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办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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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手续

新建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手续

新建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手续目录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2)1.1 确定项目意向 (3)1.2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4)1.3 编制项目建议书 (5)二、立项审批阶段 (6)2.1 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8)2.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2.3 审批项目立项申请 (10)2.4 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10)三、规划设计阶段 (11)3.1 编制项目设计方案 (13)3.2 获取规划许可证 (13)3.3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5)3.4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6)四、施工准备阶段 (17)4.1 办理施工许可证 (19)4.2 组织施工招标投标 (20)4.3 签订施工合同 (21)4.4 施工现场布置和安全防护措施 (22)五、建设实施阶段 (23)5.1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4)5.2 工程质量监督和进度监控 (26)5.3 工程变更管理 (27)5.4 工程验收和移交 (28)六、竣工结算与保修期阶段 (29)6.1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30)6.2 办理工程结算 (31)6.3 竣工保修期服务 (32)6.4 项目后评价 (33)七、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文件 (34)7.1 相关法律法规 (35)7.2 政策文件 (37)7.3 行业标准 (38)7.4 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39)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建议书:编制一份详细的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背景、目的、规模、地点、预计投资等。

项目建议书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由建设单位提交给政府或相关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议书得到批准后,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由建设单位提交给政府或相关部门审批。

土地使用权: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能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等,具体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程序基本流程:一、公司成立的手续(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二)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四)办理营业执照(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六)国税、地税登记证(七)外汇登记证(八)开立帐户(九)海关备案(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暂缓)二、公司取得土地的手续(十)土地挂牌(十一)立项批复(合资企业)(十二)环评批复(十三)安评批复(十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十五)办理土地证三、开工前的手续(十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十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八)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书(十九)招投标(二十)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二十一)消防审核意见书(二十二)避雷设施检测表(二十三)建筑劳务团体计划生育协议书(二十四)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二十五)建筑工程劳务监督登记表(二十六)保障金、定额测定费、担保金(二十七)施工企业税务登记备案证明(二十八)人防易地建设意见书(二十九)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三十)工程到位资金银行证明(三十一)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书◆项目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及费用第一部分公司成立的手续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理部门:工商局所需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所需费用:100元二、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部门:外经贸局所需材料:1、企业呈批章程(或合同)的请示;2、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然后到当地的中国大使馆认证);3、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4份,法人简历;6、可行性研究报告;7、公司章程3份(投资者盖章、法人签字);8、经营场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当地证明)。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及附件汇总表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及附件汇总表
装饰装修
5-8
照明通风消防设施
5-9
其他
5-10


声屏障
6-1
绿化工程
6-2
景观工程
6-3
其他
6-4


标志标线
7-1
隔离栅、防护栏、防落网
7-2
防眩设施
7-3


地基基础
8-1
主体工程
8-2
地面楼面
8-3
屋面
8-4
门窗
8-5
装饰及装修
8-6
电器安装
8-7
通风与空调、消防供配电
8-8
监理工程请批复名称
分类序号
批复起止日期
批复
次数
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及附件
所在案卷号
案卷数量(卷)


1
2
3
5


土石方工程
1-1
排水工程
1-2
砌筑防护工程
1-3
大型挡土墙(锚杆、框架)
1-4
其他
1-5


水泥砼路面
2-1
沥青砼路面
2-2
其他
2-3


基础工程
3-1
下部构造
3-2
上部构造预制及安装
3-3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
3-4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
3-5
防护工程
3-6
其他
3-7


基础及下部构造
4-1
上部构件预制、现浇和安装
4-2
进出水口
4-3
台背回填
4-4
其他
4-5

开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开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开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开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指在进行建筑施工前,必须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办理开工许可证的一系列程序。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开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资格审查申请人首先需要到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项目相关文件,包括项目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相关部门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的资格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二、项目审查相关部门将对项目进行审查,包括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估。

如果项目存在一些合规性问题或安全隐患,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查申请。

如果项目通过审查,将进入下一步。

三、手续费的支付申请人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开工许可证的申请费用。

费用的支付方式一般是线上支付或线下支付。

支付后需将支付凭证提交给相关部门。

四、申请审批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项目概述、承建单位资质证明等,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结果将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五、许可证发放如果申请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了评估和审查,则相关部门会向申请人发放开工许可证。

开工许可证上会载明施工单位信息、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等重要信息。

申请人收到开工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开始工程的施工。

六、备案登记在获得开工许可证后,申请人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是为了便于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和管理。

