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工程如何划分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

水利工程如何划分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1.基本概念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按三级项目划分并进行质量控制。
1.1单位工程系指能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工程,通常是若干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运行或发挥一种功能的工程。
单位工程通常是一座独立建(构)筑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独立建(构)筑物中的一部分或一个构成部分。
2.2分部工程系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
分部工程往往是建(构)筑物中的一个结构部位,或不能单独发挥一种功能的安装工程。
3.3单元工程系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一个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为层、块、区、段等来确定。
单元工程与国标中的分项工程概念不同,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可以由大工序相同的单元工程组成,如: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结构焊接工程等,完成后不一定形成工程实物量;单元工程则是一个工种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形成工程实物量或安装就位的工程。
(是国家或行业制定有验收标准的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虽有其特殊性,但归根结底仍就是水利工程,其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应结合其自身特点遵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进行。
2.项目划分原则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总的指导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
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水工建筑安装工程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2.1.1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以每座独立的建筑工程或独立发挥作用的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
如厂(站)房、管理(生活、办公)用房、溢洪道、输水(泄洪)洞、土(石或砼)坝、进(分)水闸、节制闸、进(出)水池、交通工程等建筑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独立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通讯等安装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及规模标准

工程等别
Ⅰ Ⅱ Ⅲ Ⅳ Ⅴ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来自132
3
3
4
4
5
5
5
临时性水工 建筑物级别
4 4 5 5
➢ 注: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 ➢ 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 ➢ 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 ➢ 提高一级;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 ➢ 水电工程的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 ➢ 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可降低一 ➢ 级。
级别
Ⅰ
Ⅱ
Ⅲ
Ⅳ
Ⅴ
过水流量 (m3/s)
>300
300~100
100~20
20~5
<5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规定,堤 防防工程的级别应其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 定,防洪标准按94国标,并依据防护区内防
洪标准较高防护对象确定
防洪标准 【重现期 ≥100 (年)】
堤防工程及别 1
<100
≥50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JJ50-92规定,城市等别 应根据保护城市的重要程度和人口数量划分为四等
城市等别
分等指标 重要程度 城市人口(万人)
一
特别重要
≥150
二
重要城市
150~50
三
中等成
50~20
四
小城市
≤20
注: 城市人口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0.1 300~50 5~0.5
30~3 2、3级 50~20 5~0.5
500~150
<0.1 <50 <0.5 <3 4、5级 <20 <0.5
最新水利工程如何划分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

水利工程如何划分分部工程和单兀工程1.基本概念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按三级项目划分并进行质量控制。
1.1单位工程系指能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工程,通常是若干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运行或发挥一种功能的工程。
单位工程通常是一座独立建(构)筑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独立建(构)筑物中的一部分或一个构成部分。
2.2分部工程系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
分部工程往往是建(构)筑物中的一个结构部位,或不能单独发挥一种功能的安装工程。
3.3单元工程系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一个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为层、块、区、段等来确定。
单元工程与国标中的分项工程概念不同,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可以由大工序相同的单元工程组成,如: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结构焊接工程等,完成后不一定形成工程实物量;单元工程则是一个工种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形成工程实物量或安装就位的工程。
(是国家或行业制定有验收标准的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虽有其特殊性,但归根结底仍就是水利工程,其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应结合其自身特点遵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进行2.项目划分原则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总的指导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
女口: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水工建筑安装工程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2.1.1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以每座独立的建筑工程或独立发挥作用的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
