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守则和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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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纪律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高效、廉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政务服务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应当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提高办事效率。

(四)廉洁自律原则: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应当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严格遵守政务服务纪律,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三)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高效运转。

(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权限:(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二)对违反政务服务纪律的行为提出批评、纠正或者报告。

(三)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六条服务态度:(一)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解答,不推诿、不拖延。

(二)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诉求,认真听取,予以解答。

(三)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七条服务流程:(一)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规范操作,提高办事效率。

(二)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对首次咨询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第八条服务质量:(一)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准确无误,按时完成。

(二)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群众满意度。

(三)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第九条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8篇)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8篇)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1、主持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监督室,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和工作部署,团结和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3、负责组织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按月主持召开窗口负责人参加的月度讲评会,认真听取各窗口单位的工作汇报、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4、负责协调窗口单位的动态管理工作,对需要调整的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及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做好落实工作;5、主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信息公开与人事工作;6、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7、接受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二)1、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分管业务管理室、电子政务室;2、负责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的全程代办工作;4、负责“中心”各窗口单位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监督、业务指导及协调服务工作;5、负责协调“中心”与窗口单位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关系,负责协调“中心”各窗口之间的关系;6、负责“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过程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中心岗位职责(三)1、负责制定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工作并督促检查。

3、组织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活动,承办对外招商引资的联络、接待、洽谈、协调工作。

4、负责招商及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参与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前言行政服务中心是企业的“管家”,负责协调和管理企业各项行政事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助力企业的稳定发展。

因此,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管理流程、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二、组织架构1. 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机构(1)行政服务中心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行政事务部、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

各部门职责划分明确,各自负责相关行政服务工作。

(2)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系统管理及绩效考核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晋升、福利待遇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4)行政事务部:负责企业日常行政事务处理,包括办公用品采购、员工福利管理等。

(5)后勤保障部:负责企业后勤服务支持,包括餐饮服务、保洁服务、安全保卫等。

2. 组织机构设置(1)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总经理一职,直接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2)主管领导下设副总经理,分管具体部门工作,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管理事务;(3)各职能部门设立部门经理,负责各自部门的运作及管理。

三、管理制度1. 岗位职责明确(1)各部门领导对下属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工作目标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确保员工工作任务的完成;(2)岗位职责明确包括具体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量等。

2. 工作流程规范(1)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各项行政工作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2)建立日常工作指导手册,加强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工作操作的制度化和标准化。

3. 绩效考核制度(1)制定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领导和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鼓励员工发挥个人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5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5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休息1小时。

2. 若有需要,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班,但是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工作时间的50%。

第三章工作责任1.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待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服务。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护用户的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工作流程1.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首先进行登记,记录服务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详细记录在接待记录中。

3.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咨询、办理、查询等。

4.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反馈服务结果给服务对象,并妥善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五章工作考核1. 便民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将进行适当的批评和处罚。

3. 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调整并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通知。

以上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工作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五篇)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五篇)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泷水塘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泷水塘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爱岗敬业、团结互助,认真受理居民群众交办事项。

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勤政为民,高效服务,廉洁自律,对违纪者依据情节轻重予于处罚。

二、工作人员要佩戴工作卡上岗,做到仪表整洁、庄重大方、服务热情、文明礼貌,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三、上班及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在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电脑上作与公务无关的事项,如上网看电影、聊天等,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拨打信息收费电话。

五、工作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爱护公务设施,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收集好各类文件,关闭设备电源,确保安全。

对现有设施不得随意调整、私自添置、对损坏公物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六、收费的项目必须做到公开依据、公开标准,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办事承诺。

七、下班前必须关闭好所有门、窗、电脑、饮水机、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总电源开关。

八、严禁将非本居委会工作人员带入办公区或将服务厅钥匙交给它人,违者追究责任。

泷水塘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牢固树立为民办事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严格贯彻落实__政策、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务热情周到,办事方便快捷,热心为居民群众答疑解惑。

四、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五、统一佩戴标志,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有礼有节。

六、语言亲切自然,通俗易懂。

七、工作秩序有条不紊,办公场所整洁安静。

八、办公资料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便于操作,____文文件妥善保管。

九、办事不推诿,不拖延,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要求。

十、严格办事程序,遵守规章制度,严格在办公时间嬉戏、打闹,严禁酒后办公。

泷水塘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限时服务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参照下列时限执行。

区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区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区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区政务服务中心是为广大市民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政务服务的窗口,是政府与市民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市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工商税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

第五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依法行政原则,坚持服务至上、便民利企、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理念。

