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清涛:往返于直观与意义之间---梅洛-庞蒂的语言现象学研究分析
读书《知觉现象学》细览(1)

读书《知觉现象学》细览(1)写在开头:笔者对梅洛-庞蒂的兴趣也是自其身体哲学与知觉现象学开始,按理说这种跨越式阅读会有诸多的问题,因为笔者本身的阅读和理解能力的局限以及一些可能的哲学史上的争端的不清晰导致的误解,但是阅读和思考不会等待万事俱备,书总是越读才越厚,同样的,误解有时能转化成为真正的理解,误解不是知识性的颠覆,而是对一种含混的一体两面的认识。
不过这也只是笔者的一种说辞罢了,如果有兴趣还是去找一些更权威的书和学者来引导或解读本书以及梅洛-庞蒂的哲学思想。
笔者计划对每一章都做一份大致的笔记,书主要采用的是商务印书馆的《梅洛-庞蒂文集》第二卷《知觉现象学》(2021年版),主编是杨大春和张尧均(译者除了两位以外还有关群德),商务本还有一版姜志辉的译本可供参考。
由于看不懂法语,所以如若需要主要参考英译本,给英语原文的地方都是出自Donald A. Landes的英译本,给法语原文的地方就是45年版,不过是pdf上复制黏贴可能偶尔会复制不清,笔者尽量避免,主要供会法语的读者参考。
这一系列公众号文章也只是对自身读书的一个记录,方便日后回顾,也是想要做一个新的公众号写作尝试,错漏之处,还请多多担待。
补充:本文其实本来打算把前言部分都作出一些注疏,做一个细致的浏览,但没想到仅仅五个自然段已经写了近万字,主要是后三个自然段的理解和补充,所以也不是没有挖坑不填的可能,但前言部分剩下的8个自然段还是会尽量更完的。
一、本书的基本情况在开始之前,对于整本书的基本情况还是要做一个基本的交代,本书是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出版于1945年,应当说梅洛-庞蒂的思想就如同他自己声称的那样暧昧(或“含混”)。
本书应当是接在《行为的结构》之后阅读,在中译本的《行为的结构》有一篇瓦朗斯写的序言《一种含混的哲学》(笔者不清楚法文原版的情况,应该也是有的,此序如若可能也会写一个粗读文章),里面就提到“然而,在我们看来从阅读《行为的结构》开始更为可取。
论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

梅洛·庞蒂(MaureceMerleau-Ponty),法国著名哲学家,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知觉现象学的创始人。
曾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求学,后来主持法兰西学院的哲学教席,与萨特一起主编过《现代》杂志。
主要著作有:《行为的结构》、《知觉现象学》、《意义与无意义》、《眼和心》、《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等等他被称为“法国最伟大的现象学家”,“无可争议的一代哲学宗师”。
梅洛·庞蒂1908年3月14日出生在法国西南部罗舍福尔的一个天主教家庭,祖父是一位医生,父亲则是一位军官。
父亲去世,梅洛·庞蒂和母亲、哥哥、妹妹生活在一起,在一个封闭的亲密氛围中长大,以至于后来还很迷恋其童年生活。
1926年进入巴黎高等师范学校。
在大学期间,梅洛·庞蒂与年龄稍长的萨特、尼赞、雷蒙?阿隆、伊波利特初步相识,不过只是后来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这些结识为日后的诸多恩怨埋下了伏笔。
1930年获得学士学位;获得哲学教师资格证书;1947年开始兼任高等师范学校讲师;出版《人道主义与恐怖》,涉及到马克思主义问题、人学问题等,在苏联问题上保持一种含混姿态:既批判极权主义,又批判西方的自由主义,同时对苏联的许多做法(诸如对布哈林的审判)表示同情。
萨特正是在梅洛·庞蒂的这些文章影响下逐步走向马克思主义的。
1951年在第一届国际现象学会议上作了题为《论语言现象学》的报告;开始撰写《世界的散文》,目的是为了回应萨特的《什么是文学》。
