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跟踪审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跟踪审计是指对特定对象在一定时间内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审计的一种审计方式。
跟踪审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跟踪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部门、公共机构等。
第四条跟踪审计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审计计划,并按照计划有序进行审计工作。
第二章跟踪审计计划第五条跟踪审计计划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跟踪审计的对象和范围;2. 跟踪审计的时间周期;3. 跟踪审计的目标和重点;4. 跟踪审计的具体内容和方法;5. 跟踪审计的人员安排和配备;6. 跟踪审计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第六条跟踪审计计划应当由相关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跟踪审计实施第七条跟踪审计实施应当按照计划进行,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跟踪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保持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与合作,了解其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并及时调整审计方案。
第九条跟踪审计实施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跟踪审计报告第十条跟踪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的经济活动,提供可操作的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跟踪审计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要点:1. 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账务情况;2. 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工作;3. 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4. 对问题和风险的评价;5. 提出的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跟踪审计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并抄送被审计对象。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跟踪审计:对特定对象在一定时间内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审计的一种审计方式。
2. 审计计划:对跟踪审计的对象、范围、时间周期、目标、重点、内容、方法、人员安排和配备等进行规划和安排的文件。
3. 审计机构:负责进行跟踪审计工作的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或部门。
对跟踪审计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跟踪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审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跟踪审计人员的管理,包括审计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激励和奖惩等。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跟踪审计人员的职责:1. 负责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2. 跟踪审计项目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参与审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审计团队完成审计任务。
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跟踪审计人员的权限:1. 获取与审计项目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2. 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
3. 参与审计调查和取证工作。
4.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章选拔与培训第五条跟踪审计人员的选拔:1. 具备国家承认的审计专业资格或相关专业背景。
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跟踪审计人员的培训:1. 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 对新入职的审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
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七条跟踪审计人员的考核:1. 定期对跟踪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审计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跟踪审计人员的激励:1. 对表现优秀的跟踪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为跟踪审计人员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平台。
3. 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奖惩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跟踪审计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跟踪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第一篇: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造价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实行内部审计和委托外部审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委托跟踪审计机构第三条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维修工程项目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委托业务工作应按照要求办理。
第四条对外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应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社会信誉好、审计质量高、收费价格合理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
第五条审计部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业务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跟踪审计工作内容第六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一)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二)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三)根据工程进度审核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审计部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四)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五)协助甲方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审计部提供造价控制分析报告;(六)工程施工过程中与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相互沟通,如遇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七)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审计部提供咨询意见;(八)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九)会同审计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相关工程部门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见附件),严格按照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的要求报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十)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四章跟踪审计工作职责 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第七条在与委托跟踪审计单位签订合同时,根据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投资情况,要求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始终在现场,常驻工程现场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土建一人、安装一人)。
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跟踪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跟踪审计质量,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跟踪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质量控制、保密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跟踪审计单位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审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客观公正:坚持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对审计对象进行客观评价。
(三)独立自主: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受外部干预。
(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跟踪审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跟踪审计单位应设立内部管理机构,包括:(一)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跟踪审计单位的工作规划、业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二)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跟踪审计工作,包括审计项目安排、审计人员调配、审计报告编制等。
(三)质量控制部:负责跟踪审计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五条跟踪审计单位应配备具备以下条件的审计人员:(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审计工作。
(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三)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沟通能力。
第六条跟踪审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跟踪审计单位应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审计人员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八条跟踪审计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一)审计项目立项:根据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明确审计目标、范围、时间等。
(二)审计人员调配:根据审计项目需求,合理调配审计人员。
(三)审计实施:按照审计程序,对审计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分析、评价。
(四)审计报告编制: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五)审计报告审核: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公正。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九条跟踪审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管理建议

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管理建议
跟踪审计是指跟踪和监督组织内部的运营和财务活动,以发现问题并提供管理建议。
以下是跟踪审计可能会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管理建议:
