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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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现场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从严依法治理的轨道,超前防范,及时排查,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每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当班班组长负责。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四条班组长下井前,通过队干部和上个班人员交代,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第六条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____生产。

第七条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第八条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工处理,同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

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____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第九条对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矿或公司解决的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第十条对已整改的隐患,必须安排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班长升井后,填写隐患反馈卡,并向队值班人员说明具体情况第十三条班组长要____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十四条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十五条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安全班长和安全质量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原则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分类管理、层级负责、持续改进。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领导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

第五条领导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程序,保证工作的高效和科学。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层级的责任和任务,划分不同的隐患排查治理区域。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标准,明确隐患排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全面覆盖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和环境,包括设备设施、作业过程、作业环境等。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及时跟踪和分析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隐患的彻底消除。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第十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规模进行,确保全面覆盖。

第十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保证人员到岗、设备到位、工作程序规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采用定期巡视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隐患排查的全面性。

第十六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加强隐患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形成科学的隐患排查报告。

第十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及时处理和上报发现的隐患,确保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六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任何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都必须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报告当班带班矿级领导、值班矿长和信息调度指挥中心。

二、信息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当天值班矿领导和矿长,矿长要立即组织成立重大隐患治理领导组,召开专项会议,决定受影响停工区域,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和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并在主井口检身房悬挂“重大事故隐患公告牌”,公告牌应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隐患内容、停工区域、整改期限与整改责任人。

三、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当包括:1、隐患的基本情况和产生原因;2、隐患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治理难易程;3、需要停产治理的区域;4、发现隐患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二)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治理的方法和措施;3、落实的经费和物资;4、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5、治理的时限、进度安排和停产区域;6、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组织制定与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责任科室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规定的治理期限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延期说明进行备案。

延期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延期的原因;2、已完成的治理工作情况;3、申请延期期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全程跟踪督办、验收,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跟班进行监管,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作业。

(六)作业过程中出现险情时,应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

(七)对于本矿主动上报并按规定停产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根据规定销号、摘牌、恢复生产,并及时上报公司与相关政府单位。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报告、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有效治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环节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排查工作应当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等安全设施运行状况;(三)矿井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矿井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艺等;(五)矿井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六)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大事故隐患等级。

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期限等。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撤出作业人员,进行治理;(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限制生产,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治理;(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监测监控,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治理。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各专业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____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第二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机电、安检、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培训、财务、供销、劳资、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人,____组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定期____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对各专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帐,监督隐患治理。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过程,是体现安全管理质量的重要内容。

各科室、队组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科室、队组要成立相应隐患排查治理____机构,定期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第三章隐患分级管控和治理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第16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____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冲击地压、“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公司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监处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____验收负直接责任。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6、各业务科室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7、驻外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抓好监督整改。

8、地面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执行《华丰煤矿地面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规定》。

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事故隐患。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为将各类事故消除在未发生之前,建立矿井、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一、隐患应根据煤矿管理层级,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

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一)重大事故隐患由主体公司或上级部门挂牌督办;(二)一般隐患的A级事故隐患由矿长或分管负责人督办;(三)一般隐患的B级事故隐患由专业科室负责人进行督办;(四)一般隐患的C级事故隐患:1、区队自行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区队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督办;2、各专业科室管理人员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专业科室负责督办;3、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科进行督办;4、安全科对全矿所有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反馈上报。

二、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提级督办。

三、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治理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安全科反馈信息,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单位和验收人要对验收结果负责。

四、重大事故隐患经公司整改完毕后,业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再邀请长子县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

安全科在核实安全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确认合格后,应将安全隐患从登记中销号。

安全科应定期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矿长、主体公司和长子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

五、一般隐患A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责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矿长或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销号手续,解除督办。

六、一般隐患B级事故隐患由业务科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七、一般隐患C级事故隐患:1、区队自行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或安检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复查人进行销号;2、科室管理人员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相关专业部室负责验收与销号;3、矿领导带班期间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当班立即整改的由矿领导本人或当班安全员负责验收和销号,需限期整改的由安全科指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由复查人负责进行销号。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 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

滑坡、机电、运输、____、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a类。

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

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____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

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____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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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1.事故隐患的定义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矿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判定。