备案登记需要提供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等相关信息。

七、工程实施获得开工许可证和完成备案登记后,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划施工图纲要,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工程实施。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验证、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规定要求。

八、竣工验收工程实施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为了确认工程的安全性、质量等方面的符合要求。

相关部门将对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项目开工施工流程(3篇)

工程项目开工施工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立项与审批1. 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规划,提出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项目立项。

2. 审批:项目立项后,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包括土地、环保、建设、消防等部门的审批。

二、工程设计1. 设计方案:项目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2. 图纸审查: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

三、施工准备1. 施工招标:项目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2. 确定施工单位:招标结束后,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报价等因素,选择最佳施工单位。

3. 签订合同: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施工组织与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人员、材料、设备进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

五、开工手续办理1.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

2. 办理临时用电、用水手续:施工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用水手续。

六、开工仪式1. 举行开工仪式: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加开工仪式,宣布工程正式开工。

七、施工阶段1. 施工进度控制: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八、竣工验收1. 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2. 验收程序:验收部门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

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

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在新建项目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办理流程。

下面是一个关于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的详细说明,共计1200字以上。

一、项目前期准备1.项目调研:确定项目目标、项目需求、项目规模及市场潜力等。

2.技术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技术可行性,确定项目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

3.经济可行性研究:进行投资回报分析、财务指标分析和风险评估,评估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4.市场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市场需求,确定项目的市场可行性。

5.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环保措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土地手续:申请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或租赁手续。

二、立项阶段1.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场分析、经济效益预测、技术路线、组织实施方案等内容。

2.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将项目立项申请书报送给相关部门或上级机构。

3.立项审批:相关部门或上级机构根据项目立项申请书,进行立项审批。

4.出具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对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出具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确认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5.资金筹措: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筹措项目所需的资金。

三、设计阶段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继续深化技术可行性研究、经济可行性研究和市场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方案编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项目的详细方案,包括工程设计、系统设计和评估设计成果。

3.相关审批手续:根据项目的特点,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特殊审批手续,如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等。

4.报建手续: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准备相关报建材料,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备案等手续。

四、设备采购和施工阶段1.设备采购:根据项目的需要,制定设备采购计划,进行设备的选型、采购和安装。

2.施工招投标:发布招投标公告,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选择中标单位。

3.施工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期和质量要求等。

工程项目开工一般需要到政府职能部门

工程项目开工一般需要到政府职能部门

工程项目开工一般需要到政府职能部门(建委)办理如下相关备案手续:一、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业务不收费。

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告知三个阶段。

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格及表中所填内容必须填全,注明工程编码(工程编码在单体回执单上),标注手机部分必须填写移动或联通的电话号码);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工程项目趸交)给工程项目上的保险;三、工程项目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三项请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咨询电话:63167942 );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登记表中施工单位名称相同);五、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两份。

(必需加盖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监管处红章);六、《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

必须加盖甲方红章。

此表请到/tabid/550/Default.aspx→下载中心下载。

(装修工程不用提交此项);七、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方红章)或直接发包单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方红章);八、甲乙双方盖章的施工合同复印件或乙方承认自己施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乙双方红章);九、提供单体回执单的复印件一份。

请您携带好相关申报材料,到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建设大厦西区105房间)办理,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下午17:3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63951166-6105,办理此项业务共需要5个工作日。

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告知三个阶段。

办理此项业务,需具有已依法确定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材料。

请您携带好相关申报材料,到市建委办事大厅(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建设大厦西区101房间)办理,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下午17:3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63951166-7101,办理此项业务共需要5个工作日。

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的手续2

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的手续2

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的手续2
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的手续2
一、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是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
才能正式开工。

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内容、规模、预算、工期、主要
投资方和主要参与者等。

作为项目负责人,应该有一个清晰的项目计划,
把项目立项内容写清楚,包括对各职责部门的要求和项目的投资费用、工期、期限。

二、预算审批
项目开工前,必须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批,确定各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

这里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职责、技术负责人职责、经理工作、项目经理职责、项目成员职责、物流管理职责等。

预算审核必须包括财务审核、技术
审核、计划审核、人力审核等,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三、物资采购
物资采购是项目运行的基础,衡量项目成败的重要标志。

物资采购时
要求预定物资质量及数量,对供应商和采购者要进行能力的综合评估,确
保合同中的条款和安全要求。

物资采购需要遵从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规
定计划完成,以保证采购物资成本合理。

