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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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分权制衡理论探析

西方分权制衡理论探析

西方分权制衡理论探析摘要:分权制衡理论是西方政治思想的重要命题,也是“三权分立”的基础,本文对该理论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文中先是从洛克的社会契约等理论着手解释何为分权制衡理论,而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了各种制衡权力的方式。

关键词:分权制衡三权分立一、什么是分权制衡:分权制衡原则的理论基点(一)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与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近代西方分权学说是由洛克所倡导,由孟德斯鸠加以发展和完成的。

洛克的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理论认为:权利是天赋的,在未出现政府之前存在一种自然状态。

“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但他又认为,并非所有自然状态下的人都是理性及无私的,因此并不都能自觉遵守自然法,尽管他们是平等自由的,但人们的权利并不能因而免于他人的侵犯。

于是,为了使自己的权利和财产得到更好的保障,人们便通过协议或默认的方式将自己置于政府的权力之下。

将自己在自然状态中所享有的部分权力交由政府代为行使,“这就是公民社会立法权和执行权的起源。

”即自然状态下人们将执法权让渡。

但是,如果政府权力并未完成它保障权利的使命,则公民们也应有权取回自己原先托付给政府的权力,另立新的政府。

也就是说,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力是为保障权利而存在的。

(二)黑格尔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理论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理论与启蒙思想家们正相反。

他认为,所谓的市民社会是由非道德的因果规律所支配的,是个人私利欲望驱动的非理性力量所致的状态,而不是由理性人构成的完满的状态。

而国家作为“伦理理念的现实”和“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垄断了一切道义资源。

这样,对市民社会这种不自足状况的救济甚或干预,只能诉诸于整个社会进程中唯一真正的道义力量,即国家。

因此,国家是绝对的,它体现而且只有它才体现伦理的价值准则。

国家是目的,是相对于市民社会而言的一个更高的新阶段。

分权与制衡原则

分权与制衡原则

分权与制衡原则分权与制衡原则是在一定范围内有限度的自由,即在政府中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关系。

当代西方国家宪政思想认为:从古至今的历史证明,人民最容易受到专制统治者的愚弄,他们缺乏了解事物的能力;同时,人民又无权独自进行决策。

因此,必须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全国性的代议机构向人民负责,并受人民的监督。

同时,为防止少数专制的君主滥用权力,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制约。

这就是“分权”的思想。

而“分权”的实质在于把本来应该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职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配置。

作为对这种“分权”思想的完善和发展,出现了一种政府结构形式——“有限政府”。

一般说来,有限政府指的是依据宪法的规定,在法律限度内保留某些不必由人民或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力,而将某些应由人民行使的权力转移给政府所掌握的政府形式。

通常有以下三层涵义:(1)“有限政府”的概念是相对于“全能政府”而言的,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能侵犯公民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其他主体的权利,更不能借政府的手违反法律。

“有限政府”的第二个含义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不仅意味着政府行政的合法性,而且要求行政主体运用法律的手段去管理和规范经济和社会事务。

“有限政府”的第三个含义是“适度集权”。

它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政府机构设置适度集权。

即保持较高层次政府的绝对集权地位,即便如此,也只能局限在那些主要服务于宏观调控的领域,诸如财政税收、经济计划、社会事务管理、外交安全等,不能干涉微观经济事务。

另一层是政府职能适度集权。

即政府行使本来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职权。

政府的目标不是做好事,而是不做坏事,除非是国防、外交等重大的特定事务,才允许由人民直接决定并授权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

“有限政府”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建立在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法治政府,是在坚持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对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创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分权与制衡

分权与制衡

宪法学第二次作业——分权与制衡一分权与制衡的含义分权即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权力不能集中于国家的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人(一部分人),而应该合理地分割开来,交由不同的国家机构或人民来执掌,并由此而形成一定的相互牵制和相互制约,从而达到国家权力的平衡状态,以防止专制和独裁。

分权与制衡作为宪政的经典原理,它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在狭义上是指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分立与制衡,而在广义上还包括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的分权与制衡。

