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总汇编[1]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3篇)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篇1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学生的自身权利,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要特别注意尊重来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七、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员会颁布的,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心理咨询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学心理咨询室是为了满足学生心理发展需求,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而设立的。
第三条心理咨询室的任务是: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研究学生心理问题,为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提供心理学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第二章心理咨询师的职责第四条心理咨询师的主要职责包括:1. 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积极应对困难和压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2. 为学生、教师、家长提供心理学方面的咨询和指导;3.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心理素质;4. 定期进行学生心理评测,了解学生心理状况;5. 协助学校领导研究学生心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条心理咨询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1. 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历;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幽默感;3. 具备较好的心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 具备较强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5. 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经验;6. 具备保密能力。
第三章心理咨询室的管理与运行第六条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1. 正常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2. 周一至周五的午休时间:12:00-14:00。
第七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1. 所有在校学生;2. 教师、学生家长。
第八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内容:1. 心理咨询(个体咨询、小组咨询、家庭咨询等);2. 心理评测;3. 心理健康教育。
第九条心理咨询室的预约方式:1. 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心理咨询室预约;2.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在线平台预约。
第十条学生预约心理咨询服务时,应按时与心理咨询师会面,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履约,需提前通知心理咨询师。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室应建立学生档案,并对每次心理咨询进行记录,保护学生隐私,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室应定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测试等。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 统一管理小学心理咨询室作为学校心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之中。
学校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对心理咨询室的设置、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规范。
2. 咨询师资格要求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咨询师应具备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和咨询技能,应该是经过相关心理学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心理咨询师证书并且拥有必要的工作经验。
同时,咨询师应保密咨询内容,并且遵循职业道德。
3. 咨询服务原则小学心理咨询室应本着为学生服务、服务学生的原则。
要秉承客观、公正、准确的态度对待学生的咨询问题,不偏听偏信,使咨询师的言行、态度、行为具有带动性、影响力和号召力。
4. 咨询服务内容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咨询内容应涵盖小学生在学校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心理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关系•学业问题•人际交往•自我认知•心理调适5. 咨询服务对象小学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应为在校小学生,无论是普通学生、教育特殊需求学生或者是在校教职工的子女,都可以享受心理咨询服务,咨询对象的身心健康应符合咨询服务要求。
6. 咨询服务形式小学心理咨询室可以采用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咨询形式。
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为学校进行心理辅导、心理测评、心理培训等其他形式的心理服务。
7. 咨询服务时间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咨询时间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咨询师的条件灵活确定,但应尽量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
通常情况下,咨询时间应当在课余时间进行,同时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在不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进行。
8. 咨询服务流程当学生需要咨询服务时,应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提出申请,室内负责人应尽快为其安排咨询师,根据学生的问题,确定咨询时间、形式,并通知学生。
在进行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应当如实记录学生的状态,及时反馈咨询情况,协调其他相关部门与机构进行联合处理。
如果学生的咨询问题无法解决,应引导学生到相关专业部门接受帮助。
9. 咨询服务评估为了确保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咨询服务效果和质量,应开展评估工作。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心理咨询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咨询师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学心理咨询室是指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的专门机构,旨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
第三条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宗旨是: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心理咨询室的工作目标是: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发生,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质量。
第二章心理咨询师的权益和义务第五条心理咨询师具有保密权,所有与学生的心理咨询内容,不得向其他人透露。
第六条心理咨询师具有指导权,有权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
第七条心理咨询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工作态度。
第八条心理咨询师具有参与教学改革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权力和责任。
第九条心理咨询师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十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定期参加咨询师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分享案例,提升团队合作能力。
第三章心理咨询室的规范管理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室实行专职咨询师制度,根据学生总数和咨询需求确定咨询师数量。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咨询用具,保障咨询师的工作需要。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学生的心理咨询记录和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制定详细的咨询流程和服务规范,确保学生可以顺利进行心理咨询。
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教师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
第十六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进行个案跟踪。
第四章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内容第十七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辅导、心理教育、心理培训等。
第十八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包括全校学生,尤其是那些有心理问题和困扰的学生。
第十九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形式包括个别咨询、小组咨询、班级活动等,可以根据学生需求和情况进行选择。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咨询室的管理,保障心理咨询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室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第三条心理咨询室应当遵循科学、专业、保密、自愿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四条心理咨询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保障心理咨询工作的合法性、正规性和专业性。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心理咨询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工作。
心理咨询室主任由具有一定心理咨询经验和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
第六条心理咨询室设心理咨询师若干名,负责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心理咨询师资格。
第七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咨询预约制度、咨询记录制度、保密制度、危机干预制度等。
第八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和师生的监督。