(2)一般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矿自身能够整改的事故隐患,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指整改难度大,需矿协调组织整改;B级指整改难度较大,需由职能科室协助整改;C级指队、厂、班组能够自行解决的隐患。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基建副矿长成员:通风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生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管理部、矿压办、组织人事部、后勤保障部(保卫科、物业)、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工会及各生产单位负责人、驻矿单位负责人、承包商负责人下设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全环保部部长成员:安全环保部所有人员、各科、队、厂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第五条职责1.矿长(党委书记)职责:(1)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3)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机电等业务科室、生产单位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全面隐患排查,组织召开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4)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督促限期整改;(5)合理调配人、财、物,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2.党委副书记(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两堂一舍”、维稳、治安保卫、车辆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的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分管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加矿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分管专业提级督办隐患跟踪落实。

(3)监督指导物业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4)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安全副矿长职责:(1)协助矿长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对各专业、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落实。

(2)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每旬组织开展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

(3)落实分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监督、检查分管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对分管领域隐患跟踪督办。

(4)参与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并监督落实。

(5)参加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6)深入现场排查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贯彻上级有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7)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生产副矿长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采煤、掘进(准备)、调度专业及顶板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对分管领域隐患按照“五定”要求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4)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监督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机电副矿长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机电、运输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按“五定”要求监督、检查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对分管领域隐患进行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4)负责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分管专业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监督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基建副矿长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掘进(开拓)、基本建设、环保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对分管领域隐患按照“五定”要求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4)负责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分管专业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监督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总工程师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通三防、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防治水、六大系统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对分管领域隐患按照“五定”要求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4)负责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分管专业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监督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负责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措施的技术指导。

(6)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矿长助理(采煤)职责:(1)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开展采煤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经常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治理,监督指导采煤专业及综采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通风副总工程师职责:(1)参加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查找分管专业存在的短板。

(2)协助总工程师每旬开展通风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经常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治理,关注专业隐患治理情况,负责本专业隐患跟踪督办。

(4)监督相关制度、规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对照标准进行自查。

(5)监督指导通风专业及通风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矿长助理(机电)职责:(1)协助机电副矿长每旬开展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经常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治理,关注专业隐患治理情况,负责本专业隐患的跟踪督办。

(3)监督相关制度、规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对照标准进行自查。

(4)监督指导机电运输专业及机电设备部、机运队、洗选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1.矿长助理(经营)职责:(1)协助矿长做好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地面后勤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治理,关注专业隐患治理情况,负责本专业隐患跟踪督办。

(3)参加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

(4)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2.安全环保部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月度综合隐患排查,牵头制定月度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协助安全副矿长开展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检查、考核。

(3)牵头起草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并监督落实,上报、归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及信息。

(4)负责监督各专业、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考核。

(5)负责每年对矿管理、技术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

(6)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对提级督办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监管,并对违反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追责。

(7)负责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核实、奖励,并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

(8)负责矿日常检查制度监督落实;(9)负责公示、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11)生产期间,每天安排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12)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生产技术部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每旬开展采煤、掘进、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顶板、基本建设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对业务分管范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跟踪验收、销号。

(2)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的起草与监督落实,对本专业分管领域事故隐患进行考核追责。

(3)负责编制并监督落实专业范围内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

(4)按规定向安全环保部及上级部门报送本专业事故隐患档案,并建立隐患台账。

14.生产指挥中心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开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及调度专业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对业务分管范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跟踪验收、销号。

(2)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的起草与监督落实,对本专业分管领域事故隐患进行考核追责。

(3)负责编制并监督落实专业范围内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

(4)按规定向安全环保部及上级部门报送本专业事故隐患档案,并建立隐患台账。

15.机电设备管理部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开展机电、运输、供水施救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对业务分管范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跟踪验收、销号。

(2)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的起草与监督落实,对本专业分管领域事故隐患进行考核追责。

(3)负责编制并监督落实专业范围内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

(4)按规定向安全环保部及上级部门报送本专业事故隐患档案,并建立隐患台账。

16.通风队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开展一通三防、压风自救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对业务分管范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跟踪验收、销号。

(2)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的起草与监督落实,对本专业分管领域事故隐患进行考核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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