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涉及所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保存、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公司业务活动,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始记录应完整记录业务活动全过程,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准确性:原始记录应准确无误,确保业务活动真实反映。
(四)保密性: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原始记录,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业务流程,及时、准确收集原始记录。
第五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业务合同、协议、单据等书面材料;(二)会议记录、报告、文件等电子文档;(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四)其他能够证明业务活动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原始记录收集后,应及时整理,确保分类清晰、便于查阅。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保存与归档第七条原始记录的保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纸质原始记录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意外损失;(二)电子原始记录应定期备份,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损坏。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归档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按照时间顺序、类别、项目等要求,将原始记录分类归档;(二)归档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三)归档后的原始记录,应定期检查,确保保存完好。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销毁第九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二)销毁方式应确保原始记录无法恢复;(三)销毁过程应有人监督,确保销毁安全、环保。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原始记录失实、遗失、损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原始记录的内容根据财务核算和管理的需要,原始记录主要有:1、固定资产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有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处理报告单、固定资产清查表、固定资产登记卡等。
2、支出的原始记录有:如差旅费报销单、借款凭证、工资单等。
3、收入方面的原始记录有:各种收费通知单、征(拨)费用结算单和各种台账记录。
二、原始记录填制的要求1、全面性。
原始记录应按原始记录格式的各项内容逐一如实填写,不能遗漏。
2、及时性。
原始记录人应对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工作。
3、真实性和准确性。
原始记录人所有的记录数据必须如实反映、计算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连续性。
原始记录要连续不断,以便于比较和汇总。
三、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汇集1、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处理报告单,应具有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购置和使用部门、经办人、审批人签章和日期。
上述单子由财产管理人员填制,其中财务联用于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清查表。
由财产清查人员填制,具有财产物资清查截止日。
财产账面实有数及账面金额、实存数、盘盈、盘亏、报损报废数量和金额和清查人员,审批人签章和日期。
财产清查表一份用于账务处理。
3、工资发放表。
填明工资所属月份、各项工资的发放金额、应发工资金额、工资扣款额、实发工资金额、制表人、审核人、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日期。
4、差旅费报销单。
由出差人填制、填明出差时间、出差事由、车船费、住宿费金额(住宿按财政规定标准预报、出差补贴标准及金额、所附单据张数、报销人、审批人签字和日期。
5、领款(兼报销)单。
由领款人或报销人填制,填明领款或报销事由、领款或报销金额、所附单据或发票张数、报销人或领款人和审批人签字和日期。
6、各种收费通知单和征(拨)费用结算单填制。
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金额等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名。
小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三、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对各种事实、事件、数据、资料等进行记录、整理、归档的活动。
四、原始记录的种类1. 教学原始记录:包括课程表、教案、学生作业、考试试卷、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反思等。
2. 管理原始记录:包括学校会议记录、行政文件、教职工考勤、学生出勤、财务收支、设备维护等。
3. 学生成长记录:包括学生个人档案、成绩册、学生评优评先材料、学生活动记录等。
4. 家校联系记录:包括家校沟通记录、家长会记录、家访记录等。
五、原始记录的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事实。
2. 规范统一原则: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
3. 安全保密原则:对涉及师生隐私、学校机密等敏感信息的原始记录,应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4. 效率优先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原始记录的管理效率。
六、原始记录的管理职责1. 教师职责:(1)认真填写教案、学生作业、考试试卷等教学原始记录,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按时完成教学进度计划,并对教学活动进行反思。
(3)妥善保管教学原始记录,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2. 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学校管理原始记录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2)对学校会议、行政文件等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
(3)对教职工考勤、学生出勤、财务收支、设备维护等进行管理。
3. 学生职责:(1)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填写成绩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做好记录。
(3)妥善保管个人档案,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4. 家长职责:(1)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
(2)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了解孩子在校表现。
(3)协助学校做好家校联系工作。
七、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1. 教学原始记录管理流程:(1)教师根据课程安排,提前准备好教案。
记录管理制度(5篇)

记录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1、设立原始记录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2、生产部的原始记录大致分为:生产、技术、设备、能源、计量、质量、安全、按专业归口管理。
3、原始记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及时、准确、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或撕毁,保持原始记录完整无缺。
4、统计人员应加强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负责按月收集,分门别类,逐月装订成册,以备查用。
5、所有原始记录和因工作需要印刷表格、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应提供表式,审核后方可印刷。
6、统计负责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季度的立卷归档任务。
7、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齐全,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登记和必需的加工整理。
8、记录的查(借)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污损记录。
9、借出使用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10、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记录内容。
11、记录必须排列整齐,编号准确。
并做好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
确保记录齐全。
