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孕期合理用药分析
吃利培酮生孩子的案例

吃利培酮生孩子的案例利培酮是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药物,它对于患者的症状有很好的控制作用。
然而,最近有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名正在接受利培酮治疗的女性竟然在服药期间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宝宝。
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利培酮在孕期使用的疑问和担忧。
利培酮是否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这个案例的发生是否意味着利培酮可以安全地在怀孕期间使用?让我们来深入了解一下这个案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利培酮的作用机制。
利培酮属于抗精神病药物,它可以通过影响大脑中的多巴胺和5-羟色胺受体来减轻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症状。
然而,利培酮也被发现可以穿过胎盘,进入胎儿的血液循环系统。
这就引发了人们对利培酮在孕期使用的安全性的担忧。
然而,我们也需要了解这个案例的具体情况。
这名女性患者在怀孕前一直在服用利培酮,并且在怀孕后仍然继续服用。
然而,她的医生在知道她怀孕后并没有建议她停药,而是对她进行了密切的监测。
最终,她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宝宝,没有出现任何明显的先天缺陷或其他不良影响。
这个案例虽然令人震惊,但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首先,利培酮在孕期使用的安全性仍然存在争议,但并不是所有的孕妇服用利培酮都会导致不良影响。
其次,孕期服药需要医生的严密监测和指导,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权衡利培酮对母体和胎儿的风险与益处。
最后,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孕期服药需要慎重,尤其是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来说,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综上所述,利培酮在孕期使用的安全性仍然存在争议,但并不是所有的孕妇服用利培酮都会导致不良影响。
医生的严密监测和指导是确保孕期服药安全的关键。
在孕期服药时,患者需要听从医生的建议,避免自行停药或更改剂量,以免对母体和胎儿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孕期服药安全性的关注,促进相关研究的开展,为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提供更多的保障。
精神科常用药物的妊娠期及哺乳期安全性分级

L2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
舍曲林(左洛复)
C
L2
帕罗西汀(赛乐特)
D
L2
5-HT和NE再摄取抑制剂(SNRI)
文拉法辛(怡诺思)
C
L3
NE和特异性5-HT抗抑郁药(NaSSA)
米氮平(瑞美隆)
C
L3
5-HT2A受体拮抗剂(SARIs)
曲唑酮(美抒玉)
C
L2
抗精神病药
丁酰苯类
氟哌啶醇
C
L3
注:妊娠分级(B-比较安全,C-可能有害,D-孕妇慎用,X-孕妇禁用);哺乳分级(L2-较安全,L3-中等安全,L4-可能危险);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如有侵权请联系Βιβλιοθήκη 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C
L2
氯氮平
B
L3
苯乙咗衍生物
利培酮(维思通)
C
L3
吩噻嗪类
氯丙嗪
C
L3
奋乃静
C
L3
氯氮平衍生物
奥氮平
C
L2
苯甲酰胺类
舒必利
C
L2
氨磺必利(帕可)
C
L3
二苯并噻氯类衍生物
喹硫平(启维)
C
L2
喹啉酮衍生物
阿立哌唑
C
L3
情绪稳定剂
锂盐
碳酸锂
D
L3
丙戊酸盐
丙戊酸钠
D
L4
卡马西平(得理多)
D
L2
拉莫三嗪(利必通)
附录1精神科常用药物妊娠期及哺乳期安全性分级
分 类
名 称
妊娠分级(FDA)
哺乳分级
苯二氮卓类及非苯二氮卓类
富马酸喹硫平怀孕案例

富马酸喹硫平怀孕案例
富马酸喹硫平作为一种抗精神病药物,其在妊娠期间的使用一直备受争议。
有研究表明,富马酸喹硫平可能会增加妊娠期间出现先天畸形和其他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
