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蔬菜基地备案资料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

⼀、备案基地基本条件和要求企业应具有对备案基地的管理权,其备案基地应满⾜下列条件和要求:1.连⽚并具有⼀定的规模,⾯积⼀般应不少于100亩(蔬菜⼤棚种植基地和⾷⽤菌种植基地的规模要求可适当放宽)。
2.周围应具有天然或⼈⼯的隔离带()。
3.周围没有化⼯⼚、造纸⼚、专业养殖场、垃圾处理⼚、医院及污⽔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4.有清洁⽆污染的灌溉⽔源。
5.设有固定的防盗设施、并有专⼈管理的农⽤物资存放场所。
6.有植保员专⽤⼯作室。
7.配有专⽤的农药喷洒⼯具及其它农⽤器具。
⼆、备案基地管理要求企业应制定出⼝蔬菜备案基地有关管理制度,并有专门的部门和专⼈负责基地的管理。
相关管理制度⾄少包括:基地管理员职责、植保员职责、⽥间管理制度、安全⽤药制度、蔬菜溯源制度。
三、备案基地农⽤物资管理要求企业应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备案基地农⽤物资的管理,农药须实⾏统⼀购买,统⼀供应,统⼀管理。
1.农⽤物资应从有资质的⼚家(公司)采购,并具有完善的出⼊库记录和分发档案。
2.严禁存放和使⽤我国和进⼝国或地区规定在蔬菜上禁⽌使⽤的农药。
3.企业应确认所使⽤农药的有效成分和含量,确保农药的质量。
4.农药应由基地植保员领取并负责按照农药使⽤标准和操作规范,科学合理地施⽤。
四、备案基地植保员的条件和要求备案基地应配有与种植⾯积相适应的植保员(每1个基地⾄少配备1名)。
基地植保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1.熟悉国内外农药使⽤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蔬菜、植保等专业知识,有⼀定的实践经验及较丰富的农药使⽤知识;经过有关机构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或植保员证书。
2.负责基地环境卫⽣、周边农⽥作业情况、作物⽣长和状况和病⾍害发⽣状况的监督管理。
3.负责对基地蔬菜病⾍害的防治以及化肥、农药的使⽤管理,并建⽴完善的记录系统和管理档案。
4.负责监督基地农药的施⽤及施药器具⽤后的清洗,并将剩余农药退回农药仓库,统⼀处理,做好记录。
5.负责对种植栽培⼈员进⾏病⾍害防治知识培训。
出境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管理细则

出境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管理细则第一条根据《进出境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出境蔬菜种植基地(简称蔬菜基地)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出境蔬菜生产企业或出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向其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基地的备案。
第四条申请对基地备案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法人资格企业;(二)具有对基地的合法管理权限;(三)具有与基地业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设有植物保护管理制度,有足够的植保员;(四)具有对基地的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农药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及残留控制等内容;(五)法律法规及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企业提出申请备案的蔬菜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蔬菜基地周围环境无污染源;(二) 蔬菜基地种植面积至少300亩;(三) 蔬菜基地应至少有一名专职植保员,其应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具有农学、植物保护和农药使用的基本知识,负责蔬菜基地的病虫害防治、农药安全使用和农药残留的统一管理;(四) 有健全的农药管理制度,其应当包括专人负责的农药保管、发放、施用,有农药残留控制措施、专门的农药存放场所,以及所有与农药使用有关的记录信息;(五)有严格的田间管理制度;(六)有蔬菜病虫害发生与防治的报告制度和相关记录。
第六条企业申请蔬菜基地备案应提交如下材料:(一) 企业书面申请;(二) 企业合法管理基地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件,如经过公证的基地使用或承包的有效证明、租地合同或与农民签订蔬菜种植合同的复印件等;(三) 蔬菜基地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田间管理制度及蔬菜溯源制度等相关材料;(四)蔬菜基地负责人、植保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五)蔬菜基地平面图;(六)其他需要的材料。
第七条检验检疫机构自受理企业提出的蔬菜基地备案申请后30天内,对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备案。
第八条备案有效期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应重新申请备案。
第九条取得检验检疫机构对基地备案资格的企业及基地变更备案内容的,应提前三个月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变更。
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指南

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指南一、引言近年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蔬菜供应短缺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增加本地蔬菜的供应量,促进农业发展,需要建立大规模的蔬菜种植基地。