12、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相关栏目签字不允许空白。
13、原始记录由统计统一管理,各生产岗位负责记录。
即原始记录的制订、颁发、整顿等工作,由生产部组织协调。
14、各科室、车间应经常检查原始记录工作,督促各岗位记录员或职工准确、及时、全面、清楚地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15、各种原始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记录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和保证组织内部各种记录的合规性、可靠性和机密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1. 文件和记录分类清晰:制定具体的文件和记录分类标准,确保不同类型的文件和记录能够被正确归类和存储,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2. 文件和记录的命名规范:制定统一规范的文件和记录命名方法,确保文件和记录的命名规范,方便查找和使用。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类原始记录的准确、完整的记录与保存,做到及时、方便的查找、查询和利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经理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原始记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报批文件、质量检验记录、档案资料、报告材料、现场监理记录等。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合理整理和保存。
第四条原始记录管理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保管等工作,做到准确、全面、及时。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原始记录收集第六条各部门应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原始记录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
收集对象应该包括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收到新的原始记录文件时,应当及时进行归档,确保原始记录文件放置位置正确、整齐。
如遇有遗漏或遗失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对于原始记录文件的收集应当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收据。
登记应当包括文件名称、日期、文件编号等信息。
第三章原始记录整理第九条对于收集到的原始记录文件,应当进行整理分类。
根据不同的文件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原始记录文件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的重要程度和使用频率进行安排进行。
对于重要的文件,应当放置在易于查找的地方。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文件整理完成后,应当进行盖章备存。
盖章应当包括文件编号、日期、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第四章原始记录保管第十二条对于整理后的原始记录文件,应当进行安全保管。
保管位置应当保持干燥、通风。
第十三条对于设计文件等纸质文件,应当进行柜子保管,确保不受潮、变形等损坏。
第十四条对于电子文件,应当存放在网络服务器或云端,同时进行定期的备份。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原始记录是企业内部各项活动的重要证明资料,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决策过程。
因此,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
二、制度内容1.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直接记录企业日常活动、交易和决策过程的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和数据。
包括各个部门的报告、会议纪要、合同、凭证、账簿等。
2.原始记录的生成: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地生成原始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完整、规范,确保随时能够核实和查证。
3.原始记录的保存: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整理、归档和存储。
纸质原始记录应采用防火、防潮、防尘的措施进行保存,电子原始记录则需要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
4.原始记录的使用:原始记录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的业务需要,需要提供原始记录的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提供,并遵守机密保密的要求。
5.原始记录的销毁:按照规定的销毁期限和方法进行原始记录的销毁。
销毁必须经过授权,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确保销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制度执行1.原始记录管理责任: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对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流程。
2.原始记录管理流程:规定原始记录的生成、保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具体流程,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流程文件。
3.原始记录管理评估:定期对原始记录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原始记录管理培训:对涉及到原始记录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四、制度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严重者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制度宣导通过内部消息、培训、会议等方式宣传和普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原始记录管理意识。
六、制度监督设立相关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是指对企业在业务活动中生成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原始记录是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最初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如财务会计凭证、销售合同、采购订单、生产报告等。
原始记录的管理对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所有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原始记录的管理。
二、定义1.原始记录: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最初、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
2.原始记录管理:指对企业产生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三、原始记录管理的原则1.规范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标准的规定。
2.完整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收集和保存所有与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
3.真实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真实记录业务活动的发生情况和结果。
4.保密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非授权访问。
5.可追溯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能够被追溯到业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6.可读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易于阅读和理解,不得模糊、涂改或者过度使用缩写。
四、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1.产生与登记:相关部门在完成业务活动后,负责产生和登记原始记录,包括录入系统、打印文书等。
2.核验与审批:财务部门或经理对原始记录进行核验和审批,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3.保管与保存:原始记录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分门别类的保管和保存,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4.检查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和复核,以验证其合规性和完整性。
5.销毁与清算:对于已经过期或失去法律效力的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和清算,确保数据的彻底删除和防止信息泄露。
五、责任与监督1.原始记录的产生和登记由相关部门负责,需经过负责人或经理的核验和审批。