然而,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来说,停止药物治疗可能会导致疾病的加重,对母婴健康同样带来风险。
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医生需要权衡利弊,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在实际临床中,我们遇到了一位怀孕患者,她患有双相情感障碍,长期使用富马酸喹硫平来控制症状。
在怀孕后,她面临着是否继续使用富马酸喹硫平的困扰。
我们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利弊权衡,最终决定在怀孕期间继续给予她富马酸喹硫平治疗,但同时加强监测和管理,以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
在随访过程中,我们密切监测了患者和胎儿的情况,并及时调整了药物剂量。
结果显示,患者在怀孕期间稳定控制了症状,没有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
同时,胎儿的生长发育也处于正常范围内,没有出现先天畸形或其他异常情况。
最终,患者顺利分娩,母婴平安。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对于怀孕患者来说,继续使用富马酸喹硫平可能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然而,这需要临床医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利弊权衡,以确保母婴的安全。
此外,密切监测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
总之,富马酸喹硫平怀孕案例提醒我们,在临床实践中,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对于怀孕患者来说,继续使用富马酸喹硫平可能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需要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并加强监测和管理,以确保母婴的安全。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享,可以为临床医生在处理类似情况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妊娠期及哺乳期合理用药

妊娠期及哺乳期合理用药来源:《临床用药须知》一、妊娠期用药(1)妊娠期用药可能引起的危害妊娠期用药要考虑到两方面的因素。
1)药物透过血胎屏障:药物可透过血胎屏障进入羊水和胎儿循环,对胎儿产生作用。
有些药物进入胎膜甚少或对胚胎危害较轻。
但也有一些药物却有较强的危害胚胎的作用,属致畸药物。
下面一些是较公认的致畸药物:沙立度胺(Thalidomide)、细胞毒类、维生素D(高剂量)、华法林、异维生素A(Isotretinoin)、多数抗癫祎药、雄激素、孕酮类、己烯雌酚、放射性药物、活疫苗、四环素类等。
2)药物影响妊娠过程:药物可引起子宫收缩而导致流产,如峻泻药和奎宁等。
不过本节讨论的内容主要是药物对胚胎的影响。
(2)药物对不同时期胚胎(胎儿)的影响根据妊娠的不同时期,药物可能对其产生以下一些影响。
1)受精和着床期:时间从受精起到怀孕第17天。
在这时期内,药物有何作用知之尚少,通过动物试验可了解到某些药物的作用。
在药物的作用下,受损的胚胎往往引起流产。
有些药物在体内潴留时间较长,故想要怀孕的妇女也应注意,要求在受精前15~30天停药,以保证安全。
精子的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受精期间,男方服用药物可能影响胚胎的质量。
2)器官形成期:时间为怀孕第18~55天。
在此期内服用一些药物可能造成畸胎,但只有明显的畸形在出生时才可观察到。
有一些微小的畸形往往不被发觉,但会影响机体的功能。
有些致畸作用是迟发的,如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己烯雌酚,所生下的女孩到青春发育期时可出现阴道上皮癌。
3)生长发育期:时间为怀孕56天后至出生前。
在此期间,许多药物可影响胎儿的器官功能,如抗甲状腺药可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四环素影响骨和牙的发育;氨基糖苷类可致第!对神经损害;一些可致依赖性的药物引起新生儿药物依赖性(戒断综合征);强烈的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如吲哚美辛等)在妊娠后期可致胎儿动脉导管早闭等。
美国药品食品管理局(FDA)颁布的《妊娠期使用药物危险性等级》表(表5)可供处方时参考。
合理用药的分析

合理用药的分析用药是否合理,关系到治疗的成败。
怎样才算合理用药呢,由于药物的品种有限、疗效有限和疾病的种类无限、严重程度无限,这就不能简单以疾病是否治愈作为判断用药是否合理的标准。