如厂(站)房、管理(生活、办公)用房、溢洪道、输水(泄洪)洞、土(石或砼)坝、进(分)水闸、节制闸、进(出)水池、交通工程等建筑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独立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通讯等安装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
水保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水保工程等级划分标准一、水保工程等级划分的背景和意义水保工程是指在流域或地区范围内进行的综合治理和保护水资源、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
根据水保工程的规模、作用和功能等因素的不同,需要对其进行等级划分,以便科学、有序地进行工程构建和管理。
水保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是为了统一各类水保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和评价,以防止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浪费资源的情况。
根据水保工程对水资源、土壤保持和生态恢复等方面的影响,合理划分工程等级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水保工程等级划分的原则1. 综合考虑水保工程的规模和功能。
根据水保工程所处的环境、治理对象和治理目的等因素,对工程的规模、作用和功能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等级划分。
2. 考虑水保工程对水资源的保护和调控能力。
水保工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保护和调控水资源,因此需考虑工程的抗洪、排涝、蓄水等能力,划分工程等级时要充分考虑工程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益。
3. 考虑水保工程对土壤保持和水土保持的效果。
水保工程在保护土壤资源和预防水土流失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划分工程等级时要考虑工程对土壤保持的效果,包括抑制土壤侵蚀、保持土壤肥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4. 考虑水保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效果。
水保工程对于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划分工程等级时应考虑工程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生物多样性的恢复、水生态系统的修复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三、水保工程等级划分的具体标准1. 一级水保工程:规模较大,作用和功能完备,对水资源、土壤保持和生态环境有重要作用的工程。
具备较强的防洪排涝、蓄水调节能力,能够有效保护水资源,保持土壤肥力,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
2. 二级水保工程:规模较中等,作用和功能较为完备,对水资源、土壤保持和生态环境有一定作用的工程。
具备一定的抗洪排涝、蓄水调节能力,能够一定程度上保护水资源,保持土壤肥力,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
3. 三级水保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作用和功能较为简单,对水资源、土壤保持和生态环境有一定限制的工程。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国家水保工程”)管理,展。
(二)项目区须具有一定的规模。
规划实施期末,每个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公里;(三)当地政府重视,项目区群众自愿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项目实施县制定并出台了封山禁牧的有关政策;(五)项目实施县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承担工程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水保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区组织编制规划,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八条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各省上报的规划,规划经审批后实施,作为年度计划下达的依据。
据。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和审批、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度验收及竣工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及效益监测等工作。
第十五条国家水保工程建设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县级水利水保部门。
第十六条国家水保工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
监理单位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且必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按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所有项目实施县要明确科技支撑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
第二十二条在项目规划立项阶段或工程建成后,必须明确工程建后管护责任。
项目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或乡(镇)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治理成果产权或使用权,能落实到农户的一律落实到农户,并明确相应的责权利,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管护责任不落实或治理成果被破坏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

4.3.4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1) 建设管理费
① 建设管理费:第一~三部分之和的1%~2%。一 般取上限;
②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按 《关于开发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 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
③ 勘测设计费: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
(4)水土保持监测费:一~三部分×(1%~1.5%)+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投资×0.2%。
(5)工程质量监督费:按“桂水技[1999]29号文”关于 调整《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4.4 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基本预备费:按一~四部分的3%计取。 价差预备费:目前不计。 建设期融资利息:按资金来源及有关政策计算。
Tip: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工程要求分 区编制,如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区,工程建设 区再分为施工区、弃碴场、施工道路、土石料场 等。
第三章 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构成 3.1 概述
3.2 工程措施费和植物措施费(永久和临时) 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3.3 独立费用
第三章 概算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4.1 基础单价编制
4.2.2植物措施单价构成
4.2.3 安装工程单价 排灌设备安装费率6%,监测设备安装费率