针对萨特严格地区分散文和诗歌,并且要求文学介入社会和政治的立场,梅洛·庞蒂认为伟大的散文也是诗歌,语言并不是透明的工具。
这两个作品以及他在索邦大学和法兰西学院的讲座开始了语言学转向,这不仅深化了他自己的哲学,而且对于整个现象学运动的进展,甚至对结构主义运动的出现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1945年出版其代表性著作《知觉现象学》。
从《知觉现象学》来看,他无疑是胡塞尔现象学最好的解释者,同时也发挥和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天才思想。
【转】存在、语言与历史:梅洛-庞蒂对海德格尔的读解

【转】存在、语言与历史:梅洛-庞蒂对海德格尔的读解从50年代起,梅洛-庞蒂就意识到了《知觉现象学》立论的根据尚不充分。
他发现这本著作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是不可解决的,因为它们仍然是从意识与对象的区分出发的[①]。
他对现象学的理解还是胡塞尔式的描述现象学,即现象学“直接描述我们实际的体验,而不管它的心理变化以及因果解释”[②]。
然而,人们不能满足于只描述这些现象,还必须更多地考问它们,重返存在场。
在海德格尔基本本体论的影响下,梅洛-庞蒂开始质疑起了只对呈现出来的现象进行纯粹描述的现象学观念。
从此,世界的开放只是存在的隐匿与敞开。
而且,被描述成意向活动的结果的现象属于存在意义的个体化。
为此,在《知觉现象学》之后,梅洛-庞蒂打算从一种新的本体论出发为现象学奠定基础。
不过,对于梅洛-庞蒂来说,不通过读解海德格尔,是无法形成一种新的本体论的。
1958-1959年,梅洛-庞蒂在法兰西学院开设了“哲学的可能性”的课程,对海德格尔的主要著作进行了一系列的读解。
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中,海德格尔感兴趣的问题是有关存在、语言与历史的关系。
首先,海德格尔意识到了在胡塞尔那里存在着生活世界与构成意识之间的内在矛盾。
胡塞尔认为先验自我既从属于生活世界,又构成了它。
因为即使事物不能被界定为笛卡尔意义上的“赤裸裸的物体”(blo?e Sachen),它们是为我们而存在的,但是它们也不是最后才给予人的构成意识的。
恰恰相反,事物都是根据生活世界才得到理解的。
先验的东西不再是构成意识的专属,它是人(作为构成意识的携带者)与事物之间的可逆与交织,因为人与事物不是独自存在的,而是相互共存的。
那么,怎么来解释人与事物之间的共存呢?显然,仅仅靠回到作为隐匿目的的构成意识是不够的,必须要有一种新的本体论,追问存在意味着什么。
在本文中,我们想要说明梅洛-庞蒂是怎样通过读解海德格尔来锻造他的本体论概念的,并进而指出两人之间的差异。
一.从“此在”到“存在”在50年代,对海德格尔的思想演变有一种流行的解释:即存在着一种从此在分析论(人学)到“追问存在”(神秘主义)的转变。
思维与言语的关系及二者的同一性问题——梅洛-庞蒂表达现象学研究

思维与言语的关系及二者的同一性问题——梅洛-庞蒂表达现
象学研究
唐清涛
【期刊名称】《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思维与言语及其同一性问题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胡塞尔认为有脱离任何表达形式的纯粹思维,德里达对此持批判的态度,维特根斯坦则坚持认为没有脱离言语的思维和思想.这些探讨主要集中于思维与言语表达这个层面,无法推进对思维与言语关系的说明,也无法在它们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上获得共识.梅洛-庞蒂表达现象学主张言语表达奠基于原初的身体表达——身体姿势,而语言则是言语的历史沉淀.这些观点对研究思维与言语的关系及其同一性问题具有推动作用,它们蕴含着这样的观点:思维是一种特殊形态的表达——言语表达.同时也对研究聋哑人的思维,说明动物有无思维以及思维和思想的性质具有建设性和启发性的意义.