二分权和制衡的理论基础分权与制衡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在近代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从理论和时间上可以将其分为两大部分:1 阶级分权思想——古希腊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初步阐述和表明了他的分权思想及其理论。

从这部书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关于国家政治的思想的影响,但是他又做出了很多不同于他们的创新。

他在书中研究和比较了希腊的150多个城邦的政治制度,并对政体做出了区分,提出了政体的分类思想。

他的这一分类思想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统治者的人数,一个是国家的目的。

按照前者,政体可以分为个人统治的君主政体,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体和多数人统治的共和政体。

而按照后者,则可以分为正当的和“变态”的政体。

根据这两个不同标准的组合,他把政体区分为六类,分别是谋求公共利益的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以及他们的变体——谋求个人利益的僭住制、寡头制和民主制。

亚里士多德不赞成希腊的直接民主制,而是亲睐于综合性的混合政体,它集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三者的因素与一身,故名混合政体。

而他的分权思想也正是通过他对混合政体的推崇来体现的。

他认为,如果政治权力为一部分人所控制,那么就存在着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因此要对他们的权力进行限制和约束,而实行这种控制的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另一部分人拥有可与之相抗衡的权力。

在此基础上,他把政府的权力分为讨论、执行、司法三个要素,并认为权力活动应当普遍地、严格地遵守制定得完好的法律,从而就形成了分权的思想,但这只是一种以阶级为主体的分权模式。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姓名XXX学号XXX院系XXX专业XXX班级XXX2014年12月20日自人类政权建立以来,分权与制衡的问题与国家兴衰息息相关。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们就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

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分权制衡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一整套实行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设计。

分权与制衡原则是政治的重要容,它源于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直至近代才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得以确立和完善。

那么,究竟怎样的权力划分模式更有利于管理的同时又能保障公民权利呢?本文将通过西欧典型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分析,从人类社会普遍规律的高度对“分权制衡”进行正本清源的认识,对我国分权制衡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作了若干思考。

关键词:分权制衡;政权;制度一、分权与制衡理论发展过程 (1)(一)古希腊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 (1)(二)古罗马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 (2)(三)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分权制衡思想 (2)二、典型国家分全模式分析 (4)(一)英国——君主立宪制 (4)1.英国的中央行政组织 (4)2.英国地方行政组织 (4)(二)美国——总统制 (5)1.美国联邦行政组织 (5)2.美国州行政组织 (5)3.美国的地方行政组织 (5)(三)法国——半总统制 (5)1.法国中央行政组织 (6)2.法国地方行政组织 (6)三、中国政治制度的问题及策略 (7)(一)中国政治制度概况 (7)1.中央机构 (7)2.地方行政组织 (7)(二)中国政治制度问题 (7)四、结论 (9)参考文献 (9)一、分权与制衡理论发展过程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们就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

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时分权制衡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一整套实行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设计。

(一)古希腊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古希腊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源头之一。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人分为三个等级:最好的一种是用金子做成的,次好的是用银子作成的,而普通群众则是用铜和铁作成的。

公司治理中的分权制衡理论

公司治理中的分权制衡理论

公司治理中的分权制衡理论一、三权分立的思想来源分权理论与权力制衡的思想起源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著名的政体三要素:议事、行政、审判。

到波里比阿(罗马时期)权力制衡的观点,资产阶级分权学说的首倡者洛克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权、行政权与外交权三权分立制衡的主张,其实质只是立法权与行政权的两权分立。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系统阐述了三权分立思想,他说(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1、立法权力2、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3、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从而成为这一学说的奠基者其后美国的汉密尔顿、潘恩、杰佛逊等人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了这一理论,提出了层次分权的模式,最终完成了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分权制衡理论。

(二)美国三权分立的前提假设1、从收银机说起一百多年前的店铺都很难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大量的库存无法经常清查盘点,自然没有一个合理的进货计划;二是卖出商品时每一笔现金收入的记载。