10%。 4.2.4有关取费标准 (1)其它直接费 (2)现场经费 (3)间接费 (4)企业利润 (5)税金
4.3 第一~第四部分概算编制 4.3.1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工程量×工程单价 4.3.2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工程量×工程单价 4.3.3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第三章 水土保持规划设计

3.2.11.2 优化方案的综合评价与决策 (1)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是以优化方案的技术、经济、环境、社会评价 项目为依据,详细列举对比各方案的优缺点,并分析缺点 能否克服,再根据方案的优缺点对比,由专家组和领导部 门共同决策选择方案。
(2)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的方法有综合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 分析法、价值系数评价法等。
3.2.10 水土保持效益计算
(3)水土保持生态效益
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计算内容: ① 地表径流计算; ② 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分析; ③ 区域小气候变化观测与分析; ④ 植被变化观测与分析。
3.2.11 规划设计方案决策与实施组织管理
3.2.11.1 规划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1)技术上的可行性 (2)资金上的可行性 (3)时间上的可行性 (4)生态环境影响的可行性 (5)政治及社会影响的可行性
水土保持规划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 (3)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 (4)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兼顾的 原则。
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依据:
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依据:
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依据:
水土保持行业主管部门以红头文 件形式下发的行业内部必须执行的
各种管理办法和技术要求等。
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对开发建设项目和其他人 为不合理活动实行监督管理,防止人为造成水 土流失的目标。提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的编制、报批制度与“三同时”制度,监督 、监测、管理等具体措施。
3.2.5 预防监督、监测与水资源规划
(3)监测规划
水土保持监测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全国或区域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水土流失动态和水土保持现状 实施监测,为制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 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 发展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实施细则

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实施细则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细则(试行)=====================================主编单位:水电总院批准文号:水电总院水电规造价[2005]0019北京一总则条为加强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工作,满足水土保持方的需要,统一、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方法,提高水土保持工程投,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及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以下简称“本细则”)。
条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概算中水土的编制。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可参照条水土保持工程是水电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其工程投资也是水电工的组成部分,应按本细则要求纳入工程项目总投资。
条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包括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或称“新增水土保和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
本细则主要适用于水土保资编制。
对于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编制时应采用与相同的编制办法和标准。
条本细则依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20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国家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国保[1994]513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水利部第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第16号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第12号令);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 204-98;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国家经贸委[2002]78号公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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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注意:
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分部工程之间最大不超过1.5倍。
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4.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4.1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
建筑工程以层、块、段为单元工程;安装工程以工种、工序等为单元工程。
4.2渠道工程
明(暗)渠开挖、填筑按施工部位划分,衬砌防渗(冲)工程按变形缝或结构划分。
渠道工程:当Q<30m3/s时,单元工程不宜大于100 m;当Q>=30m3/s 时,单元工程不宜大于50 m,且须按底板、左边坡衬砌、左边坡垫层或防冻层、右边坡衬砌、右边坡垫层或防冻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划分。
建筑物工程可划分为:基础开挖、基础或护底工程、土方回填、进口八字墙、边墙或闸墩、机架桥砼、胸墙砼、出口八字墙或刺墙、设备安装等。
4.3堤坝工程
按施工方法与施工工作量划分。
对于堤身断面较小的堤身填筑工程,一般按长度(200~500m)或工程量(1000~2000m3)来划分单元工程。
4.4水土保持工程
借鉴水利水电工程按工序或工程措施或结构组成划分
4.4.1水平梯田:田埂、田面、田坎;
4.4.2造林:水平沟整地、鱼鳞坑整地、苗木栽植、穴播;
4.4.3种草:整地、播种、管护;
4.4.4蓄水池、旱水窖:集流场、基坑开挖、沉砂地、窖体及井盖;
4.4.5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须按水源工程、输水工程、调压井、喷灌、滴灌、管灌、防渗渠等工程的结构组成再进一步细划;
4.4.6护地坝及谷坊坝:基础、坝体、坝体表防护溢流口及消能工;
