓦斯涌出情况及其赋存规律,突出煤层及突出区域划分情况等。

二、煤层顶底板

各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结构及有关物理力学性质等。各煤层之间的间距和岩性变化关系等。

三、水文地质

井上、下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隔水层特征及发育情况变化规律,矿井突水情况、静止水位和含水层水位变化,断层导水性,现生产区域最大及正常涌水量,临近采区涌水和积水情况等。

1.含水层、隔水层分布发育情况及变化规律,含水层富水情况,补给水源及与地表水的联系。

2.断层导水及邻近区域涌水情况。

3.采区涌水情况。

采区的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积水情况,有无突水的危险性。

4.与水有关的其他情况。

钻孔封孔质量、陷落柱发育情况等。

四、地质构造

采区内断层、褶曲、陷落柱、冲刷带、岩浆岩浸入体等地质构造情况,对开采的影响。

五、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煤尘爆炸指数、煤的自然倾向性、地温、地压情况,有无冲击地压危险等。

第三节储量

采区地质储量、工业储量和可采储量,高级储量占比。各种

煤柱的留设情况。

第二章采区布置方案选择

第一节矿井现有开拓开采系统

简述矿井现有开拓系统,采区运煤、运料、掘进出矸等系统巷道情况。

第二节、方案简述

根据煤层赋存、地质构造情况、矿压、开采技术发展及现有巷道情况,确定采区主要巷道布置方式、运输方式、通风方式、煤层开采顺序〔有严重冲击地压、突出危险性的煤层要优先开采保护层〕等,并提出两个或更多方案进行比较,选择符合国家政策,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可靠的最优方案。

分方案一、方案二、……论述清楚

一、方案一

1.采区方案

简述采区主要巷道布置形式、数量、位置、层位、长度、装备;采区主要采煤方法等。

2.采掘安排及准备工期

方案的巷道名称、总工程量,投产工程量,岩巷,煤巷工程量等〔列表说明〕。区段和工作面划分、煤层和工作面开采顺序、采掘工作面安排及头面比、准备工期〔包括施工队伍安排、巷道名称、支护形式、工程量、施工时间、进度等〕等。

3.主要生产系统

简述运煤、运料、通风、瓦斯抽采、供电、排水、行人、压风、通信、供水等主要系统。

二、方案二

……

第二节、方案技术经济比较与选择

1.技术比较

〔1〕安全可靠性。

〔2〕井巷〔开拓、准备〕工程量。

〔3〕采区主要生产系统合理性及优缺点。

〔4〕采区准备工期。

〔5〕资源回收率。

〔6〕万吨掘进率。

2.经济比较

〔1〕主要开拓和准备巷道的费用。

〔2〕采区内提升、运输、供电等主要设备的费用。

〔3〕生产系统的运行费用。

3.结论

根据技术、经济方面的比较,确定最优方案。

第三章采煤方法、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

第一节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

根据地质构造、煤层稳定性和开采条件分析比较选择采煤方法,选择工作面采煤、装煤、运煤方式和设备选型,确定工作面顶板管理方式,选择计算支架设备,回采工艺、作业方式及劳动组织。

第二节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

根据选定的方案,确定采区同时生产的工作面个数,年平均推进度,计算工作面和采区生产能力。

计算采区可采储量,计算采区服务年限。

第四章采区巷道及采面布置

第一节采区巷道

确定采区准备方式,采区准备巷道数目、层位的选择,轨道、胶带运输、回风、行人等准备巷道的位置关系;

采区回采巷道的名称、数量、层位的选择;

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的选择;

第二节区段和工作面

区段和工作面划分、长度、个数,区段煤柱的留设及尺寸,采面开采顺序,采掘工作安排等。

第五章采区主要系统及主要设备能力计算简述所选方案的运输、通风、供电、排水、压风、防尘、防灭火、瓦斯抽采、监测监控、信号、通讯与照明等系统,并进行

相应的能力计算和设备选型等。

第一节采区运煤系统

简述采区运煤系统流程,运煤系统能力,设备选型及其依据。

第二节辅助运输系统

简述采区辅助运输系统流程,系统设备生产能力,设备选型及其计算依据。

第三节通风系统

概述本矿井、采区瓦斯、煤尘、自然倾向性、煤与瓦斯突出及地温等情况。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选择及其依据,采区配风量计算,矿井风压和等积孔计算。

第四节采区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设计

1、主要论述预计瓦斯涌出量以及综合治理措施。

2、需实施瓦斯抽采的矿井,要论述抽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抽采方式及系统的选择、设备选型、预计抽采效果。