然而,蔬菜种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
本文旨在为有意建设蔬菜种植基地的团体或个人提供备案指南,帮助其顺利进行相关手续。
二、备案程序1.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先向所在地的农业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2.农业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检查申请人的资质和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3.审核通过后,农业部门会发放备案证书,确认拟备案单位或个人的蔬菜种植基地已成功备案。
三、备案所需材料1.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完整的备案申请表,包括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蔬菜种植基地的规模和地址等。
2.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登记证:用于证明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合法经营身份。
3.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用于证明蔬菜种植基地的土地使用权。
4.基地规划图: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蔬菜种植基地的规划图,包括种植区划、道路布局等。
5.防疫设施建设方案: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蔬菜种植基地的防疫设施建设方案,包括排水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
6.生产计划书: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蔬菜种植基地的生产计划书,包括蔬菜种植品种、种植面积、生产周期等。
7.有机蔬菜认证证书(可选):如拟备案单位或个人希望蔬菜种植基地获得有机蔬菜认证,需提供相关的有机蔬菜认证证书。
四、备案要求1.种植技术: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具备一定的蔬菜种植技术,并采用科学的种植管理手段。
2.水质检测: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定期对蔬菜种植基地的灌溉水源进行水质检测,并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农药使用: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按照规定使用农药,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4.产品追溯: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建立蔬菜产品的追溯系统,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可追溯。
5.防疫措施:拟备案单位或个人需建立蔬菜种植基地的防疫措施,包括防止病虫害发生、疫情监测等。
五、备案后管理1.定期检查:农业部门会定期对备案的蔬菜种植基地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种植技术、水质情况、农药使用等。
商检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商检申请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
4.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供正本及复印件,有其他特别许可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5.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良好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等)
6.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六类产品)
7.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彩色图纸,标识清楚,比例精确)
8.车间供排水系统图(彩色图纸,标识清楚,比例精确)
9.厂区防鼠网络图(彩色图纸,标识清楚,比例精确)
10.车间人流、物流图(彩色图纸,标识清楚,比例精确)
11.产品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及仪器部位图片资料
12.官方水质检测报告
13.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
14.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
15. 食品防护计划
16. 出口产品的风险分析报告和市场分析报告
17. 能对出口产品进行有效控制的检验检测报告
18. 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基本情况
19. 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20.杀菌锅热分布、热穿透测试报告(罐头)。
《蔬菜种植基地登记备案管理细则》