4.4.7封育治理:抚育、补植、围栏、标志牌等;
4.4.8沟头防护埂:土埂体、截水沟、土埂植物措施防护。
4.5注意
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类型的单元工程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且单元工程之间最大不超过1.5倍。
同一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数目不宜少于3个。
4.6中间产品
指砼、砂浆、块石、水泥等原材料,苗木、草仔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场合格证、运输许可证、出苗率试验报告等,须安装的设备必须合格且有出厂合格证或材质单。
中间产品进场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参与相应分部工程验收。
监理工程师:水保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划分原则
1.本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按三级项目划分并进行质量控制。
1.1单位工程
系指能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工程,通常是若干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运行或发挥一种功能的工程。
单位工程通常是一座独立建(构)筑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独立建(构)筑物中的一部分或一个构成部分。
1.2分部工程
系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
分部工程往往是建|考试大|(构)筑物中的一个结构部位,或不能单独发挥一种功能的安装工程。
1.3单元工程
系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一个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为层、块、区、段等来确定。
单元工程与国标中的分项工程概念不同,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可以由大工序相同的单元工程组成,如: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结构焊接工程等,完成后不一定形成工程实物量;单元工程则是一个工种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形成工程实物量或安装就位的工程。
(是国家或行业制定有验收标准的项目)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虽有其特殊性,但归根结底仍就是水利工程,其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应结合其自身特点遵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进行。
2.目划分原则
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总的指导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
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水工建筑安装工程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2.1.1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以每座独立的建筑工程或独立发挥作用的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
如厂(站)房、管理(生活、办公)用房、溢洪道、输水(泄洪)洞、土(石或砼)坝、进(分)水闸、节制闸、进(出)水池、交通工程等建筑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独立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通讯等安装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
2.1.2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考试大|(以节制闸为界)划分。
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工程为单位工程,投资或工程量大的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单位工程。
2.1.3堤坝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以堤坝身、堤坝基础、堤坝岸防护、交叉连接建筑物等分别为单位工程。
2.1.4水土保持工程一般以一个独立的小流域或较大的独立建筑物(大型谷
坊坝)划分。
它由若干沟道或区片或班号组成。
3.部工程划分原则
3.1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如基础工程、大坝坝体、防渗工程、金属结构、电气、坝顶、渠首进水闸、渠首冲砂闸、导流坝等
3.2渠道工程、堤坝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3.2.1渠道工程:大车桥、分水闸或支渠口、节制闸、渠段
3.2.2堤坝工程:基础工程、护岸工程、堤防堤身工程、护坡工程、堤顶工程、防渗工程、生物防护和道路工程等。
3.2.3水土保持工程:沟壑或区片或班号治理、成片水平梯田、小型蓄排水工程、成片水保林、成片人工种草、封禁治理、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等。
大型谷坊坝坝基处理、坝体填筑、坝坡防护、溢流口门、坝体及坝基防渗工程等
3.3注意:
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分部工程之间最大不超过1.5倍。
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4.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4.1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
建筑工程以层、块、段为单元工程;安装工程以工种、工序等为单元工程。
4.2渠道工程
明(暗)渠开挖、填筑按施工部位划分,衬砌防渗(冲)工程按变形缝或结构划分。
渠道工程:当Q<30m3/s时,单元工程不宜大于100 m;当Q>=30m3/s 时,单元工程不宜大于50 m,且须按底板、左边坡衬砌、左边坡垫层或防冻层、右边坡衬砌、右边坡垫层或防冻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划分。
建筑物工程可划分为:基础开挖、基础或护底工程、土方回填、进口八字墙、边墙或闸墩、机架桥砼、胸墙砼、出口八字墙或刺墙、设备安装等。
4.3堤坝工程
按施工方法与施工工作量划分。
对于堤身断面较小的堤身填筑工程,一般按长度(200~500m)或工程量(1000~2000m3)来划分单元工程。
4.4水土保持工程
借鉴水利水电工程按工序或工程措施或结构组成划分
4.4.1水平梯田:田埂、田面、田坎;
4.4.2造林:水平沟整地、鱼鳞坑整地、苗木栽植、穴播;
4.4.3种草:整地、播种、管护;
4.4.4蓄水池、旱水窖:集流场、基坑开挖、沉砂地、窖体及井盖;
4.4.5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须按水源工程、输水工程、调压井、喷灌、滴灌、管灌、防渗渠等工程的结构组成再进一步细划;
4.4.6护地坝及谷坊坝:基础、坝体、坝体表防护溢流口及消能工;
4.4.7封育治理:抚育、补植、围栏、标志牌等;
4.4.8沟头防护埂:土埂体、截水沟、土埂植物措施防护。
4.5注意
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类型的单元工程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且单元工程之间最大不超过1.5倍。
同一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数目不宜少于3个。
4.6中间产品
指砼、砂浆、块石、水泥等原材料,苗木、草仔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场合格证、运输许可证、出苗率试验报告等,须安装的设备必须合格且有出厂合格证或材质单。
中间产品进场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参与相应分部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