第五节防灭火注氮、灌浆系统

防灭火注氮系统流程,注氮方法,注氮系统能力说明。灌浆系统流程,灌浆方法,灌浆系统能力说明。

第六节监测监控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现状,采区监测监控主要内容/分站布置,各类传感器布置方法等。

第七节排水系统

矿井已有排水系统能力,排水系统流程,涌水量情况,采区

煤矿技术管理规范(最新)

煤矿技术管理规范(最新) 第一篇开采技术 第一章矿井开采 第一节生产技术 一、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系统性是矿井生产管理和实现安全高效的基础。煤业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管理机构都要把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二、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行政一把手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设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等部门,各业务部(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所管技术业务主要责任人。总工程师应对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本单位技术工作,按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三、生产技术管理包括以下部分: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生产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的接替。

(三)生产过程中的抽、掘、采衔接方案的编制;抽、掘、采、探、放等工程的具体工作设计及相关作业规程、措施编审。 (四)收集和掌握各生产环节动态情况,调整技术方案和技术管理。 (五)做好本部门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四、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必须对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负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重要工程,如:大硐室开凿、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开工、贯通、收尾、过断层等,要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违反作业规程必须追究采、掘区队长的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必须定期检查监督。 (二)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三)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应以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和矿压观测等资料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确定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式等内容。 (四)采、掘工作面要实施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和资源回收率。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劳动定额。作业图表应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行。

矿井设计管理制度【最新范本模板】

矿井设计管理制度 一、矿井建设必须按照批准的矿井设计组织施工。矿井设计按其井型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编制时必须留有余地,要选择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多方案比较,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的原则,实现采、掘(开)、机、运、通、选综合配套,力争实现本质安全、优质高效、高回收率、节能环保、经济效益等.矿井设计编制完毕,经矿(公司)、集团公司初审,报省煤炭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批准。 二、生产矿井的每个采区在生产前都必须编制设计,采区设计由矿(公司)组织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编制完毕后,经矿(公司)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采区及工作面设计,必须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要求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为采区设计提供的地质说明书必须经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四、采区设计项目负责人根据设计指令下达设计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五、采区设计项目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设计原则收集相关资料进行采区初设和施工图纸设计。 六、采区设计编制的内容,包括采区设计说明书、采区设计图纸。 (一)、采区设计说明书 1、采区设计说明书应说明:采区位置、边界、开采范围及与邻近采区的关系;可采煤层埋藏的最大垂深,与邻近采区的关系等。 2、采区所采煤层的赋存情况(走向、倾斜、倾角及其变化规律、煤层厚度、层数、层间距离、夹矸层厚度及其分布,顶底板的岩石性质及其厚度等)及煤质。瓦斯涌出情况及其变化规律,瓦斯涌出量及确定依据;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然发火性及其发火期;地温情况等.

3、水文地质:井上、下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隔水层特征及发育情况变化规律;矿井突水情况、静止水位和含水层水位变化;断层导水性;现生产区域最大及正常涌水量,邻近采区周围小窑涌水和积水情况等。煤层及其顶底板的物理、力学性质等。 4、说明对地质资料进行审查的结果,包括资料的可靠性及存在的问题。 5、确定采区生产能力,计算采区储量(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和高级储量所占的比例,计算采区服务年限并确定同时生产的工作面数目。 6、确定采区准备方式。区段和工作面划分、开采顺序,采掘工作面安排及其生产系统(包括运煤、运料、通风、供电、供排水、压气、充填和灌浆等)的确定。当有几个不同的采区巷道准备方案可供选择时,应该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择优选用. 7、选择采煤方法和采掘工作面的机械装备。 8、进行采区所需机电设备的选型计算,确定所需设备型号及数量,采区信号、通讯与照明等。 9、洒水、供水、压气、充填和灌浆等管道的选择及其布置。 10、采区风量的计算与分配。 11、安全技术及组织措施:对预防水、火、瓦斯、煤尘、穿过较大断层等地质复杂地区提出原则意见,指导编制采煤与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并在施工中加以贯彻落实. 12、计算采区巷道掘进工程量。 13、编制采区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采区走向长度和倾斜长度、区段数目、可采煤层数目及煤层总厚度、煤层倾角、煤的容重、采煤方法、主采煤层顶板管理方法、采区工业储量和可采储量、机械化程度、采区生产能力、采区服务年限、采区采出率和万吨掘进率,巷道总工程量、投产前的工程量。 (二)、采区设计图纸