三、咨询服务第十条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个别咨询、团体辅导、心理测评、心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室接受咨询预约,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时间安排预约心理咨询师。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室应当保持咨询环境的安静、舒适,为咨询师和学生创造良好的咨询氛围。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的权利和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咨询方案,并与学生共同商讨咨询目标和方法。
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应当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四、危机干预第十六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健全危机干预制度,对有自杀倾向、暴力行为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
第十七条心理咨询室应当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处理心理危机事件。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范文(三篇)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建立健全的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为全体中小学生、教职员工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条心理咨询室是一个尊重、保密、安全、公正、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场所。
第四条心理咨询室实行学生自愿参与、保密原则。
第五条心理咨询室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
第六条心理咨询室设立专职心理咨询师,由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心理咨询师负责开展咨询工作。
第七条心理咨询室的工作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从事超出职责范围和违反道德的行为。
第八条心理咨询室需配备相应的心理咨询工具和设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九条心理咨询室设立专职心理咨询师,由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心理咨询师负责开展咨询工作。
第十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中小学心理咨询相关专业背景,具备心理咨询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师应通过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程序,进行选拔录用。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师应接受持续的专业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咨询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室可设立志愿者心理辅导员,由学生干部或热心学生充当,经过心理学基础培训后,协助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室还可以邀请学校的教师、家长代表等作为咨询辅助人员,参与心理咨询工作。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内容包括:(一)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全体师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二)心理测评: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为学校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三)心理咨询:对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四)心理危机干预:对学生面临困难、危机、创伤等问题进行及时干预和辅导。
第十六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学生进行登记和记录,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个性化。
第十七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对学生面临突发事件和心理危机提供紧急支持和干预。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汇编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心理教师工作制度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咨询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
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咨询室,未经允许正在咨询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心理教师工作守则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心理教师从业道德规范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4、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5、严格咨询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6、注重发展性咨询,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咨询成效;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园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将建立一整套严格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心理咨询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开展各类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水平。
咨询室的目标是帮助学生增强心理适应能力,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
第三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应当设立专职心理咨询师,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咨询师要积极投入咨询工作中,耐心聆听学生的心理需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
第四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咨询过程中严格保密,不得将学生隐私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条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应当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讲座,邀请心理专家来校授课,向学生和教师普及心理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促进全校心理健康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心理干预方案。
认真跟踪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调整干预措施,确保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第七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跟踪记录。
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方案,及时检查和整改。
第八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融入学生的心理咨询服务,制定全员心理咨询计划,深入学生群体中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第九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体系,加强学校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教师心理素质,为学生提供更加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
第十条心理咨询室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推广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健康氛围。
以上相关内容,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和要求,可以更好地开展校园心理咨询工作,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
希望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员工共同努力,共同为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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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理
咨
询
室
管
理
制
度
(汇编)
心理教师工作制度
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咨询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或、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咨询室室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
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咨询室,未经允许正在咨询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心理教师工作守则
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
2、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
其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心理教师从业道德规
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
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
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
4、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5、严格咨询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
6、注重发展性咨询,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
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咨询成效;
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
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
心理咨询基本原则
1、性原则咨询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
资料等材料。
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
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
但这也是有限度的。
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
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7、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
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
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
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原则,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容。
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