第六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大政方针政策。

第七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和服务对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服务对象和服务对象权利保障第十二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不得因服务对象的人种、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身体残疾等原因歧视服务对象。

第十三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密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保证服务对象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故意隐瞒、篡改或造假。

第十五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建议和意见,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政务中心窗口规章制度

政务中心窗口规章制度

政务中心窗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中心窗口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利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场所。

第三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务中心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政务中心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积极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答咨询,办理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五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用户信息,绝对不得私自泄露用户隐私。

第六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办公纪律,准时上班,勤勉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尊重用户,不得对用户进行人身攻击、歧视。

第九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维护政务中心设施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十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公正、廉洁,不得收受礼品、款项等不当利益。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章的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罚。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十二条政务中心窗口应当提供政务服务、信息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熟悉本窗口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十四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根据用户需求,耐心解答疑问,协助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五条政务中心窗口应当及时公布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费用标准等信息。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六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进行办理业务。

第十七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为用户提供流程咨询、资料准备等服务指导。

第十八条用户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有不清楚之处应当向窗口服务人员咨询。

第十九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告知用户业务处理的结果,如有问题可以进行申诉。

第二十条政务中心窗口应当提供便民服务,方便用户查询办理业务。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二十一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尽最大努力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友好。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守则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守则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政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指街道设立的,为方便群众办理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涉及政府提供服务事项的服务窗口的总称.第三条服务规范是指镇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和人员以下统称工作人员应当遵循的服务标准.第四条中心体现“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以严密的工作流程、严格的考核制度、严肃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为申请人提供便民、高效、公开、优质的服务.第五条设置中心遵循了整洁有序、舒适美观、方便工作办事的原则,并体现窗口特点和人性化的工作、办事氛围.基本满足了以下条件:1、中心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2、中心设置了公示栏或者其他公示设备;3、工作窗口柜台设置了标示牌;4、中心设置意见举报、投诉箱和咨询电话;5、中心配置了供申请人书写、休息和供申请人取用的饮用水等基本设备.第六条镇政府将其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集中到中心“一门办理”.行政服务中心严禁在中心内利用服务事项搭车收费和为他人推销报刊、商品、服务.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做到“四统一”,即:中心名称、服务窗口、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的设置“四统一”.第八条中心保持计算机系统运行正常和网络畅通,符合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第九条中心保持严肃紧张、安静祥和、整洁有序的工作秩序.工作资料、设备、设施摆放有序,保持环境卫生.非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中心工作区域.第十条中心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中心制作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指南,其内容应包括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中心除公开本镇的投诉电话外,还公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投诉电话.第十一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是中心首位接待服务对象办理同一事项的咨询来电、来函、来访、申请和其他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负有指引、解答、回答、办理的责任.严禁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申请和合理要求相互推诿.第十二条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在接受办事群众咨询和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应当一次性讲清其咨询的问题或者一次性完整告知其申请事项应当提交、补正的材料.驳回退回申请的应当告知事项作相应记录.第十三条中心实行统一的作息制度.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并适当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工作人员因故需离岗的应事先请假,并按职位代理制的要求落实职位代理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下班时间仍有办事群众咨询和办理有关事宜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延时服务”.第十四条中心实行承诺办结时限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事项时,应将办结时限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并确保按时完毕.第十五条中心实行服务事项全程代理制度.对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办理的服务事项,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同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直到办理完结.第十六条中心每年一次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质量测评表”,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建议、意见,应当立行立改,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应当及时答复.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心坚持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制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时间召开工作例会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值班.第十八条行政服务中心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服务中心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和完善中心建设.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当配备齐全,保持相对稳定,实行一岗多能,科学合理地整合人力资源,并坚持以下选派条件:1、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优,敬业精神强;2、业务熟悉,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3、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4、文明礼貌,遵纪守法;5、熟悉微机操作,能讲普通话.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1、工作时间应当着装规范,衣冠整洁,佩带工作证.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姿态优雅,自然大方.在服务对象前不得有不礼貌、不文明行为.3、不准留怪异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4、男同志不准留胡须;女同志化装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对外服务应当尽量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言文明,语气亲切,态度和蔼,口齿清晰,表达清楚.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对外服务应当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办事公正.1、面对服务对象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自然真诚,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2、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当主动打招呼,并请其就坐.3、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应当耐心倾听,并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4、受理服务对象的申请时,要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其申请事项应补正的材料,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答,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6、做到“五个一”,即:咨询、受理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7、坚持热心、诚心、耐心服务,不得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和以任何理由、借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第二十三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为政清廉.在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使用已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已宣布废止的文件;2、对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证明、给付事务等不受理,或借故拖延、推诿、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或人为设置障碍,歧视服务对象.3、擅自改变办事事项范围或违反规定的办理程序、标准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4、不使用规范的服务语言和服务规范接待群众、接听电话;5、违反首问责任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有关规定;6、不在规定期限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投诉的当事人;7、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或随意减免规费;8、在工作职责外为企业或者经营者宣传、介绍、推销产品和服务.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当自觉维护中心良好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串岗,聊天,吃零食,玩电脑游戏,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工作人员应当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保持环境卫生,自觉爱护公务设备、设施.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收集好各类资料、文件,关闭设备电源,门窗,确保安全.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服务示范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警告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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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守则和服务规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XXX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守则和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人员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依据党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归XXX行政服务中心管辖,具体负责组织执行本规定。