矿井设计技术管理办法

1.1 矿井设计技术管理 1.1.1 设计管理原则 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按矿井工程设计程序进行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1.1.1.1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1.1.1.2 矿井设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并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在进行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前,矿必须根据生产实际,水文地质补勘资料,自行编制或委托地测单位重新编报地质报告或地质说明书,并报煤业公司批准后,方可交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分管部门应提前做好地质资料的准备工作 1.1.1.3 改扩建及技术改造必须进行方案对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大力推广采掘机械化,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认真搞好采、掘、机、运、通、抽、选综合配套,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投资省、见效快、经济效益好,凡具备条件的矿井应按安全高效矿井进行设计。 1.1.1.4 矿井延深设计、矿井井下重大技术改造设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1.1.1.5 突出矿井的主要巷道和采区的主要巷道不得布置在突出煤层中,布置在岩层中的主要巷道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且尽量减少揭穿煤层次数。 1.1.1.6 突出矿井工作面,应设计底板岩石抽放巷或顶板岩石高抽巷,以治理采掘期间的瓦斯。工作面倾斜长度应根据钻孔设备能力确定,但必须保证工作面开采范围内不留抽采空白带。 1.1.1.7 厚煤层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或威胁区,不得按一次放全层设计工作面,可以采用预采顶分层网下放顶煤布置,但巷道不得采用外错式布置。 1.1.1.8 对瓦斯、涌水、自然发火、顶板、煤尘等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设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煤矿矿井设计规范(DOC 121页)

目次 1 总则 (1)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 (2) 和服务年限 (2) 2.1 矿井资源/储量 (2)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3) 3 井田开拓 (5) 3.1 井田开拓方式 (5) 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 (6) 3.3 开拓巷道布置 (7) 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8)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 (10) 4.1 井筒 (10) 4.2 井底车场 (12) 4.3 主要硐室 (13) 5 井下开采 (15) 5.1 采区布置 (15) 5.2 采煤方法及工艺 (16) 5.3 采区巷道布置 (18) 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19) 6 井下运输 (21) 6.1 一般规定 (21) 6.2 井下煤炭运输 (21) 6.3 井下辅助运输 (22) 6.4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 (24) 7 通风与安全 (26) 7.1 通风 (26) 7.2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 (28) 7.3 抽放瓦斯 (30) 7.4 安全监测、监控 (31) 7.5 矿井热害防治 (32) 8 提升、通风、排水和压缩空气设备 (35) 8.1 提升设备 (35) 8.2 通风设备 (40) 8.3 排水设备 (41) 8.4 压缩空气设备 (43) 9 地面生产系统 (46) 9.1 一般规定 (46) 9.2 井口布置 (46) 9.3 井口受煤仓 (47) 9.4 筛分、选矸与破碎 (48)

9.5 带式输送机运输 (49) 9.6 储存与装车 (49) 9.7 计量与煤质检查 (50) 9.8 矸石和脏杂煤处理 (51) 9.9 矿井修理车间及木材加工房 (51) 10 总平面布置及地面运输 (53) 10.1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53) 10.2 工业场地防洪、排涝和竖向布置 (56) 10.3 场内运输 (59) 10.4 地面运输一般规定 (60) 10.5 标准轨距铁路站场 (61) 10.6 场外窄轨铁路 (63) 10.7 场外道路 (63) 10.8 水运 (64) 11 供配电系统 (67) 11.1 一般规定 (67) 11.2 电源 (67) 11.3 负荷 (68) 11.4 地面供配电 (69) 11.5 井下供配电 (71) 11.6 照明 (71) 11.7 雷电保护 (73) 12 智能化系统 (74) 12.1 一般规定 (74) 12.2 安全、生产监控及自动化系统 (74) 12.3 计算机管理系统 (76) 12.4 通信 (77) 12.5 信号 (79) 13 地面建筑、给水排水与供热通风 (81) 13.1 地面建筑设计一般规定 (81) 13.2 主要工业建筑物与构筑物 (84) 13.3 建筑面积指标 (86) 13.4 水源 (88) 13.5 给水排水 (89) 13.6 井下消防洒水 (90) 13.7 供热通风 (94) 13.8 矿井井筒防冻 (97) 13.9 锅炉房 (98) 13.10 矿井瓦斯利用及燃气 (99) 14 环境保护 (100) 14.1 一般规定 (100) 14.2 污染防治 (100) 14.3 生态保护 (101) 14.4 环境机构设置及专项投资 (101)