《蔬菜种植基地登记备案管理细则》山东出口蔬菜种植基地登记备案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作好出口蔬菜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出口蔬菜的安全卫生质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进出境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山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境内出口蔬菜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的蔬菜基地的备案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分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出口蔬菜种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备案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备案基地管理工作应与风险分析评估工作相结合,切实控制出口产品安全方面的风险。
对高风险的出口蔬菜品种,基地条件必须达到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标准,管理措施必须从严控制;对其他蔬菜品种,基地条件必须达到第五条规定的标准。
高风险出口蔬菜品种种类,目前为输往日本和新加坡的菠菜、茼蒿、韭菜、葱、紫蔬叶、香菜以及国外对药物残留限量有明确规定的蔬菜等。
对高风险蔬菜品种采取动态管理,由省局征求专家意见后定期予以公布和调整。
第二章基地备案条件第五条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1.企业申报的蔬菜种植面积100亩左右。
2.申报企业对基地具有合法的管理权限;3.基地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土壤、环境和灌溉水源条件等同于国家无公害蔬菜的用地标准,提供有效的土壤、水质检测报告;4.每个基地至少设有一名经检验检疫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植保员;5.申报企业有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和田间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关记录。
第六条高风险出口蔬菜的种植基地,除具备第五条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基地必须由申报企业实施直接管理,或者是经国际国内权威机构认证的有机蔬菜种植基地;2.基地连片种植,基地四周设置有效的隔离网,建立植保员工作室;3.企业设有独立的基地管理部门,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农药的采购、核销、保管、发放、登记和使用指导。
有专用农药储存仓库;4.有健全的农药、化肥管理制度,采购渠道固定。
有药品成分说明书,有生产单位的检验或企业对其成分检测结果合格报告;5.有完善的农残检测监控机构,具有自检自控所必须的仪器设备,能够对原料及其产品进行准确检测。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情况表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情况表一、背景介绍出口蔬菜种植基地的检验检疫备案工作是保障出口蔬菜质量安全和顺利通关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出口蔬菜种植基地的检验检疫备案情况,以便了解相关情况并保证出口蔬菜的质量。
二、检验检疫备案情况1.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数量:截至目前,全国共有XXXX个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分布在各个省市区。
2.检验检疫备案情况总览:其中,已完成检验检疫备案的种植基地有XXX个,占总数的XX%。
备案种植基地主要集中在X省、X市等地区。
3.备案情况分析:备案种植基地主要种植了番茄、黄瓜、西蓝花等出口蔬菜,备案情况良好,符合国家检验检疫要求。
4.各地区备案情况对比:不同地区备案情况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的备案工作仍需加强,以保证出口蔬菜的质量和安全。
三、未备案种植基地情况1.未备案种植基地数量:目前仍有XX个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未完成检验检疫备案工作,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未备案原因分析:部分种植基地未备案的原因主要包括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全等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指导。
四、问题与建议1.存在问题:目前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备案不及时、信息报送不完整等。
2.解决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出口蔬菜种植基地的监管和指导,完善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出口蔬菜质量和安全水平。
五、结论出口蔬菜种植基地的检验检疫备案工作是保障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各地区应加强备案工作,确保出口蔬菜的质量和安全,为国家农产品出口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为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情况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