【总页数】7页(P121-127)
【作者】唐清涛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哲学系,福建厦门3610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842.5
【相关文献】
1.梅洛· 庞蒂表达现象学中的基本向度——以思维、言语、身体三位一体解读为中心 [J], 刘欣;王慧莉
2.梅洛—庞蒂早期对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现象学研究 [J], 吴晓云
3.“能表达的言语”、“被表达的言语”与身体——早期梅洛·庞蒂的身体性语言观浅析 [J], 刘溪
4.体育技术经验的现象学研究--基于梅洛庞蒂身体哲学研究 [J], 臧德华
5.论VR绘画空间中的身心合一机制--基于梅洛-庞蒂的空间现象学研究 [J], 苏昕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梅洛庞蒂知觉世界理论的内容与深意

梅洛-庞蒂知觉世界理论的内容与深意梅洛-庞蒂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影响了许多领域,尤其是对于权威、科学和现代性的批判,对于当代哲学和文化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他的思想体系非常复杂,其中最为重要的要数他的知觉世界理论。
本文将探究梅洛-庞蒂知觉世界理论的内容与深意,并从西方哲学史的角度深入探讨。
梅洛-庞蒂主张,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是基于我们对事物的感知,而不是基于逻辑或理性推理。
他认为,人们看到的、聆听的和触摸的东西,才是真正存在的。
他的知觉世界理论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认识论进行了批判。
首先,梅洛-庞蒂反对“表象理论”,即认为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通过表象或思维的形式去把握。
他认为,表象不是存在于我们心目中的映像,而是人们对事物的感知与经验的总和。
他认为,在直接感知之外,我们还会发现事物的内在深度和多义性,因此我们不应该只看事物的外在表象,而应该注重事物的内在本质。
其次,梅洛-庞蒂反对“科学实证主义”,即认为科学可以给我们提供唯一的真理,而且认为科学的方法是有效的。
梅洛-庞蒂认为,科学的方法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去认识事物,科学方法也存在着局限性。
科学方法基于感官信息与逻辑推理,但存在着感知误差和论证漏洞,人们的感官本身也存在着局限性。
因此,我们应该重新审视科学方法的局限性,在更为宽广的范畴中去认识世界。
梅洛-庞蒂将知觉世界理论与“存在主义”联系起来,认为我们对世界的体验是完全现实和突破出“我”周围意识形态的存在。
他认为,世界是以身体为基础的,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始终是与身体紧密关联的。
因此,知觉世界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方式,让我们更好地重新建立与世界的联系。
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梅洛-庞蒂构建了他的知觉世界理论。
他认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不是来自于逻辑或者理性推理,而是来自于感性的体验。
我们的感知并不是法则化的,不受逻辑推理的限制,也不是一种主观的表现,而是反映了事物的“本质”。
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是通过身体的感性经验来达到的。
梅洛—庞蒂(Merleau-Ponty)

i
对于萨特而言,自我自我具有某种空洞的、绝 对的、超越的地位,传统上这是被赋予意识的 地位。因为意识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因而在萨 特那里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也参照主奴关 系的模式。
而梅洛-庞蒂式的“有意义”则将人指回到与世 界的原初联系中去,人与其世界有不可解脱的 历史和实践上的联系。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也不再是两个意识之间的正面冲突的关系,而 是两个经验彼此吻合的关系,是通过身体场而 达成的我与他人之间的转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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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胡塞尔的先验还原预设的绝对旁观者
