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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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升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环节,包括矿井开拓、采煤、矿井运输、通风、瓦斯抽放、防尘、监控系统等相关部门和岗位。

二、技术管理机构1. 设立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 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骨干人员,并进行培训,提升其技术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技术管理流程与责任1. 技术管理流程(1)技术方案制定:根据矿井特点和生产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

(2)技术指导:落实技术方案,对矿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监控。

(3)技术检查与评估:定期对矿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技术总结与推广: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矿井生产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推广到其他矿井。

2. 技术管理责任(1)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培训,进行技术检查与评估,并推广技术成果。

(2)矿长和工程师: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生产班组长:负责矿井生产工艺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效率。

四、技术管理内容1. 矿井规划与设计(1)矿井规划:根据煤矿资源分布情况和开采需求,制定矿井规划方案,确定开拓和采煤的先后顺序。

(2)矿井设计:根据煤矿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要求,进行矿井设计,并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2. 采煤技术管理(1)煤层掘进与支护技术:制定煤层掘进和支护技术标准,确保采煤安全和高效率。

(2)煤矸石处理技术:矿井中的煤矸石需要进行处理和利用,制定煤矸石处理技术规范。

(3)瓦斯抽放与管理:制定瓦斯抽放与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矿井瓦斯安全排放和处理。

3.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1)通风系统设计与管理:制定通风系统设计和管理规范,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风速与风量监测:建立风速与风量监测机制,对矿井通风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控。

2024年采煤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采煤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采煤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采煤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程、规范、条例、标准、规定执行。

2、采煤生产技术地测、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监、调度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加强合作,严禁推诿扯皮。

3、为做好采煤生产技术工作,必备的图纸资料及要求:⑴、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及井上下对照图(1:5000)。

须及时标注采掘工作面推进情况,并与现场实际相符;注明井下主要开采水平的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石门、主要上、下山、总回风巷、主要硐室和采区内的主要巷道、回采工作面及其编号。

井田技术边界、保安煤柱和边界线,并注明批准文号。

⑵、煤层综合柱状图及有关剖面图。

图纸均折叠为标准图纸,原则上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图纸填绘必须与实际相符。

4、严格采煤方法选择审批制度,采煤方法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程、规定,采用特殊方法开采时,必须经公司审查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5、采煤工艺的选择原则:⑴、坚持以机械化开采为主,炮采为辅;⑵、坚持工艺与客观条件、技术装备相匹配;⑶、坚持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减轻职工劳动强度;⑷、坚持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

6、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

在采面初次放顶、收尾期间及过断层、过老巷、顶板破碎、坡度变大等情况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重新审批和宣贯,杜绝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现象。

7、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____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道回风巷道,另一个通道进风巷道。

采煤工作面机巷、风巷等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的巷道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小于20m。

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8m,单体支柱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6m。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操作,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环节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该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责任与组织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确定责任清晰的管理人员,并形成科学的组织体系。

第七条矿长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领导,负责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有权进行管理决策。

第八条技术部门应有专门的技术管理团队,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运行与实施。

技术团队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背景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技术文件管理第十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制定相关的技术文件,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等。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应根据具体的生产条件和工艺特点进行制定和修订,确保技术文件的及时性和适用性。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应当进行严格管理,对技术文件的变更和修订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定。

第四章技术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开展全员的技术培训,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

第十四条技术培训应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岗位特点和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十五条技术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书面教育、现场指导、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

第十六条技术考核结果应作为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技术设备管理第十七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加强对新技术和新设备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模版(3篇)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模版(3篇)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

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生产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

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

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

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

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

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模版(2)一、总则1.1 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编制和执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2023全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可修改编辑

2023全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可修改编辑

2023全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可修改编辑2023全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宗旨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生产工作人员,包括矿长、安全工程师、工人等。

1.3 定义与缩写1.3.1 煤矿:指生产煤炭的采矿单位。

1.3.2 安全工程师:指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及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煤矿生产环境管理2.1 区域划分2.1.1 将煤矿划分为采矿区、通风区、运输区、仓储区、工程区等多个区域。

2.1.2 各区域的划分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相关标志设置。

2.2 通风管理2.2.1 煤矿应保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空气流通畅。

2.2.2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效果良好。

2.3 安全警示标识2.3.1 在煤矿各区域设置适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通行、危险区域、紧急出口等标识。