稍有规模的店铺都雇有店员,他们时时和现金打交道,每个店铺都遇到这样的情况:当零钱不够时,雇员自己先垫上零钱,随后从钱箱里取回来。

无法否认,取钱时面对的诱惑。

在如何预防的问题上,普遍的做法是从思想上入手,但纵观各国现状和历史,宣扬以德(说白了就是人治)治国往往适得其反。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现在我们所见到的收银机能够把每一笔交易结果都显示出来"雇员和顾客都可以看到),不仅可以计算交易总额、找头,还可以把每一笔交易都记下来,附有一个自动锁的抽屉,只有按程序操作,抽屉才能打的开,记录中还可以记上商品代号(条形码)所有交易自动输入存货数据库,雇主面临的两大问题也解决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收银机更像是一种机制(制度),雇主不用再操心什么人品,雇员不做出交易记录无法打开现金抽屉,不按交易实际的记录无法通过关切自身利益的顾客的监督,一切都在这个机制的监督控制下。

2、三权分立的中心思想分成二权、三权或四权只是权力划分的根据不同而已,孙中山就曾提过五权宪政的模式。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XXXXXXXXXXXXXXX2014年12月20日自人类政权建立以来,分权与制衡的问题与国家兴衰息息相关。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们就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

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分权制衡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 ,提出了一整套实行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设计。

分权与制衡原则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它源于古代西方政治思想 ,直至近代才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得以确立和完善。

那么,究竟怎样的权力划分模式更有利于管理的同时又能保障公民权利呢?本文将通过西欧典型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分析,从人类社会普遍规律的高度对“分权制衡”进行正本清源的认识 ,对我国分权制衡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作了若干思考。

关键词:分权制衡;政权;制度一、分权与制衡理论发展过程1..(一)古希腊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 1.(二)古罗马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 2.(三)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分权制衡思想............................... 2.二、典型国家分全模式分析4..(一)英国——君主立宪制4..1.英国的中央行政组织............................................................... 4..2.英国地方行政组织............................................................... 4..(二)美国——总统制5..1.美国联邦行政组织............................................................... 5..2.美国州行政组织............................................................... 5..3.美国的地方行政组织............................................................... 5..(三)法国——半总统制5..1.法国中央行政组织............................................................... 6..2.法国地方行政组织............................................................... 6..三、中国政治制度的问题及策略7..(一)中国政治制度概况7..1.中央机构............................................................... 7..2.地方行政组织............................................................... 7..(二)中国政治制度问题7..四、结论9..参考文献............................................................................ 9. .、分权与制衡理论发展过程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们就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

简述分权制衡理论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内容

简述分权制衡理论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内容

简述分权制衡理论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内容
洛克⾸先系统阐述了分权理论,孟德斯鸠则突破性地提出“三权分⽴”思想。

下⾯是关于分权制衡论的简述,⼀起来看看吧!
分权制衡理论的主要内容
洛克认为国家权⼒应分为⽴法权、⾏政权和对外权,⽴法权⾼于其他权。

这些权⼒应由不同机关⾏使,不能集中在君主或政府⼿中,⽴法权由民选议会⾏使,这样就能约束政府权⼒,以免为害⼈民。

孟德斯鸠指出:国家权⼒应受到制约,要防⽌滥⽤权⼒,“就必须以权⼒约束权⼒”。

他把国家权⼒进⼀步分为⽴法权、⾏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之间要建⽴制衡关系。

分权制衡论对后世产⽣了极⼤影响,现代西⽅民主国家的政治框架⼤多根据“三权分⽴”原则来设计。

分权制衡理论相关内容
表⾯上看,制约和监督政治权⼒有可能使权⼒分散,降低效率。

但实际上,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可以杜绝胡乱决策,避免错误决策;即使发⽣决策错误,制约和监督机制也可以作为⼀种纠错机制⽽起作⽤这样⼀来,从长期看,在制约和监督权⼒的情况下决策效率更⾼。