商检蔬菜基地备案资料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出境蔬菜基地备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分支检验检疫局:自2002年我局实施出境蔬菜源头管理工作以来,我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监管工作管理规范文件,确保了我省出口蔬菜的检验检疫监管质量,促进了我省蔬菜出口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出口蔬菜基地备案监管工作和提高我局出口蔬菜源头管理水平,我局根据我省实施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监管工作2年来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监管规范文件材料进行了修改、充实和完善(见附件1、2、3),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出境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登记申请表2.出境蔬菜备案种植基地年度复核申请表3.出境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登记监管规范要求附件1出境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登记申请表蔬菜种植基地名称:申请企业名称(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备案编号:(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基地可否年度复核:□是□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制填写说明一、本表一律用钢笔填写,要求文字清楚、简练。
不得涂改。
二、企业递交基地备案申请材料时(一式三份),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 企业书面申请(备案申请表);2. 企业合法管理基地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件;3. 蔬菜基地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田间管理制度及蔬菜溯源制度等;4. 蔬菜基地负责人、植保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 蔬菜基地平面示意图;6.申请加工企业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复印件;7.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为使基地备案名称填写统一、规范,简练、易懂,企业基地名称的定订填写除遵守基地备案条件外,还应遵循以下规律要求:1.“公司名称(简写)+基地所在地名+蔬菜种名+基地”型。
如杭州万里蔬菜食品公司申请的蔬菜基地位于慈溪东桥乡,且只种植莼菜,则其基地应填写“杭州万里公司慈溪东桥莼菜基地”。
2.“公司名称(简写)+基地所在地名+蔬菜基地”型。
如杭州万里蔬菜食品公司申请的蔬菜基地位于杭州新湾镇上圩村,且种植多种蔬菜,则其基地应填写“杭州万里公司新湾上圩蔬菜基地”。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申请及管理须知资料讲解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申请及管理须知精品文档2008~2009年度同安办检区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申请及管理须知为做好同安办检区的蔬菜产品出口,按照国家局(国质检食函〔2008〕261号文等)和食品处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有关基地备案申请及管理须知,请各企业按照须知内容执行。
一、需要备案的国家从2009年1月1日起,出口所有国家和地区的的蔬菜(含食用菌,试销,下同)必须来自检验检疫备案基地。
在此之前对于输往其他(日本、韩国、欧盟、美国、新加坡、泰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暂不需要基地备案的出口产品,如进口方提出溯源要求,或双方签署协议对其原料来源有要求的,或国家的法规和总局的最新规定有要求的,其原料将必须来自于本企业的备案基地。
对于输往暂不需要备案要求国家,并来自非备案基地的产品时,其产品出口前必须向动植科提供货物的产地、生产期间用药情况及出口计划等书面报告,并在报检时提供每批合格的农残检测报告(厦门检区CNAL认可的实验室,检测项目由企业商动植科确认(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从2010年1月1日起,所有植物源性原料必须来自于检验检疫的备案基地。
二、申请备案的时间和资格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企业必须在取得基地管理权限至种植后两周内将基地申请材料送交同安办动植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播种时间以《基地原料栽培管理记录》所记录的播种时间为准。
对于某些生长期较短的品种,应在种植后尽早提出申请,对于分阶段种植的,应在第一阶段种植完后;或种植所需周期较长的应在种植1/3后提出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一般在采收前3个月以上)完成考核、日常监管等工作。
对半野生的蔬菜品种,必须在收获期到来的三个月前,以保证出口企业对该品种从开始管理至收获至少有三个月以上的管理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公司名称(简写)+蔬菜种名+基地”型。如杭州万里蔬菜食品公司申 请的蔬菜基地分布于杭州地区不同地方,且只种植芦笋,则其基地应填写“杭 州万里公司芦笋基地” 。
2.对符合年审条件要求的基地可分别进行基地备案申请
七、基地备案申请应在蔬菜播种时完成申请材料的递交
备案基地年度复核 申请应在下年度蔬菜播种前完成申请材料的递交,逾期 视为自动放弃。
八.关于几种备案基地土地的初步解释。
自有(自营)土地 :即备案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划拨,该土地属 于申请主体(生产加工企业)如农场。使用权限无限期。
基地本身状况
1.
2.
3.
4.
5.
蔬 菜 基 地
基地名称
基地 总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 地 概 况
土地 总面积
亩
预计 年种植面积
亩
'、、、基地形式 土地面积、、、
自 营 基 地
承 租 基 地
合 同 基 地
农 户 基 地
其
/、 它 形 式
(亩)
基地总地块数量
个
基 地 环 境 状 况
周围环境状况
基地范围空气监测 报告(若有,附报告)