“一个彻底的先验唯心论会剥掉世界的不透明性和先验 性。世界就是我们所表象的那同一个世界,而我们不 是像人或经验的主体那样,而是全都是一道单一的、 明智之光,我们参与到一里面,而不把一分有掉。”
“一直到那种反省的顶峰,我也还缺少使我脱离时间的
那种绝对密度,而且我还在我里面发现了阻止我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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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洛-庞蒂与胡塞尔的关系:
梅洛-庞蒂正是在胡塞尔哲学的皱褶中中耐心地 写下他的提问的。无疑胡塞尔哲学是其源泉, 但是他在这个源泉中引出了完全新的东西,或 者更确切的说他将之引回到更深的源泉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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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在胡塞尔哲学内部工作的那个点: 身体主 题
“我始终对这一事实感到惊异,自从他触及到身 体,胡塞尔就不再说相同的语言。我们不能够 像研究世界中随便某个物体那样研究身体。身 体既是可见者,又是能见者。这里不再有二元 性,而是不可分割的统一。被看者与能看者是 同一个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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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洛-庞蒂与萨特
从两人关系上,我们恰恰可以观察到现象学运动 的多样性
“介入”上(社会政治运动方面)的分歧: 《辩证法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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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基础上的分歧 对于 梅洛-庞蒂而言,“”我们注定是有
符号学艺术史论——对梅洛·庞蒂《间接的语言与沉默的声音》的解读

一
理 论 探 索 ・当 代 文 坛 ・ 2. 201 5
一
步 与 更新 的表达 相 区分 以便 获 得 一个 更 新 的 意 义 , 此 而
事实 的外在 统一 性 , 一种 自身 不断 裂变 的 内在 统一 性 。 而是 正 是在这 里 , 梅洛 ・ 蒂 发现 了 一 种历 史 理 论 , 认 为 “ 庞 他 在
中得到 理解 , 另一 方面也 可 以被进 一步 的创 新 而与后 一个事 件相 区别 并作 为背景 生 成后 一个 事 件 的意
义 , 种环 环相 扣 的事件 序列 既 为 艺术 史 的统 一 性 提供 了可能 , 为 艺术 史 的延 续 提 供 了 内在 动力 。 这 也 遗 憾 的是 , 洛 ・ 蒂 并没有 揭 示艺术 史 区别 于 一般 历史 的特 殊性 。 梅 庞 关键 词 : 洛 ・ 蒂; 间接 的语 言 与沉默 的声 音》 符 号 学; 梅 庞 《 ; 艺术史 论
梅洛 ・ 庞蒂 前 期 关 注 的是 被 知 觉 世界 的生 成 问 题 , 其
生成的, 如果我们改变 “ 女人 ・ 男人” 的比较系统, 把它放 入另一个比较系统中, 其意义也必将发生相应 的变化 , 如说
“ 这个 女人 简直 不是个 女人 ” ,女 人 ” 词 的意 义 也就 改 时 “ 一
此 , 思想 才能 为那些 仍使 用 旧语 言 系统 的人 所理 解 , 在 新 并 以后 成 为需要 再次 打 破 重新 实 现 平衡 、 续 表达 新 思 想 的 继
传统 , 表达活动“ 不但不在进行过程中逐渐衰退 , 而且还开
辟 了一个 领域 , 立 了一 种 体 制 或一 种 传 统 ” 建 。也就 是 说 ,
梅洛_庞蒂对空间的现象学理解

梅洛-庞蒂对空间的现象学理解关群德摘要:空间的概念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
哲学家们对于空间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