但从理论上说,合理用药就是要充分发挥药物的疗效而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下面就合理用药作一浅析。
选择适宜的制剂是合理用药的重要环节同一药物、同一剂量、不同的制剂会引起不同的药物效应,这是因为制造工艺不同导致了药物生物利用度的不同。
一般而言,口服制剂适用于慢性病,注射制剂适用于急性病,外用制剂适用于外科、皮肤科、伤科病,但这不是绝对的。
就疗效而言,口服制剂较慢,注射制剂、外用制剂较快。
就疗程而言,口服制剂适宜于长期服用,而注射、外用制剂只宜短期使用。
选择合适的剂量是合理用药的首要原则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通常采用最小有效量与达到最大治疗作用但尚未引起不良反应的剂量之间的那一部分剂量作为常用量。
临床所规定的常用量一般是指成人(18~60岁)的平均剂量。
但不同的人对药物的反应不同,可根据年龄、性别、身体状况、遗传因素等综合考虑。
小儿所需剂量较小,依据年龄、体重按成人剂量折算,老人用药可按成人剂量酌减。
另外,对于体弱、营养差、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量也相应减少。
选择对症给药途径是合理用药的基本前提不同给药途径影响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与疗效关系密切,临床主要根据患者情况和药物特点来选择。
①口服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具有方便、经济、安全等优点,适用于大多数药物和患者;主要缺点是吸收缓慢而不规则,药物可刺激胃肠道,在到达全身循环之前又可在肝内部分破坏,也不适用于昏迷、呕吐及婴幼儿、精神病等患者。
②直肠给药主要适用于易受胃肠液破坏或口服易引起恶心、呕吐等少数药物,但使用不便,吸收受限。
③舌下给药只适合于少数用量较小的药物,如硝酸甘油片剂舌下给药治疗心绞痛,可避免胃肠道酸、碱、酶的破坏,吸收迅速,起效快。
④注射给药具有吸收迅速而完全、疗效确实可靠等优点。
妊娠期合理用药的指导

妊娠期合理用药的指导妊娠期是对一个孕妇来说十分重要的阶段。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不仅要注意饮食和身体健康,还需要谨慎对待药物的使用。
合理用药是保障母婴健康的关键,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妊娠期合理用药的指导。
一、妊娠期用药的原则在妊娠期,药物的使用必须慎重考虑。
原则上,应严格遵循以下几点:1. 遵医嘱:在妊娠期用药前,一定要咨询专业医生。
医生会根据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药物的安全性,给出正确的用药建议。
2. 少用为妙: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是最佳原则。
如果孕妇没有明确的症状或疾病,最好避免使用药物,尽量采取非药物治疗方法。
3. 安全性优先:如果药物必须使用,应优先选择对胎儿无害的药物,特别是那些在大规模研究中被证明对胎儿安全的药物。
二、常见情况下的用药指导1. 荨麻疹和过敏反应在妊娠期,荨麻疹和过敏反应是常见的问题。
如果出现轻度症状,可以采用非药物治疗,如冷敷、避免过敏原等。
如果症状加重或持续,可以咨询医生使用一些安全的抗过敏药物,如扑尔敏。
2. 感冒和咳嗽感冒和咳嗽是妊娠期常见的疾病。
在治疗上,首选是非药物疗法,如多休息、多喝水、保持室内空气湿润等。
如果病情严重且持续,可以咨询医生使用一些安全的药物,如对胎儿无害的维生素C和温和的止咳药。
3. 消化不良和胃灼热妊娠期常伴随着消化不良和胃灼热等不适症状。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一些非药物治疗方法,如合理饮食和规律作息。
如果症状无法缓解,可以咨询医生使用一些安全的抗酸药和胃药。
4. 腹泻和便秘腹泻和便秘也是妊娠期常见的问题。
对于轻微的腹泻和便秘,可以通过饮食调节和适量运动来缓解。
如果症状加重或持续,可以咨询医生使用一些安全的止泻药和缓解便秘的药物。
5. 治疗特定疾病对于妊娠期患有特定疾病的孕妇,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药物治疗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药物,并按照医嘱服用。
三、潜在风险与注意事项在用药过程中,孕妇和医生都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避免自行用药:在自我感觉不适时,不要随便使用药物,最好咨询医生的意见。
孕期精神药物的应用培训课件

或动物实验和临床对照观察资料皆缺; D类:已有一定临床资料说明药物对胎儿有损害,但临床非常需要,
又无替代药物,此时可权衡其危害性和临床适应症的严重程度做出决 定; X 类:动物实验结果和临床资料说明对胎儿危害性大,一般已超过治 疗应用所取得的有利效应,归为禁忌之列。
孕期精神药物的应用
27
抗抑郁药
Kulin等(1998) 通过9个致畸形信息服务中心协作,对267例服