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采区设计的编制和实施是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矿井经济效益,搞好安全,实现合理集中生产的基础。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采区设计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节采区设计编制一般规定 第1条煤矿开拓新采区,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采区设计,集团公司省内矿井的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区域公司所属矿井和二级矿井所属三级矿井的采区设计由区域公司、二级矿井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其他二级矿井采区设计由本企业负责人审批,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采区设计方案应有2个以上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选择最优方案。 第 2 条一个采(盘) 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 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 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 该采(盘) 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 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 经设计确定的煤柱; 严禁任意变更设计确定的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严禁在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 高瓦斯、突出、有容易自燃或者自燃煤层的矿井, 不得采用前进式

采煤方法。 第3条采区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转型升级、安全发展;坚持“无人则安”的先进理念,按照管理信息化、系统自动化、岗位无人化“三化”要求,实现减人、提效;坚持生产规模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发展方向,体现工程技术综合应用与系统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减面、减设备;坚持“绿色发展”的要求,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大力实施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巷道布置力求做到系统简单,体现合理集中生产,为矿井提速、提效、提质高产高效创造条件。 第4条采区设计编制依据 1、所有采区设计及设计变更的编制,都必须以《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和国家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及上级和集团公司颁发的各种专业技术安全规定为依据; 2、集团公司批准的“采区地质说明书”; 3、“三下开采”、煤柱区开采等特殊开采设计和论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 4、矿井设计文件,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前期相关设计等; 5、矿总工程师根据本年度开拓方案和生产接续及集团公司批准的地

煤矿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煤矿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1.采区设计管理制度 一、采区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的规定。 二、采区设计内容: (一)采区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煤柱、邻近地区开采情况,采区采动对矿井或地面影响的预测和应采取的措施,具有采区井上下对照图、采区边界煤柱设计图、采区储量图表和采区回采率。 (二)采区设计应充分考虑:采区煤层的物理特性、地质、水文地质情况。 (三)根据水文、地质资料,确定回采工艺、顶板管理方法,掘进工作面个数,采区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 (四)采区巷道布置,各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掘进设备、采掘比例关系及采掘工程图。 (五)采区的需风量,及通风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通风监测仪的设施布置图。 (六)采区提升、运输综合能力及其设施并附系统图。 (七)采区供电设施及其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 (八)采区排水量,排水设施设计并附系统图。 (九)采区通风设施及其工程图。 (十一)采区水幕、综合防尘洒水系统及隔爆设施等系统图。 (十二)特殊安全措施,如防治煤层瓦斯突出及瓦斯的抽放管路,防治煤层自燃发火及其注浆管路系统,防治水及其设施,防治冲击地压设施等系统设计系统图。 (十三)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十四)采区设计预算。

三、采区设计的编制与审批及其管理: (一)采区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编制完毕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编制时间在采区开工前六个月完成。在开工前二个月上报主管部门。 (二)采区设计方案审批管理: 每个采区必须有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编制、并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采区设计的贯彻执行 (一)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有关科室、连队、工程技术人员学习采区设计。 (二)采掘、运输、机电、通风等技术负责人,各自向本单位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学习采区设计。 (三)在贯彻采、掘作业规程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贯彻采区设计有关条文。 (四)开采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要改变采区设计方案规定时,矿总工程师负责提出修改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组织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2.作业规程编审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概况 1、位置及临近关系。 2、地质水文及煤层赋存情况。 (二)主要生产系统(附图) 1、采(掘)系统。 (1)采(掘)工艺。 (2)顶板管理。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说明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说明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说明 煤炭工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能源资源,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煤炭资源的采取和利用有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为了规范煤炭采矿行业的发展,确保矿工和环境的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本文将对这些规范进行详细说明。 一、《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炭采矿行业的基础安全法规,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设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煤矿企业必须依据规程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检查和验收各类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文件、设计文件、报告书等。 二、矿井设计与安全评价规范 《矿井设计与安全评价规范》主要用于指导新建煤炭矿井的设计、建设与改建,以及现有矿井的安全评价和改进,包括了以下方面的规定: (1)采煤工作面设计

工作面设计是煤矿建设的核心部分,需要科学合理地布置采掘工作面。规范对于采煤工作面的布局、大小、方向等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确保矿工的安全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2)巷道设计 矿井巷道是连接各个采掘工作面的通道,需要精密细致的设计来确保其安全运行。规范对于巷道的截面、前方支护、路基保障、通气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通风系统设计 通风系统是煤矿生产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采煤生产的稳定性、矿井空气质量的保障、矿工健康的维护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规范对于通风管道、风口、风机等设备的布置位置、容积、气流速度等进行了规定。 (4)水泵房设计 由于煤炭矿井运转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有水的渗入,如果放任不管,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规范对于水泵房设备的类型、布置、功率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5)安全防护设计 煤炭采矿行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来确保安全。规范对于矿井中的安全疏散通道、自救设备、应急广播设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矿井排水规范