梅洛-庞蒂则指出,应当从现象学的角度来考察空间的存在。
关键词:身体空间现象学Résumé: L’Espace est un problème importent dans l’histoire de la philosophie. Les philosophes avancent quelques conceptions sur l’espace, mais d’après Merleau-Ponty, le problème de l’espace ne peut s’expliquer que dans le point de vue de phénoménologie.空间是哲学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哲学家们对于空间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
但在梅洛-庞蒂看来,它们都没有能充分地解释空间现象。
梅洛-庞蒂指出,总的来看,传统上存在着两种看法:一种是把空间看作是事物之间的一种关系,比如容器和内容之间的关系;另一种看法是把空间设想为由构成能力的人使事物的位置得以成为可能的方式。
后一种看法是康德的看法,前一种是经验主义的看法。
在梅洛-庞蒂看来,这两种看法都是把空间看成是客观的存在,把空间看成是同质的连续,其结构不依赖于人的身体,和人的身体无关。
但是,梅洛-庞蒂认为这种空间不能真正地解释我们的实际空间经验。
正是基于此,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说道:“我的身体在我看来不但不是空间的一部分,而且,如果我没有身体的话,在我看来也就没有空间。
”[1]这种说法听起来当然有些费解,为什么如果我们没有身体,空间也就不存在了呢?梅洛-庞蒂通过对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的空间观念的批评,表明空间既不是经验主义所认为的是属于事物的自在客观的东西,也不是仅仅是属于人的主观的直观能力,而是人的身体和世界的一种辩证的关联,也就是说,空间的存在不能脱离身体的存在,所谓的客观空间建立在身体的空间之上,因此,可以说没有我们的身体,也就没有空间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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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清涛:往返于直观与意义之间---梅洛-庞蒂的语言现象学研究作者:生命太极拳【内容提要】语言何以能够表达意义、指称事物和事态是一个不断得到讨论的问题。
意识的和先验的哲学将直观事物和意义分隔在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能够说明词语意义指称事物、事态的可能性,但不能很好地说明究竟何以平列的两个序列能够现实性地发生对应关系。
不同于意识的和先验的立场,梅洛-庞蒂的语言现象学从知觉经验出发,说明语言之所以能表达意义,是由于言语是身体姿势这一原初表达形式的变形,词语意义对事物、事态的指称并非一种静态的两种先验秩序的对应,而原初地是一种非表象的自发行为,语言的观念性意义奠基于其知觉性意义之上,能够返回去指称生活世界的事物、事态。
在语言的表达和指称问题上,梅洛-庞蒂的语言现象学可以克服意识的、先验的哲学立场遭遇到的表象主义困境,启发人们回到一种以原初性生活为基础的整体观。
【关键词】语言/表达/意义/指称language/expression/meaning/reference在做思考活动时,诚如胡塞尔所言,我们一般只生活在含义的意向中,“仅仅生活在语词意义、语词意指的进行中”①,而根本不注意含义的表达形式。
但是,一旦我们开始意识到不能很好地表达某个念头和思想,表达的形式如词语就会引起我们的注意。
如果想对此做认真的理论性思考,有意识地从一般而言的词语的意义回溯到其表达形式,那么一个问题就会凸显出来:作为纯粹的只是一般的“实体”的表达形式是如何可以突然间有了“活的”灵魂,获得生机,而可以去意指意义的?换言之,语言表达意义、指称事物的能力是以什么为基础的?虽然对这一问题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有众多哲学家在回答方式上却是一致的,他们都采纳了一种意识的、先验的模式,试图用一些先验的要素和结构来解释不同领域间所具有的一一对应关系。
本文将简要评析这些关于表达问题的观点,并阐述梅洛-庞蒂对这一问题的解决策略,彰显其语言现象学的理论意义。
一、表达何以可能——意识的、先验的回答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探讨了意义行为,他认为,一般的直观行为并不具有自己的意义,其意义是叠加于其上的表达行为赋予的。