监察审计局依照职能监督实施本规定。

第三条“中心”工作人员遵循办事原则为:依法办理、服务便民、公开透明、廉洁奉公。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年度预安排,保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负责本窗口或本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依照授权审批申请办理事项,需联办事项,由联办事项牵头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联办事项涉及其他窗口的相关工作,并具体落实办结。

第七条负责协调与各个单位的工作关系。

第八条参加“中心”召集的有关会议,并接受“中心”的统一领导。

第九条负责保管窗口审批公章及相关材料和物品。

第十条自觉遵守“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下列工作守则: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二)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办事规范、答疑准确;
(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不徇私情、拒请拒收;
(四)着装整洁、用语文明、热情服务、微笑服务;
(五)精神饱满、态度和蔼,举止得体、热情接待。

第四章服务规范
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服务规范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讲普通话;
2、见到服务对象时,要态度和蔼、语气亲切,并主动打招呼,要讲:“您好,请坐。

请问您有什么事”;
3、接听电话时,铃响三声以内迅速接听,首先要讲:“您好,我是××服务窗口”;
4、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 或者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6、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7、在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讲:“请稍侯,我马上给您办理”;
8、本环节办完需到下一环节办理时,要讲:“下面的手续请到××窗口办理”;
9、遇到服务对象不理解或情绪激动时,应讲:“请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等文明用语;
10、办理完毕后,要说:“请对我的工作作出评价,谢谢!”“再见”。

(二)服务态度
1、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热情对待办事群众。

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用起立、打招呼;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

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接听电话时,要首先讲“您好,XX窗口为您服务”;
2、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3、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服务仪表
1、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必须衣冠整洁,佩带工作证,着法定职业制服或“中心”统一制作的工作服装;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着法定职业制服的窗口工作人员,其着装按行业着装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时,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不准在服务对象面前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3、发型端雅、发色符合常规,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染颜色鲜艳的头发和留过长的指甲,不得披散发,不得涂浓指甲油;
4、男同志不准留胡须、戴墨镜;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5、有特殊接待任务或活动时,按“中心”统一要求着装;
6、临时顶岗人员顶岗期间须着正装。

(四)窗口摆放规范
1、办公桌面摆放电脑显示屏、打印机、电话、水杯、备查文件和工具书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要整齐,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皮包等私人物品;
2、窗口柜台摆放工作人员座牌、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书写笔等,应当与服务台成水平线整齐摆放,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电脑显示屏应正对自己摆放,基本与服务台成直角或近似直角(屏幕反光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电脑摆放位置;
4、因事外出或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当摆放告知服务对象稍候等指示牌;
5、离开窗口或下班时,应当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将桌面、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更换的服装放入更衣柜内;
6、不准在政务大厅窗口区域晾挂衣物和放置杂物;
7、“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规范以及廉政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五)服务质量
1、对办事者问及自身不熟悉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非本窗口范围业务时,应热情将其介绍至办事窗口或指出办事窗口所在位置,不得推诿;
2、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办理的部门和程序;
3、资料、文件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应马上给予办理;对条件不具备、手续不完善的,要热情、耐心告知完善办法。

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和其它组织;
4、严格遵守印信使用规定和文件、资料、档案管理规定,按要求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六)服务纪律
1、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3、必须依法实施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和办事程序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4、工作时间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看股市、看视频、看网络小说、网上聊天、网上购物、听音乐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5、工作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翻越柜台、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
6、不准在大厅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增设音箱等配置;
7、不准擅自删除或增加大厅电脑设备程序软件及硬件配置;
8、不准发生在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乱丢乱扔等行为;
9、不准在前台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本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接工作除外);
10、必须做到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
第十三条“中心”将采用定点监测、平时检查、定期抽查、暗访“四结合”的方式对本“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督查。

第十四条“中心”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守则和服务规范工作纳入考核。

每年评选部分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表现欠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规范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暂行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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