2.3.2 安全警示标识应醒目清晰,并经常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三章煤矿设备管理3.1 设备选型3.1.1 煤矿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1.2 在选型过程中应考虑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2 设备维护3.2.1 煤矿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维护计划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3.2.2 维护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3.3 设备更新3.3.1 煤矿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时更新和更换。

3.3.2 更新设备时应确保新设备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进行严格的测试和检验。

第四章煤矿安全培训与演练4.1 安全培训4.1.1 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等内容的培训。

4.1.2 培训的内容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分类,并确保培训记录的完整性。

4.2 安全演练4.2.1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包括火灾演练、事故应急演练等。

4.2.2 演练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模拟,并进行评估和总结。

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范文煤矿技术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煤矿技术科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技术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煤矿技术科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技先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煤矿技术科主要负责煤矿生产工艺技术、工程设计、安全监测、地质勘察及矿山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五条煤矿技术科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执行煤矿生产工艺技术及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煤矿开拓、设计和建设;3. 开展煤矿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4. 开展煤矿地质勘察,提供矿山地质信息;5. 负责煤矿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煤矿技术科负责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等。

第三章职责分工与协作第七条煤矿技术科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职责分工,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八条煤矿技术科应与其他科室密切协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与生产科室配合,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与安全科室配合,开展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与环保科室配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与总工程师配合,推进煤矿规划设计等。

第九条煤矿技术科应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科技前沿信息和行业动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

第四章工作流程与管理要求第十条煤矿技术科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煤矿技术科须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煤矿技术科应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技术科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绩效的有效评估。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煤矿技术科应接受煤矿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煤矿技术科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技术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技术管理体系根据煤炭企业总工程师责任制的要求,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订我矿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是矿井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有技术责任,领导全矿各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矿井接替安排、科研、技术、设计等技术工作.二、业务部门技术职责范围1、总工办:主要技术职责:地质补勘、采掘工程地质、资源储量、资源开发利用、探矿权、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工程测量、采掘工程图、矿井及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水文物探、水害防治、采掘工程设计、水保、环保、地面土建工程等技术管理工作.⑴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⑵采掘过程中地质素描⑶防治水注浆工程设计⑷探放水设计及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⑸编制月地质预报⑹工作面直流电法物探⑺采掘水害防治评价⑻采区方案设计、采区施工设计、采掘工程设计等2、生产技术科主要技术职责:工作面回采及接替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⑴编制采煤工作面接替方案⑵组织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遇特殊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⑶组织回采工作面顶板安全评价⑷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等3、开拓掘进科:主要技术职责:掘进工作面接替、巷道掘进、巷道维修顶板管理、巷道(软岩)支护等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⑴编制掘进工作面接替方案⑵组织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遇特殊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⑶组织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评价⑷区域技术改造设计等4、通风管理科主要技术职责:矿井通风系统、监测系统、防尘防灭火系统、放炮、瓦斯治理、抽放系统、瓦斯地质等技术管理工作。

⑴通风系统改造及优化设计⑵监测系统改造及优化设计⑶组织编制串联通风措施⑷火区密闭、启封⑸组织编制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措施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⑺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⑻瓦斯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⑼编制工作面瓦斯地质图⑽组织编制揭煤措施5、机电运输科主要技术职责:矿井机电运输系统、矿井检修、供电、大型设备性能测定与分析等技术管理工作。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前言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煤炭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在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防护,确保生产安全。

2.2 质量优先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是质量优先。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确保生产出来的煤炭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3 高效、环保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高效、环保。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煤炭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3.生产流程管理3.1 生产计划管理为了保证煤炭生产顺利进行,必须要有完善的生产计划管理。

生产计划应当具体、可操作性强,达到质量、效率、安全、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3.2 生产现场管理再整个煤矿生产过程中,生产现场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必须要做好现场管理,保证生产过程顺利进行。

生产现场管理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护、环保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3.3 生产成本控制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必须要做好成本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成本控制包括原材料、能源、工资、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4.技术创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技术创新。

必须要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促进煤炭生产过程的进步。

技术创新包括设备升级、工艺流程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5.安全管理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管理。