而表达行为的主体是一个意识的主体。
具体到感知这一最为基础和典型的直观行为来说,它“并不构造含义,甚至都不部分地构造含义”②。
我们对感知加以表达而形成的意义并不是感知本身就具有的意义,因为当我们对感知加以表述时,同一个感知可有不同的表述,而这些表述具有各自不同的意义。
再者,感知者每一个位置的细微变化都会引起感知本身的变化,不同的感知者对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感知,因此,我们对感知的表达中呈现出来的意义就不可能是感知本身的。
而且,我们的表述一旦形成,一旦表达出来的事态被给予,其含义就不再受具体的感知对象、感知处境以及用来表述的语音的束缚;它会作为新的对象性存在,具有知性对象性的随时性和非实在性。
如果说感知对被表达出来的意义还有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在胡塞尔看来的,感知可以规定意义的方向,“无论这些陈述的意义如何变化,它还会‘指向’感知的显现内涵”③,感知对象或者其部分永远是我们表述行为的基底。
但其作用仅此而已。
对胡塞尔来说,感知本质上不具有自己的意义,这不仅对一般意义上的感知及被感知者而言,而且也是对特殊的可感知形式而言——表达的实体形式如声音和文字这些直观形式也是如此,它们不具有“自己”的意义。
它们之所以被我们认为具有意义,是因为同时作为感知者和表达者的意识主体的赋义行为,一种精神性的灌注行为。
表达行为,或者说符号行为,起始于直观的感知行为,但它“抛弃”自身,转向意义。
如果一个词语已经具有了意义,那它也不能总是静态地处在纯粹观念的世界之中:我们总是用意义去指涉世界中的事物和事态。
于是,这样的问题也会凸显出来:何以意义可以去表达“实体”、事态,或者,用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的说法,空洞的含义意向是如何在直观中获得充实的?与这些问题相关,康德曾经站在先验主义的立场上,试图用图型说来说明纯粹的知性范畴和概念何以能够应用于感性直观对象的问题。
在他看来,“图型真正说来只不过是现象或者一个对象与范畴一致的感性概念”④。
早期的维特根斯坦则试图通过语言的先验主义来说明语言何以能够描述世界的问题。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世界、思想和语言三者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或者说先天地就是同构的:思想是世界的同构性反映或者说投射,而语言是思想的同构性表达或者说投射,在世界的各个层面——对象—基本事态或基本事实—事态或事态—逻辑空间或世界,思想与语言都有对应的东西相互映射。
思想和语言虽然不是世界本身,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图像,但它们是世界的逻辑图像。
所以,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可见的世界之所以能够得到描述或加以言说,并不是因为它们具有形貌上的相似性,或是同类的,而是因为“图像与被描绘者具有共同的逻辑的摹绘形式”⑤。
这些先验主义的立场能够说明词语意义指称事物、事态的可能性,但不能很好地说明何以平列的两个序列能够现实性地发生对应关系。
胡塞尔的现象学试图通过意识体验中的意义赋予行为和充实行为来说明这样的问题。
他的思考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那就是试图将观念、意义这样的层面与直观经验的层面融合起来,观念、意义不但与意识活动的意指相关,即它们总是在实际的意指活动中趋向一个意向性的对象,而且在含义充实的行为中能够被直观性的内容加以充实。
不过,由于胡塞尔原则上一直没有放弃直观与观念相互分离的信念,虽然他通过“充实意义”即直观行为的构成性观念意义填补二者之间的鸿沟,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也试图将意义概念扩及整个意识行为领域,但意义与直观经验何以能够相互通达的问题在他那里没有最终获得令人满意的解决。
反映在表达现象上的问题就是,无法令人信服地说明何以词语的意义能够适切地指称在直观被给与的事物、事态。
作为不懈地对形而上学和先验结构加以解构的哲学家,德里达破除了西方人关于语音与所指(意义、事物等)具有先天天然联系的神话。
其实,这样的解构动作在索绪尔那里就已经发生。
虽然索绪尔认为意义与语音的结合是“唯一真正的自然纽带”,但他的思想中本来就有语音只是语言的外在因素这样的观点。
“声音是一种物质要素,它本身不可能属于语言。
它对于语言只是次要的东西,语言所使用的材料。
……语言的能指更是这样:它在实质上不是声音的,而是无形的——不是由它的物质,而是由它的音响形象和其他任何音响形象的差别构成的。