SSRIs(氟西汀、帕罗西汀、 舍曲林)和267例未服用任何药物的妊娠 者进行了前瞻性调查,结果SSRIs组出现新生儿畸形率 4.1%,未服药组 3.8%,两组未显示有意义差异。在流产,早产,晚产,新生儿体重比较中 也未显示有意义差异。 Hendrick等(2003) 对138例妊娠期服用氟西汀的新生儿进行了调查, 结果显示畸形率为1.4%,与普通新生儿相比无差异性。进一步比 较大 剂量氟西汀时,也仅见新生儿体重较轻和早产儿较多的结果,与普通新 生儿相比也未显示差异。
孕期精神药物的应用
8
药物对胎儿影响的主要因素
用药时胎龄
孕 3-8 周是胚胎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不 断形成的重要阶段,这个时期用药其毒性能够干扰胚胎、 胎儿组织的正常分化,而导致不同组织或器官的畸变,此 期是致畸的高度敏感期;此后,胎儿的大多数器官已基本 形成,药物致畸的敏感性明显减弱,毒性作用主要影响各 器官的发育和功能的完善, 如宫内发育迟缓等。
孕期精神药物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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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无风险数据
维生素中的叶酸、VE、VC、VB1、B2、B6
孕期精神药物的应用
住院精神病患者合并妊娠的早发现与意外防范

验 , 果 阳性 。医生 随 即联系 家属 , 明患者 已有身 结 说
孕, 不宜继 续 住 院治 疗 , 则 随 时 可 能 发 生 意 外 情 否
来月 经 , 妻生 活 正 常 。责任 护 士将 这 一 信 息 报 告 夫
医生 , 即对 患者做 妊娠 试验 , 果 阳性 。B超检 查 也 结
行治疗 精 神疾病 。
案例 3 张某 , 女性 ,0岁 , 5 已婚 , 自语 , 自笑 , 行 为怪 异 2年 , 发行 为紊 乱 1 d 于 2 1 再 0 , 0 1年 3月 2 6 日以精神 分裂 症 收 入 院 。患者 入 院时 表 现 兴 奋 , 人 前无 所顾 忌地 搂抱 其丈夫 并 数次强 行 与之 亲吻 。护 士 观察其 进食 较少 , 并频 繁 出现 恶 心 、 吐 现 象 , 呕 考 虑 患者 可能 为 食 物 消化 不 良 , 给予 相 应 处 理 , 缓 无 解 。经 相关 检查排 除 了 胃部疾 病 。病 情 讨 论 时 , 责
人有 过 同居 行 为 , 即 引起 护理 人员 警觉 , 立 考虑 患者
可能 怀孕 。告 知医 生 后 , 生立 即对 患 者 做妊 娠 试 医
责任护 士 向患者 丈 夫详 细 了解 相 关情 况 , 知 患 者 得
尚未绝 经 , 时 月经周 期基 本正 常 , 近 一个 多月 没 平 但
任护士 提 出患者 可 能 为 妊娠 性 呕 吐 。为慎 重 起 见 ,
者 诉感 觉乏 力 、 怠 、 睡觉 、 思 饮 食 、 经 延 迟 。 倦 想 不 月 医生考 虑可 能 为抗 精 神病 药 物 的 副作 用 所 致 , 即 随
调 换 药物 。 1 后 , 者 的状 况 并 无 改 善 。与 患 者 周 患 作 进 一步交 流 , 得知 患者外 出打工期 间交 一男友 ,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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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孕期合理用药分析
作者:范梅
来源:《今日健康》2014年第05期
【摘要】目的研究抗精神病药物对孕妇病情及胎儿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安全的用药方案。
方法参考相关文献并结合临床实践对精神病人孕期服药做出综合性分析。
结果多数抗精神病药物应用较小维持剂量时无明显致畸作用。
结论精神病患者如在孕期停药将导致病情恶化,医生应对病情做出正确评估,病情稳定的患者可给予小剂量、毒副作用小的药物支持妊娠。
【关键词】精神病患者妊娠用药
【中图分类号】 R9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160(2014)05-0264-01
众所周知,精神病患者应用抗精神病药物长期维持治疗是必要的,因担心抗精神病药物对胎儿的潜在不良影响,许多女性精神病患者一旦怀孕,就会减少或停用抗精神病药。
据统计,女性精神病患者在妊娠期突然中止维持治疗者中约有65%病情复发[1]。
国内资料显示,精神分裂症痊愈后维持治疗70例,妊娠期均未见复发,未维持治疗者复发率15.38%[2]。
妊娠期精神症状复发对母子营养、自我照顾能力、围产期护理、应激水平均产生不良影响,也可能直接导致暴力行为、自杀、流产或早产等不良后果。
因此,指导精神病患者孕期合理用药至关重要。
1 病情对胎儿的潜在影响