必须实现全员参与、靠前管理、自我监督、真抓实干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制度和防护标准,在全公司范围内落实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

6.质量管理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两个方面。

要坚持质量建设导向,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产品质量的可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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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管理 (4)第三章作业规程及措施相关规定 (15)第四章现场技术管理 (37)第五章技术例会制度 (42)第六章职工培训 (44)第七章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7)第八章安全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及奖惩 (55)第九章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制度 (62)第十章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编制、审查制度 (63)第十一章矿井发展规划制度 (66)第十二章附则 (67)**公司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保证矿井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权。

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主管全面技术工作。

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见技术管理机构图)。

矿井按规定设立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等职务;设立采掘、机电、“一通三防”、地质测量、调度、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监督检查、工程设计和土建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人员;采煤、开拓掘进、通风防突、机电运输等基层生产单位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工程师是矿井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人,对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案和措施,经总经理或集团批准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战线副总工程师是本战线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总工程师负责。

负责督促本战线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完善、落实及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战线技术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第五条业务科(部)室主任工程师负责科室、区队技术管理工作,对战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负责,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各种技术管理规定,落实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基层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战线副总及业务科(部)室科(部)长领导下对分管围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每年必须对在职的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知识更新,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

工程技术人员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学习,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业务科(部)室要大力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巩固、保持矿井省一级质量标准化水平。

技术管理机构图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九条矿井设计包括井巷工程、机械、供电、供水、排水、压风、通风、防突、抽放、土建等专业设计。

井巷工程设计由总办室负责,在符合行业规、标准的条件下,应满足矿井通风、供水、排水、压风、矿压、安装等要求;机械、供电、排水、主供水、主压风等专业设计由机电科负责;通风、综合防尘等专业设计由通风科负责;防突、抽采、压风自救等相关专业设计由防突科负责;土建工程面设计由土建科负责;其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设计任务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委托由总办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第十条矿井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各种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的有关规定,贯彻机械化、集中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

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见效快、经济效益好。

第十一条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优化选择先进的技术与装备,坚持技术、经济与安全相统一的原则,做好抽、掘、采、机、运、通的综合配套设计。

(1)采用国外先进的机械化采煤新工艺、新装备。

设备选型应坚持高强度、大功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则;(2)矿井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系统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安全可靠、监测监控程度高的先进设备,有利于实现矿井自动化;(3)巷道掘进以大力推广锚网索注一体化支护技术,提高单进、单产水平为核心。

逐步实现开拓、准备巷道5年不返修,回采巷道在其服务年限不返修。

(4)巷道层位选择必须以有利于巷道维护,减少维修工作量为原则,在时间和空间上应尽量避开采掘活动的影响,条件允时,应将巷道布置在开采后所形成的应力降低区;不能避开采动支承压力影响的,应尽量避免支承压力叠加影响,或尽量缩短支承压力影响时间;相邻巷道或硐室之间选择合理的岩(煤)柱宽度;巷道的轴线向应尽可能与井田主应力场向和构造应力向平行,避免与其垂直。

开拓准备巷道尽可能避免沿断层布置。

第十二条矿井工程设计必须加强对矿井各安全煤柱留设的管理,禁越层越界开采。

支护式、设计断面格按照《**股份公司巷道支护技术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股份﹝2014﹞52号)执行,且遵守下列原则:(1)加强对井下地质条件的探查,研究分析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采煤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设计支护参数,并符合相关规和规定。

(2)巷道断面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巷道围岩应力、围岩性质、巷道垂深及围地质构造等影响因素,其支护最大允变形后的断面应满足有关规程和设计规规定的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安全间距要求。

(3)巷道支护推广使用锚网喷+锚索支护,顶板破碎段巷道推广使用锚网索喷+注浆联合支护;对变形量大、持续时间长的巷道,推广使用复合锚网索注支护形式,确保巷道长期稳定。

(4)大垂深巷道宜采用锚网索喷等主动支护形式,并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加大锚杆(索)长度、直径、壁后注浆复合支护等形式,一次支护到位,降低巷道变形和失修率。