”⑥德里达所做的只是将索绪尔的思想更加推进一步,根本上颠倒了所指——语音能指——文字能指这一秩序。
在他看来,语音是所指的直接体现,而文字是这一体现的体现,是原初所指的显现的迫不得已的、有可能导致变异的再现——这样的观点正好体现了西方人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语音中心主义、在场形而上学。
⑦虽然从对结构主义的解构出发,也在根本上与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拉开了距离,但是,德里达并未很好地解决能指与所指的结合问题,因为他最终诉诸一种原始书写,一种纯粹的痕迹,在任何实体性的文字(语音也可以看作一种文字)出现之前纯粹形式性的差异结构。
这样的差异结构是在一切具体的语言行为之前的、使得语言行为得以可能的东西,其性质最终说来仍然是先验的。
如果先验主义的维度不能很好地说明词语的意义和指称问题,那么是否可以从后天经验的维度来说明呢?根据约定论,能指与所指起初是相互外在的,能指与所表达的意义、概念之间的对应起始是一种松散的约定,其后成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制度。
通过这种强制性,词语就可以公共地表达意义或观念,指称事物。
简单观念或概念是有限的,但是它们无限的各种结合可以表示千变万化的事物、事态。
但问题在于,约定如果是一种理智的、意识的行为,那么在任何语言都未产生前,交流和约定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如何可能发生?这样的悖论是意识哲学无法解决的。
所以,不论是从先验的秩序还是后天约定俗成出发,都不能说明表达何以可能的问题。
二、从表达形式到意义如果从梅洛-庞蒂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失败,只是由于意识和先验的立场。
如果我们不是返回到如德里达所声称的那种不是起源的起源的原初差异结构,而是“回到”我们向来已在其中并从中酝酿、生长出文化世界的知觉世界,那么,表达何以可能的问题就可以有一个比较好的答案。
在梅洛-庞蒂看来,知觉世界中形式、结构、意义和感觉性的“材料”是原初地不可分离的,各种表达形式之所以能够表达意义也要溯源于此。
作为高级表达形式的人类语言是通过身体动作“自然”地发展出来的,而不是通过意识约定,而后制度性地建立起来的。
在梅洛-庞蒂看来,真正的感知主体是身体。
这一点从根本上将他的立场与胡塞尔所持的意识、先验的立场区别开来。
胡塞尔强调前谓词、前语言的经验,后期他也承认意识有一种被动的主动性,一种根据沉淀下来的习性而被动接受以前构造性行为产物的行为;感知具有自己的视域,具有自己的前理解,感知物一般是作为类型被感知者感知的。
他关于感知与意义关系的理解也有诸多矛盾之处,他后来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主张直观行为本身也具有意义。
尽管如此,他的感知不具有自己的意义、其意义是主体通过表达行为赋予的观点在他的思想中给人的印象仍然是主导性的。
感知在意义的构建方面具有如此微不足道的作用,其原因在于,作为感知者的主体更多的是作为意识主体起作用的,只有意识主体在对事态做判断,表述自己的感知。
但是,这样的以意识性作为最根本的甚至是唯一特征的主体并不在被感知者的世界之中。
因为经过现象学的先验还原,我们就能清楚地发现,它是纯粹的完全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先验主体。
所以,真正意义上的知觉主体被胡塞尔悬空,或者说虚置了,其在意义构建中的作用也就被彻底地低估甚至是否决了。
梅洛-庞蒂从恢复知觉的首要地位出发,试图恢复身体作为知觉主体的地位。
在他看来,知觉不是意识主体的一种意识形式,而是身体最本己的意向性行为,意向性首先是身体的意向性。
但身体的意向性并不是唯一垄断性的意义发生之源泉。
身体生活在自己知觉的世界中,它的知觉经验并非漆黑一片,因为意义是知觉现象的原初存在方式。
在知觉中,有知觉物体呈现出来,即作为“什么”东西显现出来,“物体只不过是一种意义,是意义‘物体’”⑧。
知觉物体的存在和其意义是同一现象的两面,这样的意义是我们在对其作语言表述之前已经具有的前语言性的、沉默的知觉性意义,它是在作为图像的知觉对象、作为背景的知觉场和知觉主体三者所共同构成的格式塔中呈现出来的。
意义既不纯粹是主体赋予知觉对象的,也不是知觉对象自在具有的,或者是仅仅在图像与背景的结构中呈现出来的。
作为意识的主体的我们,只是发现这些意义,而不是赋予对象以意义,以身体介入世界的我们是意义建构的要素,但却非唯一的要素。
最终来说,意义是一种赋予、发现和反映的混合物,处在一种暧昧的状态中。
在知觉场、身体和知觉对象的共同作用下呈现的知觉性的意义在我们的言语表达行为之前都已经被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