1. 资金管理问题:审计可能发现资金流入和流出的问题,如未经批准的支出、滥用资金等。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加强财务控制和审批流程,确保所有资金的合理使用,并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全面性。
2. 风险管理问题:审计可能揭示组织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
对于这些问题,建议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职能,并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
3. 内部控制问题:审计可能发现存在的内部控制弱点,如职责分离不完善、授权不当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完善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授权制度,并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意识和理解。
4. 操作效率问题:审计可能揭示组织在运营方面存在的效率低下问题,如流程不规范、资源浪费等。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进行流程再造或改进,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并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和考核机制。
5. 合规性问题:审计可能发现组织在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范等。
对于这些问题,建议加强
合规性管理,包括制定合规性政策和流程,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并建立相应的监控和报告机制。
总之,跟踪审计可以帮助组织发现问题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建议。
通过改进管理和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合规性,组织可以更好地实现其目标并增强竞争力。
跟踪审计建议书

跟踪审计建议书尊敬的_____:您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日益增多,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手段,在保障项目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跟踪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现提出以下建议:一、明确跟踪审计目标跟踪审计的目标应明确、具体,并与项目的总体目标相一致。
在项目启动阶段,审计人员应与项目相关方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背景、范围、预算、时间节点等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目标。
例如,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目标可以包括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资金使用合规合理、项目进度按时完成等;对于政策执行项目,审计目标可以是评估政策的落实效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
二、优化跟踪审计流程1、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在项目开始前,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标,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的重点领域、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和程序等。
审计计划应具有灵活性,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加强现场审计审计人员应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观察项目进展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
在现场审计过程中,要注重与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进行沟通,了解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建立审计台账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审计台账,便于跟踪和分析。
4、及时反馈审计结果审计人员应及时将审计结果反馈给项目相关方,包括项目负责人、管理层等。
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1、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跟踪审计涉及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如财务、工程、管理等。
因此,审计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可以通过定期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培养审计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跟踪审计需要与项目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种关系,推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做到公正、廉洁审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跟踪审计的有效措施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跟踪审计的有效措施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建设事业发展十分迅猛,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跟踪审计的有效措施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跟踪审计的有效措施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问题与对策1 制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问题分析1.1 审计人员角色定位和“度”有待准确把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目标定位是监督、咨询和建议,堵塞项目建设漏洞、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机制。
这个目标要求审计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提前介入,作为第三者(区别于建设管理方、项目施工的审计监督方)全程参与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和全过程,但不从事项目管理、施工和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只履行对项目管理、施工和监理工作而开展的监督职能,对发现的问题需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反映和通报,但不直接干涉项目建设单位的具体工作。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角色定位就是“到位而不越位、不错位和不缺位”。
工作实践中,这种“度”的把握构成了对审计工作者的考验:越位将导致审计人员偏离监督、咨询、建议的工作目标,导致无形中介入到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领域;错位则排斥和替代监理的职能,涉足工程质量的直接评判监督领域;缺位则将导致审计监督“防火墙”功能丧失、无法发挥“免疫系统”功能,面临成为违规行为挡箭牌的风险。
因此,准确把握审计监督与管理决策、施工监理的合理关系和尺度,是现实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
1.2 跟踪审计的内外环境有待优化跟踪审计一般属于内部审计,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不具备政府审计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加之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处于不断实践和探索阶段,机制、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如果建设项目各部门不理解、不配合,跟踪审计的实施过程和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部与外部环境亟待优化,决策层对跟踪审计为单位创造和带来有形与无形价值的认识需不断提高;在政策鼓励、人员保障、经费支持、部门理解和配合方面,跟踪审计工作面临很大的提升拓展空间。
跟踪审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跟踪审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简介跟踪审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涵盖了现场安全的各个方面,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文件管理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跟踪审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求。
2. 人员管理2.1 人员准入 - 所有参与跟踪审计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了解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任何未经授权或经批准的人员都不得进入跟踪审计现场。
2.2 人员配备 - 根据现场安全要求,按照人员数量和负责范围合理配置安全人员。
- 安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并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2.3 人员行为规范 -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工作流程。
- 禁止在现场吸烟、大声喧哗、私自带宠物等行为。
- 严禁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的人员进入现场。
2.4 人员监控与考核 - 安全人员对现场人员的行为进行监控和考核,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 对不遵守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设备管理3.1 设备准备 - 所有跟踪审计现场所需的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 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2 设备存储 - 设备必须妥善存放,避免被盗或损坏。
- 设备存放区域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锁等。
3.3 设备使用 - 所有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遵守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要求。
- 所有设备使用情况必须进行记录,包括设备的领用、归还和维修等。
3.4 设备维护 - 设备的维护由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负责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 若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或故障,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停止使用。
4. 文件管理4.1 文件安全 - 所有跟踪审计现场的文件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标识和存储,避免丢失和泄露。
- 禁止私自拷贝、传播和外传文件,任何涉及敏感信息的文件都必须进行加密和保护。
对跟踪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跟踪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概述跟踪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是指跟踪审计机构为了规范管理和改进工作效率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它们主要包括组织结构、内部控制、人员配备、资源管理、审计标准和程序等内容。
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帮助审计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增强对风险的控制,提升对内部和外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现状分析1.组织结构混乱目前,一些跟踪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并不清晰,部门职责和权限划分模糊。
由于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这种混乱的组织结构会导致审计过程中信息传递不畅,决策效率低下,进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2.内部控制不完善一些单位的内部控制不够完善,包括审计程序、信息管理、审计过程监督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审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利于发现和纠正审计中的问题和错误。