2.原始记录的保管和保存由财务部门负责,并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归档。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厂的原始记录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的可追溯性,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科研、安全、环保等部门的原始记录管理工作。
第三条原始记录是化工厂生产、科研、安全、环保等工作的真实记录,是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安全监管、环保监测、质量追溯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原始记录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生产记录:包括生产工艺参数、设备运行状态、生产进度、原材料消耗、产品质量检验等;2. 安全记录:包括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维护等;3. 环保记录:包括污染物排放监测、环保设施运行、环保设施维护、环境应急预案等;4. 科研记录:包括科研项目、试验数据、科研报告等;5. 设备维护记录: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更换等;6. 人力资源记录:包括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等。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原始记录的收集:1.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类原始记录;2. 收集的原始记录应完整、清晰,不得有涂改、伪造、篡改等现象;3. 对于无法收集的原始记录,应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
第七条原始记录的整理:1. 原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整理,便于查阅;2. 整理后的原始记录应分类存档,确保分类清晰、存放有序;3. 原始记录的整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整理质量。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原始记录的保管:1. 原始记录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2. 原始记录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3.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原始记录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原始记录的使用:1. 原始记录仅限于本厂内部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2. 使用原始记录时,应尊重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3. 使用原始记录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伪造、篡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原始记录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始记录的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生产经营系统的原始记录工作,在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公司各部门管理其归口管理业务的原始记录,对归口管理原始记录的统一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控制。
2.2 工艺技术、技术设备、产品检验和验收、质量管理、产品原材料理化分析、计量检测、生产操作以及新产品试制等有关科技质量方面的原始记录,由科技质量部负责。
2.3 员工人数、生产工时、员工聘用、出勤、工时利用、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4 成品收发、原材料收发、消耗和废旧积压物资处理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市场营销部负责。
2.5 有关生产“五品四数”方面的原始记录,生产安全、人身事故、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6 财会系统的原始凭证,包括各种帐、卡、传票,由财务资产部负责。
2.7 公司行政办公方面的原始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8 公司证券管理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由证券部负责。
2.9 各单位根据上述分工,可自行拟定、修改、补充所分管的原始记录。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原始记录的建立
3.1.1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各个活动应建立适应各种工作需要的原始记录。
3.1.2 原始记录的设置必须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应公司生产和管理的需要。
3.1.3 原始记录必须与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密切结合,要与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配合进行,使之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3.1.4 原始记录在满足需要的条件下,应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群众掌握。
3.1.5 要根据生产的不断发展变化,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不断改进健全原始记录。
3.1.6 原始记录的形式、格式由使用单位设计,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使用。
3.1.7 原始记录统一由综合统计部门分类、编号颁发。
废止的原始记录亦应报综合统计部门注销。
3.2 原始记录的分类。
3.2.1 产品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在制品记录、生产进度记录、物耗记录等。
3.2.2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职工聘用解
聘、出勤、停工、加班、生产工时等。
3.2.3 技术工艺和技术设备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设备的增减变动、使用、维修完好情况和生产工具、设备备件的收发、消耗盘点以及房层建筑物的新建、报废等。
3.2.4 物资领用方面原始记录包括:原材料、燃料的收发领退等。
3.2.5 科研新产品试制与技术革新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新产品的设计、试制、投产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产品改革、设备改进等。
3.2.6 安全环保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保健以及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等。
3.2.7 财务收支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现金的收支,转帐等方面的凭证等。
3.2.8 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质量分析记录、产品质量日报表、质量隐患通知单等。
3.2.9 除以上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原始记录。
3.3 原始记录的填写
3.3.1 原始记录所登记的都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具体
事项,在记录登记时,要按照发生的具体事实、如实、准确、及时、经常的记载。
记录时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确系笔误,应用双线划掉,再填写更改内容,并签上更改人姓名及更改日期。
3.3.2 原始记录由当班人员或专业记录人员填写。
生产厂、车间和班组的原始记录由同级统计人员负责管理,建立数据台帐。
3.4 原始记录的整理与保管
3.4.1 原始记录、传票、月度终了后,要分类整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3.4.2 原始记录的归档管理一般由各单位进行,由专人分类归档,有专柜贮存保管,防止霉变、虫蛀、丢失和损坏,便于保管和查询。
3.4.3 原始记录可以适当形式贮存。
如:书面形式、硬考贝、电子媒体等。
3.4.4 原始记录保存分为长久、长期、短期三种,具体保管期限按附录A的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5 原始记录销毁
原始记录超过规定的保存期限,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由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列出《原始记录销毁清单》,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销毁。
销毁处理时按清单进行,有销毁人和监销人签字。
3.10 原始记录印刷,由使用单位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印刷。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执行情况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办法检查考核与经济责任制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