煤矿采掘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煤矿采掘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采矿设计手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实际,特制定我矿采掘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一、成立设计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机电工区、通风工区、防突科等相关部室主任工程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分管设计的副部长兼任。 二、各部门职责 (一)总工程师负责全矿采掘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配合总工程师搞好本专业设计及技术管理各项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分管设计的副部长负责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带领设计组全面负责矿井开拓大巷、采区准备巷道、工作面回采巷道及相关辅助碉室、风桥、煤仓、巷修等巷道设计和工程设计的审批发放工作。 (三)地质测量部负责提供设计所需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

包括设计区域内巷道及相邻巷道标高、地质构造、煤层底板等高线,相邻煤层开采情况、顶底板相邻巷道位置。 (四)通风工区负责设计采掘工作面通风方式确定,巷道断面风量验算、通风及防突设施位置确定,以及井下移动瓦斯泵站及配套设施数量规模、碉室等相关参数内容。 (五)防突科负责提供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方式,及瓦斯治理设备对巷道断面要求。 (六)运输工区负责确定各采区辅助运输设备的选型、技术参数、轨道参数选择、以及运输线路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 (七)机电工区负责提供采区配电室、采掘工作面及主运系统设备数量、技术参数等与设计有关的相关内容。 (A)公司各分管专业部门要严格履行设计审查程序,积极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三、设计要求 (一)巷道布置与设计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煤矿防治水细则》等国家、省和智能矿山事业部有关管理规定。 (二)巷道布置与设计有事业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有事业部批复的采区地质说明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 (S)巷道布置与设计必须有详实的地质资料,要结合矿井地应力特征、三维地震勘察资料、地质钻孔资料、地质构造情况、围岩强度和结构特征、巷道功能和相邻巷道矿压显现情况、同类巷道采动变形情况,以及配套实施的瓦斯抽放钻孔、冲孔造

煤矿专题:采区设计编制规范

煤矿专题:采区设计编制规范 前言 煤炭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之一,煤矿开采是重要的经济产业,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涉及到安全问题。采区设计编制规范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一环,它以合理、科学、安全、高效、可持续为原则,为采区生产提供规范化的指导,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率。 规范内容 采区规划设计 1. 采区安全设计 采区安全设计是采区规划设计的重要环节,要以煤矿安全管理要求为基础,并结合煤矿采区地质、水文、煤质等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采区开采方案,规避煤与瓦斯等危险性隐患,保障采区的安全。 2. 采区高效设计 采区高效设计要以节约煤炭资源和提高采煤效益为目标,制定科学的采区规划,合理分区开采,采用先进的采煤设备和工艺,降低采煤成本,提高采煤效率。 3. 采区经济设计

采区经济设计要以降低采煤成本,提高采煤效益为目标,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采区规划,在保证采区安全、高效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采煤成本,提高采煤效益,实现采区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采区编制 1. 采区设计方案编制 根据采区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采区设计方案编制,包括采区分段开采方案、采区煤柱宽度设计、煤层采厚和采高、煤柱支护设计等。 2. 采区工艺流程编制 制定采区开拓、掘进、爆破、支护、回采等工艺流程,并根据实际采区特点,制定相应的工艺参数和工艺配方。 3. 采区煤层图编制 制定采区煤层图,分析煤层结构、煤质信息,优化采区开采方案,制定合理的采矿区划方案和支护方案。 总结 煤矿采区设计编制规范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率的重要一环,通过规范化的设计和编制,保障煤矿采区的安全、高效、经济、持续,实现煤矿生产稳健发展。

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指南

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指南 为加强自治区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提高煤矿建设水平,推进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自治区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74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3)143号)、《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等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煤炭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制定了《自治区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指南》。 一、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一)煤矿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核准的煤矿建设规模,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项目设计),项目设计单位依法对设计质量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设计单位不得违法违规承担与其资质等级不符的煤矿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煤矿和配套选煤厂项目)初步设计。承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冲击地压项目设计的设计单位及主要设计人员,应有相应煤矿的设计业绩。