3.人员配备不足在一些跟踪审计单位中,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审计工作无法及时开展和完成。
这样会给审计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时也会影响到其他方面的工作。
4.资源管理不当很多跟踪审计单位的资源管理不当,包括财务资源、人力资源以及物质资源都没有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这些资源的浪费导致审计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审核质量。
5.审计标准和程序不统一由于各个审计单位的审计标准和程序不统一,导致审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不能按规定进行。
这对于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都存在较大的风险。
三、改进建议1.优化组织结构跟踪审计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合理规划组织结构,并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划分。
这样可以有效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减少工作冗余和重复,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2.健全内部控制跟踪审计单位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审计程序和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合理规范审计过程,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审计结果的可信度。
3.合理配置人员资源跟踪审计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资源,包括审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行跟踪审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跟踪审计定义
跟踪审计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机构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等进行持续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三条审计机构职责
审计机构负责制定跟踪审计计划,组织实施跟踪审计,并根据审计结
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条审计对象
跟踪审计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项目、公共福
利项目等。
第五条审计内容
跟踪审计内容包括项目进度、资金管理、合同执行、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六条审计程序
跟踪审计应遵循以下程序:制定审计计划、收集审计资料、实施审计、形成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
第七条审计方法
审计机构可采用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跟踪审计。
第八条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等内容。
第九条审计意见反馈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对审计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
第十条审计结果运用
审计结果应作为项目决策、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审计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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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造价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实行内部审计和委托外部审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委托跟踪审计机构
第三条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维修工程项目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委托业务工作应按照要求办理。
第四条对外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应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社会信誉好、审计质量高、收费价格合理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
第五条审计部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业务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第六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括:
(一)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二)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三)根据工程进度审核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审计部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四)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五)协助甲方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审计部提供造价控制分析报告;
(六)工程施工过程中与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相互沟通,如遇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七)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审计部提供咨询意见;
(八)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九)会同审计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相关工程部门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见附件),严格按照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的要求报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十)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四章跟踪审计工作职责
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第七条在与委托跟踪审计单位签订合同时,根据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投资情况,要求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始终在现场,常驻工程现场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土建一人、安装一人)。
审计部不定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跟踪审计人员不在现场酌情给予罚款;项目负责人及造价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发现后审计部有权更换相关人员,平时有事必须向审计部及基建办负责人请假,跟踪审计单位需更换造价人员时须经审计部同意方可更换人员。
第八条跟踪审计单位在参与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把关,对有关影响增加造价的施工方法、方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部对跟踪审计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支持。
第九条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廉洁自律。
如果因跟踪审计单位人员渎职或徇私舞弊,给医院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对当事人进行撤换、处理。
第十条如果施工阶段审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医院有权中止合同,另行选择跟踪审计单位,审计资料全部交给医院。
第十一条跟踪审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做出的各种签证提前与审计部沟通。
第十二条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进行现场勘验和确认;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对量大及非常规签证及时向审计部报告,并向审计部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三条参与项目定价、材料定价、设备定价的市场考察和审核。
第十四条跟踪审计单位人员要随时抽查与工程造价严格的工程具体做法及相关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纸相符,并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报告,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依据以相关部门提供的竣工图纸、资料为准,设计变更及工程现场签证资料严格按照《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审计部随时检查跟踪审计工作情况,对业务工作进行抽查,要求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定期汇报工作,如工作中有问题需审计部出面协调解决,审计部人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保证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对投资5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审计,由审计部内部审计人员跟踪审计,对跟踪审计的项目要认真负责,经常到现场查看施工情况,做好现场记录,为结算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八条工程结算时根据相关定额标准,主要材料执行市场价格,人工单价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审计工作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相结合。
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审计部:
根据《山东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现将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审计部,并对所送资料做出承诺。
一、报送的项目资料如下:
1.立项报告;
2.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书,含编制说明、初审结算书及审查说明;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取费许可证;
4.工程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5.技术交底纪要、招标文件;
6.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的原工程概预算及增减概预算,或经过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书;
7.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技术洽商及现场施工签证和记录;
8.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补充单价说明,实施监理工程的监理报告书等;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
11.施工过程发生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差价凭据,暂估价及差价凭据,合同规定需持凭证进行结算的原始凭据;
12.甲方供料明细表;(含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实际价格、转账价格);
13.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其他材料;
14.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对以上提供资料做出承诺:
1.与该项工程经济活动的全部资料均已提交,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
2.该项目工程审计实施后,不再补充任何有关涉及结算价款的资料。
提供资料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章
报送资料人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报工程相关部门初审,工程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其他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一并交审计处,由审计处转交跟踪审计单位依据所接收的资料出具工程结算报告。