(5)巷道支护要跟踪掘进技术和装备发展趋势,积极推广钻装锚一体机等先进装备。

(6)工作面机风巷断面设计应坚持“大断面、强支护、重装备”原则。

工作面回采结束前,机风巷断面必须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等需要。

综采工作面回采巷道净断面设计原则上不小于15m2,中厚偏薄煤层(煤厚1.3~2.0m)工作面两巷净高度不得低于2.0m。

(7)工作面巷道支护参数要有科学的计算依据,宜优先选用高强锚杆、锚索等联合支护,推广使用端头支架等新技术、新装备,确保工作面出口畅通。

第十三条井巷工程设计尽量简化各生产环节和生产系统,减少岩巷工程量,降低掘进率。

对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生产投入较大,甚至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

开拓巷道布置式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矿井开拓、通风、运输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采近距离煤层群,宜采用集中或分组集中运输大巷布置式;煤层(组)间距大时,宜采用分层运输大巷布置式。

运输大巷应优先选择布置在稳定岩中。

(2)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重冲击地压煤层中。

(3)当煤层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无冲击地压,煤层顶底板围岩较稳定、煤层较硬、含水量较小,或自燃发火、高瓦斯煤层采取安全措施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时,主要运输大巷及总回风巷可布置在煤层中。

第十四条矿井设计必须在原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查地质报告》基础上,根据矿井实际揭露情况以及补勘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由地测队编报地质报告或说明书,按程序审批完成,提交总办室后可进行。

第十五条经集团批准的采区地质报告提前三个月送交总办室,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总办室编制采区案设计,案设计必须提出两个以上的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比较,经公司有关部门会审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推荐案,然后上报集团总工程师审批通过后,再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总办室依据集团批准的采区案设计编制、会审采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报集团备案。

第十六条采区设计应遵循合理集中生产和安全高效原则,在煤层瓦斯涌出量、开采涌水量、煤层自然发火期及矿压资料的基础上,确定经济合理的采区参数。

煤层群开采尽量采用联合布置,减少煤柱损失。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应先开采解放层。

第十七条采区设计包含采区开拓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抽采系统、工作面系统等设计及编制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地温、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灾害预防的专项技术措施和避灾路线。

采区准备巷道布置式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采煤法、采掘机械化装备水平、采区运输式、采区设计生产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开采煤层群时,采区集中运输巷、采区上下山(条带大巷或盘区大巷)等准备巷道采用集中或分组集中布置式的,应优先选择布置在岩中,当非突出煤层顶底板条件较好、煤层较硬、含水量较小、地应力较小时,也可以选择布置在非突出煤层中;采区上(下)山巷道断面应不小于18m2。

第十八条采煤工作面设计依据集团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进行;设计容应以瓦斯综合治理为核心,综合分析各种因素,选择能实现安全高效的采煤工艺(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和巷道布置,并制定合理的通风、运煤、运料、供水、排水、供电、设备安装及回收等案以及开采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实现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机轨合一、回风巷专用”要求。

第十九条采煤工作面设计要根据地质条件、技术条件及设备选型合理确定工作面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及采高,充分发挥机械化的效能,同时要综合考虑瓦斯治理、产量、煤质等因素;合理确定区段煤柱尺寸,积极推广沿空留巷、沿空送巷等无煤柱开采技术,条件合适的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跨门(或大巷)连续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下邻近层(下分层)回采巷道宜布置在上邻近层(上分层)开采后的应力降低区域,禁止与上邻近层巷道重叠布置;突出煤层工作面风、机巷布置应符合防突要求,回采巷道布置时留设小煤柱,沿空掘巷施工;下邻近层(下分层)巷道要布置在保护层保护围;采煤工作面切眼应选择在顶板完整、煤层稳定、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位置,综采工作面切眼应优先采用锚网锚索联合支护式。

第二十条采煤工作面设计编制(1)采煤工作面设计前一个月,总办室必须向地测队下达采面设计委托书,地测队根据委托书要求,半个月编制完成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

未及时下达委托书或提供准确地质说明书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

(2)总办室根据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掘进地质说明书编制采煤工作面矿建案设计,经技术例会讨论后下发到各专业。

(3)通风科、防突科、技术科等部门分别依据总办室提供的矿建案设计对通风系统、综合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瓦斯治理、压风自救系统、采面装备进行验算或设计;机电科对运输、供水、排水、供风、供电系统进行验算或设计;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对采面设计有特殊要求的要在设计中提前考虑并提交总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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