女性精神病患者怀孕对胎儿可造成潜在不良影响。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多种多样,除遗传因素外,也与某些妊娠期高危因子有关,如患有精神病的妇女在妊娠期接受产前护理较正常孕妇少,胎儿在宫内受到毒性或致畸性药物影响的可能性较正常孕妇多,产科并发症也较正常孕妇明显增多。
2 抗精神病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2.1 致畸性
酚噻嗪类药物除应用于妇女妊娠期的抗精神病治疗外,早期还被用于治疗妊娠性呕吐。
Altshulen等(1996)将非精神疾病妇女妊娠期头3个月服用酚噻嗪和正常孕妇对照,发现对照组先天畸型的发生率为2.0%,应用酚噻嗪后增加为2.4%。
上述研究资料中均未涉及酚噻嗪类药的剂量与致畸性的关系,由于受妊娠情况的影响,其平均剂量可能低于抗精神病药的标准剂量。
一个回顾性研究报告宫内暴露于氟哌啶醇和对照组间相比较,先天畸型率未见有差异,但
这组病例中氟哌啶醇剂量非常低(平均1.2mg/d)。
Barna等报告妊娠期精神分裂症患者服用氯氮平后,氯氮平可在胎内血清中积蓄。
另一方面, Waldman等(1993)认为,氯氮平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相比,应用于妊娠期精神分裂症病人既可增强病人的社会功能,又能增加妊娠期病情的稳定性,因为氯氮平不引起催乳素水平升高。
尽管尚未发现与氯氮平直接相关的对胎儿的不良反应报告,但其对婴儿骨髓发育的潜在影响尚不清楚。
2.2 抗精神病药对胎儿的副反应
妊娠期妇女服用抗精神病药对胎儿的副反应也不能忽视。
Auerback等报告1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妊娠期坚持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结果婴儿出生后呈过度哭闹、活动增多、震颤等表现,推测可能与婴儿出生后突然脱离母体的药物环境有关。
还有些个案报告提及更重、更罕见的副反应,如尖声哭叫、不规则呼吸、反射亢进、肌张力增强、怪相、伸舌、易激惹、喂食困难、睡眠不规则等。
有些症状并非出生后就即刻出现,多在出生后数小时至数天内出现。
其出现的时间和表现形式与撤药综合征相似,且这些症状多在几个月后逐渐减少、消失。
对于抗精神病药是否对婴儿出生后的发育和行为产生不良影响,Kris (1957, 1965)早期进行的非对照性研究发现,孕妇服用小剂量抗精神病药后所生子女没有异常行为或发育不良。
Slone等(1977)进行的前瞻性、纵向研究显示,宫内暴露于酚噻嗪类药的儿童的智商与对照组儿童无差异,但前组儿童7岁后身高、体重明显高于对照组儿童,出生时两组儿童的身高、体重无差异。
Platt等(1988)认为,尽管这些指标变化不具备临床意义,但它提示胎儿在宫内因精神药物所致多巴胺改变影响其出生后生长发育,推测可能是中枢多巴胺功能改变影响生长激素所致。
3 妊娠期患者应用抗精神病药治疗策略
首先,应结合不同个体的具体病情,将应用抗精神病药的危险性和停用药物的危险性进行比较,权衡利弊,决定是否用药。
原则上讲,病情尚未稳定,服用较大维持剂量者不宜妊娠。
病情稳定,巩固时间已有2年以上,可予试停药妊娠。
正确评估病人对应用抗精神病药物的风险与益处的理解,当病人不具备这种能力时,应由法定监护人与临床医生一道参与决定是否应用抗精神病药。
一旦决定给予抗精神病药物,药物种类的选择要慎之又慎。
要根据病情需要而考虑药物种类,更要尽可能避免应用那些对胎儿、母体的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
在已进行过系统研究的药物中,三氟拉嗪、氟哌啶醇、氟奋乃静呈现出较小的致畸性和对胎儿较小的毒副反应。
氯丙嗪应尽量避免选用,它有引起体位性低血压的危险性,还与胎儿先天性畸型增加有关,还有增加新生儿黄疸的倾向[3]。
氯氮平也应避免选用。
有研究证实,在妊娠期加用抗锥体外系反应(EPS)药物会产生另一类危险。
一个回顾性研究发现,妊娠头3个月内服用抗组胺药物后出现兔唇的儿童多于正常对照组。
还有研究认为,宫内接触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后出现非特异性先天性畸型的比率较正常组高。
故妊娠期
预防性应用抗EPS药是没有根据的。
此外,有研究认为,妊娠期低血钙可增加EPS的易感性,故妊娠期内补钙是必要的。
全面评估妊娠期精神分裂症患者有没有其它不良后果的行为,如有无吸烟、药物滥用、饮酒等。
正确指导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孕妇戒除不良行为,也可减少胎儿发育异常的危险性。
加强妊娠期病情监测,通过合理化用药,帮助患者安全渡过孕产期。
参考文献
[1]Altshuler LL, Cohen L, Szuba MP, et al. Pharmacologic management of psychiatric illness during pregency: dilemmas and guidelines. Am J psychiatry, 1986, 143: 592.
[2]冯艺文.孕妇用药对胎儿发育的影响[J].广东微量元素科学,2006年5期.
[3]张惜阴.实用妇产科学[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