(二)项目设计单位依据项目核准规模、采矿许可证或矿区范围划定确定的井(矿)田范围、评审备案的井(矿)田勘探报告等编制项目设计。同时应对煤矿建设单位提供的井(矿)田勘探报告和煤矿开采技术等资料,是否满足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凡是矿井水、火、瓦斯、井田构造,火烧区、采空区和老窑范围及积水积气情况等涉及安全、技术条件未查清,露天煤矿未进行边坡工程地质勘探,不满足项目设计文件编制依据和深度要求的,必须向煤矿建设单位提出地质补充勘探或完善资料的具体意见,煤矿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落实到位。否则项目设计单位不得编制项目设计文件,自治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审批项目设计。 (三)项目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和《煤炭工业露天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等规程规范和标准编制项目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涉及的安全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职业病防护、节能评估、消防安全等设计内容,应同相关专项设计衔接一致,提高项目设计的质量和水平。 (四)煤矿建设项目应同步设计和建设矿井型或矿区型选煤厂,全面落实煤矿原煤入选加工的规定。煤矿选煤厂初步设计应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时应严格执行《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和《煤炭工业选煤厂工程建设项目设

煤矿煤业井巷设计管理规定

矿井井巷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矿井设计是矿井技术工作的基础,是具有指导性和方向性的工作,搞好设计工作对稳定矿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矿井设计须进行方案对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搞好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综合配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井巷工程设计的管理、提高设计工作质量,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矿井井巷工程设计的职责、执行、变更、资料提交等内容,适用对象为公司及其所属各矿的井巷工程设计。 第三条国泰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总工办负责井巷工程设计规定的实施及设计方案的审核,各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本矿的工程设计工作,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核工作,矿生产技术科(部或总工办)负责工程设计方案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二章井巷工程设计规定 第四条设计职责的划分 1、矿井设计、矿井水平开拓延深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矿井技术改造设计,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原则要求,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设计方案,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下属各矿在接到上述设计初稿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公司总工办。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和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线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矿部共同研究确定修改的内容(必要时可请市县主管部门领导及专家共同参与研究),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设计院和政府相关部门。 3、各矿在设计单位取回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会审,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如设计图纸与原公司和矿共同研究确定的设计方案有差异,必须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解决。解决不了的,报公司总工办,由公司与设计单位协调解决。

煤矿矿井设计规范

煤矿矿井设计规范

目次 1 总则 (1)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 (2) 和服务年限 (2) 2.1 矿井资源/储量 (2)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3) 3 井田开拓 (6) 3.1 井田开拓方式 (6) 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 (7) 3.3 开拓巷道布置 (8) 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10)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 (13) 4.1 井筒 (13) 4.2 井底车场 (15) 4.3 主要硐室 (17) 5 井下开采 (20) 5.1 采区布置 (20) 5.2 采煤方法及工艺 (21) 5.3 采区巷道布置 (23) 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25) 6 井下运输 (28)

6.1 一般规定 (28) 6.2 井下煤炭运输 (28) 6.3 井下辅助运输 (30) 6.4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 (31) 7 通风与安全 (34) 7.1 通风 (34) 7.2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 (36) 7.3 抽放瓦斯 (39) 7.4 安全监测、监控 (41) 7.5 矿井热害防治 (42) 8 提升、通风、排水和压缩空气设备 (46) 8.1 提升设备 (46) 8.2 通风设备 (52) 8.3 排水设备 (54) 8.4 压缩空气设备 (56) 9 地面生产系统 (60) 9.1 一般规定 (60) 9.2 井口布置 (60) 9.3 井口受煤仓 (62) 9.4 筛分、选矸与破碎 (63) 9.5 带式输送机运输 (64) 9.6 储存与装车 (64)

9.7 计量与煤质检查 (66) 9.8 矸石和脏杂煤处理 (67) 9.9 矿井修理车间及木材加工房 (68) 10 总平面布置及地面运输 (70) 10.1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70) 10.2 工业场地防洪、排涝和竖向布置 (74) 10.3 场内运输 (77) 10.4 地面运输一般规定 (79) 10.5 标准轨距铁路站场 (80) 10.6 场外窄轨铁路 (83) 10.7 场外道路 (83) 10.8 水运 (84) 11 供配电系统 (88) 11.1 一般规定 (88) 11.2 电源 (88) 11.3 负荷 (89) 11.4 地面供配电 (90) 11.5 井下供配电 (93) 11.6 照明 (94) 11.7 雷电保护 (95) 12 智能化系统 (97) 12.1 一般规定 (97)