另⼀⽅⾯,制约和监督权⼒使权⼒循着合理合法的轨迹⾏使,避免在⾮法的轨道上浪费能量,从⽽保证政府职能实现,保证办正事的效率⾼和反⽅向的效率低。

另外,对权⼒进⾏监督还能及时发现权⼒⾏使和运⾏中出现的问题或取得的绩效,从⽽在正确事实的基础上奖优罚劣,激励权⼒发挥更⼤的作⽤。

总之,⽆论是为了发挥权⼒的能动作⽤还是防⽌权⼒的破坏性,都有必要制约和监督政治权⼒。

初中公开课教案的分权与制衡

初中公开课教案的分权与制衡

初中公开课教案的分权与制衡一、引言在教育领域中,教案是教师备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课堂教学的开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公开课教案的编写不仅需要符合教学要求,还需要注重分权与制衡的原则,以确保教学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本文将探讨初中公开课教案的分权与制衡,并提出相关的方法和建议。

二、分权原则的重要性分权是指在教案编写过程中,教师将一定的决策权限和操作自由度分配给学生,以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自主性。

分权原则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分权,学生可以参与到教案的制定与实施中,增加了他们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

2.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分权可以让学生在教案中发挥更大的自主性,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他们的学习效果和创造力。

3. 促进师生互动:通过分权,师生之间的关系由传统的单向传授转变为互动合作,师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可以更好地实现,增进了师生之间的紧密联系。

三、制衡原则的实施方法制衡是指在教案编写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分权进行适度的约束和控制,以确保教学的目标的达成。

以下是制衡原则的具体实施方法:1. 设定明确的学习目标:教师应该在教案中明确规定学生需要达到的学习目标,确保学生在分权的同时,能够按照既定目标进行学习。

2. 提供必要的指导与辅助:尽管给予学生一定的分权,但教师仍需提供必要的指导与辅助,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偏离目标,发挥出最佳的学习效果。

3. 加强评价与反馈:教案中应该包含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展,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与指导,确保学生学习的有效性。

四、分权与制衡的实践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分权与制衡原则,下面以一堂初中数学公开课为例进行说明。

本课是一堂关于代数方程的教学,教师首先明确学习目标,然后设计了一系列的学习任务。

在任务的设计中,教师给予学生一定的分权,例如让学生选择解方程的方法和思路,自主完成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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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姓名XXX学号XXX院系XXX专业XXX班级XXX2014年12月20日自人类政权建立以来,分权与制衡的问题与国家兴衰息息相关。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们就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

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分权制衡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一整套实行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设计。

分权与制衡原则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它源于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直至近代才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得以确立和完善。

那么,究竟怎样的权力划分模式更有利于管理的同时又能保障公民权利呢?本文将通过西欧典型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分析,从人类社会普遍规律的高度对“分权制衡”进行正本清源的认识,对我国分权制衡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作了若干思考。

关键词:分权制衡;政权;制度一、分权与制衡理论发展过程 (1)(一)古希腊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 (1)(二)古罗马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 (2)(三)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分权制衡思想 (2)二、典型国家分全模式分析 (4)(一)英国——君主立宪制 (4)1.英国的中央行政组织 (4)2.英国地方行政组织 (4)(二)美国——总统制 (5)1.美国联邦行政组织 (5)2.美国州行政组织 (5)3.美国的地方行政组织 (5)(三)法国——半总统制 (5)1.法国中央行政组织 (6)2.法国地方行政组织 (6)三、中国政治制度的问题及策略 (7)(一)中国政治制度概况 (7)1.中央机构 (7)2.地方行政组织 (7)(二)中国政治制度问题 (7)四、结论 (9)参考文献 (9)一、分权与制衡理论发展过程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们就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

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时分权制衡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一整套实行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设计。

(一)古希腊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古希腊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源头之一。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人分为三个等级:最好的一种是用金子做成的,次好的是用银子作成的,而普通群众则是用铜和铁作成的。

用金子作成的人适于作卫国者;用银子作成的人应该是兵士;而其余的人则从事体力劳动。

正义就在于人人都做自己的工作而不要作一个多管闲事的人:当商人、辅助者和卫国者各做自己的工作而不干涉别的阶级的工作时,整个城邦就是正义的。

柏拉图的思想为我们型构出一个“理想国”模式,但字里行间渗透着他的分权思想。

古希腊时期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其名篇《政治学》中对“混合均衡”政体理论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