四、资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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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
2616359
办理建设“三证”;协调建设局相关业务科室推进建设审批手续办理。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所属村、镇或街道主管部门盖章签字);2、招拍挂土地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看原件,留复印件);3、立项批文(原件);4、用地红线地形图(1:500—1:2000)(原件);5、经评审的详细规划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原件);6、环保批准文件(原件);7、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根据项目性质告知)地形图及规划图需提供电子版。
建设过程中同步准备办理“三证”材料。
建设局招标办
建设局
2618768
办理工程施工招标
1、立项、备案批文;2、用地规划许可;3、工程规划许可;4、施工图纸
施工前上报办理,确定施工单位.
建设局建工站
建设局
2613899
施工现场勘查;节能备案、安全措施备案
节能备案材料:热工计算书;热工计算相关图纸;节能备案登记表(网上下载)。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发证机关或设计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5、按照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编制的消防设计文件;
6、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7、载有电子版图纸的光盘;
8、缩印成A4纸大小的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9、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的消防设计专篇;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施工前上报办理,现场监管贯串整个施工过程。
建设局质监站
建设局
2612966
施工基桩(地槽)、基础、主体、竣工前、竣工验收;施工现场监督。
施工前,建设单位将施工材料送至质监站(场监管贯串整个施工过程。
建设局图纸审查中心
建设局
2610207
施工图审查
1、全套施工图纸1份(须盖章齐全);2、立项批准文件;3、建设规划部门审批意见;4、工程勘察报告;5、结构计算书及计算机软件名称和相应的数据文件,热工计算书,审查前的施工图设计光盘一份;6、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合同原件;8、省外来鲁勘察设计单位在山东省建设厅办理的注册证明;9、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入市备案材料。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所属村、镇或街道主管部门盖章签字);2、立项批文(原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权属证明(看原件,留复印件);4、经批准的规划图、经评审的建筑设计图(报审的单体设计方案不少于2家设计院的3套设计方案,建筑规模超过10000平方米的设计方案应实行招标并报模型)及相应的电子文件;5、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或城建专题会议纪要(原件);6、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图纸审查报告(原件);7、环保批准文件(原件);8、地质勘察报告(原件);9、消防审核意见(原件);10、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根据项目性质告知)。
工商注册、立项前办理
安监局行政审批科
2616196
安评“三同时”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投资建设单位申请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规划选址文件;3、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4、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设立安全评价需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选址相关批复文件;3、项目周边区域图及详细描述,请说明准确距离;4、项目简介(包括公司简介,人员,固定资产、生产能力和储存能力,公用工程水电气等的来源、预计消耗量等);5、工艺说明及设备清单;6、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办理“三证”时,同步准备图纸,及时报图纸审查中心审查。
消防大队行政审批科
行政服务中心
2632262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和加盖发证机关或建设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和加盖发证机关或建设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3、立项许可证明文件;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建设项目安全验收审查。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3、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明文件;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5、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6、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自查报告;7、安全生产设施资金投入情况报告;8、安全评价报告;9、安全机构设置或者人员配备情况;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1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国家和省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一份;2、资金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工期不足一年的,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不少于30%)(原件);3、经审查的施工图文件一套(图纸及图纸审查报告原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5、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一份(原件);6、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看原件,留复印件);7、施工合同副本、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提供监理备案表;8、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份(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具体措施)(需加盖甲方、乙方以及监理公章);9、办理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报监等手续(包括安全防护、环境污染防护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等)(原件);10、建筑节能备案(回执);11、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12、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表(原件);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建设局行政审批办
(建设审批总联络人)
办理建设手续同步准备材料办理。
国土分局行政审批科
2611007
土地手续办理
按土地招拍挂程序办理
新建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办理一览表
业务科室
科室负责人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业务范围
申 请 材 料
备 注
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受理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
2610136
协调各部门推进审批手续办理。
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总联络人。
环保分局行政审批科
2619700
环评审批
1、申报报告(主要工艺技术原理、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原材料消耗、主要设备、投资额、生产流程及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环保措施等);2、项目地理位置图;3、项目平面位置图;4、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5、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治理措施报告。
立项前办理
发改局行政审批科
2616571
立项审批
一、基本建设项目备案:1、登记备案申请表;2、企业决定项目投资建设的正式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新设立企业而尚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需出具各出资方关于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4、项目简介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提交项目简介;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具备乙级以上工程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6、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增建设用地预审文件,不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出具原有土地证明;7、在城市规划区内或对城市规划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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