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泰安市煤矿采区设计与施工管理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采区设计和实行是矿井技术管理工作旳重要内容,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旳基础工作。为加强本市煤矿采区设计与施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管理措施 第2条煤矿采区设计必须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大力推进综合机械化采煤等先进技术,实现安全、高效开采。 第3条煤矿采区生产系统力争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具有条件旳采区必须兼顾充填开采,设计充填开采系统。 第4条煤矿采区开采范围内必须有可靠旳煤炭资源,安全开采条件清晰。 第二章采区设计编制和审批 第5条煤矿采区设计必须根据经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同意旳采区地质阐明书、矿井设计文献(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编制;“三下”压煤开采设计等必须符合省煤炭局同意方案设计;煤层复采等其他开采条件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旳开采设计,必须先编制安全开采可行性分析汇报,经市

煤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编制采区方案设计。 第6条矿井采区设计内容应包括采区设计阐明书(包括特殊安全技术措施)、采区设计图纸、重要机电设备及器材目录、采区设计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四部分,并附采区地质阐明书、特殊开采设计及上级有关部门旳批复等附件。 第7条煤矿必须严格控制同步生产旳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个数。 大、中型煤矿一种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联合开采旳,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步作业;同一煤层旳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步作业。 小型煤矿一种采区只准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步作业。 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种采煤工作面同步作业。 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旳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旳煤柱。 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重要井巷等旳安全煤柱。严禁私自开采建筑物、水体、铁路等保护煤柱。 第8条每年11月份,煤矿应于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下年度设计计划,由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市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2021新版)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01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2021新版) 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界定 1、设计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部设计组负责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及专项工程设计;机电组负责运输系统设计、供电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采煤组负责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水文组负责矿井的防治水设计;测量组负责重大贯通设计。 3、通防部负责通风系统设计、瓦斯治理设计、安全监控系统设

计以及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 二、设计资料提交时间 1、矿井在年初必须制定年度设计计划并实施,根据生产接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2、设计任务书由总工程师根据设计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向设计单位下达。 3、采区地质报告、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应提前1个月送交设计单位。 4、采区设计应提前3个月报公司审批,施工图提前1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5、采煤工作面设计应提前1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6、专项工程设计应提前1个月报公司审批。 7、需报公司备案的设计资料:采煤工作面设计,在工作面开工前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必须至少在工作面安装、拆除作业前7天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三、设计审批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条设计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2条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3条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采区设计前,勘探程度必须达到《矿井地质规程》及规范的要求,并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报公司审批后,作为采区设计依据。 第4条采区几何参数应根据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开采技术装备水平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合理确定,推广大采区、大工作面布置,提升采掘装备水平。 第5条采区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采区地质条件、煤层生产能力、采掘机械化程度、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及其接替关系等因素,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第6条多煤层开采时,应根据煤层厚度、灰分合理搭配开采。 第7条采区内区段开采顺序应根据生产准备、巷道维护、瓦斯治理、 1

防治水等要求确定。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二)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岩)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岩)柱。特殊情况需留煤(岩)柱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的采空区内留煤(岩)柱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留设的煤(岩)柱应作好记录,并将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地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四)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五)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六)应避免两翼工作面同时向采区上下山(条带大巷或盘区大巷)接近,条件适宜,可采用跨上下山或跨大巷回采。 (七)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具体范围由矿总工程师确定,但不得小于30m。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避开邻近煤层的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 (八)在同一突出煤层的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的同一区段内,相向(背向)回采和掘进的工作面间距均不得小于100m. 第8条巷道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 (一)巷道层位选择必须以有利于巷道维护,减少维修工作量为原则. (二)在时间和空间上应尽量避开采掘活动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应将巷道布置在开采后所形成的应力降低区内. 2

矿井水平、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矿井水平、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公司矿井水平、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为提高公司各矿井水平、采区设计质量,进一步完善采矿工程设计工作,依据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针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对原《采矿设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具体如下: 一、设计编制依据 设计编制的依据:已经批复的矿井已有相关设计和地质报告或地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国家、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 二、设计编制资质 1、生产矿井的水平设计(含安全专篇、防突专项设计)由矿区设计院设计。矿区设计院不能满足资质要求的,经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可外委其他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采区设计(含防突专项设计)由各矿自行编制,特殊情况需外委设计单位设计的,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工作面及其它小型设计必须由各矿自行编制。 三、水平设计、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编制的内容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公司所属各矿井在编制水平延深设计的同时,编制包括瓦斯治理内容在内的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要做详细说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还必须编制水平防突专项设计。各矿井所有采区必须编制采区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还必须同时编制防突专项设计。放顶煤工作面必须编制工作面设计。以上设计必须报公司批准,安全专篇由公司安监局组织审批,防突专项设计由公司一通三防部组织审批,其它设计由公司总工办组织审批。设计编制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安全专篇具体内容另行下发)。 四、设计上报要求 公司各生产矿井的水平延深设计及安全专篇、防突专项设计,采区设计、采区防突专项设计、联合布置采区新煤层首采面设计和悬移支架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设计具体报批要求如下: 1、各矿所有上报的设计资料要依据充分,内容、图纸规范齐全,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研讨、会审后,以矿文形式上报公司。 2、报批的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含安全专篇、防突专项设计)和相关设计图纸,报公司审查的设计资料一式两份。同时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报公司总工办,由总工办转发相关职能部室审阅。 3、报送时间:采区以上大型设计在施工前(或施工图设计前)2个月、工作面设计在施工前1个月上报公司。