亚氏认为,所谓“混合均衡”政体理论,主要是指在城邦范围内的主要利益集团联合起来参与到政府的正常运作中去,分享并行使政府权力,旨在防止任何一个利益集团独自坐大,掌握控制其他利益集团的政治权力和优势。

亚氏在继承柏拉图“混合均衡”政体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细化。

首先,亚里士多德从“人性恶”。

的逻辑起点出发,认为权力及掌权者都不值得信任,每一个拥有权力之人都倾向于无限扩大自己的权力,且在行使权力时就难免不施展其体内的“恶性”,权力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极易被滥用,导致腐败、专制,损害人们的利益。

所以,权力必须被约束。

而只有权力才能有效地制约权力,所以要对权力进行划分,并使之彼此独立、互相制约。

因而“人们互相依仗而又互相限制,谁都不得任性行事,这在实际上对个人都属有利”。

其次,亚氏认为混合政体理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社会各个阶级、阶层都参与到城邦的政治中去,满足其利益要求和主张,实现把权力分给不同的阶级(君主、贵族和平民),使城邦中各阶级、阶层的力量达致一种平衡的状态;第二,在不同政治机构中不同的政治原则的混合。

亚氏认为城邦的立法者在构造一套理想的运行体制时必须考虑到三个要素: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和审判机能。

亚氏的“三机能说”第一次说明了国家权力的三种机能的分工,但是并没有阐明这三种机能必须由三个不同的政府机构来掌握,只能说是一种萌芽状态的分权理论。

(二)古罗马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古罗马思想家波利比阿是混合均衡政体理论发展的集大成者,混合与均衡是他们组织政府的总原则。

波利比阿的政治思想以“政体演变论”为基础,政体演变论旨在发现各种政体依次更替的规律。

波利比阿认为,古希腊城邦之所以不断走向腐化、衰落,其根本原因就是各城邦纷纷采用单一政体模式(亦即纯粹的政体模式),这种单一的政体固有的缺陷就是最终会自发地出现蜕变的可能:君主政体转化为暴君政体、贵族政体转化为寡头政体、平民主政体则导向暴民制度。

而要消除单一政体更替的“顽疾”的最完满形式是实行混合政体,将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平民政体互相联合、互相纠正、扬长避短,就可以把各自的因素和优势结合起来而又避免国家制度的衰败、腐化。

罗马之所以日渐强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采用了“混合政体”模式。

可见,这种“混合政体”理论试图通过具有抑制与均衡制度的政府形式,实现各派政治力量的均衡,使每一方不得逾越自己的权力的界限,彼此制约,任何时候都不使某一方偏向或超越另一方。

由于权力制衡原则的作用,这种政体得以长久处于和谐、平衡状态。

古罗马时期另外一个杰出的思想家西塞罗在继承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波利比阿的“混合政体”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共和政体”理论。

西塞罗认为,从经验上来看,王政无法跟三种最好的政体(君主、贵族和民主政体)相互联合、相互纠正而成的共和政体相比拟。

这种共和政体是根据正义和自然法则来加以组织的。

在共和政体中,执政官代表统治者的力量;元老院代表贵族和在野的执政力量;监察官、保民官和平民大会则维护平民的力量,其中,执政官和各级官吏通过民选任命;元老院为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国家法律;监察官依据国家的法律监督执政官的工作。

三者之间通过法律的确认来行使其权力义务关系,政体中三种势力在法律的框架下相互牵制、保持平衡。

西塞罗的共和政体中“均衡模式”对于分权理论的有了清晰的认识,这一思想和原则,对近代资产阶级的分权理论和美国宪法的制衡原则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分权制衡思想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在继承亚里士多德等人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分权制衡理论,其代表人物就是洛克﹑孟德斯鸠等人。

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这一理想王国里尽管人人享有自由和平等,但是自然状态中尚无一种明确的、为普通大众共同接受的法律,且缺乏有权依照既定的法律来裁判一切纠纷的公正的裁判者和正确判决的执行者。