4.“公司名称(简写)+蔬菜基地 ”型。如杭州万里蔬菜食品公司申请的蔬 菜基地分布于杭州地区不同地方,且种植多种蔬菜,则其基地应填写“杭州万 里公司蔬菜基地”。
四、企业基地平面图 中各地块应包含地块代号、地块面积、地块位置3大 内容, 平面图中各地块的标示应清晰、统一、规范,如“ 杭州万里公司蔬菜基 地”各地块可表为WLGS-(WLGS是杭州万里蔬菜食品公司的拼音简写,x表地块
3.契约(承租)基地(即向当地政府承租的基地) ,能确保基地使用权在年 审后的一年内不变更。
4.合同基地,能确保基地土地使用权和对基地的管理权在年审后的一年内 不变更。
5.其它符合年审条件的备案基地。
六、为使符合 年度复核 条件的基地便于 年度复核 申请,要求基地备案申请 时,可参考以下要求:
1.一个企业可同时进行多个蔬菜基地的备案申请.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出境蔬菜基地备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2002年我局实施出境蔬菜源头管理工作以来,我局相继出台 了一系列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监管工作管理规范文件, 确保了我省 出口蔬菜的检验检疫监管质量,促进了我省蔬菜出口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出口蔬菜基地备案监管工作和提高我 局出口蔬菜源头管理水平, 我局根据我省实施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 监管工作2年来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监管规范文件材料进行了修改、 充实和完善(见附件1、2、3),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5.蔬菜基地平面示意图 ;6.申请加工企业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三、为使基地备案名称填写统一、规范,简练、易懂,企业基地名称的定订 填写除遵守基地备案条件外,还应遵循以下规律要求43;蔬菜种名+基地”型。如杭州万里蔬 菜食品公司申请 的蔬菜基地位于慈溪东桥乡,且只种植莼菜,则其基地应填写 “杭州万里公司慈溪东桥莼菜基地” 。
农户种植型基地 :即备案基地土地由政府以联产承包制方式无偿分配给农 户生产使用,基地备案申请主体(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与农户签定蔬菜种植合 同获得这些地块的使用管理权。使用管理权限有使用年限限制。
九、“基地环境状况”栏的填写要求说明 各备案企业在填写此栏时,除检验检疫机构对部分品种蔬菜基地如输日冷 冻菠菜基地具相关检测报告强制要求外,可如实填写,以作为备案基地监管信 息资料。但提倡各基地企业参照实施。
基 地 申 请 企 业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牛产加工企业□出口企业
□其它:
检疫卫生 注册/登记号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企 业 基 地 管 理 权 限 类 别
□自营(自有)基地(需有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共份)。
□契约(承租)基地:(需提供土地承包契约证明材料,共份)。
□合同基地(需提供与土地种植户的基地管理合同,共份;
附件:
1.出境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登记申请表
2.出境蔬菜备案种植基地年度复核申请表
3.出境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登记监管规范要求
附件1
出境蔬菜种植基地
备案登记申请表
蔬菜种植基地名称: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批准备案编号:(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基地可否年度复核:□是□否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一律用钢笔填写,要求文字清楚、简练。不得涂改。
二、企业递交基地备案申请材料时(一式三份) ,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备案申请表) ;
2.企业合法管理基地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件 ;
3.蔬菜基地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田间管理制度 及 蔬菜溯源制度 等;
4.蔬菜基地负责人 、 植保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
种植户的土地承包合同,共份)。
□农户(散户)型基地(需提供与农户的基地种植管理合同,共份)。
其他:
企业基地管理能力
基地管理组织 (部门)情况
组织管理制度
(基地方面)
基地管理 人员状况
植保员
姓名
是否经基地植 保员专业培训
植保员 证号
农 残 控 制 措 施
农药种类 控制措施
培训计划(含蔬菜种植及 管理、农药安全 使用等内容)
序列号);若该企业有多个基地,则可表WLGX1—x(xi表基地序列号)。
五、下列类型备案基地可考虑实行年度复核制(即能否实行年审以“企业 合法管理基地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为主要依据) 。
1.自营(自有)基地(即土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均属自己,如农场) 。
2.多年生蔬菜如芦笋、 莼菜等基地, 能确保基地使用权在年审后的一年内不 变更。
承租(契约)土地 :即备案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所有,基地备案申 请主体通过与政府签定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得到该基地的使用权。使用权限有 使用年限限制。
合同基地 :即基地备案申请主体通过与其它土地如自营土地、契约土地等 使用者签定土地使用或生产管理合同,从而取得对该备案基地或/和地块的使用 管理权。使用管理权限有使用年限限制,且其土地使用权限亦有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