煤矿矿井设计规范

目次 1 总则 (11)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 (22) 和服务年限 (22) 2.1 矿井资源/储量 (22)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33) 3 井田开拓 (55) 3.1 井田开拓方式 (55) 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 (66) 3.3 开拓巷道布置 (77) 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77)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 (1010) 4.1 井筒 (1010) 4.2 井底车场 (1111) 4.3 主要硐室 (1212) 5 井下开采 (1515) 5.1 采区布置 (1515) 5.2 采煤方法及工艺 (1616) 5.3 采区巷道布置 (1717) 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1818) 6 井下运输 (2121) 6.1 一般规定 (2121) 6.2 井下煤炭运输 (2121) 6.3 井下辅助运输 (2222) 6.4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 (2323) 7 通风与安全 (2525) 7.1 通风 (2525) 7.2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 (2626) 7.3 抽放瓦斯 (2828) 7.4 安全监测、监控 (3030) 7.5 矿井热害防治 (3030) 8 提升、通风、排水和压缩空气设备 (3333) 8.1 提升设备 (3333) 8.2 通风设备 (3737) 8.3 排水设备 (3838) 8.4 压缩空气设备 (4040) 9 地面生产系统 (4343) 9.1 一般规定 (4343) 9.2 井口布置 (4343) 9.3 井口受煤仓 (4444) 9.4 筛分、选矸与破碎 (4545) 9.5 带式输送机运输 (4545) 9.6 储存与装车 (4646)

煤矿矿井设计规范标准

目次 1 总则1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2 和服务年限2 2.1 矿井资源/储量2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3 3 井田开拓5 3.1 井田开拓方式5 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6 3.3 开拓巷道布置7 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8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10 4.1 井筒10 4.2 井底车场12 4.3 主要硐室13 5 井下开采15 5.1 采区布置15 5.2 采煤方法及工艺16 5.3 采区巷道布置18 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19 6 井下运输21 6.1 一般规定21 6.2 井下煤炭运输21 6.3 井下辅助运输22 6.4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24 7 通风与安全25 7.1 通风25 7.2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27 7.3 抽放瓦斯29 7.4 安全监测、监控30 7.5 矿井热害防治31 8 提升、通风、排水和压缩空气设备34 8.1 提升设备34 8.2 通风设备39 8.3 排水设备40 8.4 压缩空气设备42 9 地面生产系统45 9.1 一般规定45 9.2 井口布置45 9.3 井口受煤仓46 9.4 筛分、选矸与破碎47

9.5 带式输送机运输48 9.6 储存与装车48 9.7 计量与煤质检查49 9.8 矸石和脏杂煤处理50 9.9 矿井修理车间及木材加工房51 10 总平面布置及地面运输53 10.1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53 10.2 工业场地防洪、排涝和竖向布置56 10.3 场运输58 10.4 地面运输一般规定60 10.5 标准轨距铁路站场61 10.6 场外窄轨铁路63 10.7 场外道路63 10.8 水运64 11 供配电系统67 11.1 一般规定67 11.2 电源67 11.3 负荷68 11.4 地面供配电69 11.5 井下供配电70 11.6 照明71 11.7 雷电保护72 12 智能化系统74 12.1 一般规定74 12.2 安全、生产监控及自动化系统74 12.3 计算机管理系统76 12.4 通信77 12.5 信号79 13 地面建筑、给水排水与供热通风81 13.1 地面建筑设计一般规定81 13.2 主要工业建筑物与构筑物84 13.3 建筑面积指标86 13.4 水源88 13.5 给水排水89 13.6 井下消防洒水90 13.7 供热通风94 13.8 矿井井筒防冻97 13.9 锅炉房98 13.10 矿井瓦斯利用及燃气99 14 环境保护100 14.1 一般规定100 14.2 污染防治100 14.3 生态保护101 14.4 环境机构设置及专项投资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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