所以,人们的生命、特权和财产等自然权利始终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而解决此危险状况的出路就是达成并参与到政治社会中去。

政治社会解决人们在自然状态下面临困境的最为有效的手段就是政府分权。

分权是政治社会的前提之一。

绝对的专断的权力是“与社会和政府的目的不相符合的。

”洛克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

具体来说,立法权就是通过制定法律来保障政治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行政权就是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的权力,而对外权就是负责对外处理战争与和平,联合与结盟等一切外交事务的权力。

但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就会给人类的弱点以极大的诱惑,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

”因此三种权力应由三种机关分别掌握。

但是洛克的分权理论中存在明显的缺陷:(1)三权中其实只有立法与行政两权而缺乏司法权;(2)从分权制衡的理论构建上来说,洛克的分权学说侧重分权而尚未构建理论意义上的权力制衡机制;(3)在洛克看来,议会立法权至上,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对外权。

可见其学说中的制约平衡理论明显不足。

孟德斯鸠受到上述思想家的影响,他的分权思想在理论意义上凸显得更科学、更合理,在技术层面上趋于结构性和可操作性。

他认为,三权分立思想完全是为自由而设立的,权力的滥用对自由构成最大的威胁。

自由“只在那样的权力不被滥用的国家才存在。

但是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

”因此,“从事务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在孟氏的分权理论里,主张将国家权力系统地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立法权由广大的人民享有,行政权由行政首长或国王执掌,司法权则赋予给法院来行使。

倘若国家的立法权与行政权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构掌握,暴虐的立法者同时也是暴虐的执法者就会使人民的自由丧失殆尽;而当行政权与司法权集于一身时,法官便可以恣意妄为﹑横行霸道;如果立法权与司法权结合一体时,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将处于专制之中。

可见,分权的目的是就是要制约权力。

也就是不同权力间应当彼此制约,达到某种平衡。

所以立法机关不但有权监督法律和公共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坏的行政人员应当有权追究和处罚,立法机关可以解散听命于行政机关的军队;行政机关可以用立法否决权参与立法,对立法机关进行牵制。

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学说对以后的政府组织理论,特别是限制政府权力理论产生重要影响。

二、典型国家分全模式分析(一)英国——君主立宪制英国责任制内阁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政体,采取分权的形式,由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即实行三权分立。

英国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是议会内阁制,即作为中央政府核心的内阁由议会下院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或者由几个议席占多数的政党联合组成。

行政权属于内阁。

英王是国家的虚位元首,由议会产生内阁,在政党政治下,由议会中的最大政党组织政府(内阁),内阁首相是国家行政首脑。

1.英国的中央行政组织(1)枢密院——形式上的最高行政机关。

(2)内阁——实际上的最高行政机关,英国政府的核心机构,其首脑为首相。

(3)政府各部——中央行政的职能部门。

设有内政部、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国防部、财政部、环境事务部、教育和科学部、能源部、运输部、社会事务部、农渔部、北爱尔兰事务部、苏格兰事务部、威尔士事务部等16个部。

2.英国地方行政组织分为郡和区两级,有时分为郡(含郡级市)、区(含市镇)和教区(或社区)三级。

管理交通道路、维护公共秩序和治安、搞好环境卫生、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发展公共事业、提供福利服务。

大多数地方政府采用议会委员会制。

(二)美国——总统制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又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最典型的国家,同时也是总统制特征最突出的国家。

美国行政组织包括联邦政府机构、州政府机构以及地方政府机构。

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行政组织上是相对独立的,只要不对抗联邦宪法,州政府有独立的行政、立法、司法权。

但是,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却具有隶属性。

1.美国联邦行政组织(1)总统直属机构。

又称总统府,直接受总统领导,是总统的咨询、参谋、辅助机构。

(2)内阁和行政部。

美国内阁是总统和部长集体讨论政府事务的机构。

美国内阁作为总统的咨询机构,从未起过集体决策机构的作用;在美国联邦行政机构中,部是最重要的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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